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消防法的认识.docx
2页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粗浅认识在我看来,消防法意在提高国民的安全忧患意识,准备随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保 护自身安全的法律其中有六个章节,都是有关基本生活中的一些注意措施阅读完了 此法之后,我对消防有了新的认识这其中有一些自己总结出来的常识逃生常识:火 灾袭来时要迅速逃生,不要贪恋财物;家庭成员平时就要了解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 熟悉几条逃生路线;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 方向冲出去;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鼻;身上着 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遇火灾不可乘坐电梯,要向安 全出□方向逃生;室外着火,门已发烫时,千万不要开门,以防大火窜入室内要用浸 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窗,并泼水降温;若所有逃生线路被大火封锁,要立即退回室 内,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千万不要盲 目跳楼,可利用疏散楼梯、阳台、排水管等逃生,或把床单、被套撕成条状连成绳索, 紧栓在窗框、铁栏杆等固定物上,顺绳滑下,或下到未着火的楼层脱离险境以及灭火 常识:发现火灾迅速拨打火警 119报警时要讲清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 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及号码,并派人到路□迎候消防车。
燃气罐着火,要用浸湿 的被褥、衣物等捂盖灭火,并迅速关闭阀门家用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 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灭火,不可直接泼水灭火,以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救火时不要 贸然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除此之外,规定明确指出,各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 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小学阶段必须接受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 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初中和高中阶段接受 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高等师范院校还必须 把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的必修课程,师范院校的学生未通过消防知识考试,将不能毕 业消防安全知识同样也被纳入了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范畴,每学期老师 必须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如果学校 未按照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其改正,并视情 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也将视情受处 规定中,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也被重点提及,规定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 训;新职工未接受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将不得上岗。
另外,消防安全条件还被纳入旅游 饭店、旅游景区等相关行业标准,导游若未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将不得从业新《消防法》中规定的消防工作原则,已由原来的“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改为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实行消防安全责任 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格局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中,除政府和职能部门 之外,单位、公民都是责任主体,也就是说,今后消防工作不但各级政府与职能部门有 责,而且人人有责消防违法行为将面临重罚新《消防法》中明确了28类消防违法行为,并规定了相 应的行政处罚同时,加强了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执法工作,简化了执法程序,加大了 对消防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现行《消防法》将消防机构应当承担的监督管理责任分散规定在“火灾预防”一 章中,且不完整、不明确新《消防法》单独设立“监督检查”一章,集中规定了政府 及其职能部门,特别是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公民都成为责任主体新《消防法》中规定的消防工作原则,已由原来的“专 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改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 参与”,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格局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中,除政府和职能部门之外,单位、公民都是责任主体,也就是说,今后消防工作不但各级政府与职能部门有责,而且人人有责。
灭火队员”将成为法定救援主力军新《消防法》中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 消防队依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公 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应当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提高火 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公安消防队伍在抢救受灾群众生 命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构筑消防安全,从农村开始新《消防法》增加了两条规定:一是“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 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二是“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 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新“消防法”是从规范管理和开 展群众性消防工作方面,提高农村消防能力因此,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 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同时,新《消防法》将 “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等规定,修改为“城乡”;并规定 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考虑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只在县级以上公安机 关设立,而公安派出所覆盖广大农村和城市社区,修订后的《消防法》赋予了公安派出 所消防监督职责。
希望在此法的督促与普及下,我国公民能具有足够的安全防患意识避免悲剧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