
二手车无三包服务买卖协议.docx
2页二手车无三包服务买卖协议买方(以下简称“甲方”)与卖方(以下简称“乙方”)在自愿平等、公正合法的基础上,本着诚信、互利、友好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二手车并无三包服务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车辆基本情况1. 乙方确认向甲方出售的车辆是自有车辆,无抵押、被盗、强制保险等纠纷;车辆残损率未超过30%2. 车辆购置税、停车费用、上牌费用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交强险、车船税等由乙方承担车辆交接时,乙方应当将车辆上述费用情况明示于本协议中3. 车辆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未经修理或替换轻度或重大组件(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箱等)4. 车辆外观、使用性能未受在甲方购买后发生的事故或未得到安装、拆卸、保养、修理、零配件更改、改装改变车型等因素影响二、车辆交接1. 甲方在交接时应当与乙方一同检视车辆,核实车辆基本情况和瑕疵情况甲方在交接时收到车辆并签收交接单后,即视为该车辆的外观、性能以及交接单上所留正式信息符合甲方要求, 乙方不对车辆的问题负任何责任2. 甲方交付车辆的日期与乙方应当向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日期不得早于三个工作日3. 交接时,甲方应当签署交接单或车辆买卖合同,乙方将车辆所有权证书、行驶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年检证明、保单及其他与车辆有关的法律证书及单据向甲方交付。
三、车辆质量保证1. 甲方知悉,并同意购买此车辆时,车辆不享有任何形式的三包服务(质保期、保修期和免费保养期)2. 购买此车辆后,甲方应当自行负责车辆的保养、维修、保险及其他所有相关事宜同时,甲方有义务保证车辆使用期间合法行驶、安全行驶,遵守交通法规3. 车辆的开发票、维护保养、修复维修、事故处理等相关信息,甲方应当妥善保存,并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或公司提供四、争议解决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其他1. 双方确认本协议向有法律效力,并在签署后生效2. 本协议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交接单或车辆买卖合同、车辆所有权证书、行驶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年检证明、保单及其他与车辆有关的法律证书及单据等3. 甲、乙双方确认已充分了解本协议的内容,同意并遵守协议条款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认真阅读、审核,自愿签署,以示认可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