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征.docx
38页ICS 43. 020CCS T 40OB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GB20997—XXXX代替GB20997—2015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1.imitsoffuelconsumptionforlight-dutycommercialvehicles(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征求意见稿)(本草案完成时间:2023-05-10)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XXXX -XX-XX 发布XXXX-XX-XX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型式认证的申请 15燃料消耗量的确定 26燃料消耗量限值 2R1总则 2R9燃料消耗量限值 3K具有特殊结构车型的说明 47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计算方法及评价指标 47I总则 47t)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 474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7⅛afc) 574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CAFC) 57G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年度要求 68生产一致性 69同一型式判定 610执行日期 7∣β1燃料消耗量限值执行日期 7∣β'1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年度要求执行日期 7附录A(规范性)汽油、柴油、两用燃料及双燃料车型燃料消耗量型式认证报告/型式认证申请报告8附录B(规范性)不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车型燃料消耗量型式认证报告/型式认证申请报告...12附录C(规范性)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车型能量消耗量型式认证报告/型式认证申请报告 16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20997—2015《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与GB20997—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修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5年版的第1章);b)修改了燃料消耗量的确定方法(见5.「5.7,2015年版的第5章);c)增加了C02排放量参考值的计算方法(见5.8);d)修改了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见第6章,2015年版的第7章);e)增加了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相关要求(见第7章);f)修改了生产一致性要求(见第8章,2015年版的第8章);g)修改了同一型式判定要求(见第9章,2015年版的第9章);h)增加了混合动力车型能量消耗量型式认证报告/型式认证申请报告(见附录B、附录C)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07年首次发布为GB20997—2007,2015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的限值、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计算方法及评价指标、生产一致性要求、同一型式判定和执行日期本文件适用于所有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吊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附类车辆,包括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的车辆、纯电动车辆、燃料电池车辆以及燃用气体燃料和醉酸类燃料的车辆。
本文件不适用于作业类专用车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5089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GB/T17350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术语、代号和编制方法GB18352.6—2016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T18386.1—2021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第1部分:轻型汽车GB/T19233—2020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GB19578—2021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T19596电动汽车术语GB/T19753-2021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GB27999-2019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GB/T29125压缩天然气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GB/T34598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技术条件GB/T37340电动汽车能耗折算方法GB/TXXXXX-XXXX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及续驶里程试验方法QC/T1130—2021甲醇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3术语和定义GB/T15089、GB/T17350、GB18352.6—2016.GB/T19596和GB27999—2019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型式认证的申请41对某•车型或系族燃料消耗量的型式认证申请应由制造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提出43申请时应附有附录A~附录C规定的型式认证申请的报告,但不填写其中A.8、B.8、C.6.3、C.7.3、C.8.3、C.8.4的内容41应向负责型式认证试验的检测机构提交代表认证车型或系族的样车5燃料消耗量的确定Kl对汽油、柴油、两用燃料及双燃料车型,应按GB/T19233—2020,采用全球统一轻型车测试循环(WLTC)确定车型燃料消耗量型式认证值53对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应按GB/T19753—2021,采用WLTC确定车型OVC-HEV燃料消耗量型式认证值及OVe-HEV电量消耗量型式认证值;对不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应按GB/T19753—2021,采用WLTC确定车型NOVC-HEV燃料消耗量型式认证值燃用汽油的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车型,电量消耗量应按GB/T37340折算为汽油燃料消耗量;燃用柴油的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车型,电量消耗量应按GB/T37340折算为柴油燃料消耗量2030年及以前,由电量消耗量折算的燃料消耗量按零计算”耳1对纯电动车型,应按GB/T18386.1—2021确定能量消耗量型式认证值,并按GB/T37340折算成对应的汽油燃料消耗量。
2030年及以前,其燃料消耗量按零计算”KA对燃料电池车型,应按GB/TXXXXX—XXXX确定能量消耗量2030年及以前,其燃料消耗量按零计算耳£对压缩天然气车型,应按照GB/T29125在底盘测功机上模拟综合循环燃料消耗量试验,确定气体燃料消耗量,并按照GB/T29125换算为汽油燃料消耗量耳A对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车型,应按照GB/T29125在底盘测功机上模拟综合循环燃料消耗量试验,确定气体燃料消耗量,并按照GB/T29125换算为汽油燃料消耗量S7对甲醇车型,应按照QC/T1130—2021确定甲醇燃料消耗量型式认证值和当量汽油或柴油燃料消耗量对其他醉酸燃料车型,应按照QC/T1130—2021确定静酸燃料消耗量型式认证值和当量汽油或柴油燃料消耗量4Q车型燃料消耗量限值及目标值对应的CO2排放量参考值分别按照GB19578—2021中的7.3及GB27999—2019中的4.2.3确定6燃料消耗量限值A1总则6.1.1 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的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按照6.2进行计算,结果圆整(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6.1.2 按照5.1、5.2确定的汽油、柴油、两用燃料及双燃料车型的燃料消耗量型式认证值、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车型的OVC-HEV燃料消耗量型式认证值、不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车型的NOVC-HEV燃料消耗量型式认证值应不高于6.2中的相应限值。
6.1.3 负责型式认证试验的检测机构将5.1、5.2确定的车型燃料消耗量型式认证值与6.2中的相应限值进行比较,并将型式认证值和比较结果记录在附录A~附录C规定的型式认证报告中1)2030年以后的电能消耗量计第方法另行确定A0燃料消耗量限值6.2.1燃用汽油的M类车型燃用汽油的此类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按式(1)计算4.82,(7Λ∕≤850)FCl=∙0.00375X(TM-1733)+8.13,(850<7M≤2850) (1)12.32,(7M>2850)式中:TM 测试质量,单位为千克(kg);FCL——车型燃料消耗量限值,单位为升每百千米(L∕100km)o6.2.2燃用柴油的M类车型燃用柴油的Nl类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按式(2)计算4.19,(7^∕≤850)FCL=<0.00297×(TM-∖733)+6.81,(850
4.06,(7M≤850)FCl=,0.00288×(7;W-2098)+7.65,(850
3.64,(7M≤1190)T=<0.00208×(7M-1733)+4.77,(1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