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塑料餐饮具公司股东权利与股东会制度分析_范文.docx
47页泓域/塑料餐饮具公司股东权利与股东会制度分析塑料餐饮具公司股东权利与股东会制度分析xx有限公司目录一、 项目基本情况 3二、 产业环境分析 5三、 纸制与塑料餐饮具行业发展趋势 6四、 必要性分析 8五、 股东会权利 9六、 股东(大)会 10七、 中小股东权益的维护 11八、 中小股东及其权益 18九、 公司概况 20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21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21十、 SWOT分析 21十一、 发展规划分析 28十二、 法人治理 35一、 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投资人xx有限公司(二)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三)项目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占地面积约16.00亩四)项目实施进度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24个月五)投资估算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6870.1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488.8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9.90%;建设期利息153.1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3%;流动资金1228.1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7.88%六)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6870.10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有限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3744.95万元。
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3125.15万元七)经济评价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148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12554.69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1636.23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16.95%5、全部投资回收期(Pt):6.43年(含建设期24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6882.53万元(产值)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10667.00约16.00亩1.1总建筑面积㎡16637.08容积率1.561.2基底面积㎡5866.85建筑系数55.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328.512总投资万元6870.102.1建设投资万元5488.872.1.1工程费用万元4628.41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739.982.1.3预备费万元120.482.2建设期利息万元153.132.3流动资金万元1228.103资金筹措万元6870.103.1自筹资金万元3744.953.2银行贷款万元3125.154营业收入万元148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12554.69""6利润总额万元2181.64""7净利润万元1636.23""8所得税万元545.41""9增值税万元530.59""10税金及附加万元63.67""11纳税总额万元1139.67""12工业增加值万元3950.83""13盈亏平衡点万元6882.53产值14回收期年6.43含建设期24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16.95%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1659.38所得税后二、 产业环境分析初步核算,xx年本市生产总值xx万亿元、增长xx%,提前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辖区公共财政收入xx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xx亿元、增长xx%;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xx%,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增长xx%左右。
全年新登记商事主体xx多万家、总量超过xx万家,新引进人才xx万人,发展更具韧性和活力今年是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xx年来,一代又一代特区建设者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精神,艰苦创业,破冰开局,勇立潮头,推动城市发展成为一座充满魅力、动力、活力、创新力的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向世界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勃勃生机和光明前景,彰显了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xx%左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xx%左右;完成xx项民生实事,新增就业xx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xx%以内;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三、 纸制与塑料餐饮具行业发展趋势1、以纸代塑2020年1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明确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分阶段的任务目标对比2008年发布的“限塑令”,新版“限塑令”力度更大、范围更广、可行性更强当前的食品包装纸,尤其是白卡纸具有防油耐温、无污染、可降解等特性,且原料单吨价格仅为可降解塑料的三分之一左右,成本优势明显且绿色环保,对传统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具备较强的替代性。
目前星巴克、麦当劳、喜茶等国内外领先餐饮企业已逐渐减少对塑料吸管的使用,采用纸吸管、PLA可降解吸管来代替未来,随着网上电商及外卖服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对纸质包装品的需求将逐渐增长2、以可降解塑料代替不可降解塑料随着塑料的大规模使用和缺位的塑料回收体系,“白色污染”成为全球公认的环境问题可降解塑料通过光、生物等途径转化为二氧化碳和水完成碳循环,是解决“白色污染”的理想替代品2014年以来,法国、德国、新西兰、西班牙、冰岛等国家和地区针对塑料制品提出禁限塑时间表,并指出采用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传统塑料袋,世界其他各地也积极推进禁限塑进程2020年1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重点针对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宾馆和酒店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四个领域提出禁止、限制使用的要求和时间推进节点2020年7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2021年1月1日起,将禁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塑料餐具及塑料吸管等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指出,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
根据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各省区纷纷出台政策限制不可回收塑料的生产与使用因此,随着禁限塑政策逐步的推进,可生物降解的纸制与塑料餐饮具将迎来良好发展机遇,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3、行业集中度有待提升目前,纸制与塑料餐饮具行业进入门槛较低,行业集中度低在中低端产品领域,普遍存在产品同质化严重的情况,导致中低端市场竞争激烈、利润水平较低;在高端产品领域,少量大型企业拥有高端品牌客户、高精度生产技术、大规模生产能力、全方位服务能力,导致高端市场保持较高的毛利率和利润水平随着环保政策的进一步推进,下游行业消费升级以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出,行业内的优势厂商将凭借其长期积累起来的技术优势、产品优势、客户优势、生产优势等,继续扩大其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有提升的趋势四、 必要性分析1、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
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2、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五、 股东会权利依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股东会依法享有下列职权: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②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③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④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⑤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⑥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⑦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⑧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⑨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⑩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做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六、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有限公司称“股东会”,股份公司称“股东大会”,以下统称“股东会”),是指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一个公司机构,它是公司的权力机关,是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的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是不可或缺的,股东会具有以下特征:(一)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的股东是公司股东会的当然成员,任何一名股东都有权出席股东会会议,而不论其所持股份的多少、性质任何股东都有权行使作为股东会的一员所应当享有的权利,同样也应该履行作为股东所应尽的义务二)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的资本来源于股东的出资,作为公司资产所有者的股东,理应对公司的运营、发展提出自己的要求,公司的发展应体现股东的意志股东会最高权力机构的地位是从公司内部来说的,对外,股东会不代表公司进行活动三)股东会是公司的必设机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以不设立股东会,如我国《公司法》第六十七条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立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七、 中小股东权益的维护纵观世界各国,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举措大致有以下几种:(一)累积投票权制度累积投票权制度作为股东选择公司管理者的一种表决权制度,最早起源于美国伊利诺伊州《宪法》的规定。
后逐渐为各国效法按照适用的效力不同,累积投票权制度可以分为两种①强制性累积投票权制度,即公司必须采用累积投票权制度,否则属于违法②许可性累积投票权制度许可性累积投票权制度又分为选出式和选入式两种,前者是指除非公司章程做出相反的规定,否则就应实行累积投票权制度;后者是指除非公司章程有明确的规定,否则就不实行累积投票权制度累积投票权制度的立法政策随着现代制度的成熟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而呈现渐趋宽松的发展趋势2002年我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的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里规定该制度的实施细则中国证监会以规章的形式肯定了累积投票制,是对这方面法律空白的填补目前我国已有许多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添加了该细则二)强化小股东对股东大会的请求权、召集权和提案权1、请求权的强化我国《公司法》第104条规定,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应当召集临时股东大会从目前看,此比例过高,建议将10%的持股比例降至一个合理的程度,如5%或3%2、自行召集权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召集请求权,但没有规定董事会依请求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