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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侵犯财产罪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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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习目的和要求学习目的和要求]明确侵犯财产罪的概念及与这作斗争的意义,重点明确侵犯财产罪的概念及与这作斗争的意义,重点掌握比较常见、多发的犯罪的构成要件及其刑事责掌握比较常见、多发的犯罪的构成要件及其刑事责任,及其与其他一些犯罪的界限任,及其与其他一些犯罪的界限[本章主要内容本章主要内容]重点掌握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重点掌握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等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等的犯罪构成及其刑事责任,了解本节其他罪名的犯罪构成及其刑事责任,了解本节其他罪名 一、一、抢劫罪抢劫罪二、二、盗窃罪盗窃罪三、三、诈骗罪诈骗罪四、四、抢夺罪抢夺罪五、五、聚众哄抢罪聚众哄抢罪六、六、侵占罪侵占罪七、七、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八、八、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九、九、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特定款物罪十、十、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十一、十一、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十二、十二、破坏生产经营罪破坏生产经营罪侵犯财产罪侵犯财产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产的所有人、管理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产的所有人、管理人或持有人或持有人当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迫使被害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迫使被害人人当场当场交出财物或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交出财物或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特征:特征:•1、复杂客体:、复杂客体:公私财物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公私财物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对公私财产的所有人、管理人或持有对公私财产的所有人、管理人或持有人当场使用人当场使用暴力暴力、、胁迫胁迫或或其他方法其他方法,迫使被害人当场,迫使被害人当场交出财物或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交出财物或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3、、一般主体一般主体•4、、故意,并具有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抢抢  劫劫   罪罪案例1、2、3、4、5、6、7认定量刑 •     使用暴力的目的在于排除被害人的反抗,致使用暴力的目的在于排除被害人的反抗,致使被害人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从而劫取其财物使被害人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从而劫取其财物暴力的轻重程度仅是本罪的量刑情节,只要能对暴力的轻重程度仅是本罪的量刑情节,只要能对他人身体起到强制、打击作用即可,并不要求其他人身体起到强制、打击作用即可,并不要求其危及他人的身体健康甚或生命安全危及他人的身体健康甚或生命安全•     如果针对的是被害人的财物,即使在行为实如果针对的是被害人的财物,即使在行为实施过程中造成了人身伤害,如直接夺取他人手中施过程中造成了人身伤害,如直接夺取他人手中的钱包,直接抢夺被害人耳朵上的耳环等,就因的钱包,直接抢夺被害人耳朵上的耳环等,就因暴力直接指向财物而构成抢夺罪,致人重伤或死暴力直接指向财物而构成抢夺罪,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则应作为抢夺罪的一个特别严重情节加以亡的,则应作为抢夺罪的一个特别严重情节加以考虑。

      考虑 • 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   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是通过书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是通过书信或者他人转告的方式让被害人得知,不是本罪信或者他人转告的方式让被害人得知,不是本罪的胁迫,即使具有暴力的内容,只构成敲许勒索的胁迫,即使具有暴力的内容,只构成敲许勒索罪•    如果行为人使用如果行为人使用“”虚假虚假“的暴力欺骗胁迫被的暴力欺骗胁迫被害人,使其信以为真而产生恐惧被迫交出财物的,害人,使其信以为真而产生恐惧被迫交出财物的,构成本罪的胁迫构成本罪的胁迫 •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隔离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

      应当注意的是,被产隔离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应当注意的是,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是因为行为人的积极作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是因为行为人的积极作为所导致为所导致•行为人如果只是借用了被害人自己因患病、醉酒、行为人如果只是借用了被害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无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拿走或夺取财物的,不构成本罪法反抗的状态拿走或夺取财物的,不构成本罪 • 侵犯对象:国家、集体、个人所有的各侵犯对象:国家、集体、个人所有的各种财物及他人人身实践中被抢劫的财物种财物及他人人身实践中被抢劫的财物只限于动产非法侵占不动产的,不属于只限于动产非法侵占不动产的,不属于抢劫罪•    犯罪分子持械结伙在海上抢劫船载的货犯罪分子持械结伙在海上抢劫船载的货物及旅客财物的,国外法律定为海盗罪,物及旅客财物的,国外法律定为海盗罪,我国仍以抢劫罪论处我国仍以抢劫罪论处  •罪与非罪罪与非罪1、抢劫罪没有数额和情节的限制但是依照刑法、抢劫罪没有数额和情节的限制但是依照刑法第第13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抢劫行为,不认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抢劫行为,不认为构成犯罪。

      例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式的抢为构成犯罪例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式的抢劫,行为不严重、数额极其有限,如强索少量财物,劫,行为不严重、数额极其有限,如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等,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不构成抢抢吃少量食品等,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不构成抢劫罪2、因为婚姻、家庭纠纷,一方抢回彩礼、陪嫁物,、因为婚姻、家庭纠纷,一方抢回彩礼、陪嫁物,或者强行分割并拿走家庭共有财产的,即使抢回、或者强行分割并拿走家庭共有财产的,即使抢回、拿走的份额多了,一般也不构成抢劫罪拿走的份额多了,一般也不构成抢劫罪3、为子女离婚、出嫁女儿暴死等事情所激怒,而、为子女离婚、出嫁女儿暴死等事情所激怒,而纠集亲友多人去砸毁对方家庭财物,抢吃粮菜鸡猪,纠集亲友多人去砸毁对方家庭财物,抢吃粮菜鸡猪,一般不要作为抢劫论处一般不要作为抢劫论处  •既遂与未遂既遂与未遂•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

      属抢劫未遂 •转化抢劫的认定转化抢劫的认定  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  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较轻、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具有下列情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依照刑法第节之一的,可依照刑法第269条的规定,以抢劫罪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定罪处罚;•((1)) 盗窃、诈骗、抢夺接近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数额较大”标准;标准;((2)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 ((3)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4)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5)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在被害人 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在被害人未失去未失去知觉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抢劫罪实实行数罪并罚;行数罪并罚;•       在被害人在被害人失去知觉失去知觉或者或者没有发觉没有发觉的情形下,以及实施的情形下,以及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盗窃罪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实行数罪并罚•       行为人事先作了盗窃和抢劫两手准备,携带凶器,夜行为人事先作了盗窃和抢劫两手准备,携带凶器,夜晚潜入商店,发现值班人员睡觉故未使用凶器便窃走了大晚潜入商店,发现值班人员睡觉故未使用凶器便窃走了大量商品,应认定为盗窃罪:如果行为人事先作盗窃准备,量商品,应认定为盗窃罪:如果行为人事先作盗窃准备,在进入现场实施盗窃过程中惊醒值班人员并遭到其抵抗,在进入现场实施盗窃过程中惊醒值班人员并遭到其抵抗,当即使用凶器以暴力将财物劫走,则应构成抢劫罪当即使用凶器以暴力将财物劫走,则应构成抢劫罪  •1、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联防人员,以、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联防人员,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财物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财物的行为定性的行为定性  行为人  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赌”、、“抓嫖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从重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罚•       行为人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赌”、、“抓嫖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抢劫罪与相似犯罪的界限抢劫罪与相似犯罪的界限 •2、抢劫罪与强迫交易罪、抢劫罪与强迫交易罪  从事正常商品买卖、交易或者劳动服务的人,  从事正常商品买卖、交易或者劳动服务的人,以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合理价钱、费以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合理价钱、费用相差不大钱物,情节严重的,以用相差不大钱物,情节严重的,以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罪定定罪处罚;罪处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买卖、交易、服务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买卖、交易、服务为幌子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合理价幌子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合理价钱、费用相差悬殊的钱物的,以钱、费用相差悬殊的钱物的,以抢劫罪抢劫罪定罪处刑定罪处刑•       在具体认定时,既要考虑超出合理价钱、费在具体认定时,既要考虑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绝对数额,还要考虑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用的绝对数额,还要考虑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比例,加以综合判断。

      比例,加以综合判断  •3、抢劫罪与绑架罪、抢劫罪与绑架罪      抢劫罪中,行为人一般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抢劫罪中,行为人一般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实施抢劫行为,绑架罪中,行为人既可能为的故意实施抢劫行为,绑架罪中,行为人既可能为勒索他人财物而实施绑架行为,也可能出于其它非勒索他人财物而实施绑架行为,也可能出于其它非经济目的实施绑架行为;经济目的实施绑架行为;•      行为手段不尽相同抢劫罪表现为行为人劫取行为手段不尽相同抢劫罪表现为行为人劫取财物一般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具有财物一般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具有“当场性当场性”;绑架罪表现为行为人以杀害、伤害等方式向被;绑架罪表现为行为人以杀害、伤害等方式向被绑架人的亲属或其他人或单位发出威胁,索取赎金绑架人的亲属或其他人或单位发出威胁,索取赎金或提出其他非法要求,劫取财物一般不具有或提出其他非法要求,劫取财物一般不具有“当场当场性性”•      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定罪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处罚  •4、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抢劫罪与寻衅滋事罪   主观上:寻衅滋事罪具有逞强好胜和通过强拿主观上:寻衅滋事罪具有逞强好胜和通过强拿硬要来填补其精神空虚等目的,抢劫罪行为人一硬要来填补其精神空虚等目的,抢劫罪行为人一般只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般只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行为方式上:寻衅滋事罪一般不以严重侵犯他行为方式上:寻衅滋事罪一般不以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方法强拿硬要财物,抢劫罪行为人人人身权利的方法强拿硬要财物,抢劫罪行为人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作为劫取他人财物的手段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作为劫取他人财物的手段•     司法实践中,对于未成年人使用或威胁使用轻司法实践中,对于未成年人使用或威胁使用轻微暴力强抢少量财物的行为,一般不宜以抢劫罪微暴力强抢少量财物的行为,一般不宜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特征的,可以定罪处罚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特征的,可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5、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  行为人为索取债务,使用暴力、暴力威胁等  行为人为索取债务,使用暴力、暴力威胁等手段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构成故意伤手段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害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第234条等规定处罚条等规定处罚  •第第263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一)入户抢劫入户抢劫的;的;•(二)在(二)在公共交通工具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四)多次抢劫多次抢劫或者或者抢劫数额抢劫数额巨大的;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携带凶器抢劫抢劫特定财物的定性机动车 •关于关于“入户抢劫入户抢劫”的认定的认定    1、、“户户”的范围。

      的范围户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家庭生活和与和与外界相对隔离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户”,但在特定情,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户”•     2、、“入户入户”目的的非法性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入户抢劫”•     3、、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入户抢劫”;如果发;如果发生在户外,不能认定为生在户外,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入户抢劫”。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认定的认定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主要是指在从事主要是指在从事旅客运输的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车、船只、飞机等等正在运营中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具上对旅客、司售、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       在未运营中的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上针对在未运营中的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上针对司售、乘务人员抢劫的,或者在小型出租车上抢司售、乘务人员抢劫的,或者在小型出租车上抢劫的,不属于劫的,不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多次抢劫多次抢劫”的认定的认定    “多次抢劫多次抢劫”是指抢劫三次以上是指抢劫三次以上  对于  对于“多次多次”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的每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抢劫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综合考虑犯一次抢劫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

      素,客观分析、认定•      对于行为人基于一个犯意实施犯罪的,如在同对于行为人基于一个犯意实施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同时对在场的多人实施抢劫的;或基于同一地点同时对在场的多人实施抢劫的;或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实施连续抢劫犯罪的,如在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实施连续抢劫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连续地对途经此地的多人进行抢劫的;或一地点连续地对途经此地的多人进行抢劫的;或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抢劫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实施入户抢劫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  •“携带凶器抢夺携带凶器抢夺”的认定的认定    “携带凶器抢夺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进行抢夺或者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进行抢夺的行为•       行为人随身携带其他器械抢夺,有证据证明该器行为人随身携带其他器械抢夺,有证据证明该器械确实不是为了实施犯罪准备的,不以抢劫罪定罪械确实不是为了实施犯罪准备的,不以抢劫罪定罪。

      •       行为人将随身携带凶器有意加以显示、能为被害行为人将随身携带凶器有意加以显示、能为被害人察觉到的,直接适用刑法第人察觉到的,直接适用刑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后,在逃跑过程中为窝藏赃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后,在逃跑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力相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抢劫犯罪数额的计算抢劫犯罪数额的计算  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其实际使用消  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其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抢劫信用卡后未实际使用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抢劫信用卡后未实际使用消费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所抢信消费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所抢信用卡数额巨大,但未实际使用、消费或者实际使用卡数额巨大,但未实际使用、消费或者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未达到巨大标准的,不适用用、消费的数额未达到巨大标准的,不适用“抢抢劫数额巨大劫数额巨大”的法定刑的法定刑  为抢劫其他财物,劫取机动车辆当作犯罪工  为抢劫其他财物,劫取机动车辆当作犯罪工具或者逃跑工具使用的,被劫取机动车辆的价值具或者逃跑工具使用的,被劫取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抢劫数额;为实施抢劫以外的其他犯罪劫取计入抢劫数额;为实施抢劫以外的其他犯罪劫取机动车辆的,以抢劫罪和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机动车辆的,以抢劫罪和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罪并罚  •抢劫特定财物的行为抢劫特定财物的行为  以  以毒品、假币、淫秽物品毒品、假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为对象,等违禁品为对象,实施抢劫的,以实施抢劫的,以抢劫罪抢劫罪定罪;抢劫的违禁品数量定罪;抢劫的违禁品数量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抢劫违禁品后又以违禁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抢劫违禁品后又以违禁品实施其他犯罪的,应以抢劫罪与具体实施的其品实施其他犯罪的,应以抢劫罪与具体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抢劫  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  为个人使用,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取得  为个人使用,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取得家庭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教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教唆或者伙同他人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劫取家庭唆或者伙同他人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劫取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可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可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   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驾驶车驾驶车辆辆”)夺取他人财物的,)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 ( (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 ( (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被告人张某有一天到其哥哥家,见其嫂子在哭,被告人张某有一天到其哥哥家,见其嫂子在哭,问其为什么哭,其嫂子说:刚才你哥喝醉了,方问其为什么哭,其嫂子说:刚才你哥喝醉了,方某和武某来向你哥要账,你哥还给武某某和武某来向你哥要账,你哥还给武某170元。

      姓元姓方的说,你哥也欠他方的说,你哥也欠他50元,你哥喝得醉醺醺的,元,你哥喝得醉醺醺的,就给了他就给了他50元实际上,咱们只欠姓武的钱,不元实际上,咱们只欠姓武的钱,不欠姓方的钱这钱你去给要回来张某认为哥哥欠姓方的钱这钱你去给要回来张某认为哥哥受了损失,就去供销社(方某所在单位)去找方受了损失,就去供销社(方某所在单位)去找方某在路上遇见其表弟苏某,要苏一同去,张和某在路上遇见其表弟苏某,要苏一同去,张和苏又分别找来自己的弟弟一起去追方某在途中苏又分别找来自己的弟弟一起去追方某在途中追上了方某和武某张某对方某说:方大哥,我追上了方某和武某张某对方某说:方大哥,我哥不欠你的钱,你把那哥不欠你的钱,你把那50元还给我方不给,双元还给我方不给,双方争执起来在争执中张和苏把方某按倒在地,方争执起来在争执中张和苏把方某按倒在地,苏某从方的口袋里掏出苏某从方的口袋里掏出40元,顺手打了方某两耳元,顺手打了方某两耳光,然后就走开了光,然后就走开了 •一审判抢劫罪一审判抢劫罪•二审无罪二审无罪 •广东佛山陈志涛开了一辆货车,从山里的一个养广东佛山陈志涛开了一辆货车,从山里的一个养鸭厂买了一车鸭子,准备拉到城里的餐厅里去卖。

      鸭厂买了一车鸭子,准备拉到城里的餐厅里去卖当他路过一个山庄的停车场倒车的时候,看见旁当他路过一个山庄的停车场倒车的时候,看见旁边有人拦住车头,还有人拍打车门,还有人高喊边有人拦住车头,还有人拍打车门,还有人高喊他撞坏了车棚陈志涛马上停车,从车上下来他撞坏了车棚陈志涛马上停车,从车上下来  下车后,陈志涛仔细一看,发现车子距离车  下车后,陈志涛仔细一看,发现车子距离车棚还有棚还有3米,根本不可能撞着车棚但这个山庄的米,根本不可能撞着车棚但这个山庄的主人却说他就是撞坏了车棚,并要陈志涛赔他主人却说他就是撞坏了车棚,并要陈志涛赔他1000块钱陈志涛极不情愿,但因为要赶去做生块钱陈志涛极不情愿,但因为要赶去做生意,只好掏了意,只好掏了1000元钱做赔偿,但是他始终认为元钱做赔偿,但是他始终认为自己不应该赔这笔钱自己不应该赔这笔钱   他把鸭子拉进城里,处理好,带着一肚子委  他把鸭子拉进城里,处理好,带着一肚子委屈愤懑回了家他把他这天的经历告诉手足情深屈愤懑回了家他把他这天的经历告诉手足情深的哥哥陈志盛,说自己被人讹诈了看到弟弟受的哥哥陈志盛,说自己被人讹诈了看到弟弟受了欺负,出于仗义,陈志盛立刻带了几个哥们去了欺负,出于仗义,陈志盛立刻带了几个哥们去山庄找老板,他在路边还捡了一根木棍提在手中。

      山庄找老板,他在路边还捡了一根木棍提在手中  •傍晚,陈志盛等人到了山庄老板家,陈志盛上前傍晚,陈志盛等人到了山庄老板家,陈志盛上前猛烈地拍门当老板娘刚一打开门,他们一拥而猛烈地拍门当老板娘刚一打开门,他们一拥而进,把她推搡到一边,并且问她老板在哪儿当进,把她推搡到一边,并且问她老板在哪儿当时老板正在冲凉,听见外面有响动,还没等他反时老板正在冲凉,听见外面有响动,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看到冲凉房门被人一脚踢开,领头的应过来,就看到冲凉房门被人一脚踢开,领头的大汉问了一句:大汉问了一句:"你为什么勒索我弟弟?你为什么勒索我弟弟?"就举起就举起木棍向他打去老板一边躲避棍棒一边大声否认木棍向他打去老板一边躲避棍棒一边大声否认此事,但还是被一棍子打在额头此事,但还是被一棍子打在额头   老板娘见状,慌忙过来护着丈夫说,不要打  老板娘见状,慌忙过来护着丈夫说,不要打了,把钱还给你于是,老板娘从床头柜中取出了,把钱还给你于是,老板娘从床头柜中取出一沓钱交给了陈志盛哥哥接过钱数了数,正是一沓钱交给了陈志盛哥哥接过钱数了数,正是弟弟的弟弟的1000块钱,因为他听弟弟说过还有一些凑块钱,因为他听弟弟说过还有一些凑来的零票。

      他收起棒子,对随同的人说,不许碰来的零票他收起棒子,对随同的人说,不许碰人家里的东西,也不许打人,咱们走,我只是要人家里的东西,也不许打人,咱们走,我只是要拿回弟弟的钱拿回弟弟的钱  •几个月以后,陈志盛被捕,检察院提起公几个月以后,陈志盛被捕,检察院提起公诉,广东三水法院以入户抢劫罪判处陈志诉,广东三水法院以入户抢劫罪判处陈志盛盛10年徒刑陈志盛不服,提起上诉,佛年徒刑陈志盛不服,提起上诉,佛山中院维持了原判山中院维持了原判•法院以入户抢劫罪判决此案,正确与否?法院以入户抢劫罪判决此案,正确与否? •被告人王长江,男,被告人王长江,男,1961年年12月月12日出生,汉族,小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平阴县孔村镇尹庄村学文化,农民,住平阴县孔村镇尹庄村2003年年1月月16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月27日被逮捕日被逮捕 •2002年冬季至年冬季至2003年年1月份,被告人王长江先后三次到月份,被告人王长江先后三次到平阴县孔村镇尹庄村廉玉信、孔凡珍、葛成文家中秘密平阴县孔村镇尹庄村廉玉信、孔凡珍、葛成文家中秘密窃取鸡窃取鸡8只、兔子只、兔子6只、山羊只、山羊1只。

      只•2003年年1月月16日凌晨,被告人王长江在平阴县孔村镇尹日凌晨,被告人王长江在平阴县孔村镇尹庄村,翻墙进入尹燕祯家中,欲盗窃兔子时,被正在屋庄村,翻墙进入尹燕祯家中,欲盗窃兔子时,被正在屋内睡觉的尹燕祯发现,被害人尹燕祯猛抓被告人王长江,内睡觉的尹燕祯发现,被害人尹燕祯猛抓被告人王长江,被告人王长江极力逃脱,双方发生撕打,被害人尹燕祯被告人王长江极力逃脱,双方发生撕打,被害人尹燕祯之妻朱梅英听到响动,即参与到抓捕被告人王长江的打之妻朱梅英听到响动,即参与到抓捕被告人王长江的打斗中,撕打过程中,被告人王长江致被害人尹燕祯左手斗中,撕打过程中,被告人王长江致被害人尹燕祯左手腕及右股部、朱梅英双腕及左胫等处受轻微伤,后被闻腕及右股部、朱梅英双腕及左胫等处受轻微伤,后被闻讯及时赶到的群众抓获讯及时赶到的群众抓获•问题:抢劫是既遂还是未遂问题:抢劫是既遂还是未遂 ??•           是否为入户抢劫?是否为入户抢劫? •  被告人王辉通过其朋友石寿光认识了被害人申夏(十六 被告人王辉通过其朋友石寿光认识了被害人申夏(十六岁),在交往的过程中,被告人王辉产生了向申夏要钱的念岁),在交往的过程中,被告人王辉产生了向申夏要钱的念头。

      被告人王辉伙同郭庆以借款、办急事等为名多次向申夏头被告人王辉伙同郭庆以借款、办急事等为名多次向申夏要钱,申夏背着父母把父母放在家中的要钱,申夏背着父母把父母放在家中的2500元人民币拿出给元人民币拿出给王辉、郭庆王辉、郭庆•      6月份一天,被告人王辉与郭庆商量向被害人申夏要钱,月份一天,被告人王辉与郭庆商量向被害人申夏要钱,后二人又找到被告人王苏南和李凯,并向二人讲准备向申夏后二人又找到被告人王苏南和李凯,并向二人讲准备向申夏要钱后四人找到了被害人申夏,被告人王辉先以去外地为要钱后四人找到了被害人申夏,被告人王辉先以去外地为名,向申要名,向申要800元钱,申不同意给被告人王辉便指使郭庆、元钱,申不同意给被告人王辉便指使郭庆、李凯和被告人王苏南吓唬申,郭庆还手掂砖头假装要打申夏,李凯和被告人王苏南吓唬申,郭庆还手掂砖头假装要打申夏,被告人王辉假装从中劝说,让申回家拿钱,申心中害怕,被被告人王辉假装从中劝说,让申回家拿钱,申心中害怕,被迫回家拿了迫回家拿了800元钱给被告人王辉元钱给被告人王辉•     问:王辉、王苏南是否构成抢劫罪?为什么?(考虑问:王辉、王苏南是否构成抢劫罪?为什么?(考虑“当场性当场性”)) •      王辉、王苏南胁迫申夏回家取钱的行为,看似不是现场王辉、王苏南胁迫申夏回家取钱的行为,看似不是现场劫取申夏的钱财,实为当场劫取,因为申夏身上没钱,立即劫取申夏的钱财,实为当场劫取,因为申夏身上没钱,立即回家取钱的行为,系王辉和王苏南抢劫行为的继续,中间并回家取钱的行为,系王辉和王苏南抢劫行为的继续,中间并没有间隔;虽然不符合传统意义上的没有间隔;虽然不符合传统意义上的“当场当场”概念,但是综概念,但是综合本案而看,符合法律意义上的合本案而看,符合法律意义上的“当场当场”的含义。

      同时王辉的含义同时王辉和王苏南的行为还危害到了被害人申夏的人身权利,因此王和王苏南的行为还危害到了被害人申夏的人身权利,因此王辉和王苏南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特征,构成抢劫罪辉和王苏南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特征,构成抢劫罪       “当场当场” 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认定:一是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认定:一是时间时间方面,合理方面,合理的时间之内暴力或胁迫劫取受害人的财务都应属于当场劫取,的时间之内暴力或胁迫劫取受害人的财务都应属于当场劫取,如胁迫受害人立即回家取钱,二是如胁迫受害人立即回家取钱,二是概念概念方面,对于方面,对于“当场当场”的含义不可仅从狭义上理解,应综合全案来看,横向比较,的含义不可仅从狭义上理解,应综合全案来看,横向比较,从而准确适用法律三是从而准确适用法律三是行为行为方面,如果行为人胁迫受害人,方面,如果行为人胁迫受害人,使受害人一直处于受抑制状态,即使抢劫行为有一定的时间使受害人一直处于受抑制状态,即使抢劫行为有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上的转换,也应理解为和空间上的转换,也应理解为“当场当场”  •      2003年4月24日16时30分许,被告人张2003年4月24日16时30分许,被告人张月新与其朋友司某等人在菜市场门口炒菜摊喝酒时遇北月新与其朋友司某等人在菜市场门口炒菜摊喝酒时遇北京京京肉食厂职工郝立新、周桂芝开着面包车在马路对京京京肉食厂职工郝立新、周桂芝开着面包车在马路对面卖熟食。

      张月新即上前挑选了几样熟食装在塑料袋里,面卖熟食张月新即上前挑选了几样熟食装在塑料袋里,并付给了周桂芝一张面值100元的假币周辨认出是并付给了周桂芝一张面值100元的假币周辨认出是假币,要求其更换,张月新又从熟食筐中拿了一根蒜肠,假币,要求其更换,张月新又从熟食筐中拿了一根蒜肠,并说:并说:“这年头吃东西还要钱,我有非典你信不信?我这年头吃东西还要钱,我有非典你信不信?我还有证据,我刚从医院跑出来还有证据,我刚从医院跑出来随即拿着蒜肠回到自随即拿着蒜肠回到自己酒桌上打开就吃郝立新向其索要蒜肠钱,张月新即己酒桌上打开就吃郝立新向其索要蒜肠钱,张月新即从桌子上拿起一把削菠萝用的刀子冲其比划,声称自己从桌子上拿起一把削菠萝用的刀子冲其比划,声称自己患有非典型肺炎,拒不付款此后,张月新又从郝、周患有非典型肺炎,拒不付款此后,张月新又从郝、周处拿走两包叉烧肉、一根蒜肠郝立新、周桂芝见状便处拿走两包叉烧肉、一根蒜肠郝立新、周桂芝见状便准备开车离去,张月新上前拦住车,要将最初挑选好的准备开车离去,张月新上前拦住车,要将最初挑选好的一袋熟食拿走,周桂芝不同意一袋熟食拿走,周桂芝不同意 •   张月新强行上食品车拿走那袋熟食,周桂芝向张月新强行上食品车拿走那袋熟食,周桂芝向其索要熟食钱,张月新再次以传染非典型肺炎对其索要熟食钱,张月新再次以传染非典型肺炎对周进行威胁。

      后其见周还不走,就说:周进行威胁后其见周还不走,就说:“给你5给你50元钱周桂芝表示同意但其又将那张10周桂芝表示同意但其又将那张100元假钞给周,周拒收,张月新便又回到食品车0元假钞给周,周拒收,张月新便又回到食品车上张月新一边走,一边将熟食袋内的一只口水上张月新一边走,一边将熟食袋内的一只口水鸡送给一个小女孩后周桂芝将剩下的熟食放回鸡送给一个小女孩后周桂芝将剩下的熟食放回车上,张月新仍在车上轰赶顾客,并阻止顾客付车上,张月新仍在车上轰赶顾客,并阻止顾客付款后公安民警赶到现场,被告人张月新对民警款后公安民警赶到现场,被告人张月新对民警称:称:“我有非典,先传染给你我有非典,先传染给你民警遂封锁了民警遂封锁了现场,疏散了上百名围观群众,并将被告人张月现场,疏散了上百名围观群众,并将被告人张月新抓获经检查,张月新身体健康,无非典症状经检查,张月新身体健康,无非典症状张月新的行为造成北京京京肉食厂损失两根蒜肠,张月新的行为造成北京京京肉食厂损失两根蒜肠,两块叉烧肉,两块牛肉,一只口水鸡,共计价值两块叉烧肉,两块牛肉,一只口水鸡,共计价值人民币69元人民币69元 •问:如何评价张月新的行为?问:如何评价张月新的行为? •      被告人王被告人王XX、孟、孟XX、刘、刘X经商量抢劫网吧后,经商量抢劫网吧后,于于2006年年4月月14日日23时许,携带两把水果刀窜到时许,携带两把水果刀窜到东东X市横沥镇田头村一无牌网吧内伺机抢劫。

      至次市横沥镇田头村一无牌网吧内伺机抢劫至次日日3时许,王时许,王XX等三人见该网吧内只有李某一人等三人见该网吧内只有李某一人看守,王看守,王XX就用刀割断一条耳机线,走到李某身就用刀割断一条耳机线,走到李某身后用耳机线勒住李的脖子,孟后用耳机线勒住李的脖子,孟XX、刘、刘X也上前一也上前一起抓住李某的手脚,李某奋力反抗,王起抓住李某的手脚,李某奋力反抗,王XX等三人等三人见无法得手就一起往外逃跑后王见无法得手就一起往外逃跑后王XX、孟、孟XX、刘、刘X在逃跑过程中被巡逻的治安员抓获归案在逃跑过程中被巡逻的治安员抓获归案•问:王问:王XX、孟、孟XX、刘、刘X构成什么罪?构成什么罪? • 张某乘坐出租车达到目的地后,故意拿出张某乘坐出租车达到目的地后,故意拿出面值面值100元的假币给司机王某,王某遂将假元的假币给司机王某,王某遂将假币退还张某张某对王某的头部猛击几拳,币退还张某张某对王某的头部猛击几拳,还威胁道:还威胁道:“你不找钱,我就让你死在这你不找钱,我就让你死在这里王某只好收下这王某只好收下这100元假币,找给张元假币,找给张某某90元人民币元人民币 •问:张某构成什么罪?问:张某构成什么罪? •司考练习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构成要件构成要件•1、对象:、对象:公私财物公私财物 •2、行为方式:、行为方式:秘密窃取秘密窃取 •3、主体:、主体:一般主体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故意,故意,非法占有的目的非法占有的目的  盗盗 窃窃 罪罪案例1、2、3、4、5、6、7、8难点定罪量刑既遂未遂 •((1)动产)动产•((2)不动产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不动产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3)能源如电力、煤气、天然气;)能源如电力、煤气、天然气;•((4)可以退税或者抵扣税款的发票)可以退税或者抵扣税款的发票•((5)作为商品提供具有财产价值并能单独计价的服)作为商品提供具有财产价值并能单独计价的服务,如通信线路、电信码号务,如通信线路、电信码号((6)违禁品如毒品、赃物)违禁品如毒品、赃物•盗窃违禁品,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盗窃违禁品,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注意:注意:•盗窃自己家里或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盗窃自己家里或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 秘密窃取:秘密窃取:针对行为目的,而非要求行为本身针对行为目的,而非要求行为本身绝对需要秘密性绝对需要秘密性•具体包括:具体包括:     •((1)被害人已发觉但未加阻止,行为人不知,定)被害人已发觉但未加阻止,行为人不知,定秘密窃取。

      秘密窃取•((2)他人已发现并阻止,但仍强行拿走的,非秘)他人已发现并阻止,但仍强行拿走的,非秘密窃取• ((3)施用骗术,转移被害人注意力,然后在其)施用骗术,转移被害人注意力,然后在其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取走财物,定秘密窃取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取走财物,定秘密窃取• ((4)事先乘人不备,潜入某一场所,在无人发)事先乘人不备,潜入某一场所,在无人发现的过程中获取财物的,定秘密窃取现的过程中获取财物的,定秘密窃取  •行为人行为人明确地意识明确地意识到其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到其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占有的财物•行为人只要依据一般的认识能力和社会常识,推行为人只要依据一般的认识能力和社会常识,推知该物为他人所有或占有即可无需明确认识财知该物为他人所有或占有即可无需明确认识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是谁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是谁•例外:例外:•((1)过失地将他人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的财物取)过失地将他人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的财物取走,在发现之后予以返还的,不构成盗窃罪走,在发现之后予以返还的,不构成盗窃罪•((2)未经物主同意暂时挪用或借用,无非法占有)未经物主同意暂时挪用或借用,无非法占有目的,用后准备归还的,不构成盗窃罪。

      构成其目的,用后准备归还的,不构成盗窃罪构成其他犯罪的,可以将这一情况作为情节考虑他犯罪的,可以将这一情况作为情节考虑 •判断盗窃罪既遂标准的学说主要有:判断盗窃罪既遂标准的学说主要有:•(1)失控说以失主是否丧失对被盗财物的控制作(1)失控说以失主是否丧失对被盗财物的控制作为判断盗窃既遂与未遂的标准为判断盗窃既遂与未遂的标准•(2)控制说以行为人是否已经实际控制所盗的财(2)控制说以行为人是否已经实际控制所盗的财物作为判断盗窃既遂与未遂的标准物作为判断盗窃既遂与未遂的标准•(3)失控加控制说以被盗财物是否脱离失主的控(3)失控加控制说以被盗财物是否脱离失主的控制和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所盗财物作为判断盗窃既遂制和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所盗财物作为判断盗窃既遂与未遂的标准与未遂的标准• 盗窃罪的既遂标准通常采取盗窃罪的既遂标准通常采取“失控说失控说”,,既遂与未遂既遂与未遂 •既遂标准既遂标准::•小件物品如首饰,一般以拿在手中、放进口袋为小件物品如首饰,一般以拿在手中、放进口袋为既遂大件物品以搬出户外为既遂,既遂大件物品以搬出户外为既遂, 盗窃厂矿企盗窃厂矿企业的大宗原材料以偷出库房为既遂,如果有院墙业的大宗原材料以偷出库房为既遂,如果有院墙且大门有看守的,以偷出大门为既遂。

      且大门有看守的,以偷出大门为既遂•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指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指实际窃取实际窃取数额较大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财物犯罪未遂,即没有实际取得财物,一般情况下犯罪未遂,即没有实际取得财物,一般情况下不不以犯罪处理以犯罪处理•如果以盗窃巨款、珍费文物等贵重物品为目标,如果以盗窃巨款、珍费文物等贵重物品为目标,潜人银行、博物馆等盗窃未遂的,仍应认为构成潜人银行、博物馆等盗窃未遂的,仍应认为构成未遂而追究其刑事责任未遂而追究其刑事责任 •难点难点 •((1)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本法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本法第第12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窃罪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择一重罪处罚 •((2)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3)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人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人盗窃数额;盗窃数额;•      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按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 •((4)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行数罪并罚•    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本法第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本法第275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认为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是犯罪 •((5)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实行数罪并罚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实行数罪并罚6)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按照本)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按照本法第法第219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7)使用投毒、爆炸方法偷鱼的犯罪性质问题使用投毒、爆炸方法偷鱼的犯罪性质问题•    如果是出于盗窃的目的,毒死或炸死较大数量的鱼,如果是出于盗窃的目的,毒死或炸死较大数量的鱼,将其偷走,未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定为盗窃罪;将其偷走,未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定为盗窃罪;•    如果不顾人畜安危,向供饮用的池塘中投放大量的剧如果不顾人畜安危,向供饮用的池塘中投放大量的剧毒药物,或者向堤坝、其他公共设施附近的水性中投掷毒药物,或者向堤坝、其他公共设施附近的水性中投掷大量炸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大量炸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大损失的,应定投毒罪或爆炸罪;公私财物遭受大损失的,应定投毒罪或爆炸罪;•    如果是为了偷鱼或挟私报复,向鱼塘内投放大量剧毒如果是为了偷鱼或挟私报复,向鱼塘内投放大量剧毒药物,严重污染水质,毒死整塘的鱼,使集体的或个人药物,严重污染水质,毒死整塘的鱼,使集体的或个人承包的养鱼生产遭到严重破坏,损失严重的,应定破坏承包的养鱼生产遭到严重破坏,损失严重的,应定破坏生产经营罪,同时还应查明毒物或炸药的来源,若牵连生产经营罪,同时还应查明毒物或炸药的来源,若牵连犯有其他罪的,则应从一重罪惩处。

      犯有其他罪的,则应从一重罪惩处 •((8)盗伐林木的犯罪性质盗伐林木的犯罪性质•    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秘密地盗伐森林或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秘密地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因为本法分则另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因为本法分则另有规定,构成盗伐林木罪,不以盗窃罪论有规定,构成盗伐林木罪,不以盗窃罪论处;处;•    如果不是盗伐生长中的林木,而是盗窃如果不是盗伐生长中的林木,而是盗窃已经采伐下来的木料的,或者偷砍他人房已经采伐下来的木料的,或者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上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前屋后、自留地上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则应构成盗窃罪大的,则应构成盗窃罪 •((9)对盗窃珍贵文物的,如果仅属窃取,应定盗)对盗窃珍贵文物的,如果仅属窃取,应定盗窃罪;在盗窃过程中破坏珍贵文物、名胜古迹的,窃罪;在盗窃过程中破坏珍贵文物、名胜古迹的,可以按盗窃罪或者破坏珍贵文物、名胜古迹罪中可以按盗窃罪或者破坏珍贵文物、名胜古迹罪中择一重罪从重处罚择一重罪从重处罚10)盗窃墓葬,窃取数额较大的财物,应以盗)盗窃墓葬,窃取数额较大的财物,应以盗窃罪论处;虽未窃得财物或窃得少量财物的,如窃罪论处;虽未窃得财物或窃得少量财物的,如情节严重,也应以盗窃罪论处;情节严重,也应以盗窃罪论处;•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应依本法第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应依本法第328条之规定。

      条之规定  •((11)故意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或公文、证)故意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或公文、证件、印章的,因盗窃的是刑法规定的特定对象,件、印章的,因盗窃的是刑法规定的特定对象,故依法应定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或盗窃公故依法应定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或盗窃公文、证件、印章罪,不以盗窃罪论;文、证件、印章罪,不以盗窃罪论;•    如果在盗窃到的手提包中意外地发现放有枪支、如果在盗窃到的手提包中意外地发现放有枪支、弹药,因无盗窃枪支、弹药的故意,仍应以盗窃弹药,因无盗窃枪支、弹药的故意,仍应以盗窃罪论处;如果盗窃拎包后发现内有枪支、弹药而罪论处;如果盗窃拎包后发现内有枪支、弹药而又私藏的,则构成私藏枪支、弹药罪又私藏的,则构成私藏枪支、弹药罪 •((12)根据本法第)根据本法第210条第条第1款规定,盗窃增值税款规定,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盗窃罪定罪处罚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盗窃罪定罪处罚 •((13)根据本法第)根据本法第253条第条第2款规定,邮政工作人款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依照盗窃罪定罪从重处罚。

      物的,依照盗窃罪定罪从重处罚 •((14)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根据本法第)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根据本法第196条条第第3款规定,应以盗窃罪定罪盗窃数额应当根据款规定,应以盗窃罪定罪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数额认定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数额认定 1、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处、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 数额较大:数额较大:•一般财产:一般财产:500元至元至2000元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以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以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发票:25份    文物:国家三级文物文物:国家三级文物   ((2)多次盗窃)多次盗窃     一年以内三次以上盗窃,包括入户盗窃和公共场一年以内三次以上盗窃,包括入户盗窃和公共场所盗窃所盗窃    ((3)罚金刑:)罚金刑:    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倍以下判处;• 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应当在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元以上10万元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

      以下判处罚金(下同)  注意:注意:        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2、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处、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年以上10年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数额巨大数额巨大::       ((1)公私财物价值)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至元至2万元以上万元以上       ((2))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出口退税、抵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扣税款的其他发票:250份以上       ((3)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                其他严重情节其他严重情节:指盗窃数额达到:指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数额较大”的起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共同犯罪中主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共同犯罪中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3、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数额特别巨大::•((1)公私财物价值)公私财物价值3万元至万元至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2)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出口退税、抵)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扣税款的其他发票2500份份.•((3)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盗窃数额达到: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数额巨大大”的起点,并具有前面的起点,并具有前面8种情形之一的,可种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案例案例1•      2008年年2月月9日日8时时26分,分,40岁的深圳机场清岁的深圳机场清洁女工梁丽在洁女工梁丽在19号登机柜台旁垃圾桶附近一辆行号登机柜台旁垃圾桶附近一辆行李车上放着一个类似方便面箱的小纸箱梁丽将李车上放着一个类似方便面箱的小纸箱梁丽将纸箱捡到自己的清洁车上,然后推到距离现场纸箱捡到自己的清洁车上,然后推到距离现场79米远的公共厕所旁,托人放入厕所内。

      后发现该米远的公共厕所旁,托人放入厕所内后发现该纸箱内装满黄金首饰后,纸箱内装满黄金首饰后,14时梁丽用自行车将小时梁丽用自行车将小纸箱推回距离候机楼两公里外的自己家中纸箱推回距离候机楼两公里外的自己家中•    当日当日18时,警察来到梁丽家中,梁丽交出物品时,警察来到梁丽家中,梁丽交出物品随后,她被警方带走随后,她被警方带走•讨论:梁丽的行为如何定性?讨论:梁丽的行为如何定性?    •案例案例2•郭伯毅(男,郭伯毅(男,25岁)于岁)于1995年年5月中旬,在参加布置漳月中旬,在参加布置漳州体育场二楼节日灯时,发现有很多线路横拉二楼州体育场二楼节日灯时,发现有很多线路横拉二楼窗台过道窗台过道•6月月11日凌晨,郭伯毅潜到体育场二楼的窗台过道,找日凌晨,郭伯毅潜到体育场二楼的窗台过道,找出一对线接头,用自己的分机夹接在这对出一对线接头,用自己的分机夹接在这对线接头上,随即拨通自己澳门女友的长途,与女友线接头上,随即拨通自己澳门女友的长途,与女友通话通话42分钟后又与分钟后又与6月月11日,日,7月月9日,日,7月月13日,日,7月月14日夜晚及凌晨,多次与澳门女友通话,累计日夜晚及凌晨,多次与澳门女友通话,累计119分钟,分钟,导致被盗用线路的用户损失话费共计人民币导致被盗用线路的用户损失话费共计人民币2082.50元。

      归案后,被告人退赔被害人元归案后,被告人退赔被害人2082.50元•对被告人如何定罪量刑?对被告人如何定罪量刑? •1、、97年刑法年刑法265条明文规定这种现象定盗条明文规定这种现象定盗窃罪本案虽然发生在窃罪本案虽然发生在1995年,但当时的年,但当时的司法解释也认为这种情形以盗窃罪论司法解释也认为这种情形以盗窃罪论•2、本案数额较大,构成犯罪,但被告人案、本案数额较大,构成犯罪,但被告人案发后积极退赔,有悔罪表现,可以使用缓刑发后积极退赔,有悔罪表现,可以使用缓刑 •案例案例3•    被告人王祥(男,被告人王祥(男,31岁)在妹妹家吃午岁)在妹妹家吃午饭,中午趁无人之机,进入胞妹和妹夫的饭,中午趁无人之机,进入胞妹和妹夫的卧室,盗走桌子抽屉里的人民币卧室,盗走桌子抽屉里的人民币5000元同年同年12月,再次到妹妹家中,利用妹夫的月,再次到妹妹家中,利用妹夫的钥匙打开卧室床旁桌子的抽屉,盗走人民钥匙打开卧室床旁桌子的抽屉,盗走人民币币1.4万元破案后,追回赃款交回失主破案后,追回赃款交回失主•问对被告人应当如何处理?问对被告人应当如何处理? •法院判决:法院判决:•被告人构成盗窃罪,但鉴于盗窃近亲属的被告人构成盗窃罪,但鉴于盗窃近亲属的财物,结合本案的具体事实、情节及对社财物,结合本案的具体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被告人减轻处罚。

      判处会的危害程度,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判处王祥盗窃罪,处有期徒刑王祥盗窃罪,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年,缓刑3年 案例案例4•     2006年年4月月21日晚日晚10时,被告人许霆来时,被告人许霆来到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到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他惊讶地发现银元后,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元,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连续取款5.4万元•     当晚,许霆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同当晚,许霆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同伴郭安山两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之后伴郭安山两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之后反复操作多次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反复操作多次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取款取款171笔,合计笔,合计17.5万元;郭安山则取款万元;郭安山则取款1.8万元事后,二人各携赃款潜逃事后,二人各携赃款潜逃  •    同年同年11月月7日,郭安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日,郭安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全额退还赃款全额退还赃款1.8万元法院认定其构成盗窃罪,万元法院认定其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其自首并主动退赃,故对其判处有期徒但考虑到其自首并主动退赃,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元•    潜逃一年的许霆,潜逃一年的许霆,17.5万元赃款因投资失败而万元赃款因投资失败而挥霍一空,今年挥霍一空,今年5月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月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    广州市中院认为,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伙广州市中院认为,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许霆随后提出上诉,许霆随后提出上诉,2008年年3月,广州中院认月,广州中院认定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定许霆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许霆再度上年许霆再度上诉,诉,2008年年5月,广东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月,广东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997年年4月月22日晚日晚8时许,被告人徐君(男,时许,被告人徐君(男,23)潜入本溪钢铁公司南芬选矿场三五洗车间厂)潜入本溪钢铁公司南芬选矿场三五洗车间厂房内,盗得备件房内,盗得备件9件,价值人民币件,价值人民币2890余元,并余元,并将这些备件运到该厂的围墙边。

      当被告人将其中将这些备件运到该厂的围墙边当被告人将其中的支轮轴、浓缩机紧张器丝母、套筒、尾轮轴各的支轮轴、浓缩机紧张器丝母、套筒、尾轮轴各一件(共计价值人民币一件(共计价值人民币406元)扔出围墙外,坐元)扔出围墙外,坐在墙上休息时,被该厂巡逻员当场抓获,赃物被在墙上休息时,被该厂巡逻员当场抓获,赃物被缴   问:徐某的行为是盗窃罪未遂还是既遂?请  问:徐某的行为是盗窃罪未遂还是既遂?请分析说明理由分析说明理由案例案例5 案例案例6•被告人王志鹏,男,被告人王志鹏,男,16岁,北京市人;岁,北京市人;•被告人彭涛,男,被告人彭涛,男,16岁,河北省廊坊市人岁,河北省廊坊市人•被告人王志鹏、彭涛于被告人王志鹏、彭涛于2002年年12月间,伙同张力月间,伙同张力军(另处)等人先后在本市朝阳区劲松、双井、军(另处)等人先后在本市朝阳区劲松、双井、工人体育场等地,采取用自行车支架撬门的方法,工人体育场等地,采取用自行车支架撬门的方法,将将“北京戈德微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戈德微超贸易有限公司”设置于街头的设置于街头的自动售货机二十余台损坏,然后盗窃人民币共计自动售货机二十余台损坏,然后盗窃人民币共计一千三百余元,造成该公司财物受损共计人民币一千三百余元,造成该公司财物受损共计人民币二十九万余元。

      后二被告人被抓获归案二十九万余元后二被告人被抓获归案•问:问: 两被告的行为如何定罪量刑?两被告的行为如何定罪量刑? 案例案例7•2004年年6月月1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黄某邀胡某窜到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黄某邀胡某窜到县城,下车后黄某提出用换钱的方法到银行去县城,下车后黄某提出用换钱的方法到银行去“搞搞”钱•  两人凑齐七千元(伍拾元票面)人民币,由嫌犯两人凑齐七千元(伍拾元票面)人民币,由嫌犯黄某携款来到中国银行某分行和平路储蓄所,将黄某携款来到中国银行某分行和平路储蓄所,将七千元人民币递进去叫营业员兑换成壹佰元票面七千元人民币递进去叫营业员兑换成壹佰元票面的整钱•营业员按要求如数给予兑换并把钱递在柜台通槽营业员按要求如数给予兑换并把钱递在柜台通槽内,此时嫌犯两手伸进放钱的通槽,用左手抓住内,此时嫌犯两手伸进放钱的通槽,用左手抓住一叠人民币(经清点后为二千二百元整),右手一叠人民币(经清点后为二千二百元整),右手作好往里推的样子,并且跟营业员对话,要求营作好往里推的样子,并且跟营业员对话,要求营业员给办理长城卡业员给办理长城卡 •营业员按规定询问有无身份证和合法证明,嫌犯黄某均称营业员按规定询问有无身份证和合法证明,嫌犯黄某均称没有,营业员明确回答说:没有,营业员明确回答说:“没有合法证件不能办卡没有合法证件不能办卡”。

      此时嫌犯右手将通槽内的钱推进去,左手将抓住的二千二此时嫌犯右手将通槽内的钱推进去,左手将抓住的二千二百元钱迅速拿出压在手肩下,并说:给我换点新的票面的百元钱迅速拿出压在手肩下,并说:给我换点新的票面的整钱•营业员误认为推进来的人民币在通槽内没有取出仍然是七营业员误认为推进来的人民币在通槽内没有取出仍然是七千元,因此不加清点就在自己的钱柜内拿出一万元已扎好千元,因此不加清点就在自己的钱柜内拿出一万元已扎好的钱来清点新的壹佰元票面的人民币因新票的不多,营的钱来清点新的壹佰元票面的人民币因新票的不多,营业员分二次给嫌犯重新兑换了七千元,在营业员低头清点业员分二次给嫌犯重新兑换了七千元,在营业员低头清点过程中,嫌犯迅速把压在手臂下的二千二百元人民币放入过程中,嫌犯迅速把压在手臂下的二千二百元人民币放入自己的裤袋内嫌犯拿到第二次兑换的新币后,没有清点,自己的裤袋内嫌犯拿到第二次兑换的新币后,没有清点,迅速离开现场,到门口后坐上同案犯胡某预约好的摩的迅速离开现场,到门口后坐上同案犯胡某预约好的摩的车逃往车站车逃往车站 •问:如何定罪?问:如何定罪? •甲男与乙男于甲男与乙男于2004年年7月月28日共谋入室抢劫某中日共谋入室抢劫某中学暑假留守女教师丙的财物。

      学暑假留守女教师丙的财物7月月30日晚,乙在日晚,乙在该中学校园外望风,甲翻院墙进入校园内甲持该中学校园外望风,甲翻院墙进入校园内甲持水果刀闯入丙居住的房间后,发现房间内除有简水果刀闯入丙居住的房间后,发现房间内除有简易书桌、单人床、炊具、餐具外,没有其他贵重易书桌、单人床、炊具、餐具外,没有其他贵重财物,便以水果刀相威胁,喝令丙摘下手表(价财物,便以水果刀相威胁,喝令丙摘下手表(价值值2100元)给自己丙一边摘手表一边说:元)给自己丙一边摘手表一边说:“我我是老师,不能没有手表你拿走其他东西都可以,是老师,不能没有手表你拿走其他东西都可以,只要不抢走我的手表就行只要不抢走我的手表就行案例案例8 •甲立即将刀装入自己的口袋,然后对丙说:甲立即将刀装入自己的口袋,然后对丙说:“好好吧,我不抢你的手表,也不拿走其他东西,让我吧,我不抢你的手表,也不拿走其他东西,让我看看你脱光衣服的样子我就走看看你脱光衣服的样子我就走丙不同意,甲丙不同意,甲又以刀相威胁,逼迫丙脱光衣服,丙一边顺手将又以刀相威胁,逼迫丙脱光衣服,丙一边顺手将已摘下的手表放在桌子上,一边流着泪脱完衣服已摘下的手表放在桌子上,一边流着泪脱完衣服。

      甲不顾丙的反抗强行摸了丙的乳房后对丙说:甲不顾丙的反抗强行摸了丙的乳房后对丙说:“好吧,你可以穿上衣服了好吧,你可以穿上衣服了在丙背对着甲穿衣在丙背对着甲穿衣服时,甲乘机将丙放在桌上的手表拿走甲逃出服时,甲乘机将丙放在桌上的手表拿走甲逃出校园后与乙碰头,乙问抢了什么东西,甲说就抢校园后与乙碰头,乙问抢了什么东西,甲说就抢了一只手表甲将手表交给乙出卖,乙以了一只手表甲将手表交给乙出卖,乙以1000元元价格卖给他人后,甲与乙各分得价格卖给他人后,甲与乙各分得500元•请根据刑法规定与刑法原理,对本案进行全面分请根据刑法规定与刑法原理,对本案进行全面分析  •(一)关于甲和乙的行为(一)关于甲和乙的行为 •1. 甲、乙构成抢劫罪共犯甲、乙的抢劫属于入户抢劫甲甲、乙构成抢劫罪共犯甲、乙的抢劫属于入户抢劫甲为主犯,乙为从犯,对于从犯乙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为主犯,乙为从犯,对于从犯乙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甲的抢劫属于犯罪中止乙的抢劫属于犯罪未遂甲的抢劫属于犯罪中止乙的抢劫属于犯罪未遂•(二)关于甲的行为(二)关于甲的行为 •1. 甲逼迫丙脱光衣服并猥亵丙,成立强制猥亵妇女罪甲逼迫丙脱光衣服并猥亵丙,成立强制猥亵妇女罪。

       •2. 甲乘机拿走丙手表的行为,成立盗窃罪甲乘机拿走丙手表的行为,成立盗窃罪•(三)关于乙的行为(三)关于乙的行为 •1. 由于缺乏共同故意,乙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也不成立由于缺乏共同故意,乙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也不成立强制猥亵妇女罪的共犯强制猥亵妇女罪的共犯 •2. 乙将手表卖与他人的行为不成立销售赃物罪乙虽在事乙将手表卖与他人的行为不成立销售赃物罪乙虽在事实上销售了甲盗窃所得的财物,但乙是误以为该手表为与实上销售了甲盗窃所得的财物,但乙是误以为该手表为与甲共谋抢劫所得的财物,并不知道手表是甲单独犯罪所得甲共谋抢劫所得的财物,并不知道手表是甲单独犯罪所得的财物,所以,乙没有代为销售他人犯罪所得赃物的故意,的财物,所以,乙没有代为销售他人犯罪所得赃物的故意,不成立销售赃物罪不成立销售赃物罪 •司考练习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特征:特征:•1、客体是公私财物、客体是公私财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私财物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物的目的    诈骗罪诈骗罪案例08二14、07二62、05二19、04二5认定 •1、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是隐瞒真相;2、(对方)错误认识,、(对方)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2004二二4•3、(对方)财产处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关键)、(对方)财产处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关键)•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分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 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 •案例案例101、案例、案例102•4、、行为人或第三人取得财产行为人或第三人取得财产•5、(对方)财产损失、(对方)财产损失•数额较大,以数额较大,以3000元为起点。

      元为起点     •1、本罪与招摇撞骗罪、本罪与招摇撞骗罪•2、本罪与本法规定的其他诈骗犯罪、本罪与本法规定的其他诈骗犯罪•本法在其余各章节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本法在其余各章节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这些诈骗犯罪与本罪在主观方合同诈骗罪等这些诈骗犯罪与本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表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面和客观表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段、主体要件与对象上均有差别,较易区分段、主体要件与对象上均有差别,较易区分本条因之规定,本条因之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004二二5•3、本罪与敲诈勒索罪、本罪与敲诈勒索罪 •4、三角诈骗、三角诈骗•行为人、被骗人、财产处分人、被害人行为人、被骗人、财产处分人、被害人•5、、欺诈诉讼、、欺诈诉讼•2002二二3•最高人检察院最高人检察院`的司法解释的司法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院正常的审判活动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不宜以诈骗罪追究行为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不宜以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人伪造证据时,实施了人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伪造证据时,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二款的规定,以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以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民团体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有指使;如果行为人有指使他人作伪证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他人作伪证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妨害作证罪追究刑事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妨害作证罪追究刑事责任  • 2004年年1月月4日中午,被告人张德振以购买化妆日中午,被告人张德振以购买化妆品的名义,将推销品的名义,将推销“玫琳凯玫琳凯”化妆品的女青年张化妆品的女青年张敏秀及其朋友肖群骗到长沙火车站紫金龙大酒店敏秀及其朋友肖群骗到长沙火车站紫金龙大酒店715房间随后被告人以带张、肖二人到外面吃饭房间随后被告人以带张、肖二人到外面吃饭为由,将张、肖二人骗至长沙市五里牌为由,将张、肖二人骗至长沙市五里牌“小湘汇小湘汇”酒店,然后张德振借口上厕所,乘机返回紫金酒店,然后张德振借口上厕所,乘机返回紫金龙大酒店龙大酒店715房间,盗走张敏秀放在房间里的房间,盗走张敏秀放在房间里的“玫玫琳凯琳凯”化妆品化妆品13支,价值人民币支,价值人民币3697元。

      破案后元破案后收缴了全部赃物,已由公安机关发还受害人收缴了全部赃物,已由公安机关发还受害人 •    2004年年1月月7日上午日上午11时,被告人张德振将在时,被告人张德振将在旅客列车上认识的女青年易海霞骗到岳阳火车站旅客列车上认识的女青年易海霞骗到岳阳火车站中铁大酒店中铁大酒店1005房,当易海霞及同行人彭八绣进房,当易海霞及同行人彭八绣进入该房卫生间洗澡、洗衣时,被告人趁机盗走易入该房卫生间洗澡、洗衣时,被告人趁机盗走易放在椅子上的挎包一个,内有人民币放在椅子上的挎包一个,内有人民币700元,港币元,港币3000元,美元元,美元100元,铂金项链一根,钻石吊坠元,铂金项链一根,钻石吊坠一个,钻石耳钉一只,价值人民币一个,钻石耳钉一只,价值人民币9426.1元破案后收缴部分赃物,已由公安机关发还被害人案后收缴部分赃物,已由公安机关发还被害人 •本案中,被告人张德振以谎称要购买化妆品或本案中,被告人张德振以谎称要购买化妆品或假意要被害人到其住处休息为由,骗取被害人假意要被害人到其住处休息为由,骗取被害人进入其住处,财物也放置于被告人居住的房间进入其住处,财物也放置于被告人居住的房间内,但被害人只是暂时将财物置于房间内,并内,但被害人只是暂时将财物置于房间内,并没有主动将财物交给被告人张德振进行处分的没有主动将财物交给被告人张德振进行处分的意愿,被告人最终取得对财物的有效支配与控意愿,被告人最终取得对财物的有效支配与控制,是后来趁被害人在外吃饭或在卫生间洗澡制,是后来趁被害人在外吃饭或在卫生间洗澡不备之机,所实施的秘密窃取行为所致,而非不备之机,所实施的秘密窃取行为所致,而非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而自愿交出的行为所致。

      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而自愿交出的行为所致所以被告人张德振的行为符合盗窃罪所以被告人张德振的行为符合盗窃罪  •2006年年12月,朱思沛等人找到牛广军,要月,朱思沛等人找到牛广军,要求其制作求其制作“美国富尔基金美国富尔基金”网站网站((www.EFORMOR.com)随后的两个)随后的两个月里,朱思沛等人打着月里,朱思沛等人打着“投资理财投资理财”的旗的旗号虚构号虚构“富尔基金富尔基金”的高回报率实施诱骗,的高回报率实施诱骗,在网站上宣传在网站上宣传“富尔基金富尔基金”是美国一家大是美国一家大型投资集团,涉及房地产、黄金、股票、型投资集团,涉及房地产、黄金、股票、基金等领域,同时采取高额返利、推荐会基金等领域,同时采取高额返利、推荐会员可得奖金等手段,吸引渠某等员可得奖金等手段,吸引渠某等40余人投余人投资这个基金网站,集资诈骗金额共计资这个基金网站,集资诈骗金额共计52万万余元,然后关闭网站余元,然后关闭网站  •牛广军、朱思沛、刘振球三人以非法占有牛广军、朱思沛、刘振球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侵犯了为目的,使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一审分权,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一审分别判处牛广军等三人有期徒刑别判处牛广军等三人有期徒刑6年至年至2年不年不等,并处罚金等,并处罚金  •2000年年8月的一天,被告人边某伙同路甲,月的一天,被告人边某伙同路甲,路乙,李某谎称王某在工程承包中得罪了路乙,李某谎称王某在工程承包中得罪了宋某,宋某要找人对其报复,并称对方需宋某,宋某要找人对其报复,并称对方需要要8000元钱,他们可以出面元钱,他们可以出面“摆平摆平”此事,此事,王某在感到害怕的情况下,将王某在感到害怕的情况下,将8000元钱交元钱交给路甲,边某等四人将钱瓜分给路甲,边某等四人将钱瓜分 • 对于本案,有两种处理意见一种认为就对于本案,有两种处理意见一种认为就对被告人边某以敲诈勒索罪论处一种认对被告人边某以敲诈勒索罪论处一种认为应对被告人边某以诈骗罪论处为应对被告人边某以诈骗罪论处    被告人边某及其同伙为达到其非法占有被告人边某及其同伙为达到其非法占有王某财物的目的,虚构一个实际上并不存王某财物的目的,虚构一个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宋某要对其报复的事实,使王某陷入在的宋某要对其报复的事实,使王某陷入错误的认识,从而交付钱财这种客观方错误的认识,从而交付钱财。

      这种客观方面的表现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特征一面的表现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特征一般典型的敲诈勒索罪,是行为人自己对受般典型的敲诈勒索罪,是行为人自己对受害人将来或当场实施威胁或要挟,而本案害人将来或当场实施威胁或要挟,而本案是被告人及其同伙假借是被告人及其同伙假借“他人他人”对受害人对受害人实施报复为名对被害人实施威胁实施报复为名对被害人实施威胁•     抢夺罪是指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抢夺罪是指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特征:特征:•1、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不采取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公然不采取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一般主体一般主体•4、、故意故意 ,并且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抢夺罪抢夺罪案例1、2、司考练习量刑 •犯罪对象:合法财物和非法财物犯罪对象:合法财物和非法财物•不包括:枪支、弹药、爆炸物;国家机关不包括:枪支、弹药、爆炸物;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公文、证件、印章;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国有档案;武器装备和其他军用物印章;国有档案;武器装备和其他军用物资。

      资•夺取的对象必须是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夺取的对象必须是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即财物价值人民币即财物价值人民币500至至2000元以上的;元以上的; • 抢夺行为必须抢夺行为必须公然公然进行,指公开夺取财物,或者进行,指公开夺取财物,或者说在财产所有人或保管人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说在财产所有人或保管人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情况下实施的情况下实施的•    行为人直接夺取财物,即直接对财物实施暴力而行为人直接夺取财物,即直接对财物实施暴力而不针对人身行使暴力;实施抢夺行为的,被害人可不针对人身行使暴力;实施抢夺行为的,被害人可以当场发觉但来不及抗拒,既不是被暴力制服不能以当场发觉但来不及抗拒,既不是被暴力制服不能抗拒,也不是受胁迫不敢抗拒抗拒,也不是受胁迫不敢抗拒•   行为人夺取财物的行为使被害人跌倒摔伤或者死行为人夺取财物的行为使被害人跌倒摔伤或者死亡,不成立抢劫罪;对伤害与死亡结果成立其他犯亡,不成立抢劫罪;对伤害与死亡结果成立其他犯罪的,从一重论处罪的,从一重论处•     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的,应以抢劫罪论处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的,应以抢劫罪论处 • 抢夺公私财物抢夺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数额较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的,从重处罚:•(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财物的;年人财物的;•(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民、救济等款物的;•(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抢夺公私财物,未经行政处罚处理,依法应当抢夺公私财物,未经行政处罚处理,依法应当追诉的,抢夺数额累计计算追诉的,抢夺数额累计计算 •抢夺公私财物抢夺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数额较大” ,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一的,可以视为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犯罪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一)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一)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二)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二)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三)被胁迫参加抢夺,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三)被胁迫参加抢夺,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的;•(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甲因犯盗窃罪于甲因犯盗窃罪于1998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年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年,2000年年5月刑满释放月刑满释放2005年年3月月17日晚上,甲日晚上,甲潜入乙的家中,被发现后携所窃挎包一个潜入乙的家中,被发现后携所窃挎包一个(内有数内有数码相机一部,物品价值人民币码相机一部,物品价值人民币1500元元)逃跑,乙逃跑,乙紧追不舍,无奈之下甲将挎包扔到路边,乙见状紧追不舍,无奈之下甲将挎包扔到路边,乙见状将包捡回。

      甲见路边有一辆未熄火的摩托车将包捡回甲见路边有一辆未熄火的摩托车(价值价值人民币人民币3500元元),车主丙正站在车旁吸烟,趁丙,车主丙正站在车旁吸烟,趁丙不备便骑上摩托车继续逃跑同年不备便骑上摩托车继续逃跑同年3月月18日丙在街日丙在街上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和甲,欲将甲扭送到公安局,上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和甲,欲将甲扭送到公安局,甲一拳将丙打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甲一拳将丙打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问题:分析甲的行为性质问题:分析甲的行为性质 •1、、2005年年3月月17日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抢夺罪日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抢夺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窃取的行为甲潜入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窃取的行为甲潜入乙家中,秘密窃取乙的乙家中,秘密窃取乙的1500元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元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了盗窃罪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大,其行为构成了盗窃罪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甲趁车主丙不备骑走其摩托车,价值数物的行为。

      甲趁车主丙不备骑走其摩托车,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符合抢夺罪的构成要件额较大,其行为符合抢夺罪的构成要件 •2、甲、甲3月月18日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而是构成故意日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而是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伤害罪根据《《刑法刑法》》第第269条的规定,犯盗窃、诈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只有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的规定定罪处罚只有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才转化为抢劫罪丙是在摩托车被抢后次日才胁,才转化为抢劫罪丙是在摩托车被抢后次日才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和甲的,甲是在丙欲扭送其去公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和甲的,甲是在丙欲扭送其去公安局的过程中将丙打成轻伤的,其行为不符合上述安局的过程中将丙打成轻伤的,其行为不符合上述“当场性当场性”的要求,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的要求,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甲将丙打成轻伤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甲将丙打成轻伤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2005年年1月月1日,未满日,未满18周岁的王某和黄某两人游周岁的王某和黄某两人游荡到昆明市龙泉路下马村人行天桥上,看见有个荡到昆明市龙泉路下马村人行天桥上,看见有个人在打,王某趁其不备从背后顺手抢走了手人在打,王某趁其不备从背后顺手抢走了。

      正当他准备逃跑时,被打的人抓住,王机正当他准备逃跑时,被打的人抓住,王某立即把转移给同伙黄某,黄某拿起就某立即把转移给同伙黄某,黄某拿起就跑了此时,王某为抗拒抓捕,拔出随身携带的跑了此时,王某为抗拒抓捕,拔出随身携带的跳刀威胁对方,被抢的人见状只好放弃了,王某跳刀威胁对方,被抢的人见状只好放弃了,王某得以逃离现场当二人逃至昆明市下马村中原旅得以逃离现场当二人逃至昆明市下马村中原旅社一客房时,被闻讯赶来的群众抓获,并扭送公社一客房时,被闻讯赶来的群众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随后,民警把被抢发还给被害安机关处理随后,民警把被抢发还给被害人  •王某在抢夺他人财物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以暴王某在抢夺他人财物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以暴力相威胁,其行为的性质已由抢夺转化为抢劫,力相威胁,其行为的性质已由抢夺转化为抢劫,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王某犯罪时未满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王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黄某逃跑后对王某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黄某逃跑后对王某单独持刀实施的暴力威胁拒捕行为并不知情,故单独持刀实施的暴力威胁拒捕行为并不知情,故其仅对共同抢夺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应以抢夺罪其仅对共同抢夺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应以抢夺罪论处。

      据此,五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论处据此,五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罚金1500元;被告人黄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元;被告人黄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刑1年,并处罚金年,并处罚金1000元      聚众哄抢罪是指纠集多人,实施哄抢公私财物, 聚众哄抢罪是指纠集多人,实施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特征:特征:•1、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哄抢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首要分子或者积极参加的人主体:首要分子或者积极参加的人•4、主观方面表现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具有聚众哄抢的故意,故意,即具有聚众哄抢的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聚众哄抢罪聚众哄抢罪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是指三人或者三人以上联合起来,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是指三人或者三人以上联合起来,“蜂拥蜂拥”抢夺公私财物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较大”参照盗窃罪的认定数额。

      参照盗窃罪的认定数额•“其他严重情节其他严重情节”,通常是指参与哄抢人数较多;哄,通常是指参与哄抢人数较多;哄抢较重要的物资;社会影响很坏;哄抢一般历史文物;抢较重要的物资;社会影响很坏;哄抢一般历史文物;哄抢数额不大,但次数较多的,等等哄抢数额不大,但次数较多的,等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哄抢重要军事物资;,主要是指哄抢重要军事物资;哄抢抢险、救灾、救济、优抚等特定物资;哄抢珍贵哄抢抢险、救灾、救济、优抚等特定物资;哄抢珍贵出土文物;煽动大规模、大范围哄抢活动,后果严重;出土文物;煽动大规模、大范围哄抢活动,后果严重;由于哄抢行为造成公私财产巨大损失;由于哄抢行为由于哄抢行为造成公私财产巨大损失;由于哄抢行为造成大中型企业停产、停业;由于哄抢导致被害人精造成大中型企业停产、停业;由于哄抢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的,等等神失常、自杀的,等等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特征:特征:•1、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拒不交还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侵占罪侵占罪案例1、司考练习认定 •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这里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这里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等,而且仅指个人财物,产、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等,而且仅指个人财物,不包括国家和集体财产如果财物是国家、集体所不包括国家和集体财产如果财物是国家、集体所有,则构成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有,则构成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遗忘物:遗忘物:遗忘物指本应携带却因遗忘而未带走的财遗忘物指本应携带却因遗忘而未带走的财物,遗失物指失主因大意而丢失的财物遗忘者一物,遗失物指失主因大意而丢失的财物。

      遗忘者一般还记得起财物被遗忘的地点和时间,拾得者一般般还记得起财物被遗忘的地点和时间,拾得者一般也知道失主是谁而遗失物一般不知道财物遗失的也知道失主是谁而遗失物一般不知道财物遗失的时间和地点,拾得者一般也不知道失主是谁时间和地点,拾得者一般也不知道失主是谁 •1、通过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通过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1)代为保管,包括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藏、管)代为保管,包括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藏、管理其财物因借用、租赁、对担保物的占有和对理其财物因借用、租赁、对担保物的占有和对个人合伙财产的经手管理等,是否为保管持有存个人合伙财产的经手管理等,是否为保管持有存在争议 •((2)拾捡他人的遗忘物拾捡他人的遗忘物•((3)发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这种发掘得到不能)发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这种发掘得到不能属于非法,一般应出于善意偶然得到属于非法,一般应出于善意偶然得到•2、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与盗窃罪本罪与盗窃罪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侵占罪(代为保管的情形)侵占罪(代为保管的情形)“合法持有而非法占合法持有而非法占有有”。

       行为人侵占物主委托管理的财物,实施侵行为人侵占物主委托管理的财物,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 •2002年年9月,被告人顾佩林经人介绍结识自诉人陈国喜月,被告人顾佩林经人介绍结识自诉人陈国喜之妻罗春华,此后多次帮助陈国喜推销和运输猪皮之妻罗春华,此后多次帮助陈国喜推销和运输猪皮2003年年6月被告人顾佩林通知自诉人陈国喜及其妻月被告人顾佩林通知自诉人陈国喜及其妻罗春华送货至富华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华公司),罗春华送货至富华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华公司),并派卡车一辆装运猪皮并派卡车一辆装运猪皮2003年年6月月26日,随车同行的日,随车同行的陈国喜将自己收购的陈国喜将自己收购的4850张猪皮交付给富华公司验收后张猪皮交付给富华公司验收后要求支付货款时,被告人顾佩林通知富华公司总经要求支付货款时,被告人顾佩林通知富华公司总经理柴维标,阻止富华公司向陈国喜支付货款,并要求将理柴维标,阻止富华公司向陈国喜支付货款,并要求将该货款汇至其指定的账户为此,柴维标要求顾佩林、该货款汇至其指定的账户为此,柴维标要求顾佩林、陈国喜协调一致后再付款。

      后在关系人(江山制革厂业陈国喜协调一致后再付款后在关系人(江山制革厂业务员吴小伟等)的协调下,自诉人陈国喜及其妻罗春华务员吴小伟等)的协调下,自诉人陈国喜及其妻罗春华同意先将货款汇给被告人顾佩林,再由顾佩林支付给陈同意先将货款汇给被告人顾佩林,再由顾佩林支付给陈国喜,国喜,2003年年7月月21日,富华公司将该货款日,富华公司将该货款247350元元电汇给被告人顾佩林被告人顾佩林收到货款后拒绝支电汇给被告人顾佩林被告人顾佩林收到货款后拒绝支付给自诉人陈国喜,虽经陈国喜多次讨要,被告人顾佩付给自诉人陈国喜,虽经陈国喜多次讨要,被告人顾佩林仅支付人民币林仅支付人民币5万元,余款万元,余款197350元一直拒绝支付元一直拒绝支付 •被告人顾佩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为他人推被告人顾佩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为他人推销、运输货物之机,无理阻止收货人支付货款,销、运输货物之机,无理阻止收货人支付货款,在收取他人货款后本应妥善保管及时返还,却非在收取他人货款后本应妥善保管及时返还,却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经他人多次讨要仍拒不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经他人多次讨要仍拒不退还,其行为已构成侵占罪判决:一、被告人退还,其行为已构成侵占罪。

      判决:一、被告人顾佩林犯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被告顾佩林犯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被告人顾佩林退还侵占款人顾佩林退还侵占款197350元给自诉人陈国喜元给自诉人陈国喜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额较大的行为 特征:特征:•1、客体:、客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大的行为 •3、犯罪主体:、犯罪主体: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单位的人员 • 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故意故意 ,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案例1、认定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作如果仅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如有关的便利条作如果仅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如熟悉环境、容易混人现场、易接近目标等,即使熟悉环境、容易混人现场、易接近目标等,即使取得了财物,也不是构成本罪。

      取得了财物,也不是构成本罪•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括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非法占为己有非法占为己有”,指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指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各种手段将本单位财物化为私有,既包括将合法各种手段将本单位财物化为私有,既包括将合法已持有的单位财物视为己物而加以处分、使用、已持有的单位财物视为己物而加以处分、使用、收藏即变持有为所有的行为,也包括先不占有单收藏即变持有为所有的行为,也包括先不占有单位财物但利用职务之便而骗取、窃取、侵吞、私位财物但利用职务之便而骗取、窃取、侵吞、私分从而转化为私有的行为分从而转化为私有的行为 •本罪与贪污罪本罪与贪污罪•1、主体要件不同、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贪污罪的主体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的主体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2、犯罪行为不同、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

      共财物的行为3、犯罪对象不同、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财物,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内经营的本单位财物,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是私有财物•贪污罪只能是公共财物贪污罪只能是公共财物 •本罪与盗窃罪本罪与盗窃罪•1、主体要件不同、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犯罪对象不同、犯罪对象不同•本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本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已所控制的他人财物前不被自已所控制的他人财物3、犯罪手段不同犯罪手段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财物的行为     •本罪与诈骗罪本罪与诈骗罪•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主体要件不同,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诈骗罪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本公司企业的财物,这种财物实际本罪的对象是本公司企业的财物,这种财物实际上已被行为人所掌握,上已被行为人所掌握,•诈骗罪的对象是不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诈骗罪的对象是不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的行为不同犯罪的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本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诈骗罪则是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诈骗罪则是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的财物法骗取他人的财物  •本罪与侵占罪本罪与侵占罪•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是明知是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是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有,拒不交还3、本罪的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本罪的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不问财物是否已为其持有;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不问财物是否已为其持有;•后者先正当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后者先正当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不要求利用职务之便。

      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不要求利用职务之便4、本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本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物: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人,而不包括单位5、本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后者告诉的才处理本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后者告诉的才处理 •看一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就要看该看一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就要看该便利条件是否直接为他的工作内容所包括下面便利条件是否直接为他的工作内容所包括下面先分析两个典型的案例:先分析两个典型的案例:•    1、被告人林、被告人林××,某市合成制罐有限公司保安,某市合成制罐有限公司保安员,于员,于2003年年8月至月至2004年年1月,利用公司仓库钥月,利用公司仓库钥匙有寄放于保安室,乘自己值班之机,与其他五匙有寄放于保安室,乘自己值班之机,与其他五人内外勾结,进入公司仓库盗走铜线人内外勾结,进入公司仓库盗走铜线1650斤,总斤,总价值人民币价值人民币21400余元。

      余元•    2、被告人刘、被告人刘××,某购物广场家电柜售货员,,某购物广场家电柜售货员,于于2004年年6月至月至8月间,利用售货员可以自由进出月间,利用售货员可以自由进出仓库理货、取货、补货的便利条件,前后九次采仓库理货、取货、补货的便利条件,前后九次采取将保温杯、照相机、电饭煲等较贵重物品装入取将保温杯、照相机、电饭煲等较贵重物品装入较便宜物品的空箱内,以自买物品方式到柜台结较便宜物品的空箱内,以自买物品方式到柜台结算盗走,窃取物品价值人民币算盗走,窃取物品价值人民币9487元 •第一个案例,在该案中,林第一个案例,在该案中,林××是公司的保安员,是公司的保安员,其虽具有保护公司仓库财物安全的职责,但公司其虽具有保护公司仓库财物安全的职责,但公司没有赋予其主管、经管或经手本单位财产的权力没有赋予其主管、经管或经手本单位财产的权力公司仓库钥匙有寄放于保安室并不意味着林公司仓库钥匙有寄放于保安室并不意味着林××有有打开仓库的职权,故其拿钥匙打开仓库的行为不打开仓库的职权,故其拿钥匙打开仓库的行为不属于其职务行为的一部分,只能说林属于其职务行为的一部分,只能说林××利用了其利用了其保管钥匙、熟悉公司环境,了解仓库位置、仓库保管钥匙、熟悉公司环境,了解仓库位置、仓库内储存物品的工作上的便利条件,实施了盗窃行内储存物品的工作上的便利条件,实施了盗窃行为。

      为•如果林如果林 ××是公司的仓库管理员,其利用手中有钥是公司的仓库管理员,其利用手中有钥匙的便利条件,侵占公司财物,则应直接认定职匙的便利条件,侵占公司财物,则应直接认定职务侵占罪,因为保管员拿钥匙打开仓库是包括在务侵占罪,因为保管员拿钥匙打开仓库是包括在其职务行为中的,尽管犯罪手法完全相同,但犯其职务行为中的,尽管犯罪手法完全相同,但犯罪人的身份却决定了他的行为可否被职权行为所罪人的身份却决定了他的行为可否被职权行为所包括,从而决定了定性的不同包括,从而决定了定性的不同  •第二个案件中,刘第二个案件中,刘××窃取物品是利用了两个便利窃取物品是利用了两个便利条件:售货员可以自由进出仓库理货、取货、补条件:售货员可以自由进出仓库理货、取货、补货是第一个便利条件,利用这个便利条件刘某完货是第一个便利条件,利用这个便利条件刘某完成了转移财物的过程;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成了转移财物的过程;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掉包后,还要经过柜台结算才能彻底将财物转行掉包后,还要经过柜台结算才能彻底将财物转移出去,而刘某之所以能通过收银台这一关,他移出去,而刘某之所以能通过收银台这一关,他是利用了同事之间的信任,正因为熟悉、信任,是利用了同事之间的信任,正因为熟悉、信任,才省去了必要的检查手续,最终使刘某顺利地以才省去了必要的检查手续,最终使刘某顺利地以自买物品方式将财物窃出,而这种信任,就属于自买物品方式将财物窃出,而这种信任,就属于利用了工作上的便利。

      而起决定作用的还是这最利用了工作上的便利而起决定作用的还是这最后的工作上的便利后的工作上的便利•刘某的行为仍应界定为盗窃罪刘某的行为仍应界定为盗窃罪 •    如果被告人刘某与收银台工作人员相勾如果被告人刘某与收银台工作人员相勾结共同窃走财物结共同窃走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几个问题的解释》》规定:规定:“行为人与公司、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国家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罪共犯论处”故被告人刘某构成职务侵故被告人刘某构成职务侵占的共犯,他利用的不仅仅是自己职务上占的共犯,他利用的不仅仅是自己职务上便利,而主要是收银台同事的职务之便了便利,而主要是收银台同事的职务之便了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特征:特征:•1、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权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位的工作人员 • 4、主观方面表现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故意   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案例1、认定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数额较大指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数额较大指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 •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所谓所谓“营利活动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活动。

      买股票或债券等活动•3、挪用本单位资金用于非法活动所谓、挪用本单位资金用于非法活动所谓“非法活非法活动动”就是指将挪用来的资金用来进行走私、赌就是指将挪用来的资金用来进行走私、赌博等活动博等活动 •罪与非罪罪与非罪  1、挪用本资金的数额挪用本资金的数额•挪用资金罪中挪用资金罪中“数额较大,超过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个月未还的的”、、“虽未超过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行营利活动的”两种情形,要求具备两种情形,要求具备“数数额较大额较大”的条件的条件•    2、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时间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时间•本罪中本罪中“数额较大、超过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个月未还的”这这种情况而言,种情况而言,“超过超过3个月未还个月未还”就是构成就是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必备要件挪用资金罪的必备要件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主观上不同主观上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非暂时使用。

      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非暂时使用 • 被告人孙某系某服装厂业务员,被告人孙某系某服装厂业务员,2005年,孙某年,孙某受厂方委托向一代理商收取货款,该代理商付给受厂方委托向一代理商收取货款,该代理商付给孙某服装款孙某服装款4万元,孙某私自将此款用于个人做生万元,孙某私自将此款用于个人做生意后来,厂方向孙某追要货款,孙某于意后来,厂方向孙某追要货款,孙某于2006年年12月还给厂方月还给厂方1.6万元,后因生意亏本,余下万元,后因生意亏本,余下2.4元至今未还元至今未还  • 从本案看,孙某的主观意图是很明确的,孙某作从本案看,孙某的主观意图是很明确的,孙某作为公司的业务员应当知道将一笔巨额资金据为已有、为公司的业务员应当知道将一笔巨额资金据为已有、永不归还是不可能的,再联系其作案前后经过,不永不归还是不可能的,再联系其作案前后经过,不难发现,他只是想提取这笔钱,在未被单位迫问发难发现,他只是想提取这笔钱,在未被单位迫问发觉的一段时间用来做生意,赚了钱再还,只是后来觉的一段时间用来做生意,赚了钱再还,只是后来因生意亏本,想还而还不上我们不能因为孙某还因生意亏本,想还而还不上我们不能因为孙某还不上这笔钱,而武断认定其据为已有。

      挪用资金数不上这笔钱,而武断认定其据为已有挪用资金数额较大不归还的情况比较复杂,正如孙某是主观上额较大不归还的情况比较复杂,正如孙某是主观上想还,而客观上不能归还,对这种情况应当认定为想还,而客观上不能归还,对这种情况应当认定为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特征:特征:•1、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特殊主体,即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4、、主观方面表现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故意   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特定款物罪认定 •所谓所谓“挪用挪用”,一般是指擅自将专用款物挪作他,一般是指擅自将专用款物挪作他用,如用于搞经济开发项目、炒房地产、购置小用,如用于搞经济开发项目、炒房地产、购置小轿车等违反专款专用的行为,这种他用不包括放轿车等违反专款专用的行为,这种他用不包括放进个人腰包的行为,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进个人腰包的行为,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上述便利将上述7种专款归个人使用的,则应以挪用公种专款归个人使用的,则应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因此,这里的挪用救灾、抢险、款罪从重处罚因此,这里的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扰、扶贫、移民、救济工作款物罪中的防汛、优扰、扶贫、移民、救济工作款物罪中的挪用,只能是擅自将上述特定的款物挪作其他公挪用,只能是擅自将上述特定的款物挪作其他公用的行为用的行为     •本罪与诈骗罪本罪与诈骗罪  需要明确的主要是骗取特定款物行为的定性  需要明确的主要是骗取特定款物行为的定性问题骗取上述款项的行为有两种:问题骗取上述款项的行为有两种:•一种是不属于优抚对象、救济对象、救灾对象的一种是不属于优抚对象、救济对象、救灾对象的人员,以编造虚假事实、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人员,以编造虚假事实、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优抚款、救济款、救灾款的,这种情况构成犯取优抚款、救济款、救灾款的,这种情况构成犯罪的应以诈骗罪处罚。

      罪的应以诈骗罪处罚•另一种是夸大、谎报灾情及其他属于优抚、救济另一种是夸大、谎报灾情及其他属于优抚、救济范围的事实,骗取国家给予较多的优抚、救济、范围的事实,骗取国家给予较多的优抚、救济、救灾款项其骗取的款项如果被用作非民政事业救灾款项其骗取的款项如果被用作非民政事业用途的其他开支,则可以以挪用特定款物行为定用途的其他开支,则可以以挪用特定款物行为定性,情节严重的可以以挪用特定款物罪论处性,情节严重的可以以挪用特定款物罪论处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特征:特征:•1、客体: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客体: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客观方面: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客观方面: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故意:故意 ,且,且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的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案例1、2、3认定 •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或者索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既遂与未遂既遂与未遂       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       如果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如果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本罪与抢劫罪本罪与抢劫罪•((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敲诈勒)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也可以通过书信、或第三者转达。

      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也可以通过书信、或第三者转达•((2)抢劫罪的威胁只能以当场实行某种侵害行为相威胁,敲)抢劫罪的威胁只能以当场实行某种侵害行为相威胁,敲诈勒索罪的威胁一般以日后实行某侵害行为,但也可以扬言当诈勒索罪的威胁一般以日后实行某侵害行为,但也可以扬言当场实行侵害行为相威胁场实行侵害行为相威胁•((3)抢劫罪威胁的内容只能是当场能够实现,敲诈勒索罪的)抢劫罪威胁的内容只能是当场能够实现,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比较广泛,包括人身侵害行为和毁坏财物、名誉威胁内容比较广泛,包括人身侵害行为和毁坏财物、名誉•((4)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则可以在)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 •2002年年9月月5日凌晨,被告人刘金才窜到佛山市南日凌晨,被告人刘金才窜到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隔塘坊海区里水隔塘坊89号住宅前、塘表坊号住宅前、塘表坊141号住宅号住宅对面围墙边,将写好的两封恐吓信分别放到停放对面围墙边,将写好的两封恐吓信分别放到停放在该处的冯某某、张某某的汽车上,各勒索人民在该处的冯某某、张某某的汽车上,各勒索人民币币5000元。

      但两人未付款但两人未付款同月同月12日凌晨,被告人刘金才再次窜到南海区里日凌晨,被告人刘金才再次窜到南海区里水塘表坊水塘表坊141号住宅对面围墙边,将写好的一封恐号住宅对面围墙边,将写好的一封恐吓信及一瓶汽油放到张某某的汽车上,勒索人民吓信及一瓶汽油放到张某某的汽车上,勒索人民币币6000元但张未付款但张未付款同月同月28日凌晨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刘金才携带螺丝刀窜时许,被告人刘金才携带螺丝刀窜到南海区里水大庙坊,撬门潜入到南海区里水大庙坊,撬门潜入75号彭某某住宅,号彭某某住宅,将停放在院内的益豪牌摩托车、本田女装摩托车将停放在院内的益豪牌摩托车、本田女装摩托车各各1辆抬到大庙坊辆抬到大庙坊85号空屋收藏,再留下寻呼机号号空屋收藏,再留下寻呼机号码向彭某某勒索,彭取回车辆后被迫将人民币码向彭某某勒索,彭取回车辆后被迫将人民币4000元存入被告人刘金才指定的帐户元存入被告人刘金才指定的帐户  •被告人刘金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对被告人刘金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对财物所有人使用要挟的方法勒索他人财物,财物所有人使用要挟的方法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被告人刘金才在实施部分犯罪过程中,由于告人刘金才在实施部分犯罪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依照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十三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刘金才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被告人刘金才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一年六个月(刑期自刑期自2002年年10月月10日起至日起至2004年年4月月9日止日止) • 2001年1月27日下午3时许,熊某因怀疑其妻甲2001年1月27日下午3时许,熊某因怀疑其妻甲行为不轨,跟踪甲至某市经贸大厦,见甲在服务台登记行为不轨,跟踪甲至某市经贸大厦,见甲在服务台登记607房,遂起疑心,即一边监视,一边通知其兄607房,遂起疑心,即一边监视,一边通知其兄乙(在逃),叫其快到经贸大厦熊某在经贸大厦等其乙(在逃),叫其快到经贸大厦熊某在经贸大厦等其兄乙时,碰到路过此处的A和B(具体名字不详,均在兄乙时,碰到路过此处的A和B(具体名字不详,均在逃),称有一事情要他们帮忙,A、B两人答应帮忙。

      逃),称有一事情要他们帮忙,A、B两人答应帮忙熊某之兄乙和另一人丙(姓名不详,在逃)赶来后,熊熊某之兄乙和另一人丙(姓名不详,在逃)赶来后,熊某便与乙、丙、A、B一共五人一起窜到经贸大厦60某便与乙、丙、A、B一共五人一起窜到经贸大厦607房,发现甲和张某在房间,遂以两人有不正当关系为7房,发现甲和张某在房间,遂以两人有不正当关系为由,对张某进行殴打致其轻微伤甲级熊某并责问张某由,对张某进行殴打致其轻微伤甲级熊某并责问张某如何解决此事张某说对不起,不知道甲结了婚,并提如何解决此事张某说对不起,不知道甲结了婚,并提出拿2万元给熊某,熊某说至少拿10万元,并逼迫张出拿2万元给熊某,熊某说至少拿10万元,并逼迫张某写一张10万元的欠条张某被迫写了一张某写一张10万元的欠条张某被迫写了一张“今借到今借到熊某人民币10万元整,于1月23日还清,未还清后熊某人民币10万元整,于1月23日还清,未还清后果自负果自负”的借条,借款日期为12月3日的借条,借款日期为12月3日     •写完借条后,熊某叫其兄乙等四人将张某带走写完借条后,熊某叫其兄乙等四人将张某带走乙等四人将张某押至某市耐火材料厂附近一宿舍乙等四人将张某押至某市耐火材料厂附近一宿舍内。

      熊某则到洪城宾馆登记610房间,随后赶内熊某则到洪城宾馆登记610房间,随后赶到张某处,要张某凑到10万元送到洪城宾馆6到张某处,要张某凑到10万元送到洪城宾馆610房熊某走后,张某便打给其同事黄某,10房熊某走后,张某便打给其同事黄某,称要钱用,并叫黄某把钱送到洪城宾馆610房称要钱用,并叫黄某把钱送到洪城宾馆610房黄某从存折取出2.5万元后到洪城宾馆610黄某从存折取出2.5万元后到洪城宾馆610房交给了熊某而后,张某又打给战友陈某,房交给了熊某而后,张某又打给战友陈某,称家中有急事,要2至3万元钱,并要陈某将钱称家中有急事,要2至3万元钱,并要陈某将钱送到洪城宾馆610房,后张某写好一张条子交送到洪城宾馆610房,后张某写好一张条子交由乙等4人中的一同伙到银河宾馆门口从陈某处由乙等4人中的一同伙到银河宾馆门口从陈某处收到了人民币2万元接着张某又打给其战收到了人民币2万元接着张某又打给其战友李某,称有急用,要其凑4万元因甲已将张友李某,称有急用,要其凑4万元因甲已将张某被其丈夫熊某等人带走后的事告诉了李某,当某被其丈夫熊某等人带走后的事告诉了李某,当晚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熊某之兄乙、丙及A、晚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熊某之兄乙、丙及A、B等4人发现情况异常便将张某放回了家,熊某B等4人发现情况异常便将张某放回了家,熊某被当场抓获。

      被当场抓获 •被告人熊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熊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理由是:一是要正确认识被告人熊某捉到张某与其妻在理由是:一是要正确认识被告人熊某捉到张某与其妻在某房间这一特定场合时所采取的暴力殴打张某的行为某房间这一特定场合时所采取的暴力殴打张某的行为从本质上来讲,被告人熊某这一暴力殴打行为完全是出从本质上来讲,被告人熊某这一暴力殴打行为完全是出于气愤所致,殴打后,被告人熊某并未立即要张某交出于气愤所致,殴打后,被告人熊某并未立即要张某交出身上所带钱财,因此,这与抢劫罪中为非法获取财物而身上所带钱财,因此,这与抢劫罪中为非法获取财物而当场使用暴力是有本质区别的二是被告人熊某提出如当场使用暴力是有本质区别的二是被告人熊某提出如何解决时,张某先是赔礼,并主动提出给被告人熊某2何解决时,张某先是赔礼,并主动提出给被告人熊某2万元私了,然而被告人熊某说至少要给10万元才可以万元私了,然而被告人熊某说至少要给10万元才可以私了张某碍于情面,为保住名誉,被迫同意给被告人私了张某碍于情面,为保住名誉,被迫同意给被告人熊某10万元人民币因此,被告人熊某的行为完全符熊某10万元人民币因此,被告人熊某的行为完全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至于张某由被告人熊某等人押到另一个地方,限制了张至于张某由被告人熊某等人押到另一个地方,限制了张某的人身自由,被告人熊某此行为的目的不是绑架张某,某的人身自由,被告人熊某此行为的目的不是绑架张某,而是要求张某履行而是要求张某履行“借条借条”的承诺,以达到其非法获取的承诺,以达到其非法获取10万元的目的这可从张某给同事、战友借钱说有急10万元的目的这可从张某给同事、战友借钱说有急用的中得到证实因此,被告人熊某的行为只能是用的中得到证实因此,被告人熊某的行为只能是构成敲诈勒索罪构成敲诈勒索罪 •2006年年2月月9日,化名日,化名“龙思思龙思思”的黄静花的黄静花2万多万多元购买了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但新电脑第一次元购买了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但新电脑第一次运行便出现了蓝屏死机的问题电脑被送到华硕运行便出现了蓝屏死机的问题电脑被送到华硕公司检修,经两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朋公司检修,经两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朋友周成宇对黄静的电脑进行检测后发现,华硕电友周成宇对黄静的电脑进行检测后发现,华硕电脑的核心部件脑的核心部件CPU使用了禁止在市场流通的工使用了禁止在市场流通的工程测试芯片(测试版程测试芯片(测试版CPU)。

      随后黄静和周宇)随后黄静和周宇成与华硕公司展开了谈判周宇成向华硕公司提成与华硕公司展开了谈判周宇成向华硕公司提出支付出支付500万美元的万美元的“惩罚性惩罚性”赔偿要求,称如赔偿要求,称如果华硕公司拒绝这一条件,将向法院起诉并将此果华硕公司拒绝这一条件,将向法院起诉并将此事通过媒体公之于众双方数次谈判未果事通过媒体公之于众双方数次谈判未果3月月7日,黄、周二人再次到华硕北京公司交涉时,日,黄、周二人再次到华硕北京公司交涉时,华硕公司报警华硕公司报警4月月14日因涉嫌敲诈勒索,二人日因涉嫌敲诈勒索,二人被海淀检察院正式批捕被海淀检察院正式批捕 •华硕案:一种观点认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另一种观点认为不华硕案:一种观点认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另一种观点认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如果索赔数额在合理范围内构成敲诈勒索罪,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如果索赔数额在合理范围内就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如果过大就构成就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如果过大就构成•本案中厂商家本身就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黄周二人向商家提出本案中厂商家本身就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黄周二人向商家提出500万美金赔偿,也是基于商家存在瑕疵提出的,而不是无中生万美金赔偿,也是基于商家存在瑕疵提出的,而不是无中生有的。

      我国消费者权益法规定,发现产品有问题,有五种救济的有的我国消费者权益法规定,发现产品有问题,有五种救济的方面,第一种就是和经营者协商第二种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方面,第一种就是和经营者协商第二种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第三种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第四种是根据达成的仲裁条解,第三种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第四种是根据达成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五种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消费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五种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消费者采取的是通过与商家协商方式解决,只不过提出的赔偿数额超者采取的是通过与商家协商方式解决,只不过提出的赔偿数额超过了普通人认为正当的数额商家如果认为过了普通人认为正当的数额商家如果认为500万美金的赔偿额万美金的赔偿额过高,可以不同意所以黄周二人是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过高,可以不同意所以黄周二人是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不过是手法上有一些欠缺,是维权过火不过是手法上有一些欠缺,是维权过火•第二要从他们是不是采用要挟手段强行索要公私财物,要挟是指第二要从他们是不是采用要挟手段强行索要公私财物,要挟是指利用对方的弱点,逼迫对方答应自己的条件达到某种目的本案利用对方的弱点,逼迫对方答应自己的条件达到某种目的。

      本案中产品存在瑕疵有欺诈行为,所以消费者利用商家这种缺点向媒中产品存在瑕疵有欺诈行为,所以消费者利用商家这种缺点向媒体公布,正当行使他的权利消费者有知情权,向社会披露揭露体公布,正当行使他的权利消费者有知情权,向社会披露揭露这些事实,使商家不能违法获利这些事实,使商家不能违法获利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特征:特征:•1、客体是、客体是公私财物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各地标准不一)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各地标准不一)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故意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案例1 •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处理。

      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规定处理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本法分则第全的,按本法分则第2章有关罪名论处章有关罪名论处  •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如果行为人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使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本法危害公共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本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  •已经有已经有5年年“股龄股龄”的股民王正勇的股民王正勇2004年以来炒年以来炒股亏损,不仅资金套牢,而且为了归还贷款,忍股亏损,不仅资金套牢,而且为了归还贷款,忍痛抛出股票,又损失不少资金,于是心生懊恼,痛抛出股票,又损失不少资金,于是心生懊恼,产生了让别人也亏损的邪念产生了让别人也亏损的邪念。

      4月月21日至日至24日,日,他凭借平时与丁某一起炒股时悄悄记住的对方股他凭借平时与丁某一起炒股时悄悄记住的对方股票资金账户信息,秘密进入丁的账户,连续恶意票资金账户信息,秘密进入丁的账户,连续恶意高价买进和低价卖出高价买进和低价卖出“电器股份电器股份”“小商品城小商品城”“天创置业天创置业”等股票,造成丁某损失等股票,造成丁某损失134452元4月月24日,王正勇又如法炮制,擅自进入股民杨某日,王正勇又如法炮制,擅自进入股民杨某的股票账户,以当日最高价买进的股票账户,以当日最高价买进“广东明珠广东明珠”53100股,被发现后未能继续进行恶意交易,造股,被发现后未能继续进行恶意交易,造成股民杨某损失手续费等成股民杨某损失手续费等2580元  •王正勇出于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的目的,通过窃王正勇出于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的目的,通过窃取他人股票资金账号、密码进行高进低出的恶意取他人股票资金账号、密码进行高进低出的恶意交易方法,使他人的私人财产造成损失,数额巨交易方法,使他人的私人财产造成损失,数额巨大,已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他已经赔偿大,已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他已经赔偿全部直接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所以依法酌情全部直接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所以依法酌情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的行为特征:特征:•1、客体: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客体: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其他方法: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3、犯罪主体、犯罪主体:一般主体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故意:故意   破坏生产经营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案例1认定       如果是毁坏闲置不用或在仓库备用的机如果是毁坏闲置不用或在仓库备用的机器设备、已经收获并未用于加工生产的粮器设备、已经收获并未用于加工生产的粮食、水果,残害已经丧失畜役力的待售肉食、水果,残害已经丧失畜役力的待售肉食牲畜的行为,由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食牲畜的行为,由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联系,不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直接联系,不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定故意毁坏财物罪定故意毁坏财物罪  •本罪与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本罪与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    上述方法也可能被用来破坏生产经营,这时,上述方法也可能被用来破坏生产经营,这时,行为不仅触犯了破坏生产经营罪,同时也触犯了行为不仅触犯了破坏生产经营罪,同时也触犯了上述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这种同时触犯两种罪名上述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这种同时触犯两种罪名的行为,一般应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的行为,一般应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本罪与故意损坏财物罪本罪与故意损坏财物罪((1)主观的目的不同主观的目的不同•本罪采用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等手段,本罪采用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等手段,虽然会造成财物的毁坏,但这不是行为人虽然会造成财物的毁坏,但这不是行为人的目的,行为人的目的是通过上述手段来的目的,行为人的目的是通过上述手段来毁坏生产经营,进而达到自己泄愤报复或毁坏生产经营,进而达到自己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的不法目的者其他个人的不法目的•((2)所侵害的对象不同所侵害的对象不同•本罪对象是特定的财物,与生活经营活动本罪对象是特定的财物,与生活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已经投人使用的机器设备、服直接相关的已经投人使用的机器设备、服役期间的耕畜等而正是通过这些直接关役期间的耕畜等而正是通过这些直接关系到生产经营活动的财物的毁坏进而实现系到生产经营活动的财物的毁坏进而实现破坏生产经营的意图破坏生产经营的意图 •2004年年6月,犯罪嫌疑人黄某为争夺情妇,月,犯罪嫌疑人黄某为争夺情妇,与被害人产生过节,为泄私愤,将被害人与被害人产生过节,为泄私愤,将被害人赶走,其于某日深夜窜至对方承包的造纸赶走,其于某日深夜窜至对方承包的造纸厂内,用打火机点燃厂内的草纸,致使他厂内,用打火机点燃厂内的草纸,致使他人的厂房、造纸设备、原料及成品纸及生人的厂房、造纸设备、原料及成品纸及生活用品等财产被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活用品等财产被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余元。

      万余元 •备注:通过勘查现场环境,发现被烧毁的备注:通过勘查现场环境,发现被烧毁的厂房位置偏僻,周围没有其他房屋和财产,厂房位置偏僻,周围没有其他房屋和财产,离厂房最近的房屋也在离厂房最近的房屋也在20米外;米外;  •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是要通过使被害人不能正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是要通过使被害人不能正常生产经营,从而将被害人赶走,放火是为达到常生产经营,从而将被害人赶走,放火是为达到其目的的手段黄某被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其目的的手段黄某被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处有期徒刑1年 •笔者认为尽管黄某的实施了放火烧毁他人财物的笔者认为尽管黄某的实施了放火烧毁他人财物的行为,但并未威胁到周围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行为,但并未威胁到周围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和使财物遭受重大损失,并未使公共安全产安全和使财物遭受重大损失,并未使公共安全处于危险状态,故不应当定放火罪处于危险状态,故不应当定放火罪 •本案中还涉及到了故意毁坏财物罪和破坏生产经本案中还涉及到了故意毁坏财物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想象竞合问题如果定故意毁坏财物罪,营罪的想象竞合问题如果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由于损失金额尚未达到数额巨大,情节上未达到由于损失金额尚未达到数额巨大,情节上未达到严重程度,量刑范围是严重程度,量刑范围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役或者罚金”;如果定破坏生产经营罪,量刑范;如果定破坏生产经营罪,量刑范围也是围也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财产罪综合案例•2007二17•2006二17•2006二58•2005二14•2003二32 案案          例例• 甲甲与与乙乙共共谋谋盗盗窃窃乙乙所所在在的的工工厂厂的的旧旧铝铝缸缸体体某某周周日日,,二二人人开开车车到到工工厂厂,,因因大大门门已已锁锁上上,,乙乙叫叫值值班班员员开开门门,,二二人人开开车车进进去去装装旧旧铝铝缸缸体体时时,,丙丙说说::“这这是是我我的的班班,,你你们们不不能能装装,,领领导导知知道道会会扣扣我我的的奖奖金金乙乙说说::没没事事,,都都是是旧旧的的丙丙说说::反反正正我我也也不不认认识识你你们们,,你你们们爱爱装装不不装装明明天天跟跟领领导导汇汇报报甲甲乙乙运运走走了了价价值值3000余余元元的的旧旧铝铝缸缸体体丙丙事事后后向向领领导导作作了了汇汇报•问:你认为对甲乙应当如何定罪?问:你认为对甲乙应当如何定罪?  2010二二17•17.甲欠乙十万元久不归还,乙反复催讨.甲欠乙十万元久不归还,乙反复催讨某日,甲持凶器闯入乙家,殴打乙致其重某日,甲持凶器闯入乙家,殴打乙致其重伤,迫乙交出十万元欠条并在已备好的还伤,迫乙交出十万元欠条并在已备好的还款收条上签字。

      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款收条上签字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B.抢劫罪.抢劫罪•C.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侵入住宅罪•D.抢夺罪.抢夺罪 2009二二7•7.甲、乙共谋行抢甲在偏僻巷道的出口望.甲、乙共谋行抢甲在偏僻巷道的出口望风,乙将路人丙的书包(内有现金一万元)一风,乙将路人丙的书包(内有现金一万元)一把夺下转身奔逃,丙随后追赶,欲夺回书包把夺下转身奔逃,丙随后追赶,欲夺回书包甲在丙跑过巷道口时突然伸腿将丙绊倒,丙倒甲在丙跑过巷道口时突然伸腿将丙绊倒,丙倒地后摔成轻伤,甲、乙乘机逃脱甲、乙的行地后摔成轻伤,甲、乙乘机逃脱甲、乙的行为构成何罪?为构成何罪? •    A.甲、乙均构成抢夺罪.甲、乙均构成抢夺罪 •    B.甲、乙均构成抢劫罪.甲、乙均构成抢劫罪 •    C.甲构成抢劫罪,乙构成抢夺罪.甲构成抢劫罪,乙构成抢夺罪 •    D.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乙构成抢夺罪.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乙构成抢夺罪  2009二二58•58.下列哪些情形可以成立抢劫致人死亡?.下列哪些情形可以成立抢劫致人死亡? •    A.甲冬日深夜抢劫王某财物,为压制王某的反.甲冬日深夜抢劫王某财物,为压制王某的反抗将其刺成重伤并取财后离去。

      三小时后,王某被冻抗将其刺成重伤并取财后离去三小时后,王某被冻死死 •    B.乙抢劫妇女高某财物,路人曾某上前制止,.乙抢劫妇女高某财物,路人曾某上前制止,乙用自制火药枪将曾某打死乙用自制火药枪将曾某打死 •    C.丙和贺某共同抢劫严某财物,严某边呼救边.丙和贺某共同抢劫严某财物,严某边呼救边激烈反抗丙拔刀刺向严某,严某躲闪,丙将同伙贺激烈反抗丙拔刀刺向严某,严某躲闪,丙将同伙贺某刺死某刺死 •    D.丁盗窃邱某家财物准备驾车离开时被邱某发.丁盗窃邱某家财物准备驾车离开时被邱某发现,邱某站在车前阻止丁离开,丁开车将邱某撞死后现,邱某站在车前阻止丁离开,丁开车将邱某撞死后逃跑逃跑  2009二二19•19.甲、乙、丙、丁共谋诱骗黄某参赌.甲、乙、丙、丁共谋诱骗黄某参赌四人先约黄某到酒店吃饭,甲借机将安眠四人先约黄某到酒店吃饭,甲借机将安眠药放入黄某酒中,想在打牌时趁黄某不清药放入黄某酒中,想在打牌时趁黄某不清醒合伙赢黄某的钱但因甲投放的药品剂醒合伙赢黄某的钱但因甲投放的药品剂量偏大,饭后刚开牌局黄某就沉沉睡去,量偏大,饭后刚开牌局黄某就沉沉睡去,四人趁机将黄某的钱包掏空后离去。

      上述四人趁机将黄某的钱包掏空后离去上述四人的行为构成何罪?四人的行为构成何罪? •A.赌博罪赌博罪 B.抢劫罪抢劫罪 C.盗窃罪盗窃罪D.诈骗罪诈骗罪  2008二二12•12.甲持西瓜刀冲入某银行储蓄所,将刀架.甲持西瓜刀冲入某银行储蓄所,将刀架在储蓄所保安乙的脖子上,喝令储蓄所职员在储蓄所保安乙的脖子上,喝令储蓄所职员丙交出现金丙交出现金1万元见丙故意拖延时间,甲万元见丙故意拖延时间,甲便在乙的脖子上划了一刀刚取出便在乙的脖子上划了一刀刚取出5万元现万元现金的储户丁看见乙血流不止,于心不忍,就金的储户丁看见乙血流不止,于心不忍,就拿出拿出1万元扔给甲,甲得款后迅速逃离对万元扔给甲,甲得款后迅速逃离对甲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甲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抢劫罪(未遂).抢劫罪(未遂)B.抢劫罪(既遂).抢劫罪(既遂) •C.绑架罪.绑架罪     D.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  2008二二62•62..《《刑法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转化型抢劫作出了规定,下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转化型抢劫作出了规定,下列哪些选项不能适用该规定?列哪些选项不能适用该规定? •A.甲入室盗窃,被主人李某发现并追赶,甲进入李某厨房,.甲入室盗窃,被主人李某发现并追赶,甲进入李某厨房,拿出菜刀护在自己胸前,对李某说:拿出菜刀护在自己胸前,对李某说:"你千万别过来,我胆子你千万别过来,我胆子很小。

      很小"然后,翻窗逃跑然后,翻窗逃跑 •B.乙抢夺王某的财物,王某让狼狗追赶乙乙为脱身,打死.乙抢夺王某的财物,王某让狼狗追赶乙乙为脱身,打死了狼狗了狼狗 •C.丙骗取他人财物后,刚准备离开现场,骗局就被识破被.丙骗取他人财物后,刚准备离开现场,骗局就被识破被害人追赶丙走投无路的丙从身上摸出短刀,扎在自己手臂上,害人追赶丙走投无路的丙从身上摸出短刀,扎在自己手臂上,并对被害人说:并对被害人说:"你们再追,我就死在你们面前你们再追,我就死在你们面前"被害人见丙被害人见丙鲜血直流,一下愣住了丙迅速逃离现场鲜血直流,一下愣住了丙迅速逃离现场 •D.丁在一网吧里盗窃财物并往外逃跑时,被管理人员顾某发.丁在一网吧里盗窃财物并往外逃跑时,被管理人员顾某发现丁为阻止顾某的追赶,提起网吧门边的开水壶,将开水泼现丁为阻止顾某的追赶,提起网吧门边的开水壶,将开水泼在顾某身上,然后逃离现场在顾某身上,然后逃离现场  2006二二14• 14.甲使用暴力将乙扣押在某废弃的建筑物.甲使用暴力将乙扣押在某废弃的建筑物内,强行从乙身上搜出现金内,强行从乙身上搜出现金3000元和元和1张只有张只有少量金额的信用卡,甲逼迫乙向该信用卡中打少量金额的信用卡,甲逼迫乙向该信用卡中打入人民币入人民币10万元。

      乙便给其妻子打,谎称万元乙便给其妻子打,谎称自己开车撞伤他人,让其立即向自己的信用卡自己开车撞伤他人,让其立即向自己的信用卡打入打入10万元救治伤员并赔偿乙妻信以为真,万元救治伤员并赔偿乙妻信以为真,便向乙的信用卡中打入便向乙的信用卡中打入10万元,被甲取走,甲万元,被甲取走,甲在得款后将乙释放对甲的行为应当按照下列在得款后将乙释放对甲的行为应当按照下列哪一选项定罪?哪一选项定罪? •    A.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     B.绑架罪.绑架罪 •    C.抢劫罪.抢劫罪     D.抢劫罪和绑架罪.抢劫罪和绑架罪  2006二二53•53.甲、乙、丙共谋犯罪某日,三人拦截了丁,对丁使.甲、乙、丙共谋犯罪某日,三人拦截了丁,对丁使用暴力,然后强行抢走丁的钱包,但钱包内只有少量现金,用暴力,然后强行抢走丁的钱包,但钱包内只有少量现金,并有一张银行借记卡于是甲将丁的借记卡抢走,乙、丙并有一张银行借记卡于是甲将丁的借记卡抢走,乙、丙逼迫丁说出密码丁说出密码后,三人带着丁去附近的自逼迫丁说出密码丁说出密码后,三人带着丁去附近的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取钱时发现密码不对,三人又对丁进行动取款机上取钱。

      取钱时发现密码不对,三人又对丁进行殴打,丁为避免遭受更严重的伤害,说出了正确的密码,殴打,丁为避免遭受更严重的伤害,说出了正确的密码,三人取出现金三人取出现金5000元对甲、乙、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元对甲、乙、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些选项是错误的? •    A.抢劫(未遂)罪与信用卡诈骗罪.抢劫(未遂)罪与信用卡诈骗罪 •    B.抢劫(未遂)罪与盗窃罪.抢劫(未遂)罪与盗窃罪 •    C.抢劫(未遂)罪与敲诈勒索罪.抢劫(未遂)罪与敲诈勒索罪 •    D.抢劫(既遂)罪与盗窃罪.抢劫(既遂)罪与盗窃罪  2005二二61•61.下列哪些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一罪?.下列哪些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一罪?A.甲将仇人杀死后,取走其身上的.甲将仇人杀死后,取走其身上的5000元元现金现金B.甲持刀拦路行抢,故意将受害人杀死后.甲持刀拦路行抢,故意将受害人杀死后取走其财物取走其财物C.甲在抢劫过程中,为压制被害人的反抗,.甲在抢劫过程中,为压制被害人的反抗,故意将被害人杀死,取走其财物故意将被害人杀死,取走其财物D.甲实行抢劫罪后,为防止受害人报案,.甲实行抢劫罪后,为防止受害人报案,将其杀死将其杀死  2003二二3535.根据犯罪构成理论,并结合刑法分则的规定,下列根据犯罪构成理论,并结合刑法分则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某晚潜入胡某家中盗窃贵重物品时,被主人发现。

      甲某晚潜入胡某家中盗窃贵重物品时,被主人发现甲夺门而逃,胡某也没有再追赶甲就躲在胡某家墙甲夺门而逃,胡某也没有再追赶甲就躲在胡某家墙根处的草垛里睡了一晚,第二天早上村长高某路过时,根处的草垛里睡了一晚,第二天早上村长高某路过时,发现甲行踪诡秘,就对其盘问甲以为高某发现了自发现甲行踪诡秘,就对其盘问甲以为高某发现了自己昨晚的盗窃行为,就对高某进行打击,致其重伤己昨晚的盗窃行为,就对高某进行打击,致其重伤甲构成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应数罪并罚甲构成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应数罪并罚 •B.乙在大街上见赵某一边行走一边打,即起歹意,乙在大街上见赵某一边行走一边打,即起歹意,从背后用力将其抢走但因用力过猛,致使赵某从背后用力将其抢走但因用力过猛,致使赵某绊倒摔成重伤乙同时构成抢夺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绊倒摔成重伤乙同时构成抢夺罪、过失致人重伤罪,但不应数罪并罚但不应数罪并罚   •C.丙深夜入室盗窃,被主人李某发现后追赶丙深夜入室盗窃,被主人李某发现后追赶当丙跨上李某家院墙,正准备往外跳时,李当丙跨上李某家院墙,正准备往外跳时,李某抓住丙的脚,试图拉住他但丙顺势踹了某抓住丙的脚,试图拉住他但丙顺势踹了李某一脚,然后逃离现场。

      丙构成抢劫罪李某一脚,然后逃离现场丙构成抢劫罪 •D.丁骑摩托车在大街上见妇女田某提着一个丁骑摩托车在大街上见妇女田某提着一个精致皮包在行走,即起歹意,从背后用力拉精致皮包在行走,即起歹意,从背后用力拉皮包带,试图将皮包抢走田某顿时警觉,皮包带,试图将皮包抢走田某顿时警觉,拽住皮包带不放丁见此情景,突然对摩托拽住皮包带不放丁见此情景,突然对摩托车加速,并用力猛拉皮包带,田某当即被摔车加速,并用力猛拉皮包带,田某当即被摔成重伤丁构成抢劫罪而不构成抢夺罪成重伤丁构成抢劫罪而不构成抢夺罪   2003二二39•39.某晚,崔某身穿警服,冒充交通民警,骗某晚,崔某身穿警服,冒充交通民警,骗租到个体女司机何某的夏利出租车当车行租到个体女司机何某的夏利出租车当车行至市郊时,崔某持假枪抢走何某人民币10至市郊时,崔某持假枪抢走何某人民币1000元,并将何某一脚踹出车外,使何某身00元,并将何某一脚踹出车外,使何某身受重伤,崔某乘机将出租车开走本案中属受重伤,崔某乘机将出租车开走本案中属于抢劫罪法定加重情节的有哪些?于抢劫罪法定加重情节的有哪些? •A.持枪抢劫持枪抢劫 •B.冒充军警人员抢劫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C.抢劫致人重伤抢劫致人重伤 •D.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2002二二12•12.张某乘坐出租车到达目的地后,故意拿.张某乘坐出租车到达目的地后,故意拿出面值出面值100元的假币给司机钱某,钱某发现元的假币给司机钱某,钱某发现是假币,便让张某给是假币,便让张某给10元零钱,张某声称没元零钱,张某声称没有零钱,并执意让钱某找零钱。

      钱某便将假有零钱,并执意让钱某找零钱钱某便将假币退还张某,并说:币退还张某,并说:“算了,我也不要出租算了,我也不要出租车钱了车钱了”于是,张某对钱某的头部猛击几于是,张某对钱某的头部猛击几拳,还吼道:拳,还吼道:“你不找钱我就让你死在车里你不找钱我就让你死在车里”钱某只好收下钱某只好收下100元假币,找给张某元假币,找给张某90元人民币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元人民币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使用假币罪  .使用假币罪  B.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     C.抢劫罪.抢劫罪      D.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罪  2010二62•62.下列哪些行为属于盗窃?.下列哪些行为属于盗窃?•A.甲穿过铁丝网从高尔夫球场内.甲穿过铁丝网从高尔夫球场内“拾得拾得”大量高尔夫球大量高尔夫球•B.甲在夜间翻入公园内,从公园水池中.甲在夜间翻入公园内,从公园水池中“捞得捞得”旅客投掷的大量硬币旅客投掷的大量硬币•C.甲在宾馆房间.甲在宾馆房间“拾得拾得”前一顾客遗忘的前一顾客遗忘的笔记本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D.甲从一辆没有关好门的小轿车内.甲从一辆没有关好门的小轿车内“拿走拿走”他人公文包他人公文包 2009二18•18.甲系私营速递公司卸货员,主要任务.甲系私营速递公司卸货员,主要任务是将公司收取的货物从汽车上卸下,再按是将公司收取的货物从汽车上卸下,再按送达地重新装车。

      某晚,乘公司监督人员送达地重新装车某晚,乘公司监督人员上厕所之机,甲将客户托运的一台价值一上厕所之机,甲将客户托运的一台价值一万元的摄像机夹带出公司大院,藏在门外万元的摄像机夹带出公司大院,藏在门外沟渠里,并伪造被盗现场关于甲的行为,沟渠里,并伪造被盗现场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诈骗罪.诈骗罪     B.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 •C.盗窃罪  .盗窃罪  D.侵占罪.侵占罪  2009二59•59.欣欣在高某的金店选购了一条项链,高某.欣欣在高某的金店选购了一条项链,高某趁欣欣接之际,将为其进行礼品包装的项趁欣欣接之际,将为其进行礼品包装的项链调换成款式相同的劣等品(两条项链差价约链调换成款式相同的劣等品(两条项链差价约3,000元)欣欣回家后很快发现项链被元)欣欣回家后很快发现项链被"调包调包",即返回该店要求退还,高某以发票与实物,即返回该店要求退还,高某以发票与实物不符为由拒不退换关于高某的行为,下列哪不符为由拒不退换关于高某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些说法是错误的? •    A.构成盗窃罪.构成盗窃罪     B.构成诈骗罪.构成诈骗罪 •C.构成侵占罪.构成侵占罪  D.不构成犯罪,属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属民事纠纷  2008二16•16.某地突发百年未遇的冰雪灾害,乙离.某地突发百年未遇的冰雪灾害,乙离开自己的住宅躲避自然灾害。

      两天后,大开自己的住宅躲避自然灾害两天后,大雪压垮了乙的房屋,家中财物散落一地雪压垮了乙的房屋,家中财物散落一地灾后最先返回的邻居甲路过乙家时,将乙灾后最先返回的邻居甲路过乙家时,将乙垮塌房屋中的垮塌房屋中的2万元现金拿走关于甲行为万元现金拿走关于甲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构成盗窃罪.构成盗窃罪     B.构成侵占罪.构成侵占罪 •C.构成抢夺罪  .构成抢夺罪  D.仅成立民法上的不.仅成立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不构成犯罪当得利,不构成犯罪  2008二64•64.关于盗窃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关于盗窃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盗窃伪造的货币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盗窃伪造的货币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 •    B.盗窃伪造的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不成立盗.盗窃伪造的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不成立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窃国家机关印章罪 •    C.盗窃伪造的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不适用.盗窃伪造的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不适用《《刑法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关于第一百九十六条关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的规定规定 •    D.盗窃企业违规制造的枪支的行为,不成立盗.盗窃企业违规制造的枪支的行为,不成立盗窃枪支罪窃枪支罪  2007二二6•6.甲将汽车停在自家楼下,忘记拔车钥匙,.甲将汽车停在自家楼下,忘记拔车钥匙,匆匆上楼取文件,被恰好路过的乙发现。

      匆匆上楼取文件,被恰好路过的乙发现乙发动汽车刚要挂档开动时,甲正好下楼,乙发动汽车刚要挂档开动时,甲正好下楼,将乙抓获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将乙抓获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是正确的? •    A.构成侵占罪既遂.构成侵占罪既遂 B.构成侵占罪未.构成侵占罪未遂遂 •    C.构成盗窃罪既遂.构成盗窃罪既遂 D.构成盗窃罪未.构成盗窃罪未遂遂  2007二7•7.张某出于报复动机将赵某打成重伤,发.张某出于报复动机将赵某打成重伤,发现赵某丧失知觉后,临时起意拿走了赵某现赵某丧失知觉后,临时起意拿走了赵某的钱包,钱包里有的钱包,钱包里有1万元现金,张某将其占万元现金,张某将其占为己有关于张某取财行为的定性,下列为己有关于张某取财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构成抢劫罪.构成抢劫罪 B.构成抢夺罪.构成抢夺罪 •    C.构成盗窃罪.构成盗窃罪 D.构成侵占罪.构成侵占罪  2007二15•15.甲路过某自行车修理店,见有一辆名.甲路过某自行车修理店,见有一辆名牌电动自行车(价值牌电动自行车(价值1万元)停在门口,欲万元)停在门口,欲据为己有。

      甲见店内货架上无自行车锁便据为己有甲见店内货架上无自行车锁便谎称要购买,催促店主去谎称要购买,催促店主去50米之外的库房米之外的库房拿货店主临走时对甲说:拿货店主临走时对甲说:"我去拿锁,你我去拿锁,你帮我看一下店帮我看一下店"店主离店后,甲骑走电动店主离店后,甲骑走电动自行车甲的行为构成何罪?自行车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    A.诈骗罪.诈骗罪 B.盗窃罪.盗窃罪 •    C.侵占罪.侵占罪 D.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  2007二61•61.丁某盗窃了农民程某的一个手提包,.丁某盗窃了农民程某的一个手提包,发现包里有大量现金和一把手枪丁某将发现包里有大量现金和一把手枪丁某将真情告诉崔某,并将手枪交给崔某保管,真情告诉崔某,并将手枪交给崔某保管,崔某将手枪藏在家里关于本案,下列哪崔某将手枪藏在家里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丁某构成盗窃罪.丁某构成盗窃罪 B.丁某构成盗窃.丁某构成盗窃枪支罪枪支罪 •    C.崔某构成窝藏罪.崔某构成窝藏罪 D.崔某构成非法.崔某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持有枪支罪  2006二59•59.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甲盗窃乙的本存折后,假冒乙的名义从银行取.甲盗窃乙的本存折后,假冒乙的名义从银行取出存折中的出存折中的5万元存款。

      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与诈骗罪万元存款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与诈骗罪 •    B.甲盗窃了乙的.甲盗窃了乙的200克海洛因,因本人不吸毒,克海洛因,因本人不吸毒,就将海洛因转卖给丙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和贩卖毒品就将海洛因转卖给丙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和贩卖毒品罪罪 •    C.甲盗窃了博物馆的一件国家珍贵文物,以.甲盗窃了博物馆的一件国家珍贵文物,以20万万元的价格转卖给乙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和倒卖文物罪元的价格转卖给乙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和倒卖文物罪 •    D.甲盗窃了乙的一块名表,以.甲盗窃了乙的一块名表,以2万元的价格转卖万元的价格转卖给丙,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和销售赃物罪给丙,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和销售赃物罪  2005二11•11.甲到乙的办公室送文件,乙不在甲.甲到乙的办公室送文件,乙不在甲看见乙办公桌下的地上有一活期存折(该看见乙办公桌下的地上有一活期存折(该存折未设密码),便将存折捡走乙回办存折未设密码),便将存折捡走乙回办公室后找不着存折,但看见桌上的文件,公室后找不着存折,但看见桌上的文件,便找到甲问是否看见其存折,甲说没看到便找到甲问是否看见其存折,甲说没看到甲下班后去银行将该存折中的甲下班后去银行将该存折中的5000元取走。

      元取走甲的行为构成:甲的行为构成:A.侵占罪.侵占罪    B.盗窃罪.盗窃罪C.诈骗罪.诈骗罪   D.金融凭证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 2005二13•13.甲在某证券交易大厅偷窥获得在该营业部.甲在某证券交易大厅偷窥获得在该营业部开户的乙的资金账号及交易密码后,通过开户的乙的资金账号及交易密码后,通过委托等方式在乙的资金账号上高吃低抛某一支委托等方式在乙的资金账号上高吃低抛某一支股票,同时通过自己在证券交易部的资金账号股票,同时通过自己在证券交易部的资金账号低吃高抛同一支股票,造成乙损失低吃高抛同一支股票,造成乙损失30万元,甲万元,甲从中获利从中获利20万元对甲应当如何处理?万元对甲应当如何处理?A.属于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形,不以犯罪论处.属于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形,不以犯罪论处B.以盗窃罪论处.以盗窃罪论处C.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D.以操纵证券价格罪论处.以操纵证券价格罪论处 2005二60•60.关于盗窃罪的认定,下列结论哪些是.关于盗窃罪的认定,下列结论哪些是正确的?正确的?A.甲因饮酒过量醉卧街头乙向围观群众.甲因饮酒过量醉卧街头乙向围观群众声称甲系其好友,将甲扶于无人之处,掏声称甲系其好友,将甲扶于无人之处,掏走甲身上一千余元离去。

      乙的行为构成盗走甲身上一千余元离去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窃罪 B.甲与乙在火车上相识,下车后同到一饭.甲与乙在火车上相识,下车后同到一饭馆就餐乙殷勤劝酒,将甲灌醉,掏走甲馆就餐乙殷勤劝酒,将甲灌醉,掏走甲身上一千余元离去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身上一千余元离去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C.甲去一餐馆吃晚饭,时值该餐馆打烊,服务.甲去一餐馆吃晚饭,时值该餐馆打烊,服务员已下班离去,只有老板乙在清账理财在甲再员已下班离去,只有老板乙在清账理财在甲再三要求之下,乙无奈亲自下厨准备饭菜甲趁机三要求之下,乙无奈亲自下厨准备饭菜甲趁机将厨房门反锁,致乙欲出不能,只能从递菜窗口将厨房门反锁,致乙欲出不能,只能从递菜窗口眼看着甲打开柜台抽屉拿走一千余元离去甲的眼看着甲打开柜台抽屉拿走一千余元离去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行为构成盗窃罪D.甲在街头出售报纸时发现乙与一摊主因买东.甲在街头出售报纸时发现乙与一摊主因买东西发生纠纷,其携带的箱子(内有贵重物品)放西发生纠纷,其携带的箱子(内有贵重物品)放在身旁的地上,便提起该箱子悄悄溜走乙发现在身旁的地上,便提起该箱子悄悄溜走乙发现后紧追不舍为摆脱乙的追赶,甲将手中剩余的后紧追不舍。

      为摆脱乙的追赶,甲将手中剩余的几张报纸卷成一团扔向乙,击中乙脸,乙受惊吓几张报纸卷成一团扔向乙,击中乙脸,乙受惊吓几乎滑倒随之又追,终于抓住甲甲的行为构几乎滑倒随之又追,终于抓住甲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成盗窃罪 2004二11•11.陈某在商场金店发现柜台内放有一条.陈某在商场金店发现柜台内放有一条重重12克、价值克、价值1600元的纯金项链,与自己元的纯金项链,与自己所戴的镀金项链样式相同陈某以挑选金所戴的镀金项链样式相同陈某以挑选金项链为名,乘售货员不注意,用自己的镀项链为名,乘售货员不注意,用自己的镀金项链调换了上述纯金项链陈某的行为:金项链调换了上述纯金项链陈某的行为:A.构成盗窃罪.构成盗窃罪B.构成诈骗罪.构成诈骗罪C.构成诈骗罪与盗窃罪的想象竞合犯.构成诈骗罪与盗窃罪的想象竞合犯D.构成诈骗罪与盗窃罪二罪.构成诈骗罪与盗窃罪二罪 2004二19•19.甲晚上潜入一古寺,将寺内古墓室中.甲晚上潜入一古寺,将寺内古墓室中有珍贵文物编号的金佛的头用钢锯锯下,有珍贵文物编号的金佛的头用钢锯锯下,销赃后获赃款销赃后获赃款10万元对甲应以什么罪追万元对甲应以什么罪追究刑事责任?究刑事责任?A.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文物罪B.倒卖文物罪.倒卖文物罪C.盗窃罪.盗窃罪D.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2004二57•57.甲某日晚到洗浴中心洗浴。

      甲进入该中心后,根据服务员.甲某日晚到洗浴中心洗浴甲进入该中心后,根据服务员乙的指引,将衣服、、手提包等财物锁入乙的指引,将衣服、、手提包等财物锁入8号柜中,然后进号柜中,然后进入沐浴区半小时后,乙为交班而准备打开自己一直存放衣物的入沐浴区半小时后,乙为交班而准备打开自己一直存放衣物的7号柜,忙乱中将钥匙插入号柜,忙乱中将钥匙插入8号柜的锁孔,但居然能将号柜的锁孔,但居然能将8号柜打开号柜打开乙发现柜中有手提包,便将其中的乙发现柜中有手提包,便将其中的3万元拿走为迅速逃离现场万元拿走为迅速逃离现场乙没有来得及将乙没有来得及将8号柜门锁上稍后另一客人丙见号柜门锁上稍后另一客人丙见8号柜半开半号柜半开半掩,就将柜中的(价值掩,就将柜中的(价值3000元)以及信用卡拿走由于信元)以及信用卡拿走由于信用卡的背后写有密码,第二天,丙持该信用卡到商场购买价值用卡的背后写有密码,第二天,丙持该信用卡到商场购买价值2万元的手表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万元的手表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B.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C.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D.乙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与信用卡诈.乙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与信用卡诈骗罪骗罪 2004二88•88.甲乘坐长途公共汽车时,误以为司机座位后的提包为身边的.甲乘坐长途公共汽车时,误以为司机座位后的提包为身边的乙所有(实为司机所有);乙中途下车后,甲误以为乙忘了拿走提乙所有(实为司机所有);乙中途下车后,甲误以为乙忘了拿走提包。

      为了非法占有该提包内的财物(内有司机为他人代购的包为了非法占有该提包内的财物(内有司机为他人代购的13部部,价值,价值2..6万元),甲提前下车,并将提包拿走司机到站万元),甲提前下车,并将提包拿走司机到站后发现自己的手提包丢失,便报案公安人员发现甲有重大嫌疑,后发现自己的手提包丢失,便报案公安人员发现甲有重大嫌疑,便询问甲,但甲拒不承认,也不交出提包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便询问甲,但甲拒不承认,也不交出提包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确的是:A.由于甲误认为提包为遗忘物,所以,甲的认识错误属于事实认.由于甲误认为提包为遗忘物,所以,甲的认识错误属于事实认识错误识错误B.由于甲误认为提包为遗忘物,因而没有盗窃他人财物的故意,.由于甲误认为提包为遗忘物,因而没有盗窃他人财物的故意,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甲的行为成立侵占罪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甲的行为成立侵占罪C.由于提包实际上属于司机的财物,所以,甲的行为成立盗窃罪.由于提包实际上属于司机的财物,所以,甲的行为成立盗窃罪•D.由于提包实际上属于司机的财物,而甲又没有盗窃的故意,所.由于提包实际上属于司机的财物,而甲又没有盗窃的故意,所以,甲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又由于甲具有侵占遗忘物的故意,但以,甲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又由于甲具有侵占遗忘物的故意,但提包事实上不属于遗忘物,所以,甲的行为也不成立侵占罪提包事实上不属于遗忘物,所以,甲的行为也不成立侵占罪 2003二8•8.李某多次尾随盗伐林木人员,将其砍倒尚未运李某多次尾随盗伐林木人员,将其砍倒尚未运走的林木偷偷运走,销赃获利数千元。

      此外,他走的林木偷偷运走,销赃获利数千元此外,他还盗伐了他人自留地、责任田等地边田坎种植的还盗伐了他人自留地、责任田等地边田坎种植的零星树木5个多立方米对李某的上述行为应当零星树木5个多立方米对李某的上述行为应当如何定罪处罚?如何定罪处罚? •A.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B.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C.以盗伐林木罪和盗窃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以盗伐林木罪和盗窃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D.以盗伐林木罪、盗窃罪和销售赃物罪定罪,实以盗伐林木罪、盗窃罪和销售赃物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行数罪并罚  2003二10•10.李某花5000元购得摩托车一辆,半年后,其李某花5000元购得摩托车一辆,半年后,其友王某提出借用摩托车,李同意王某借用数周不还,友王某提出借用摩托车,李同意王某借用数周不还,李某碍于情面,一直未讨还某晚,李某乘王某家无李某碍于情面,一直未讨还某晚,李某乘王某家无人,将摩托车推回次日,王某将摩托车丢失之事告人,将摩托车推回次日,王某将摩托车丢失之事告诉李某,并提出用4000元予以赔偿李某故意隐诉李某,并提出用4000元予以赔偿李某故意隐瞒真情,称:瞒真情,称:“你要赔就赔吧。

      你要赔就赔吧王某于是给付李某王某于是给付李某摩托车款4000元后李某恐事情败露,又将摩托摩托车款4000元后李某恐事情败露,又将摩托车偷偷卖给丁某,获得款项3500元李某的行为车偷偷卖给丁某,获得款项3500元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构成何罪? •A.盗窃罪盗窃罪   B.诈骗罪诈骗罪     C.销售赃物罪销售赃物罪 •D.盗窃罪和诈骗罪的牵连犯盗窃罪和诈骗罪的牵连犯  2002二7•7.王某利用计算机知识获取某公司上网账号和密码.王某利用计算机知识获取某公司上网账号和密码后,以每后,以每3个月个月100元的价格出售上网账号和密码,元的价格出售上网账号和密码,从中获利从中获利5000元,给该公司造成元,给该公司造成4万元的损失对此,万元的损失对此,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为.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为5000元元     B.王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诈骗数额为.王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诈骗数额为5000元元     C.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为.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为4万元万元     D.王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诈骗数额为.王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诈骗数额为4万元万元 2008二14•14.甲在某银行的存折上有.甲在某银行的存折上有4万元存款。

      某日,万元存款某日,甲将存款全部取出,但由于银行职员乙工作失误,甲将存款全部取出,但由于银行职员乙工作失误,未将存折底卡销毁半年后,甲又去该银行办理未将存折底卡销毁半年后,甲又去该银行办理存储业务,乙对甲说:存储业务,乙对甲说:"你的你的4万元存款已到期万元存款已到期"甲听后,灵机一动,对乙谎称存折丢失乙为甲甲听后,灵机一动,对乙谎称存折丢失乙为甲办理了挂失手续,甲取走办理了挂失手续,甲取走4万元甲的行为构成何万元甲的行为构成何罪?罪? •    A.侵占罪.侵占罪 •    B.盗窃罪(间接正犯).盗窃罪(间接正犯) •    C.诈骗罪.诈骗罪 •    D.金融凭证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  2007二62•62.关于诈骗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关于诈骗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收藏家甲受托为江某的藏品进行鉴定,甲明知该.收藏家甲受托为江某的藏品进行鉴定,甲明知该藏品价值藏品价值100万,但故意贬其价值后以万,但故意贬其价值后以1万元收买甲的行万元收买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为构成诈骗罪 •    B.文物贩子乙收购一些赝品,冒充文物低价卖给洪.文物贩子乙收购一些赝品,冒充文物低价卖给洪某。

      乙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某乙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    C.店主丙在柜台内陈列了两块标价.店主丙在柜台内陈列了两块标价5万元的玉石,韩万元的玉石,韩某讲价后以某讲价后以3万元购买其中一块,周某讲价后以万元购买其中一块,周某讲价后以3000元购元购买了另一块丙对韩某构成诈骗罪买了另一块丙对韩某构成诈骗罪 •    D.画家丁临摹了著名画家范某的油画并署上范某的.画家丁临摹了著名画家范某的油画并署上范某的名章,通过画廊以名章,通过画廊以5万元出售给田某,丁非法获利万元出售给田某,丁非法获利3万元丁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丁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2005二19•19.乙与丙因某事发生口角,甲知此事后,.乙与丙因某事发生口角,甲知此事后,找到乙,谎称自己受丙所托带口信给乙,找到乙,谎称自己受丙所托带口信给乙,如果乙不拿出如果乙不拿出2000元给丙,丙将派人来打元给丙,丙将派人来打乙乙害怕被打,就托甲将乙乙害怕被打,就托甲将2000元带给丙元带给丙甲将钱占为己有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甲将钱占为己有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理?A.按诈骗罪处理.按诈骗罪处理B.按敲诈勒索罪处理.按敲诈勒索罪处理C.按侵占罪处理.按侵占罪处理D.按抢劫罪处理.按抢劫罪处理 2004二5•5.个体户甲开办的汽车修理厂系某保险公.个体户甲开办的汽车修理厂系某保险公司指定的汽车修理厂家。

      甲在为他人修理司指定的汽车修理厂家甲在为他人修理汽车时,多次夸大汽车毁损程度,向保险汽车时,多次夸大汽车毁损程度,向保险公司多报汽车修理费用,从保险公司骗取公司多报汽车修理费用,从保险公司骗取12万余元对甲的行为应如何论处?万余元对甲的行为应如何论处?A.以诈骗罪论处.以诈骗罪论处B.以保险诈骗罪论处.以保险诈骗罪论处C.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以合同诈骗罪论处D.属于民事欺诈,不以犯罪论处.属于民事欺诈,不以犯罪论处幻灯片75 2002二3•3.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偿还借款.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偿还借款12万元,并向法院提供了盖有乙的印章、指纹万元,并向法院提供了盖有乙的印章、指纹的借据及附件,后法院判决乙向甲偿还的借据及附件,后法院判决乙向甲偿还“借借款款”12万元经乙申诉后查明,上述借据及万元经乙申诉后查明,上述借据及附件均系甲伪造,乙根本没有向甲借款甲附件均系甲伪造,乙根本没有向甲借款甲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A.民事欺诈,不成立犯罪.民事欺诈,不成立犯罪     B.诈骗罪.诈骗罪     C.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                           D.票据诈骗罪 .票据诈骗罪  案例101•鱼市场老板乙将鱼分成许多箱,并在箱上鱼市场老板乙将鱼分成许多箱,并在箱上标上价格,购鱼者标上价格,购鱼者B乘该老板乙不注意时乘该老板乙不注意时将别箱里一些鱼放入想购买的鱼箱里,而将别箱里一些鱼放入想购买的鱼箱里,而该老板并注意,亦未重新数过(秤过),该老板并注意,亦未重新数过(秤过),仍以原价格卖给B。

      仍以原价格卖给B•问问B的行为如何处断?为什么?的行为如何处断?为什么? 案例102•2002年6月至8月,张某在腾迅互联网Q2002年6月至8月,张某在腾迅互联网QQ聊天室聊天时,以Q聊天室聊天时,以“情缘男孩情缘男孩”、、“逸龙逸龙”等网名分别搭识了王某、严某等10人,谎称等网名分别搭识了王某、严某等10人,谎称自己是日本人,名叫自己是日本人,名叫“川口田上川口田上”,并分别将,并分别将她们约至她们约至“肯德基肯德基”快餐店等处见面尔后,快餐店等处见面尔后,张某以帮助她们背包为名,取得她们随身携带张某以帮助她们背包为名,取得她们随身携带的包,同行时谎称打或者假装生气从而与的包,同行时谎称打或者假装生气从而与被害人保持一定距离,故意越走越快,摆脱后被害人保持一定距离,故意越走越快,摆脱后占有了包内的财物,价值共计16210元占有了包内的财物,价值共计16210元 •问: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问: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2004二4•2004二二4.下列案例中哪一项成立犯罪未遂?.下列案例中哪一项成立犯罪未遂?A.甲对胡某实施诈骗行为,被胡某识破骗局但胡某觉.甲对胡某实施诈骗行为,被胡某识破骗局。

      但胡某觉得甲穷困潦倒,实在可怜,就给其得甲穷困潦倒,实在可怜,就给其3000元钱,甲得款后元钱,甲得款后离开现场离开现场B.乙为了杀死刘某,持枪尾随刘某,行至偏僻处时,乙.乙为了杀死刘某,持枪尾随刘某,行至偏僻处时,乙向刘某开了一枪,没有打中;在还可以继续开枪的情况下,向刘某开了一枪,没有打中;在还可以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乙害怕受刑罚处罚,没有继续开枪乙害怕受刑罚处罚,没有继续开枪C.丙绑架赵某,并要求其亲属交付.丙绑架赵某,并要求其亲属交付100万元在提出勒万元在提出勒索要求后,丙害怕受刑罚处罚,将赵某释放索要求后,丙害怕受刑罚处罚,将赵某释放D.丁抓住妇女李某的手腕,欲绑架李某然后出卖李为.丁抓住妇女李某的手腕,欲绑架李某然后出卖李为脱身,便假装说:脱身,便假装说:“我有性病,不会有人要我有性病,不会有人要丁信以为丁信以为真,于是垂头丧气地离开现场真,于是垂头丧气地离开现场 2010二59•59.关于抢夺罪,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关于抢夺罪,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A.甲驾驶汽车抢夺乙的提包,汽车能致人死亡属于凶器甲.甲驾驶汽车抢夺乙的提包,汽车能致人死亡属于凶器甲的行为应认定为携带凶器抢夺罪的行为应认定为携带凶器抢夺罪•B.甲与乙女因琐事相互厮打时,乙的耳环(价值.甲与乙女因琐事相互厮打时,乙的耳环(价值8,000元)掉元)掉在地上。

      甲假装摔倒在地迅速将耳环握在手中,乙见甲摔倒便在地上甲假装摔倒在地迅速将耳环握在手中,乙见甲摔倒便离开了现场甲的行为成立抢夺罪离开了现场甲的行为成立抢夺罪•C.甲骑着摩托车抢夺乙的背包,乙使劲抓住背包带,甲见状.甲骑着摩托车抢夺乙的背包,乙使劲抓住背包带,甲见状便加速行驶,乙被拖行十多米后松手甲的行为属于情节特别便加速行驶,乙被拖行十多米后松手甲的行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抢夺罪严重的抢夺罪•D.甲明知行人乙的提包中装有毒品而抢夺,毒品虽然是违禁.甲明知行人乙的提包中装有毒品而抢夺,毒品虽然是违禁品,但也是财物甲的行为成立抢夺罪品,但也是财物甲的行为成立抢夺罪 2008二15•15.甲乘在路上行走的妇女乙不注意之际,将.甲乘在路上行走的妇女乙不注意之际,将乙价值乙价值12000元的项链一把抓走,然后逃跑元的项链一把抓走,然后逃跑跑了跑了50米之后,甲以为乙的项链根本不值钱,米之后,甲以为乙的项链根本不值钱,就转身回来,跑到乙跟前,打了乙两耳光,并就转身回来,跑到乙跟前,打了乙两耳光,并说:说:"出来混,也不知道戴条好项链出来混,也不知道戴条好项链",然后将,然后将项链扔给乙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项链扔给乙。

      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A.抢夺罪(未遂).抢夺罪(未遂)B.抢夺罪(中止).抢夺罪(中止) C.抢夺罪(既遂).抢夺罪(既遂)D.抢劫罪(转化型抢劫).抢劫罪(转化型抢劫)  2002二33•33.陈某在街上趁刘某不备,将其.陈某在街上趁刘某不备,将其(价值价值2590元元)夺走随后陈某反复使用该拔打国际长途,夺走随后陈某反复使用该拔打国际长途,致使刘某损失话费致使刘某损失话费5200元一周后,陈某将该丢元一周后,陈某将该丢弃在某邮局门口,引起保安人员的怀疑,经询问案发弃在某邮局门口,引起保安人员的怀疑,经询问案发下列有关此案的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下列有关此案的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A.对陈某的行为以抢夺罪从重处罚即可                   .对陈某的行为以抢夺罪从重处罚即可                        B.  对陈某的行为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即可对陈某的行为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即可     C.对陈某的行为以抢夺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对陈某的行为以抢夺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罚     D.对陈某的行为以抢夺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实.对陈某的行为以抢夺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实行数罪并罚行数罪并罚 2003二47•47.结合犯罪构成理论以及刑法分则的相关规定分析,结合犯罪构成理论以及刑法分则的相关规定分析,以下案件哪些不构成侵占罪?以下案件哪些不构成侵占罪? •A.某游戏厅早上某游戏厅早上8点刚开门,甲就进入游戏厅玩耍,点刚开门,甲就进入游戏厅玩耍,发现发现6号游戏机上有一个,甲马上装进自己口袋,号游戏机上有一个,甲马上装进自己口袋,然后逃离。

      事后查明,该是游戏厅老板打扫房间然后逃离事后查明,该是游戏厅老板打扫房间时顺手放在游戏机上的甲被抓获后称其始终以为该时顺手放在游戏机上的甲被抓获后称其始终以为该是其他顾客遗忘的财物是其他顾客遗忘的财物 •B.乙知道邻居肖某的乙知道邻居肖某的8岁小孩被他人绑架,肖某可能岁小孩被他人绑架,肖某可能会按照歹徒的要求交付赎金,即终日悄悄跟随在肖某会按照歹徒的要求交付赎金,即终日悄悄跟随在肖某身后某日,见肖某将一塑料口袋塞入某桥洞下,即身后某日,见肖某将一塑料口袋塞入某桥洞下,即在肖某离开在肖某离开10分钟后,将口袋挖出,取得现金分钟后,将口袋挖出,取得现金20万元万元  •C.丙到某装饰城购买价值丙到某装饰城购买价值2万元的装修材料,万元的装修材料,委托三轮车夫田某代为运输田某骑三轮车在委托三轮车夫田某代为运输田某骑三轮车在前面走,丙骑自行车跟在后面在经过一路口前面走,丙骑自行车跟在后面在经过一路口时,田某见丙被警察拦住检查自行车证,即将时,田某见丙被警察拦住检查自行车证,即将装修材料拉走倒卖,获款装修材料拉走倒卖,获款4000元元 •D.丁闲极无聊在一自动取款机按键上胡乱敲击丁闲极无聊在一自动取款机按键上胡乱敲击。

      在准备离开时,丁无意中触动了一个按钮,取在准备离开时,丁无意中触动了一个按钮,取款机即吐出一张款机即吐出一张100元钞票,丁见此情景,就元钞票,丁见此情景,就连续不断地进行操作,直至取出现金连续不断地进行操作,直至取出现金1万元,万元,然后迅速离去然后迅速离去 2008二63•63.下列哪些行为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下列哪些行为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    A.甲系某村民小组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甲系某村民小组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达到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达到5万元万元 •    B.乙为村委会主任,利用协助乡政府管理和发.乙为村委会主任,利用协助乡政府管理和发放救灾款物之机,将放救灾款物之机,将5万元救灾款非法据为己有万元救灾款非法据为己有 •    C.丙是某国有控股公司部门经理,利用职务上.丙是某国有控股公司部门经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的便利,将本单位的5万元公款非法据为己有万元公款非法据为己有 •    D.丁与某私营企业的部门经理李某内外勾结,.丁与某私营企业的部门经理李某内外勾结,利用李某职务上的便利,共同将该单位的利用李某职务上的便利,共同将该单位的5万元资金万元资金非法据为己有非法据为己有  2005二18•18.甲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某国有公司控股的股份.甲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某国有公司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乙为国家工作人员,有限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乙为国家工作人员,是该公司财务部主管。

      甲与乙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是该公司财务部主管甲与乙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了本单位的财物职务便利,共同侵吞了本单位的财物100万元对甲、万元对甲、乙两人应当如何定性?乙两人应当如何定性?A.甲定职务侵占罪,乙定贪污罪,两人不是共同犯.甲定职务侵占罪,乙定贪污罪,两人不是共同犯罪罪B.甲定职务侵占罪,乙定贪污罪,但两人是共同犯.甲定职务侵占罪,乙定贪污罪,但两人是共同犯罪罪C.甲定职务侵占罪,乙是共犯,也定职务侵占罪.甲定职务侵占罪,乙是共犯,也定职务侵占罪D.乙定贪污罪,甲是共犯,也定贪污罪.乙定贪污罪,甲是共犯,也定贪污罪 2008二92•92.国有公司财务人员甲于.国有公司财务人员甲于2007年年6月挪用单位救灾款月挪用单位救灾款100万万元,供自己购买股票,后股价大跌,甲无力归还该款项元,供自己购买股票,后股价大跌,甲无力归还该款项2008年年1月,甲挪用单位办公经费月,甲挪用单位办公经费70万元为自己购买商品房两周万元为自己购买商品房两周后,甲采取销毁账目的手段,使挪用的办公经费后,甲采取销毁账目的手段,使挪用的办公经费70万元中的万元中的50万元难以在单位财务账上反映出来。

      甲一直未归还上述所有款万元难以在单位财务账上反映出来甲一直未归还上述所有款项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项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挪用救灾款的行为,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甲挪用救灾款的行为,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    B.甲挪用办公经费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数额为.甲挪用办公经费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数额为70万元万元 •    C.甲挪用办公经费后销毁账目且未归还的行为构成贪污.甲挪用办公经费后销毁账目且未归还的行为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罪,贪污数额为50万元万元 •    D.对于甲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实行并罚.对于甲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实行并罚  2007二17•17.关于侵犯财产罪及相关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关于侵犯财产罪及相关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用假币到电器商场购买,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甲用假币到电器商场购买,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    B.乙受王某之托将价值.乙受王某之托将价值5万元的手表送给万元的手表送给10公里外的朱公里外的朱某,乙在路上让许某捆绑自己,伪造了抢劫现场,将表据为己某,乙在路上让许某捆绑自己,伪造了抢劫现场,将表据为己有。

      报案后,乙向警方说自己被抢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有报案后,乙向警方说自己被抢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    C.丙假冒某部委名义,以组织某高层论坛为名发布广告、.丙假冒某部委名义,以组织某高层论坛为名发布广告、寄送材料,要求参会人员每人先邮寄会务费寄送材料,要求参会人员每人先邮寄会务费1万元丙收款万元丙收款50万元后潜逃丙的行为构成虚假广告罪万元后潜逃丙的行为构成虚假广告罪 •    D.丁为孩子升学,买了一辆假冒某名牌的摩托车送给教.丁为孩子升学,买了一辆假冒某名牌的摩托车送给教育局长何某丁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育局长何某丁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2006二17•17.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潜入乙家,搬走乙家.甲潜入乙家,搬走乙家1台价值台价值2000元的彩电,走元的彩电,走到门口,被乙到门口,被乙5岁的女儿丙看到丙问甲为什么搬我家岁的女儿丙看到丙问甲为什么搬我家的彩电,乙谎称是其父亲让他来搬的丙信以为真,让的彩电,乙谎称是其父亲让他来搬的丙信以为真,让甲将彩电搬走甲的行为属于诈骗甲将彩电搬走甲的行为属于诈骗 •B.甲在柜台假装购买金项链,让售货员乙拿出.甲在柜台假装购买金项链,让售货员乙拿出3条进条进行挑选,甲看后表示对行挑选,甲看后表示对3条金项链均不满意,让乙再拿条金项链均不满意,让乙再拿2条。

      甲趁乙弯腰取金项链时,将柜台上的条甲趁乙弯腰取金项链时,将柜台上的1条金项链装条金项链装入口袋乙拿出入口袋乙拿出2条金项链让甲看,甲看后表示不满意,条金项链让甲看,甲看后表示不满意,将金项链归还给乙乙看少了将金项链归还给乙乙看少了1条,便隔着柜台一把抓条,便隔着柜台一把抓住甲的手不让其走,甲猛地甩开乙的手逃走甲的行为住甲的手不让其走,甲猛地甩开乙的手逃走甲的行为属于抢夺属于抢夺 •   •C.甲在柜台购买.甲在柜台购买2条中华香烟,在售货员乙拿给甲条中华香烟,在售货员乙拿给甲2条中华香烟后,甲又让乙再拿条中华香烟后,甲又让乙再拿1瓶五粮液酒趁乙转瓶五粮液酒趁乙转身时,甲用事先准备好的身时,甲用事先准备好的2条假中华香烟与柜台上的条假中华香烟与柜台上的中华香烟对调等乙拿出五粮液酒后,甲将烟酒又看中华香烟对调等乙拿出五粮液酒后,甲将烟酒又看了看,以烟酒有假为由没有买甲的行为属于盗窃了看,以烟酒有假为由没有买甲的行为属于盗窃 •D.甲与乙进行私下外汇交易乙给甲.甲与乙进行私下外汇交易乙给甲1万美元,甲在万美元,甲在清点时趁乙不注意,抽出清点时趁乙不注意,抽出10张张100元面值的美元,以元面值的美元,以10张张10元面值的美元顶替。

      清点完成后,甲将总面额元面值的美元顶替清点完成后,甲将总面额8.3万元的假人民币交给乙,被乙识破乙要回万元的假人民币交给乙,被乙识破乙要回1万美万美元,经清点仍是元,经清点仍是100张,拿回家后才发现美元被调换张,拿回家后才发现美元被调换甲的行为属于诈骗甲的行为属于诈骗  2006二58•58.甲到银行自动取款机提款后,忘了将借记.甲到银行自动取款机提款后,忘了将借记卡退出便匆忙离开该银行工作人员乙对自动卡退出便匆忙离开该银行工作人员乙对自动取款机进行检查时,发现了甲未退出的借记卡,取款机进行检查时,发现了甲未退出的借记卡,便从该卡中取出便从该卡中取出5000元,并将卡中剩余的元,并将卡中剩余的3万万元转入自己的借记卡对乙的行为的定性,下元转入自己的借记卡对乙的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    B.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    C.乙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乙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    D.乙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乙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005二14•14.甲、乙为劫取财物将在河边散步的丙杀死,当场.甲、乙为劫取财物将在河边散步的丙杀死,当场取得丙随身携带的现金取得丙随身携带的现金2000余元。

      甲、乙随后从丙携余元甲、乙随后从丙携带的名片上得知丙是某公司总经理两人经谋划后,带的名片上得知丙是某公司总经理两人经谋划后,按名片上的给丙的妻子丁打,声称丙已被绑按名片上的给丙的妻子丁打,声称丙已被绑架,丁必须于次日中午架,丁必须于次日中午12点将点将10万元现金放在某处,万元现金放在某处,否则杀害丙丁立即报警,甲、乙被抓获关于本案否则杀害丙丁立即报警,甲、乙被抓获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的处理,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抢劫罪和绑架罪并罚.抢劫罪和绑架罪并罚B.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和绑架罪并罚.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和绑架罪并罚C.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D.以故意杀人罪、侵占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以故意杀人罪、侵占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 2003二32•32.某晚,甲潜入乙家中行窃,被发现后携所窃某晚,甲潜入乙家中行窃,被发现后携所窃赃物(价值900余元)逃跑,乙紧追不舍赃物(价值900余元)逃跑,乙紧追不舍甲见杂货店旁有一辆未熄火摩托车,车主丙正甲见杂货店旁有一辆未熄火摩托车,车主丙正站在车旁吸烟,便骑上摩托车继续逃跑次日,站在车旁吸烟,便骑上摩托车继续逃跑。

      次日,丙在街上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和甲,欲将甲扭送丙在街上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和甲,欲将甲扭送公安局,甲一拳将丙打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公安局,甲一拳将丙打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本案应当以下列哪些罪名追究甲的刑事责伤本案应当以下列哪些罪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任? •A.抢劫罪抢劫罪 B.抢夺罪抢夺罪 C.盗窃罪盗窃罪 D.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  2007二63•63.关于敲诈勒索罪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关于敲诈勒索罪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将王某杀害后,又以王某被绑架为由,向其亲属索.甲将王某杀害后,又以王某被绑架为由,向其亲属索要钱财甲除构成故意杀人罪外,还构成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要钱财甲除构成故意杀人罪外,还构成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想象竞合犯的想象竞合犯 •    B.饭店老板乙以可乐兑水冒充洋酒销售,向实际消费数.饭店老板乙以可乐兑水冒充洋酒销售,向实际消费数十元的李某索要数千元李某不从,乙召集店员对其进行殴打,十元的李某索要数千元李某不从,乙召集店员对其进行殴打,致其被迫将钱交给乙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而非敲诈勒索罪致其被迫将钱交给乙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而非敲诈勒索罪 •    C.职员丙被公司辞退,要求公司支付.职员丙被公司辞退,要求公司支付10万元补偿费,否万元补偿费,否则会将所掌握的公司商业秘密出卖给其他公司使用。

      丙的行为则会将所掌握的公司商业秘密出卖给其他公司使用丙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构成敲诈勒索罪 •    D.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刘某.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刘某10万元获取不正当利益后,丁以告发相要挟,要求刘某返还获取不正当利益后,丁以告发相要挟,要求刘某返还10万元刘某担心被告发,便还给丁刘某担心被告发,便还给丁10万元对丁的行为应以行贿罪与万元对丁的行为应以行贿罪与敲诈勒索罪实行并罚敲诈勒索罪实行并罚  2006二15•15.下列哪种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下列哪种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    A.甲到乙的餐馆吃饭,在食物中发现一只苍蝇,遂以.甲到乙的餐馆吃饭,在食物中发现一只苍蝇,遂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为由进行威胁,索要精神损失费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为由进行威胁,索要精神损失费3000元乙迫于无奈付给甲乙迫于无奈付给甲3000元元 •    B.甲到乙的餐馆吃饭,偷偷在食物中投放一只事先准.甲到乙的餐馆吃饭,偷偷在食物中投放一只事先准备好的苍蝇,然后以砸烂桌椅进行威胁,索要精神损失费备好的苍蝇,然后以砸烂桌椅进行威胁,索要精神损失费3000元乙迫于无奈付给甲元乙迫于无奈付给甲3000元元 •    C.甲捡到乙的及身份证等财物后,给乙打,.甲捡到乙的及身份证等财物后,给乙打,索要索要3000元,并称若不付钱就不还及身份证等物。

      乙迫元,并称若不付钱就不还及身份证等物乙迫于无奈付给甲于无奈付给甲3000元现金赎回及身份证等财物元现金赎回及身份证等财物 •    D.甲妻与乙通奸,甲获知后十分生气,将乙暴打一顿,.甲妻与乙通奸,甲获知后十分生气,将乙暴打一顿,乙主动写下一张赔偿精神损失费乙主动写下一张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的欠条事后,甲持万元的欠条事后,甲持乙的欠条向其索要乙的欠条向其索要2万元,并称若乙不从,就向法院起诉乙万元,并称若乙不从,就向法院起诉乙  2003二50•50.甲、乙合谋勒索丙的钱财甲与丙及丙的儿子丁甲、乙合谋勒索丙的钱财甲与丙及丙的儿子丁((17岁)相识某日下午,甲将丁邀到一家游乐场岁)相识某日下午,甲将丁邀到一家游乐场游玩,然后由乙向丙打乙称丁被绑架,令丙游玩,然后由乙向丙打乙称丁被绑架,令丙赶快送赶快送3万元现金到约定地点,不许报警,否则杀害万元现金到约定地点,不许报警,否则杀害丁丙担心儿子的生命而没有报警,下午丁丙担心儿子的生命而没有报警,下午7点左右准点左右准备了备了3万元后送往约定地点乙取得钱后通知甲,甲万元后送往约定地点乙取得钱后通知甲,甲随后与丁分手回家下列罪名哪些不符合甲、乙的随后与丁分手回家。

      下列罪名哪些不符合甲、乙的行为性质?行为性质? •A.绑架罪绑架罪  B.抢劫罪抢劫罪 C.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  D.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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