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学技能竞赛科目.doc
11页文件河 南 省 教 育 厅河南省教育工会委员会 豫教工〔2014〕11号 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教育工会、电教馆,省直工会,各高等院校工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国工会十六大以及201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总《全国产业工会举办职工技能比赛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产业(系统)职工技能总之工种(项目)的通知》(豫劳竞办〔2014〕1号)文件要求,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工会研究决定,继续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 1.全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活动,是河南省劳动竞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工会组成竞赛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领导小组组长:李功勋(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巡视员)、杨会卿(省总党组成员、副主席);副组长:张涛(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龚立新(省教育工会主任);成员:刘根成(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董平(省总工会生产部调研员)、李寄民(省教育工会副调研员)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工会,龚立新为主任;刘根成、李寄民为副主任。
2.省竞赛领导小组聘请相关学科专家、教授、特级和高级教师组成竞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者的教学技能情况进行评审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教育工会、电教馆,各高等院校等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竞赛领导机构,组织办理本辖区和本单位竞赛活动的有关事宜 二、竞赛内容 2014年全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共设12个科目:高等院校(含地方高校,下同)汉语言文学与传媒科学、建筑工程学与机电工程科学、生命科学;高级中学(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下同)历史教学、地理教学、生物教学;初级中学数学教学、物理教学、体育教学;电教系统(信息技术创新教学)初中语文教学、初中数学教学、小学语文教学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省直、各高等院校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设定的全省竞赛科目基础上,增设其他竞赛科目并自行竞赛表彰三、竞赛要求1.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省直、各高等院校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统一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竞赛方案(报省竞赛办公室一式两份),认真抓好这项工作2.要从创新教学理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语言、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效果等方面具体考察教师的教学技能情况,并要注意抓好赛前培训和层层选拔,优中选优。
3.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以竞赛为契机,在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中掀起练技能、强素质、为教育事业做贡献的热潮4.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竞赛原则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对未经选拔程序而直接申报者,一经发现,除收回荣誉称号外,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5.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宣传阵地,加大对教学能手、教学骨干、教学新秀、教学标兵的宣传力度,对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和教学经验要积极组织推广应用6.今年的教学技能竞赛,要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参赛者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196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且为从事相关学科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的一线教师高等院校校级领导干部不参加竞赛各省辖市名额要向县区乡倾斜 7、省里设定的高校竞赛科目,凡没有开设此学科课程的高校可不派教师参赛,此科目名额作废,不调作其他科目使用8. 电教系统所设科目,由省教育厅电教馆负责组织实施,并制定竞赛细则竞赛的优胜者由省、市电教馆向省、市竞赛办公室报名单统一表彰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电教馆在组织该科目竞赛之前,要加强与本市教育工会系统的沟通,有关市级表彰的名额由电教馆与教育工会协商确定。
9. 高校附属医院的临床医务人员,参加生命科学项目竞赛的须承担有一定的教学工作量10.对设定的全省竞赛科目,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省直、各高校应在各自竞赛基础上,按成绩排序向省里推荐在向省竞赛办公室推荐前,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推荐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自行增设的竞赛科目,评审结果公布前也要进行公示 四、表彰奖励1.竞赛拟设特等奖12名:高等院校,高、初级中学,电教系统12个科目各1名设一等奖670名,其中:高等院校210名,高级中学180名,初级中学180名,电教系统100名设二等奖850名,其中:高等院校220名,高级中学260名,初级中学240名,电教系统130名设三等奖若干名获奖者由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工会颁发荣誉证书(其中一等奖获得者由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授予“河南省教学标兵”称号)2.对特等奖获得者,原则上由省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观摩后,根据综合评审结果予以确定,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申报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对省级一等奖获得者,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和各参赛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和市总工会有关部门协商,参照省里给予相关的市级荣誉称号。
3.本着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重在精神鼓励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和各参赛单位可酌情对获奖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4.参加省级竞赛教师的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晋级、评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注意事项1.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省直各单位、各高等院校要严格按所分配名额向省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材料地方高校的材料由省辖市教育工会和省直工会负责报送,教育厅直属学校由教育厅人事处负责组织并报送材料2.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同时报送竞赛活动小结一份, 内容包括竞赛科目设置、组织机构、参赛人数、评审原则和方法、评审程序、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拟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之用3.参加竞赛者要提供以下申报材料:(1)“河南省教育系统2014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1份 (A3纸双面打印);(2)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1份;(3)所授科目教案 1份;(4)2012年以来有关获奖成果或荣誉称号的证书复印件(推荐单位负责查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5)同教案课堂教学实录DVD光盘1份光盘实录音影限所教课程全过程,不得超时)报送的先进事迹材料、教学教案必须用A4纸打印凡申报材料缺项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接收、不得参评。
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参赛选手做好备份4.报送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20日,过期不候附件:3.河南省教育系统2014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教育工会委员会 2014年5月12日附件3:河南省教育系统2014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学科(专业): 填 报 日 期: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教育工会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教 龄职称职 务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本学科教学年限联系方式工作简历近3年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起止时间授课名称实际授课时数年平均课时数讲授优质观摩示范课情况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以及教学科研方面获奖情况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主要成绩(教书育人、师德修养、素质教育、教学研究、班主任工作、教学教改、教育教学效果等) (公章) 年 月 日所在基层行政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所在基层工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市教育局意见(高校行政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市教育工会(高校工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省教育厅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省教育工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参赛教师按此表规格、样式复制,审批后由所在单位存留) 抄送: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2014年5月12日印发 - 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