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养护机务管理制度.doc
15页养护机务管理制度总 则为了加强养护机务工作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技术规范, 确保养护机务工作顺利进行, 以养护企业化、市场化为目标,全面贯彻养、建、管统筹协调发展方针,不断提高养护机械化、 专业化水平, 保证公路“畅、洁、绿、美、安、舒”的良好环境,逐步实行“以机养机、以机增机、滚动发展、良性循环”的机械发展战略方针,全面提高公路的整体服务功能,促进公路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工作职责一、养护机务股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及规范、技术标准2、编制公路养护工程、机务管理年度建设计划,上报州局,根据州局下达的养护工程、机务管理年度计划,编制公路目标计划到养护中心、 南潭河渡口所, 定期组织检查公路养护、机务管理目标任务、质量、计划执行情况,发布情况通报3、做好交通量、公路路况、水毁、大中修工程、机务、渡口渡运的原始资料的收集汇总、编制、上报各种报表4、负责对列养公路的桥梁及大型建筑物安全状况和水毁灾害进行检查,重大险情及时上报,作好桥梁的建档工作5、负责对列养公路小修保养项目的质量巡查和计量支付6、负责做好大中修及专项工程的招投标、质量检查,计量审核、交、竣工验收及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7、负责监管养护、工程机械及行政车辆的维修保养和成本核算工作8、负责养护中心、南潭河渡口渡运及费收、支出计划审核工作9、负责预防性养护调查、规划及组织实施10 、负责养护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和科研工作11 、负责各类材料采购招投标工作二、养护中心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2、根据下达的养护年度目标生产任务计划,组织养护分公司,按规范、标准及要求进行具体落实3、抓好列养公路附属设施及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4、负责完成路面小修保养及养护大中修工作,抓好全面养护;抓好日常养护督查巡视工作,做好水毁灾害、病害的统计上报及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5、负责交通量观测的调查统计上报工作;6、负责养护职工的工资核算兑现工作;7、根据材料采购招标结果,负责材料采购供应工作;负责所辖范围内的财产财物的清理、登记、保管工作8、抓好成本核算及线路招投标工作与养护分公司的合同管理9、抓好职工出勤、小修保养“三卡”管理和“四性”养护管理10 、负责对机械化养护公司工程质量、 安全、进度进行监管,搞好养护工程的计量审核及资金拨付工作三、机械化养护公司职责1、业务上隶属养护中心开展工作2、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行业规定、技术操作规程。
3、负责使用、维修、经营、保管好全段所属养护机械设备及安全生产工作4、建立好机械设备技术档案,作好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5、抓好成本核算,技术更新,机械租赁工作,确保设备发挥最大效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逐步实现增值6、参与养护大中修、安保工程、养护工程的招投标,搞好公路水毁抢险、坑槽修补及公路标志、标线工作,确保工程安全、确保工程质量7、做好外联工作,在一定条件争取业务的拓展和公司的发展壮大8、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开展经营活动,所有发生的债权、债务自主承担四、南潭河渡口所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技术操作规程、行业规定2、负责抓好船舶及渡运安全、职工自身安全工作3、保养维修好船舶设备,确保完好率达 97% 以上4、抓好增收节支,坚持文明渡运、文明收费,按规定收费,无“三乱”行为工 作 要 求养护小修保养管理全面贯彻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 预防性养护与重点养护相结合,日常养护与全面养护相结合的方针; 长年保持路面平整、洁净,路拱适度,边坡稳定,水沟畅通,桥涵及隧道完好,沿线设施完善,绿化协调美观一、日常小修保养的工作内容1、路基养护的日常工作内容①整理路肩边坡、清除路肩、水沟、边坡杂草杂物、保持路容整洁;②疏通边沟、排水沟,确保水流畅通, 水不上路冲刷路面;③及时清除坍塌方,对于小型坍方( 50m 3/处)以内的三天内清除干净,对于大型坍方,要在坍方坡脚处磊修排水沟,确保水不上路。
④维修路肩车辙、坑洼、隆起,保证路肩平整,横坡符合排水要求⑤修理路肩小型缺口,刷白路肩带2、路面养护的日常工作内容①沥青路面及时清扫路面飞石、杂物、清除堆积物、枯石、积雪,及时修补坑槽, 处理翻浆、 隆起等病害, 平常修补坑槽采用碎石、石灰、粘土拌合修补,季节性修补坑槽,采用划线、挖盒、清底、配料、拌合、压实、养生八大程序进行,对于一般无变形的裂缝及时用沥青灌缝②水泥砼路面清扫路面,及时清除路面堆积物、杂物、石块,保持路面清洁修理、灌注裂缝、接缝,修补坑槽修补路肩与路面接合处,保持平顺、平整、密实,防止雨水冲刷③泥结碎石路面清除路面堆积物、石块、杂物,填补坑槽及铲路,处理路面翻浆、隆起、松散等病害,雨季开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路面,修补弯道, 调整路拱, 保证弯道超高适度, 路拱符合要求修补坑槽时采用拌合法修补, 整铺路面用料采取先拌合后铺筑方式进行4、公路标志的日常养护内容对公里桩、 百米桩、警示桩、 标志牌倾倒歪斜的要及时扶正或重栽,对标志、标线污染严重的要清洗,对遮档标志视线的杂物要修理清除,对不鲜明的标志刷漆,对钢护栏损坏的要及时修复5、绿化养护的日常内容补栽绿化树, 修理剪枝, 绿化刷白, 保证绿化树木不遮档行车视线,对于枯死、病害绿化树进行处理,防止造成安全事故,对盗伐绿化树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
二、小修保养管理1、实行按线路投资、招标,签定小修保养目标任务管理合同2、严格执行资金计划,控制养护成本,超支不补,节约留用原则3、严格出工出勤制度职工每月出勤必须不低于 26 天,出工率达 95% 以上,出勤率达 97% 以上上路作业实行 11 月至次年 4 月: 8:30 — 12:00 、14:00 —17:30 ;5 月至 10 月: 8:00 —11:30 、14:30 —18:00 ,抢险救灾、特殊情况、扫雪季节根据实际情况另定4、严格杜绝请人长期代养路现象,一经发现,责任人作下岗处理5、职工休假实行轮休制,轮休人员所管辖的责任路段由分公司经理指派其它人员作好代养护工作,保证不留养护空档6、安全生产:养护中心、养护分公司、机械化养护公司必须定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对于重大险情(危险路段、危桥、危涵、水毁及其它自然灾害)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有关人员和领导,并同时作好临时处治工作,对路基缺口、沉陷、坍方、危险地段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职工上路作业必须穿安全标志服,利用车辆作业时要设置作业标志,同时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煤气中毒、防食品卫生工作7、实行三级巡查制度:分公司经理必须保证每天上路巡查一次,养护中心保证每月不低于 20 天的上路巡查时间,养护中心人员实行线路分块管理,责任到人,养护机务股实行养护巡查抽查。
上路巡查必须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8、养护任务计划与资金拨付由养护机务股技术员每月 5 日前下达生产任务,月末 30 日前进行检查验收, 对完成生产任务的实行以分公司为单位计量,签发资金支付证书,对未完成生产任务计划的不予验收,不予支付资金9、奖励与惩处对州公路局年末检查评定为优等路的每公里奖40 元,良等路每公里奖 25 元,对于检查评定为差等路的每公里扣养护投资 200 元,次等路在允许范围内不奖赔, 超过允许范围每公里扣养护投资 150 元,日常检查按巡检处罚标准执行养护工程项目管理一、组织实施1、养护工程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养护工程项目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法》 及交通部、省、州有关规定执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公路施工、 养护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50 万元以下工程、 抢险救灾工程、 不具备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工程采用邀标或议标方式,报请上级批准,择优选择施工队伍,50 万元以上工程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2、养护工程项目实行监理制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的养护工程项目, 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资金等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并同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对 50 万元以下工程和抢险工程实行派驻工程技术员,由单位与工程技术员签订质量管理合同,由工程技术员对施工全过程负全责进行管理。
3、养护工程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制养护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合同一经签订必须严格履行、遵守4、养护工程项目的变更实行汇审制养护工程项目工程量的增减、 施工方案变更, 由施工企业提出变更方案,报送监理、业主,实行集体汇审制度,必须由领导、监理、审计、养护机务、工程、技术员等组成的汇审小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二、质量管理1、养护工程项目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2、养护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三级质量保证体系, 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3、工程项目的承发包合同必须严格执行交通部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及批准设计文件,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和造价管理规定及批准的工程概预算, 并应按合理工期确定合同工期4、施工承包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合同中规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机械设备必须按时到位,并应独立完成中标工程,严禁将工程自行分包或违法转包5、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1)养护工程项目实行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的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检查和验收,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
2)业主派驻工地技术员, 实行签订质量责任目标合同,严格控制工程成本, 对工程质量验收为合格及以上且工程成本未超支、无安全事故、按时完成工程任务的,按工程总投资的0.2% 给予奖励,反之按工程总投资 0.2% 给予处罚 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建立质量检验制度, 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不合格的工程坚决推倒重来 4)、工程质量实行责任倒挂制度: 对于因工地技术员的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的, 扣发技术员当月工资的 50% ,损失严重影响较大的作待岗处理,或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于因监理原因造成质量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