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粤财工〔2013〕79号.doc
9页1 -粤财工〔2013〕 79 号关于组织申报 2013 年度省级财政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顺德区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加大力度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基础研究,扶持和培育优势骨干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促进产业技术成果转化,现将 2013 年度省级财政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按照突出重点、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的原则,2013 年省级财政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重点扶持项目主要包括:(一)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和行业发展规划,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并能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新技术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 - 2 -(二)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以及自主知识产权、专利等的产业化应用项目三)结合地方经济和发展规划目标,体现地方特色和优势,在区域内能可形成一定产业集聚的项目四)其他符合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项目二、申报单位省级财政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的申报单位(含符合要求的中央驻粤单位,下同)必须是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生产经营单位、科研单位、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
三、申报材料各地申报项目由实施单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后由财政部门出具上报文件;省属申报项目由省一级预算单位、科研单位、资产经营公司或企业集团出具上报文件项目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申报单位申请报告内容包括:1.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状况、税务机关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文件;3.申报项目的立项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名称、- 3 -类别、内容、技术水平与主要特点、产业化路线、市场前景分析、风险分析、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在建项目的进度、申请理由、现有研发与生产条件、项目目标与效果、预计生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4.项目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情况,包括:已投入各项资金情况、申请财政资金支出内容等,其中,申请省财政资金使用用途必须符合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二)《省级财政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申报表》(详见附件)三)项目申请材料应装订成册并附申报材料详细目录上述要求材料不完整的申报项目省财政厅将不予受理四、申报程序(一)地方项目:由申报单位向所在地的市、县(县级市、区)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或财政省直管县财政局审查后出具申报文件报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
二)省直项目:由省一级预算单位、科研单位、资产经营公司或企业集团对项目材料进行审查后出具申报文件报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三)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评审,并按规定程序下达项目资金五、申报要求(一)各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财政省直管县财政局及省直有- 4 -关单位应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规定要求二)各地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照数量申报,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 5 个地市每个市限报 3 项,其他 15 个地市每个市限报 5 项,顺德区、财政省直管县(市)每个县(市、区)限报 2 项,省直单位每个单位限报 2 项三)所有申报材料需文字材料(纸张规格为 A4 尺寸)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应附标签,注明申报单位和项目名称四)项目申报材料一式 2 份,于 4 月 20 日前报送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 020-83170361、83170273附件:省级财政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申报表广东省财政厅2013 年 3 月 6 日- 5 -附件:省级财政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申报表( 年 月 日)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项目申请单位名称项目申请单位法人代码项目申请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主营业务范围项目负责人 号码 号码 注册资本 万元 注册时间 经济类型 □国有 □民营 □外资 □其他二、申请单位主要经济和财务状况(截至上一年度,单位:万元,%)总资产 净资产 税 收年营业收入 年净利润 资产负债率三、申请单位技术开发情况工程技术人员数量 占职工总数比例是否设立研发机构(及名称)申报项目技术及知识产权情况 技术或知识产权编号四、申请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地址- 6 -项目主要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方案、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先进性和创新性等方面的内容)项目预期绩效目标(预期项目实施后能取得的主要经济社会效益,年新增销售收入、利润、税收,实现的技术和知识产权情况等)项目技术来源 □自有技术 □产学研用联合开发技术 □引进消化国外技术 □国内其他单位技术□ 其他项目总投资 万元 自筹资金 万元 贷款 万元 申请财政资金 万元(不得只盖章或签名,必须注明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负责)申请单位法人签名:年 月 日五、省一级单位或市、县财政部门审核意见(不得只盖章或签名,必须注明上述情况是否属实、可行,是否同意上报)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经办人: 审核人: - 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省档案局。
广东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3 年 3 月82013 年 3 月 11 日印发- 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