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聘用岗位等级及条件.doc
3页聘用岗位等级及条件(一)基本任职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技能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2、任现职(或取得资格)以来,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并达到继续教育要求3、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竞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准入控制所要求的条件4、任现职(或取得资格)以来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含合格),并符合《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的通知》(黔人通[2002]50 号)的规定,三年一度聘期任职资格审核合格的二)专业技术条件1、竞聘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按现行国家和省各系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2、竞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首次竞聘可在十级岗位任职六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含同等奖项);或地、厅科技进步一、二等奖(含同等奖项);(2)任现职以来,参与省科研项目、课题;或参与完成地、厅(局)级科研项目、课题;或主持完成县级科研项目、课题;(3)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起骨干带头作用,在本地本专业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同行公认的优秀人才和学术带头人;(获县级一等奖 2 次以上或获县级二等奖 3 次以上或获县级其它荣誉 2 次以上的。
4)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州级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含同等奖项);(获县委、县政府或州局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 1 次以上或单项奖 2 次以上的5)其它州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认可的条件九级任职内获年度考核连续三优,或任现职满 12 年,成绩突出的)3、竞聘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含同等奖项);(2)任现职以来,参与地、厅(局)级科研项目、课题;或参与完成县(教研室)级科研项目、课题;(3)任现职以来,获得县以上级党委或政府表彰 1 次以上的(含同等奖项);(4)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工作成效显著;(获县级一等奖 2次以上或获县级二等奖 3 次以上或获县级其它荣誉 2 次以上的5)其它州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认可的条件十级任职内获年度考核连续三优,或任现职满 8 年,成绩突出的)4、竞聘专业技术十级岗位,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教学业绩和教学效果在全县特别突出,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 的优质课竞赛,获县级一等奖以上;或获省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奖;或获州优秀教学成果奖;(2)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三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集体;或本人被评为县级以上模范班主任或优秀教师、优秀员;(3)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教改实验任务,教改经验总结在县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在全县推广交流(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交流效果证明);(4)承担过县级以上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等任务,并且水平在全县范围属于领先地位(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5)获州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优秀大队员等光荣称号;(6)所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获得过县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5、竞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任职二年以上,(首次竞聘可在十三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同时按《独山二小初、中、高级专业技术竞聘岗位申报表》得分高低,依照岗位设置比例进行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