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保课件(线材厂).ppt
48页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什么是环境?,人类的环境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包括大气环境、水环境、生物环境、地质和土壤环境以及其他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包括居住环境、生产环境、交通环境、文化环境、和其他社会环境简单通俗地讲,所谓环境,即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面对的一切我们面对的空间提供给我们呼吸所需要的空气,江河湖泊或地下水,成为可供我们饮用的淡水我们吃的瓜菜果粮从土地中生长出来仔细想想每天从早到晚的生活,从起床、洗漱、早餐、上班、工作、下班、买菜、作饭、刷碗、洗衣,到看电视、看书、睡觉,我们消耗的有水、电、煤(或天然,气、柴火)、汽油(乘车的人)、食物及洗涤用品等等;我们使用的有棉制品(如床单、衣服)、木制品(如家具)、金属制品(如菜刀)、玻璃制品(如杯子)、石油制品(如塑料)、黏土制品(如住房用砖),甚至生活用品(如中草药)等等这些我们习以为常的生活用品都是用大自然中的原料比如棉花、森林、矿物等造成的在它们的生产、加工过程中,往往还需要耗用大量淡水和煤炭、石油等能源我们靠环境供给的一切生活着试想一下,一旦大自然停止了原料的供给,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十分困难,人类就回会失去生存条件,所以说“破坏环境就是破坏环境就是破坏人类自身的生存基础。
环境通常是指围绕人群的空间和作用于人类这一对象的所有外界影响与力量的总和环境保护法所保护的环境与通常意义上所说的环境有所不同,它是有一定范围的,是能够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的环境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条给环境所下的定义为:“本法所称的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这一定义把环境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天然的自然因素总体”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自然环境,其特点是天然形成,无人工干预;一类是“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即在,天然的自然因素基础上,人类经过有意识地劳动而构造出的有别于原有自然环境的新环境如人文遗迹、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我国环境保护法对这两类环境均予以保护什么是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是指由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整体,主要或完全由自然因素形成,并间接地、潜在地、长远地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生态环境的破坏,最终会导致人类生活环境的恶化因此,要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就必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我国环境保护法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其主要任务之一,正是基于生态环境与生活环境的这一密切关系。
生态环境与自然环境是两个在含义上十分相近的概念,有时人们将其混用,但严格说来,生态环境并不等同于自然环境自然环境的外延比较广,各种天然因素的总体都可以说是自然环境,但只有具有一定生态关系构成的系统整体才能称为生态环境仅有非生物因素组成的整体,虽然可以称为自然环境,但并不能叫做生态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态环境仅是自然环境的一种,二者具有包含关系什么是生活环境?,生活环境是指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总体,它由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的物质环境所组成严格说来,社会环境中的精神环境不属于环境保护法所保护的环境生活环境按其是否经过人工改造来划分,可分为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自然环境是各种天然因素的总体如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空气、水源、土地、野生动植物等人工环境是指经过人工创造的用于人类生活的各种客观条件如用于人类生活的建筑物、公园、绿地、服务设施等生活环境按其从小到大划分,可分为居室环境、院落环境、村落环境、城市环境等按其用途可分为休息环境、劳动环境、学习环境、工作环境、旅游环境等生活环境的保护与每个人生活质量的好坏息息相关,因此,我国环境保护法把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作为该法的一项重要任务。
什么是环境问题?,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其内容主要有:,()防治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包括防治工业生产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产生的噪声、振动、恶臭和电磁微波辐射,交通运输活动产生的有害气体、废液、噪声,海上船舶运输排出的污染物,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城镇生活排放的烟尘、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铁路、公路干线、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农垦和围湖造田活动、海上油田、海岸带和沼泽地的开发、森林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新工业区、新城镇的设置和建设等对环境的破坏、污染和影响;()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包括对珍稀物种及其生活环境、特殊的自然发展史遗迹、地质现象、地貌景观等提供有效的保护另外,城乡规划,控制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植树造林、控制人口的增长和分布、合理配置生产力等,也都属于环境保护的内容。
环境保护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共同行动和主要任务之一我国则把环境保护宣布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并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保证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执行全球环境问题包括哪些?,近代工业革命使人与自然环境关系又一次发生巨大变化20世纪中叶开始,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世界经济的迅速增长,使人类“征服”自然的足迹踏遍全球,人类活动正在改变地球的生态系统,环境问题也逐渐从地区性问题发展成波及世界各国的全球性问题,出现了一系列引起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全球环境问题包括:气候变化、臭氧层破坏、森林破坏与生物多样性减少、大气及酸雨污染、土地荒漠化、国际水域与海洋污染、有毒化学品污染和有害废物越境转移等围绕这些问题,国际社会在经济、政治、科技、贸易等方面形成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并建立起了一个庞大的国际环境条约体系,正在越来越大地影响着全球经济、政治和科技的未来走向中国环境保护的历程,中国环保事业的起步(19731978年),1972年发生的几起环境事件:大连湾污染、北京宫厅水库花江水系汞污染,1972年6月5日中国派团参加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人类环境会议(第一个世界环境日),1973年8月5日20日,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在北京召开,改革开放时期环保事业的发展(19791992年),1983年12月31日1984年1月7日,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在北京召开,明确环境保护是我国基本国策,提出“三同步”(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三统一”(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的目标,1989年4月底5月初,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在北京召开,提出“努力开拓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道路”,确定了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管理制度,可持续发展时代的中国环境保护(1992年以后),世界已进入可持续发展时代,1996年7月,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在北京召开,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中国环境现状,中国现在存在着三大污染:一是工业污染。
我们现在拉动GDP增长几乎都是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如造纸、电力、化工、建材、冶金等等二是城市污染随着城市化迅速发展,城市空气严重污染三是农村污染农村面源污染重,由于体制制约,统计数据都算不出来总体而言两句话描述:一是1.5亿亩土地受到污染,其中一部分是重金属污染,很难恢复;二是1.5亿吨垃圾露天存放,农村的环保设施几乎等于零除了众所周知的这些老污染以外,一些新的污染接连而来,比如废旧电子电器的问题,机动车尾气问题,室内建材污染问题还有洋垃圾进口问题,因为我们缺资源,就进口洋垃圾但洋垃圾进来后应该有一个循环利用系统,可实际上他们将洋垃圾中有用的部件拆了,没用的就扔,这就造成了重金属严重污染以上这些问题给我们带来了一组数字:28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国力得以明显提升,创造了不少奇迹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全世界第一,中国的外汇储备全世界第一,中国引进外资全世界第一与此同时,中国的煤炭、石油、钢等能源消耗全世界第一,建材消耗全世界第一,原材料进口全世界第一中国是工业用的木材纸浆纸产品全世界第二大市场,石油进口全世界第二,单位GDP能耗是发达国家的8到10倍,污染是发达国家的30倍,劳动生产率是发达国家的1/30。
我们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是全世界第一,二氧化硫排放量是全世界第一,碳排放是全世界第二,十年以后第一我们的江河水系70受到污染,40的严重污染,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足20,工业危险废物化学物质处理率不足30三亿多农民喝不到干净的水,四亿多城市人口呼吸不到干净的空气,其中1/3的城市空气是严重污染世界空气污染最严重的20个城市,中国占了16个,一多半的城市空气不达标,山西几乎全不达标1/3的国土被酸雨覆盖,“逢水必污、逢河必干、逢雨必酸”什么是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在广义上又称为环境法,是调整因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目的是为了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体健康,保障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其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合理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要素,防止环境破坏的法律规范,一是关于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改善环境的法律规范另外还包括防止自然灾害和减轻自然灾害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法律规范环境保护法除具有法律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综合性、科学技术性、公益性、世界共同性、地区特殊性等特征环境保护法律规范,最早可以追溯到三四千年前的古代国家,但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现代环境法出现在世界上是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
我国的环境保护法是在70年代未以后迅速发展起来的,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包括环境保护的宪法规范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单行法和环境保护法规、规章组成的体系,成为我国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范围主要包括:环境污染防治法,如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自然环境要素保护法,如森林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土保持法等;文化环境保护法,如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环境管理、监督、监测及保证法律实施的法规,如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另外还有各种环境标准,包括环境基础标准和方法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随着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和环境法制工作的加强,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内容将不断充实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环境监督管理,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第四章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则,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污染限期治理制度,总量控制和浓度控制,总量控制和浓度控制是环境保护的两种控制污染物排放的手段。
我国根据不同的行业特点,制定了一系列的废气、废水排放标准规定企业排放的废气和废水中各种污染物的浓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这就是浓度控制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之间是有差距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比污染源排放标准严格得多即使所有的企业都达到了排放标准,但环境质量很可能不达标因而,单纯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显然是不够的从而提出了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管理思路即根据环境质量的要求,确定所能接纳的污染物总量,将总量分解到各个污染源,保证环境质量达标单方面控制总量也是不行的,高浓度的,污染物质在短时间内排放,会对环境产生巨大的冲击因此,应提倡总量和浓度双控制,即既要控制污染源的排放总量,又要控制其排放浓度水污染物的危害,通过污水可传播疾病、传染病;,水体中的重金属能引起急慢性中毒,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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