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植物检疫基础知识.ppt
26页植物检疫基础知识黑龙江局植检处 张有才 2008-8-6 哈尔滨主 要 内 容n一、植物检疫的基本概念n二、植物检疫的目的意义n三、植物检疫的法律依据n四、植物检疫的特点n五、植物检疫的执行机构n六、植物检疫的范围n七、植物检疫的对象n八、植物检疫的程序n九、国内植物检疫的新动态n十、国外植物检疫发展趋势一、植物检疫的概念(1)n植物检疫的由来:检疫一词源自拉丁文Quarantum, 原意为“四十天”,最切是在14世纪中叶欧洲大陆国际港口 为防范流行黑死病、霍乱、黄热病等疾病对旅客执行卫生 检查的一种措施对要求入境的外来船舶和人员采取在进 港前一律在锚地滞留、隔离40天的防范措施在此期间, 如未发现船上人员染有传染性疾病,方可允许船舶进港和 人员上岸这种带有强制性的隔离措施,对阻止疫病的传 播蔓延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此后,此方法在国际上被普遍 采用,并逐渐形成了“检疫”的概念这种始于人类防范疫 病的隔离检疫措施(即卫生检疫),给人类以启迪,被人 们逐步运用到阻止动物、植物危险性病虫害的传播方面, 遂出现了动物检疫和植物检疫 n中国的植物检疫:始于20世纪30年代一、植物检疫的概念(2)n植物检疫的概念:植物检疫是通过法律、行政 和技术的手段,防止危险性植物病害、害虫、杂 草和其他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保障农林业的安 全,促进贸易发展的措施。
它是人类同自然长期 斗争的产物,也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项 制度由此可见,植物检疫是一项特殊形式的植 物保护措施,涉及法律规范、国际贸易、行政管 理、技术保障和信息管理等诸多方面,为一综合 的管理体系 二、植物检疫的目的意义行使国家主权、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 传入或传出国境 保护农林业生产和生态安全 保护人民的生存环境和身体健康 保证卫生安全、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创造更好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三、植物检疫的法律依据(1)l植物检疫法规是指为了防止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 传播蔓延、保护农林牧业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 、维护对外贸易信誉、履行国际义务,由国家制 定法令,对进出境和国内地区间调运植物、植物 产品及其它应检物进行检疫的法律规范的总称l有关植物检疫的法规、条例、细则、办法和其它 单项规定等此外,国际间签订的协定、贸易合 同中的有关规定,也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三、植物检疫的法律依据(2)l国际方面:l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 )是“使全球植物检疫一致的程序”,l世界贸易组织的《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定 》(SPS协定),l联合国粮农组织颁布的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 ISPMs)等;l在各大洲还有区域性的植物保护组织(如《亚洲 和太平洋区域植物保护协定》 ;l各国政府有关植物检疫的法规与条例。
三、植物检疫的法律依据(3)l国内方面:l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 法》、《植物检疫条例》等,以及为贯彻这些法 规所制定的《实施条例》、《实施细则》和《办 法》等,都有法律效力 l我国已发布的植物检疫国家标准(包括GB和HN 标准)l我国与其他国家签署的协定、协议等,中国政府 已与五大洲的34国家签订了双边植物检疫协定、 协议、议定书、备忘录 l对外签订的贸易合同等四、植物检疫的特点n(一)法律法规与技术相结合(法规防治 、技术保障)n(二)预防与铲除相结合 (风险分析定名 录、一旦发现必根除)n(三)国内与国际相结合 (检疫的地域性 和有害生物的传播性)五、植物检疫的执行机构(1)n对外植物检疫工作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局下属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承担n全国农业植物检疫工作由省、地和县农业 局所属植物检疫(植保植检)机构责管理 和实施n全国的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由国家林业局所 属的森林植物检疫机构负责实施五、植物检疫的执行机构(2)n农业部“承办起草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拟订有关 标准的工作并监督实施;承办政府间协议协定 签署的有关事宜”等职能,进出境植物检疫法律、 法规草案的起草,由农业部负责;禁止入境植物 名录的确定、调整,由农业部委托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负责,以农业部名义发布。
n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作为具体主管部门负 责全国口岸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工作;制定与贸易 伙伴国的国际双边或多边协定中有关检疫条款; 处理贸易中出现的检疫问题;收集世界各国疫情 ,提出应对措施;办理检疫特许审批;负责制定 与实施口岸检疫科研计划等六、植物检疫的范围• 进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进境、出 境、过境) • 运输工具检疫(车、船、飞机等)、装 载容器(集装箱等)、铺垫材料(托盘 等)、包装材料检疫(木质包装) • 旅客携带物检疫(口岸) • 邮寄物检疫(国际邮件互换局)七、植物检疫的对象 (有害生物)种类(1)n检疫性害虫n检疫性病害(真菌、原核生物、病毒及类 病毒、线虫等)n检疫性杂草(恶性杂草:假高粱、毒麦; 寄生性种子植物:兔丝子、列当)n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软体动物:蜗牛)七、植物检疫的对象 (有害生物)种类(2)n《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共计435种(昆虫146种,软体动物6种,真菌125 种,原核生物58种,线虫20种,病毒及类病毒39 种,杂草41种)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 名录》的规定,国家禁止携带以下植物、植物产 品入境:玉米、大豆种子、马铃薯块茎及其繁殖 材料、榆属苗与插条、松属苗与接穗、橡胶属苗 芽籽、烟属繁殖材料、烟叶、小麦(商品)、水 果、茄子辣椒番茄等茄科蔬菜、植物病原体(包 括菌种、毒种)、害虫、有害生物体及其他转基 因生物材料、土壤。
*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 确定的依据¡危险性的病害、害虫、杂草(适应性强、危 害性大、难以根治)¡局部地区发生的(疫区)¡人为传播的(随货物、运输工具、包铺材料 、携带邮寄等途径传播)¡风险分析评估确认八、植物检疫的程序(1)n检疫审批(许可)n 一般审批(总局/植物产品/许可证、农 业林业/种子苗木/审批单)n 特许审批(总局/禁止入境物和禁止携带 入境物/许可证)n 携带邮寄种苗审批/直属局/许可证n检疫申报(报检)/提供各种有效单证八、植物检疫的程序(2)n现场检疫n 产地、口岸(环境、包装、货物)n实验室检疫n 害虫鉴定(形态解剖、饲养鉴定、电 镜扫描、分子生物学鉴定等)n 病害鉴定(病原物培养、症状鉴定、 指示植物、其他实验室方法等)n 杂草鉴定(形态特征、分子生物学)八、植物检疫的程序(3)n检疫处理n 禁止出入境n 限制进出口n 改变用途n 消毒除害处理:n 物理处理方法(热处理,低温处理,辐照处理 ,微波处理等)n 化学处理方法(熏蒸处理,其他处理方法等)八、植物检疫的程序(4)n检疫监管 n 检疫许可()n 登记注册(加工、生产、储存场所)n 备案管理(生产基地)n 疫情监测(经常或专项)n 隔离检疫(隔离种植检疫)产地与口岸协调机制(新的通关查验模式)n签证放行 n 进境检疫n 出境检疫n 过境检疫n建立挡案九、我国植物检疫新动态n加快制、修订法规和名录进程n加强国际间合作和交流n加大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n加快科研制标步伐十、国际植物检疫发展趋势(1)n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SPS协议,国际社会和 WTO各成员相继对其植物检疫政策进行了 调整。
1997年FAO根据SPS协议的要求,对 IPPC进行了修订,增加了采取植物检疫措 施的技术合理性和透明度,防止对贸易构 成不必要的限制的规定为顺应国际规则 ,维护自身利益,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 国家已经或正在对检疫做法进行相应的调 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十、国际植物检疫发展趋势(2 )n(-)加强植物检疫职能n各国已将其植物检疫职能由保护农业生产 安全扩展为促进和服务农产品出口,更加 重视和加强植物检疫体系建设由于外来 生物入侵影响到农业以外的生态环境,植 物检疫同时承担起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保护环境和生态的职能,在进行检疫管 理和风险分析时更加侧重考虑有害生物对 环境方面的影响十、国际植物检疫发展趋势(3 )n(二)转变检疫管理思路n过去植物检疫侧重于守住国门,拒有害生 物于国门之外,但随着经济贸易的全球化 ,像美国、澳大利亚这样的检疫能力强的 国家也难以做到于是许多发达国家借鉴 人类预防医学的做法,加强国内检疫防疫 ,以区域和重点疫情管理为重点,建立早 期监测和防控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扑灭 、早控制十、国际植物检疫发展趋势(4 )n(三)构建快速反应机制n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建立国内外疫情调查和 风险预警机制,建立疫情数据库信息管理 系统并随时更新,建立快速的信息沟通和 反应机制。
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和国内的交 流,检疫机构利用掌握的信息资源,组织 对国内突发、尚未定殖的外来有害生物进 行监测、调查和封锁控制时间仓促、水平有限, 谬误之处再所难免, 敬请指教 望今后多交流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