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文法学视野人的塑造.doc
8页人文主义法学视野下的人的塑造刘国利 刘磊本文发表在《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摘要 “人性塑造论”侧重用综合的方法、从动态的角度考察人性,较为关注人的个性人性中既有不可塑的一面,也有可塑的一面遗传因素是不可塑的,个人选择因素具有一定的可塑性,改良社会是塑造人性的主要切入点法律是塑造人性的重要力量良法可以增强人的善良、诚实、合作、宽容、独立、守规则、廉洁等优良品性良法塑造高素质的公民,高素质的公民组成的社会产生良法人文主义法学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促成良法与高素质的公民之间的良性互动关键词 法 人 人性 塑造一、人性可以塑造(一)人性可以塑造理论探源西方理论传统已经认识到了人性是可以塑造的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类由于志趣善良而有所成就,成为最优良的动物如果不讲礼法、违背正义,他就堕落为最恶劣的动物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9页 人的理性既可以使人的善性放大,使人变得更为善良;人的理性也可以使人的恶性放大,使人变得更为邪恶近代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家洛克提出了“心灵白板说”,他认为:“假定人心如白纸,没有一切标记,没有一切观念”,“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建立在经验上的,而且最后是导源于经验的”。
洛克:《人类理解论》,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68页 意思是,人类的心灵在出生时是一块没有任何内容的白板,知识、能力、道德观念不是天赋的,而是通过后天的经验获得的该观点完全否认人性中天赋因素,有片面之嫌,但主张人性可以塑造的观点则是合理的中国传统也已经认识到了人性是可以塑造的告子提出了人性的流水说告子认为:“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之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 转引自:《孟子·告子上》 墨子提出了人性的素丝说墨子认为:人性就像洁白的丝一样,“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 《墨子·所染第三》 《三字经》中说“性相近,习相远”此处的“性”指的是个人禀赋、先天属性、生物学属性此处的“习”指的是人的后天属性现代科学并未揭示遗传基因与道德品质之间的对应关系在人走向社会之前,人的道德品质的差别并不大,后天的环境与个人选择使得人们分别向善和恶两个方向发展了人性具有向善与恶、理性与愚昧、文明与野蛮等多个方向发展的可能性环境变化将导致人性的变化有学者指出:“人无常性,性随境移入善境则善扬,入恶境则恶扬 徐国栋:《人性论与市民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55页 在不同的环境下,人性将向不同的方向发展。
在良好的环境下,人性将朝向光明的方向发展在不良的环境下,人性将朝向阴暗的方向发展环境塑造人不同的环境可以使人的利己性与利他性的配比发生变化社会主义虽然根除人的利己性,但却可以使人利己性受到抑制,使人的利他性得到张扬而资本主义则反之二)人性可塑的限度人的求利本性(即追求多层次需要实现的本性)是不变的,而人的求利方式是可以改变的如果合法的求利方式(渠道)足够多样而且畅通,以合法方式实现利益的成本就会低于以非法方式实现利益的成本,人们自然会优先选择以合法的方式实现利益,从而抑制以非法方式实现利益的行为不同层次的需要的可塑性是不同的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人的需要是有层次的,人追求基本需要的愿望比追求较高需要的愿望更为强烈第一,基本需要的可塑性较低越是基本需要,越具有稳定性例如,取食的需要是不可改变的,而取食方式是可以改变的食物禁忌不可能消灭取食的需要,但可以改变食物的范围(食谱)法律也不可能消灭取食的需要,但可以改变取食的手段第二,人的高层次需要可塑性较高例如,人的自我实现的需要有更为广阔的选择空间二、影响人性的成因分析(一)影响人性的成因分类传统的人性学说倾向于用单一成因解释人性,于是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决定论,如环境决定论、遗传决定论、自由意志决定论等,这些观点各有其真理性,但都不能对人性的塑造作出完满的解释。
马克思认为,人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自然属性是指人的先天属性、生物学属性社会属性是指人的后天属性,社会文化属性这一观点将影响人性的成因分为自然成因与社会成因从而突破了人性的单一成因决定论当代犯罪学领域的一个通行观点认为,犯罪是个人素质、环境、自由意志三成因共同作用的结果有学者指出:“人受到素质和环境的制约,但在这种制约下具有行动的自由,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支配制约 陈兴良:《刑法的人性基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30页 本文借鉴犯罪学的犯罪三成因论,提出人性的三成因论:人性是个人素质、环境、自由意志三成因共同作用的结果1.个人素质个人素质是指个人的遗传基因、体质素质(包括神经生理素质、内分泌状况、健康状况等)、心理素质等因素的总和其中,遗传基因在个体生命历程中几乎是不变的,与个人选择无关,是纯客观的因素体质素质和心理素质是在遗传基因、环境、个人选择(努力)的共同作用下形成的体质素质和心理素质一旦形成,就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实证犯罪学派的龙勃罗梭提出了天生犯罪人论该理论认为,具有某些特殊体貌特征的犯罪人属于生来犯罪人这些特殊体貌特征是由遗传决定的,这些遗传特征决定了一个人长大以后将成为犯罪人。
该理论已为多数犯罪学家所否定还有一种观点可以称为基因决定论该观点认为,人类的行为是由基因决定的,“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严格说来,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遗传单位基因 (英)道金斯著,卢允中译:《自私的基因》,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4页 基因决定论是天生犯罪人论的现代形式现代犯罪生物学注意到了如下事实:暴力犯罪且低能的人出现XYY型性染色体异常的比例高于正常人 许章润主编:《犯罪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50页 这只是一个统计结论而大部分出现此项异常者并未犯罪现代科学未能证实遗传基因与善恶(包括犯罪)之间存在必然联系既没有天生的善人,也没有天生的恶人;既没有天生的守法者,也没有天生的犯罪人人们之所以分化为守法者和犯罪人,是由环境和个人选择共同作用的结果犯罪人与守法者的个体素质差异并不大,他们存在着共同的人性犯罪人走上犯罪道路既有个人选择的原因,也有社会不完善的原因不同个体的素质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不同群体的平均素质的差异并不大天生犯罪人论与家族偏见、等级偏见、身份偏见都受遗传决定论的影响夸大不同群体的平均素质的差异将会导致群体歧视,阻碍建立和谐的群体关系现代政治法律制度应当摒弃遗传决定论对政治法律制度的消极影响。
2.环境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可以从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方面研究环境对人性的影响1)自然环境对人性的影响孟德斯鸠将自然环境称为“地理环境”他认为,地理环境(包括土壤、地形、气候等)作为文明产生和发展的环境,是影响文明类型、影响人性的决定性因素孟德斯鸠的这一观点被称为地理环境决定论该观点是具有启示性的因为人是从自然环境中进化而来的,自然环境是人生存和发展的载体,所以,自然环境不可避免的对人性的塑造产生影响地理环境与人口密度、分配的平等程度诸因素共同影响资源供应状况,并通过资源供给状况而塑造人性例如,世界三大宗教都受到其产生地的地理环境的影响,三大宗教又都在塑造民族性格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越是在人类历史的早期,人对环境的依赖程度就越高,地理环境对人性的影响就越明显地理环境决定论也具有不足之处地理环境不能单独决定人性,它只是影响人性的诸因素之一2)社会环境对人的影响爱尔维修更为关注社会环境对人的影响他认为,“人是环境的产物”,“环境决定意见”他说:“我们在人与人之间所见到的精神上的差异,是由于他们所处的不同的环境,由于他们所受的不同的教育所致 (法)爱尔维修:《论人的理智能力和教育研究》,《十八世纪法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467—468页。
社会环境包括经济环境(包括资源供给状况)、政治环境、法律环境、文化教育环境等因素在此着重讨论资源供给状况对人性的影响资源供给状况是影响人的基本需要实现的重要因素人们追求基本需要的愿望比追求正义和法治的愿望更强烈只有在基本需要得到实现的情况,人的善性才有可能充分发挥出来如果多数人的基本需要不能得到实现,道德秩序与法律秩序就面临崩溃的危险影响资源供给状况的因素至少有三个:资源供应总量、人口密度、分配的平等程度资源供应总量越大、人口密度越小、分配的平等程度越高,资源供给状况就越好资源供给状况良好有利人的善性的发挥在资源供给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人得到生存和发展的条件较为容易,人的性格就较为温和例如,在古印度的恒河流域,土地肥沃、气候类型属于亚热带森林气候,资源较为丰富,人口密度不大,竞争不太激烈在这种资源供给状况下产生的文化(如佛教和婆罗门教)较为宽和,缺乏尚武精神这种文化又塑造了印度人不崇尚竞争的国民性格再如,爱斯基摩人生活在北极圈内,这里虽然环境恶劣、单位土地面积的资源贫乏,但由于人口密度小、分配平等,资源分配状况也较好,民族性格也很温和又如,在加拿大、澳大利亚,人口密度较小,资源相对丰富,人们得到食物、衣物、住所等基本生活条件较为容易,生存竞争不太激烈。
反之,资源供给状况不良不利于人的善性的发挥在资源相对稀缺的情况下,人的基本生存条件受到威胁,人的善性受到了压抑,人的恶性却容易显示出来例如,密里欧莱特号船失事,三人在救生船上漂泊,其中二人杀死另外一人,吃其肉维持生命 参见徐国栋:《人性论与市民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53页 再如,在资源相对贫乏、人口密度相对较大、人口出生率相对较大的地区,人们得到食物、衣物、住所等基本条件较为困难,资源供给状况较差,竞争表现的很激烈在这种资源供给状况下产生的文化类型富于尚武精神而较差的资源供给状况和具有尚武精神的文化又塑造了敢于竞争的国民性格又如,有些热带、亚热带地区,资源虽然很丰富,但由于人口密度较高、分配不平等,资源供给状况也较差,人们也可能具有好斗的品性与犯罪率呈现正相关关系的因素包括分配的不平等程度、失业率、社会保障水平等降低分配的不平等程度、扩大就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对减少犯罪,改善人性具有积极地促进作用社会原因也是产生犯罪的原因之一,犯罪的存在暴露了社会的不合理只要社会存在不合理性,犯罪就不可能杜绝犯罪说明了改造社会的必要严刑酷法对降低犯罪率的效果是暂时的,从长远来说,降低犯罪率的根本措施是改良社会。
将犯罪的原因单纯归于个人,将降低犯罪率的希望完全寄托于重刑的观点是不科学的3)个人际遇人生际遇是指人生历程中遇到的事和个人所处的小环境人生际遇是大环境与个人选择共同作用的结果在个体的人生际遇中,在遭受严重的不公正待遇而又无法通过法律加以救济的情况下,犯罪的可能性就会增大消除歧视是减少犯罪的重要途径之一行为主义心理学派着重强调环境对人的行为的影响华生认为,人是由环境造就的,那么用科学的方法来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我们就可以造就出善良的人 转引自欧阳谦:《20世纪西方人学思想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03页 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相比较,自然环境相对稳定,社会环境更容易改变运用全社会的力量和智慧改良社会是改善人性的主要切入点3.自由意志(即个人的选择)在人性成因上存在着自由意志决定论自由主义思想家强调自由意志对人的行为的支配作用康德认为,人是自己行为的主人 转引自(英)阿伦·布洛克:《西方人文主义传统》,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19页 古典犯罪学派强调自由意志对犯罪的决定作用自由意志决定论的成就在于:揭示了自由意志对人的行为的影响可以观察到这样的事实:在个人素质和环境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人们选择了不同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