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三板与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有何区别?.doc
2页新三板与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有何区别?2013-12-03 新三板定增目前,不少地方政府纷纷在上马建设股权交易中心,根据统计,国内已成立或正处筹备期的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已超过了20家,其中有一定影响力的包括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天津股权交易所、前海股权交易中心等不少投资者、甚至部分有挂牌融资意向的企业表示,分不清这些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与新三板的区别作为继沪深交易所之后经国务院批准的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与区域性场外市场存在本质区别对此,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指出,2011年国务院出台清理整顿地方交易场所的37号和38号文件,对地方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限制了五条红线不能碰,所以区域性股权市场是私募的市场、非公开的市场,而新三板是公开的全国市场,这是两者定位上最大的区别为了防止风险外溢,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 (2011年38号文)的有关要求,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应严格执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因此无法叫股份交易中心) ,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的有关规定,即“非公众、非标准、非连续”以及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的要求,其市场服务范围也具有地区限制。
同时,地方股权交易中心与交易所主板之间,尚未开通转板 IPO 的绿色通道,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如果要上市,必须先完成股交中心退市,才能递交主板 IPO 申请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是覆盖全国的证券交易场所,其挂牌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众公司,其交易方式和股东人数不受上述限制,而且基于公众公司的法律基础,挂牌公司只要符合交易所上市条件,即可向交易所申请转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总经理谢庚介绍说:“新三板于2013年1月16日正式揭牌运行,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交易场所,法律地位来说跟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市场,它的公司是纳入证监会管理和监管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交易方式可以是标准化的、可以是连续的从市场性质来讲,新三板和沪深交易所没有区别,它的区别在于服务领域不同,沪深证券交易所服务的是相对成熟的企业,而新三板的定位是服务中小企业 ”随着准入门槛的降低和全国性扩容,新三板将对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形成越来越大的冲击在日前举行的“2013中国企业新三板挂牌与项目融资年会”上,新三板定增网了解到,已经有一些企业准备从区域股权交易所退出,转入新三板市场。
据了解,按目前的规定,同为股权托管机构,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家作为股权托管场所而不少企业转投新三板,除了看好新三板灵活便捷的融资机制外,更是看好未来新三板灵活的交易制度以及对转板的预期,而这几点恰是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所无法实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