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合伙执行准则及文件附件(2018.01.15版本).doc
16页项目合伙执行准则1、 项目合伙人模式基本原则1.1、以市场化为基础,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最终形成公司内、外部的合作化机制,共同分担风险、创造价值,共享项目红利最终达到公司、员工、客户共赢格局2、项目合伙人入伙基本条件2.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2、了解和认同“项目合伙人模式”,有主动参与合伙的意愿,自愿且有能力承担相应的风险2.3、项目运营相关人员范围界定及认购比例:部门认股比例个人投资项目运营相关人员认购级次下限上限下限上限公司40%80%--次后认购(保障实施) 项目营销部20%60%2%10%负责该项目业务经理1级项目管理部负责该项目施工人员1级采购部负责该项目采购人员1级设计部负责该项目设计人员1级财务部负责该项目总账会计1级财务部成控岗位1级库 房负责该项目物资收发库管员1级财务部财务总监2级人力发展部人力总监2级项目营销部营销总监2级采购部采购经理2级项目管理部项目经理2级设计部设计部经理2级公司范围内其他员工3级备注:认购级次划分原则:公司内各职能人员与项目运营关联程度进行划分,如部门负责人兼任具体职能岗位的,可选择放弃部门负责人岗位认购级次后享受该职能岗位认购级次。
3、项目合伙人入股方式3.1、工程项目立项之日起,由项目营销部、项目管理部、采购部三个部门在1日内按《项目资金占用测算表》测算出该项目需垫资金额并传递到财务部由财务部成控岗位在当日内按该垫资金额的1.3倍计算作为“项目运营资金总额”并据此发布《项目招股声明书》3.2、《项目招股声明书》从发布之日起2日内,由上述第2.3条界定范围所有人员按认购级次顺序自愿进行认购,认购人需向财务部成控岗位提交《项目股份认购申请》3.3、认购比例:根据“项目运营资金总额”作为总股金,单人认购的比例最低为2%,最高不得超过10%3.4、认股期限届满,上述第2.3条界定范围所有人员自愿认购后比例未达到20%时,则该项目合伙失败3.5、认购期限届满,上述第2.3条界定范围所有人员自愿认购后比例超过60%时,计算公式如下:单位系数=60%/(1级认购员工认购总比例*1.5+2级认购员工认购总比例*1+3级认购员工认购总比例*0.5)实际认股比例=该员工认购比例*该员工权重*单位系数认股款=项目运营资金总额*实际认股比例注:1级员工权重为1.5,2级员工权重为1,3级员工权重为0.5如按上述计算方式1级员工的实际认股比例低于2%时,则1级认购员工按每人2%进行分配,剩余部分在2-3级认购员工之间按上述计算方法进行分配。
4、项目合伙管理4.1、“项目合伙人小组”成立之前,项目合伙相关工作由财务部牵头协调,“项目合伙人小组”成立后,相关工作由小组负责人牵头协调4.2、项目总股金认购达到规定比例后,由全体项目合伙人与公司签订《项目合伙协议》,并由全体项目合伙人组成“项目合伙人小组”4.3、“项目合伙人小组”设立小组负责人和执行秘书两个岗位,小组负责人由吴友林兼任,对外代表项目小组(项目合伙相关文件均需由小组负责人签字生效),负责项目合伙期间总体管理事宜执行秘书由财务部成控岗位兼任,负责项目合伙期间文件草拟、资料保管、居间协调、召集组织项目合伙人会议等日常工作执行秘书的报酬计算方式为:合同金额100万以内的500元、合同金额100-200万的1000元4.3、《项目合伙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2日内全体项目合伙人(含公司持股比例应缴部分)认股款必须转入开设的项目资金专户,逾期未转款的合伙人取消其本次入伙资格,并停止该合伙人1年时间的入伙资格部分合伙人因逾期缴款被取消资格后,差缺部分股金优先由其他合伙人补充认购,认购后仍差缺部分股金由原未认购项目营运相关人员补充认购,所有员工认购后仍差缺部分股金由公司进行补充认购。
所有补充认购合伙人(含公司补充认购部分)必须在签订书面协议2日内将认股款转入项目资金专户4.4、项目立项之日,设立项目资金专户作为项目收支的唯一账户,款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每月末财务部对“项目合伙人小组”全体成员公布该专户资金收支明细4.5、财务部每月末对“项目合伙人小组”全体成员公布该项目成本费用明细,便于不断优化管控措施和修正收支计划4.6、项目现阶段利用公司平台进行管理,公司按合同金额*3%收取平台管理费用(计入项目成本)待项目合伙模式运行成熟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管理模式和平台管理费用的计算方式4.7、项目专户资金因周转困难补充筹资流程如下:4.7.1、财务部出纳岗位将计划差缺部分资金提前2日通知执行秘书4.7.2、执行秘书接到通知次日召集项目合伙人小组会议商讨项目差缺资金筹款方式,可供选择筹资方式如下:①全体合伙人按持股比例补充认购;②以项目合伙小组名义向公司借款4.7.3、筹资方式需经全体项目小组成员2/3以上通过4.7.4、以“项目合伙人小组”的名义向公司借款的,借款年利率按10%计算4.7.5、全体合伙人按持股比例补充认购的,全体小组成员签订《项目合伙补充协议》,该协议签字之日起2日内全体小组成员必须将补充认购款转入项目资金专户。
4.7.6、补充认购逾期未转款的项目合伙人由公司代为注入其认购款,视为项目合伙人向公司借款,年利率按24%(惩罚性利率)计算,从该项目合伙人利润分红或当月工资收入中扣除项目执行秘书自逾期转款2日内督促项目合伙人填报《项目合伙人向公司申请借款入股审批表》,对逾期5日未填报视为自动退伙,按照当月第一个扎账日计算完工程度,由财务部按完工扎账日计算项目损益情况经核算项目盈利的,退还该合伙人原认购本金的90%,不计算项目红利和资金利息;经核算项目为亏损的按认购本金扣除应承担亏损后金额的90%退还该合伙人4.8、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可以向项目资金专户借款,借款利率按年利率10%计算,取得的利息收入计入项目利润5、“项目合伙人小组”成员权利与义务5.1、小组成员有权利对项目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5.2、小组成员享有投票表决权,项目合伙人退伙、项目补充筹资相关事宜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原则,不区分持股比例大小除上述事宜之外的其他项目合伙事宜表决必须经小组成员人数和持股比例二者均超过50%生效5.2、小组成员享有监督项目运营相关人员的工作执行情况,并提出有效管控建议的权利享有选举和推荐项目现场负责人、采购人员、分包商的权利。
5.3、项目合伙人中途申请退股时,其他小组成员享有表决权和优先认购该退股股金的权利5.4、项目红利分配决定生效之日在册的项目合伙人,享有按持股比例分配项目红利的权利5.5、小组成员应保守所知悉的公司各种商业秘密,擅自泄密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公司保留追究该泄密责任人其他责任的权利5.6、小组成员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股款,项目决算亏损时,全体小组成员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的亏损6、项目合伙人中途退股方式6.1、原则上从所有项目合伙人自愿认股并在《项目合伙协议》上签字之日起,至项目最终结算并做出红利分配决定之日止,该期间不允许退股6.2、如因特殊原因,项目合伙人需要退股的,由除该退股合伙人以外的其他合伙人进行投票表决,经2/3以上项目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经小组负责人审批后该合伙人退股生效6.3、经表决不同意该合伙人退股的,如有其他项目合伙人自愿认购该转让股金的,经项目小组负责人在《项目股份退股申请审批表》上签字审批、转让双方协商同意签订《项目股权转让协议》后,该转让股金的权利与义务由受让项目合伙人取得6.4、如表决未通过该项目合伙人退股且无其他项目合伙人自愿认购的,该项目合伙人不允许退股7、项目合伙人中途退股结算流程7.1、项目合伙人如因特殊原因需退股的,应向“项目合伙人小组”执行秘书提交《项目股份退股申请审批表》,执行秘书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第3日召集项目合伙人会议,经项目合伙人会议表决达到退股条件的,按《项目股份退股申请审批表》审批日期后的第一个扎帐日(25日)计算该项目的完工程度。
7.2、计算的完工程度经全体项目合伙人(含退股合伙人)2/3以上一致认可后生效7.3、财务部按生效的完工程度,核算该项目的损益情况经核算该项目为盈利的,该退股项目合伙人可以全额退还认购股金的本金,但不计算利息和红利经核算该项目为亏损的,该退股项目合伙人应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亏损,扣除应承担的亏损金额后剩余本金退还给该项目合伙人7.4、《项目股份退股申请审批表》经“项目合伙人小组”会议表决通过经并经小组负责人审批后立即生效,自生效之日起退伙人的权利与义务终止8、风险承担原则8.1、应收账款坏账风险(质保金除外) 按项目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8.2、劳动争议、人身伤害赔偿由公司通过购买保险转移风险,公司统一控制该风险,购买保险相关费用计入项目成本费用8.3、项目亏损按项目合伙人持股比例分摊8.4、上述第8.1-8.3条所有风险承担,员工合伙人以认股本金为限,差额部分由公司承担9、项目红利分配9.1、项目竣工结算书签字且应收账款全部收回(质保金除外)之日起15日内,由财务部核算出该项目损益情况,对“项目合伙人小组”全体成员予以公示9.2、项目损益情况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间全体项目合伙人有权利对公示数据提出异议,经查实后予以修正。
9.3、项目损益公示期满次日,由执行秘书召集“项目合伙人小组”全体成员会议,该次会议上由执行秘书形成项目红利分配书面决议,并经全体项目合伙人签字后生效项目红利分配决议生效之日起2日内,由财务部按结算日在册合伙人持股比例分配本金和利润金额9.5、财务部按项目红利分配决议分配后,项目合伙协议自动失效10、其他10.1、本执行流程根据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制定,后期项目合伙人模式运行成熟后,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优化10.2、本执行流程未尽事宜,公司财务部享有未尽事宜的解释权与修订权附件1:《项目合伙协议》重庆XXXXX有限公司项目合伙协议项目合伙人1: 姓 名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比例:____% 项目合伙人2: 姓 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比例:____%………项目合伙人(公司持股部分): 指定代表人: 姓 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比例:____% 经合伙各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第一条、合伙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合伙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按《项目红利分配决议》分配完成止,项目合伙协议自动失效第四条、项目合伙基本原则及执行依据:《项目合伙执行准则》第五条、出资总额、单个合伙人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一) 、按《项目资金占用测算表》测算出本项目需垫资金额为___________元,按该垫资金额的1.3倍计算作为“项目运营资金总额”,即项目合伙总股金为___________元二)、各合伙人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