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竣工建设用地验交及文件编制.doc
18页太原铁路局铁路大型建设项目竣工建设用地验交及文件编制归档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质量良好地编制铁路建设用地竣工文件,确保建设项目用地交接完整、准确、规范,根据《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 (铁建[2001]117 号) 、 《太原铁路局铁路用地管理办法》(太铁土房(2005)429 号)和《铁路建设项目文件编制归档办法》(Q/BT259-2002) ,制定铁路大型建设项目竣工建设用地文件编制归档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铁路建设项目地籍档案是铁路建设发展,地界变迁的真实历史记录,是铁路用地使用权的重要依据和凭证施工部门和建设部门要做好用地资料的收集、保管、编制、归档和地籍档案的移交工作第三条 铁路建设项目地籍档案属科学技术档案中基本建设类范畴,节段为 5,专业名称为地籍,专业代码简写为 DJ第四条 铁路建设项目地籍档案管理工作,是在铁路局档案室的领导下,实行专业管理土地办负责归口管理铁路大型建设项目竣工用地文件编制、归档工作的检查、指导,接收并管理铁路建设项目地籍档案工作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新增固定资产的大型铁路建设项目及铁路改扩建,更新改造,使用国家、铁道部资金,经铁道部审批 50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的征(拨)用地、拆迁地籍资料的编制、归档、移交均按本细则执行。
采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建设用地资料的编制、归档、移交参照本细则第二章 归档范围、范围第六条 归档范围凡是新增固定资产的铁路大型建设项目,改建、扩建、更新改造、另小基建、战备工程等建设工程的预审资料,征地、拆迁资料,包括平面图、底图、协议书、申请书、批准文件、补偿清册、财务收(付)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施工工作总结及其他资料等,都是土地管理的法律依据,各施工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必须做好资料的收集、保管、编制、归档工作第七条 归档内容一、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结和竣工文件的编制说明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应对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总结,对编制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拆迁工程,竣工文件做出说明一)铁路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程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开竣工日期等二)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和拆迁工作基本情况包括建设用地总数量, (其中需要说明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划拨国有土地、回收铁路路即有用地数量) ;各种地类(如耕地、菜园、鱼塘、果林等数量)在各行政区域分布情况;拆迁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线改移数量三)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包括林业、水利、文物、环保、水土保持等)以及问题处理的情况。
四)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二、铁路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一)国务院、国家计委、铁道部、铁路局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建设项目任务书及批准文件二)其他有关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审、立项、设计、审查以及变更的文件、资料三、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国家基本建设工程征(拨)用地呈报表》 ,及用地申请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建设项目征地图(应与《国家基本建设工程征(拨)用地呈报表》相配套) 三)国务院、国家计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签发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铁路建设主管部门联合签发的有关建设用地和工程拆迁的文件(包括纪要、通知、协议、抄告单等) 四)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文件及资料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建设用地许可证》 、 《规划用地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六)有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省级以上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是否压覆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矿产评估报告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七)政府林业、水利、文物、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四、铁路建设项目征用、划拨、回收和以其他方式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补偿、青苗补偿、拆迁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相关的协议书。
一)协议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协议双方应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签字盖章二)协议书必须写明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种类,被拆迁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附着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约期限、地点、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三)其他相关的协议书包括建设、施工单位就涉及占用林地、文物保护、水利设施、水土保持和环保措施情况以及补偿方式、补偿内容,处理情况等与相关单位所签订的协议五、铁路建设有地、青苗补偿及拆迁建筑物补偿费清册 (建交-6)(一)清册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收款单位(领款人)及经办人应签字盖章二)清册包含涉及占用林地、文物保护、水利设施和环保措施等事项的补偿情况 六、铁路建设项目补充耕地及交纳复垦费清册 (建交-28)铁路建设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标准,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划所复垦耕地的情况以及没有条件复垦耕地或复垦耕地不符合要求而交纳复垦费的情况表铁路建设项目补充耕地及交纳复垦费清册应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章七、收(付)款凭证一)收款凭证:是收款单位收到建设、施工单位付出各种款项后依据国家规定所开具的收款发票。
二)付款凭证:是银行出据的由建设、施工单位用转帐、信汇等方式付出各种款项凭证的留存联三)收(付)款凭证原件在铁路建设项目完工后,随同建设用地竣工文件一并移交接管单位土地管理部门接管单位财务部门出据原始件替换手续,以备施工部门和建设部门待查八、铁路用地界桩表 (建交-7)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及经办单位应加盖印章表中所得面积应与地籍图计算面积相符九、统一里程与施工里程对照表 (建交-5)十、铁路用地总平面图铁路用地总平面图是反映工程建设成果的重要图件,在主题上应全面反映工程竣工后的用地权属界限,各级行政境界线,土地利用现状、面积数量、必要的地物地貌设计部门应根据铁道部《铁路用地地籍测绘办法》 (土地[1992]7 号)的要求,提供铁路建设项目征地图建设、施工单位在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交时应依据铁路建设项目征地图,结合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情况,重新绘制建设用地竣工平面图十一、铁路用地总平面图底图底图必须加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印章十二、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或免税通知单通知单须由当地人民政府税务机关出具手续完备、具有效力的原始件十三、铁路建设项目用地、拆迁及各项补偿全部完结结案表。
建交-27)结案表由建设、施工单位及原权属所有者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加盖印章十四、 《国有土地使用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法律凭证由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实施、接管单位配合并以接管单位名义领取十五、国有土地使用证清册(附件五) 清册应按起讫里程顺序依次填写第三章 归档质量要求第八条 文整质量要求一、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竣工文件、材料(包括文字材料、表格、图纸、照片等必须做到法律手续完备) ,按规定签字盖章二、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竣工文件应做到分类清楚、编目明确、标题准确、书写工整、编号有序,周边整齐、装订美观三、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竣工文件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易退色的墨水、单面或双面复写纸图件不得复印四、竣工文件资料及表格均以 A4型公文纸张,对已形成的其他规格原始材料,必须以此尺寸折叠,衬裱装订五、竣工文件装订时需拆除金属物,沿资料左侧用线绳装订,装订处不压字、不脱页,装订线空虚处用硬纸条垫平,防止形成斧头形,装订厚度控制在 15~20cm 左右装订好的案卷将三边切齐,保证右下两侧平齐美观,糊上白色科技档案固定格式封面。
六、粘糊纸张必须采用胶水,禁止使用浆糊等易霉物粘贴第九条 竣工平面图质量要求一、竣工平面用地图按铁路宗地划分为:车站、区间、独立地块(另置地)分别绘制车站、区间分别以信号机为界,搭界处要多绘出不少于 50 米的地形和地界二、首页封面必须注明施工地段、起讫里程、车站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制图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图号、比例、开竣工日期、加盖施工单位(处一级)和县国土资源局公章三、比例一般采用 1:1000、1:2000;特殊地区并单独成图的,可考虑 1:500 或 1:5000四、标绘大地坐标方格,图幅四角附近的坐标方格网,应标注国家坐标系统坐标值,地界坐标点应与大地坐标点对应五、标绘省、县、乡、村各级行政境界线、标注省、县、乡、村名称,两村交界处加盖公章对新征地应自起点,将不同类地块编排序号六、标绘铁路用地界线增建二线、设备改造、扩建购地应标绘原有铁路用地界线和新征地界(本次施工用地界线在原有铁路用地界线以外的,为本次工程征用土地范围) 七、标绘界桩点,标注铁路线路中心(复线以下行线为准)至铁路用地界线的垂直距离和竣工里程(采用分数表示,分母表示线路竣工里程,分子表示界桩点至线路中心垂直距离) ;增建二线如原既有铁路为上行线或原既有铁路在施工中被拨动或拆除时,应准确地将铁路用地界线的垂直距离换算到下行线路中心,并在图面适当位置标注既有铁路与新增下行线路的间距。
特殊用地(如独立生活区、生产区及大中型站场等)应标绘设计基线至铁路用地界线的垂直距离和基线里程(标注方式同前) ,并在图面适当位置标注设计基线与相邻线路间距数据八、标绘竣工里程百米标和路堤、路堑、曲线起终里程以及曲线要素,桥、涵、隧、车站、平立交道、进站信号机等应标注中心里程并加注施工里程竣工里程标注在下行右侧,施工里程标注在下行左侧九、图幅宽度一般为 40~41cm,长度不限,图幅拼接线应标注竣工里程;绘图宽度至少绘声绘出铁路地界外不少于 2cm 并标注地形植被符号和毗邻单位名称,标绘铁路建筑物和构筑物十、标注铁路用地界内与线路平行的管线十一、图中应有图名、图标、图廊等,在图件右上角列出全幅图内征用、划拨、回收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土地数量以及各种地类,并列出在各行政区内面积数量汇总表,加盖县国土资源局、乡、村公章、汇总表下方,图标上方应标出图例和说明十二、在图幅起讫处以及图标或汇总表上加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印章,两图拼接处加盖施工部门(处一级)骑缝章;图幅长度超过一米,应在图中适当位置加盖印章十三、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平面图纸要折叠成297mm×210mm,先折 210mm 折成手风琴式,再折成 297mm,图纸折好后,图标应外露。
十四、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竣工平面底图,加盖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章第十条 地籍档案组卷要求一、凡是归档的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建设用地文件,材料必须加以系统整理,按照科学技术档案的分类编号标准和形成规律,组成保管单位(根据工程形成档案的多少,主要阶段等) 二、每个保管单位的竣工文件材料,一律装盒,盒卷统一,一盒即为一卷,也就是一个保管单位档案盒一律采用 220×310mm,盒的厚度分别为 25mm、40mm、50mm 三种,根据资料多少选用三、科技档案盒填写: 档案盒脊背和封面中的单位代号、种类、分类、属类档案号、保管期限、密级,由接管单位统一加盖地籍档案专用章标题:填写项目名称、地点、里程、档案内容形成单位:填写卷内文件的制作单位形成日期:卷内文件材料形成时间脊背的案卷号:填写流水号(用铅笔) 四、科技档案白色封面填写单位代号、种类、分类、档案号、保管期限和密级均由接管单位加盖地籍档案专用章案卷标题:填写内容同档案盒封面施工里程:填写施工设计里程,公里采用 DK 表示:如“DK15+365”统一里程:填写竣工里程,一般采用 K 表示如“K20+123” 形成单位、形成日期:填写内容同档案盒封面。
五、卷内目录的填写编制卷内目录要如实反映文件材料内容在案卷装订前不再变动顺序时,首先用阿拉伯数字依次编写张号,文件材料编在右上角,图纸编号在图标的右上方;空白页不编张号;双页、筒子页编一个张号采用打号机或蓝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