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试用期劳动合同82范文.docx
41页2023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文汇总10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须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须要留意的呢?下面是办公室王秘书为大家整理的试用期劳动合同10篇,欢迎大家共享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1 1 、三种情形可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为了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关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作出了一些与劳动法完全不同的新规定:当有三种情形出现,只要劳动者提出订立或续订合同,或是用人单位提出订立或续订合同劳动者同意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这些情形出现,劳动者提出续订、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续订、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假设劳动者不同意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情形一:连续工作已满十年 这种情形是指: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满十年是指从用工之日起到订立或续订合同时止已经满十年,与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数和期限都没关系这十年中,从前到后劳动者可能签订多个劳动合同,每个劳动合同的期限都不同,或是从来就没签订劳动合同,只要连续工作满十年,就属于这种情形。
同时,这十年必需是连续的,中间不得有间断如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五年后,离开到别的单位去工作两年,又回到这个用人单位工作五年,虽然累计时间达十年,但不是连续的,就不能适用于这种情形 情形二:同时符合“双十〞条件 这种情形是指: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十年的也就是说,对于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用人单位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状况而言,劳动者只有同时符合“连续工作满十年〞和“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十年〞两个条件,才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情形三: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 这种情形是指:双方当事人已经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状况,续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在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那几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假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签订其次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很可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这其次个固定期限的合同期满时,劳动者都有权利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规定:不签订合同付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解决这一问题,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做了规定,包括要求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个月不签订的,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一年不签订的,视为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依法签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支付二倍工资依据这些规定,只要用工超过一个月,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要支付二倍工资;假设超过一年还没订立劳动合同,不仅要支付二倍工资,还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对试用期作出一些新规定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对劳动者的考察期劳动合同法持续了劳动法有关试用期的一些规定,如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细化了对试用期的规定 针对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问题,如试用期过长、过分压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在试用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等,劳动合同法作出了一些与劳动法不同的新规定:一是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二是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是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四是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五是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试用期享有全部劳动权利 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在权利方面受到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分对待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酬劳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平安卫生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也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加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同等协商的权利。
尤其要强调的是,用人单位同样要给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不能在试用期满后才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2 甲方:北京稻葵文化传播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同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试用期为 个月,乙方在各方面表现优秀或对公司做出巨大奉献可提前转正此合同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改变或在定期考核中觉察未能仔细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或所做行为给甲方造成巨大损失可依法予以终止 (二)合同有效期限为: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的岗位或部门: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支配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日为五天,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难、事故或者其他缘由,威逼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平安,须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需刚好抢修的; (三)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需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四)必需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五)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六)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七)公司特别或紧急任务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通知说明。
五、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 六、劳动酬劳 (一)乙方工资安排形式、标准: 1.甲方根据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殊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3.甲方每月15日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4.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七、劳动纪律及奖惩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员工行为标准等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状况进行检查、催促、考核和奖惩 (二)考勤制度等文件详见附件,乙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八、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需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改变,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缘由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务)已经出现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样可以解除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峻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3.乙方严峻失职、假公济私、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的行为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支配工作的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平安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峻危害乙方平安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酬劳; 3.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缴纳退养息 老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金的; 4.甲方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5.甲方有意不履行劳动合同,严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其 他合法权益的,乙方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七)乙方非依据本合同规定第(六)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担当的责任 (八)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提前时间缺乏者,按相距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工资收入的日平均数额计算补偿给对方 (九)假设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运用、保管的物品、技术资料,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应予按价赔偿 九、其他 (一)甲方制定的员工行为标准、考勤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普度寺后巷5号院 地址: 邮政编码:100006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3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那么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留意事项有哪些呢 1.关于试用期的定性 用工实践中,可能有些人认为,所谓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相互了解、相互选择而约定的相互考察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均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其实这是个错误相识。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须遵循解除预先通知期,即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须在试用期间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证明需在试用期内开具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此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劳动者处于试用期内假设不符合这个前提条件,那么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四大要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