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术状态考评文件.doc
9页—1—乌鲁木齐铁路局文件乌铁房〔2008〕48 号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房屋建筑物 技术状态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局属生产单位:现将《乌鲁木齐铁路局运营房屋建筑物技术状态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二 OO 八年一月二十八日—2—乌鲁木齐铁路局运营房屋建筑物 技术状态考核评价办法1 总则1.1 铁路房屋建筑物(以下简称房建设备)是铁路安全运输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为适应铁路大面积提速需要,进一步加强运输业房建设备的监管,保证运输业房建设备资产不流失、质量等级不下降,依据铁道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1.2 运营房建设备是指产权属路局并且由运输主业单位占用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其中建筑物是指直接或间接为运输生产服务的道路、围墙、广场、站台、风雨棚、天桥、地道、站名牌及生产办公房屋的给排水、供热、照明等房屋配套附属设备设施1.3 本办法适用于乌鲁木齐铁路局管内2 房建设备技术状态等级评定2.1 房屋技术状态等级评定铁路房屋技术状态评定以幢为评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2.1.1 病害项目2.1.1.1 倒塌危险承重结构(包括基础、墙体、梁、板、柱等)严重腐蚀、破裂、变形,经过鉴定影响安全使用,需迅速修理加固或停止使用,如只作临时应急处理,仍算有倒塌危险。
安全鉴定暂按建设部《危—3—险房屋鉴定标准(CJ13-86)进行2.1.1.2 严重漏雨屋面漏雨,滴水的为漏雨,不滴水的为渗水严重漏雨指标见下表:序号屋面水平投影面积 (m2)漏雨(处)渗水(处)备注1≤5012 250~20025 3201~500310 4501~1000515 5≥1000720 2.1.1.3 严重腐蚀破裂变形承重构件腐蚀变形严重,虽未达到倒塌危险程度,但需整治或重点检查、观测病害发展情况铁皮屋面普遍锈蚀,锈蚀面积占屋面面积 20%以上2.1.1.4 冻害、蚁害2.1.1.4.1 冻害:基础、墙壁由于冻害发生裂缝并仍在发展或裂缝虽不发展,但发生裂缝较大,影响正常使用者2.1.1.4.2 蚁害:房屋发现有白蚁蛀蚀者2.1.1.5 潮湿返霜室内地面、墙壁常年潮湿,影响使用者;室内墙壁、顶盖严重结霜凝水,影响使用者;地下室渗水、积水,影响使用者—4—2.1.1.6 电照设备破损电线破损、老化造成绝缘强度不足,需要局部更换,更换长度超过总长度 5%以上;铝、铜导线混用,导线截面偏小,影响正常使用者;灯头、开关、插座大量残缺破损,相线不进开关,影响安全使用者2.1.1.7 水暖设备破损上下水管路破损漏水,致使大片浸湿墙壁、地面,1 处浸湿面积大于 0.5 平方米;上下水管路严重锈蚀需要更换,更换长度大于总长度 15%以上的;暖气设备锈蚀漏气或管壁严重结垢造成不热者。
2.1.1.8 其它破损一般腐蚀破裂变形,一般漏雨、渗水,檐沟、水落管多数破烂或全部锈蚀者;顶棚抹灰大块破损面积占总面积 0.1%以上的大块破损指每块破损面积大于 0.1 平方米;墙壁抹灰(包括镶贴装修)大块破损面积占总面积 0.5%以上的大块破损指每块破损面积大于 0.5 平方米;地面破损面积占总面积 10%以上的;散水破损面积占总面积 30%以上的; 防火距离不合当地标准者;—5—门窗破损数量占总数量 20%以上的;门窗露底漏底失油数量占门窗总数量 10%以上的;避雷设施失效,接地电阻超过 10 欧姆的;2.1.2 铁路房屋技术状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2.1.2.1 一级:没有八项病害2.1.2.2 二级:没有倒塌危险、严重漏雨、严重腐蚀变形,其余病害不超过三项2.1.2.3 三级:有倒塌危险,严重漏雨,严重腐蚀破裂变形之一者,或其余病害超过三项2.2 建筑物技术状态等级评定铁路建筑物技术状态评定以处(座)为评定单位,以换算建筑面积(换算平方米)为计量单位2.2.1 铁路站场、公共建筑物技术状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2.2.1.1 站台一级:(1)不侵入建筑接近限界;(2)站台墙、帽牢固,无倒塌危险;(3)站台面平整、排水良好无积水;(4)外观整齐、无残缺破损、无严重腐蚀;(5)安全线明显二级:符合(1)~(3)项和其它任何一项者三级:不符合(1)~(3)项之一者或不符合(4)、 (5)者2.2.1.2 雨棚一级:(1)不侵入建筑接近限界;(2)其它项目比照房屋技术状态评定标准—6—二级:不侵入建筑接近限界或其它病害不超过三项者;三级:严重侵限或其它病害超过三项者;2.2.1.3 站名牌一级:(1)不侵入建筑接近限界;(2)安装端正、牢固;(3)字体排列符合规定、字迹清楚;(4)油漆均匀一致;二级:符合(1)~(3)项者三级:不符合(1)~(3)项之一者2.2.1.4 围墙、栅栏一级:牢固、不倾斜,无沉陷变形;(2)外观整齐,无明显残缺破损;(3)油漆、粉刷均匀,其埋入地下部分防腐良好。
二级:符合(1)、 (2)项三级:不符合(1)、 (2)项之一者3 考核评价组织机构3.1 路局成立考核评价领导小组组 长:路局主管副局长副组长:土地房产管理处处长、总工室副总工程师、财务处处长组 员:土地房产管理处、总工室、财务处3.2 考核评价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全局运营房建设备技术状态考核评价标准;(2)组织考核评价具体工作,收集相关资料和信息;(3)公布考核结果—7—4 考核对象对路局所属各运输主业单位进行考核:乌鲁木齐车务段、乌鲁木齐客运段、乌鲁木齐站、乌西站、哈密车务段、库尔勒车务段、奎屯车务段、阿拉山口站、乌鲁木齐机务段、库尔勒机务段、乌鲁木齐工务段、哈密工务段、库尔勒工务段、阿克苏工务段、奎屯工务段、工务机械段、乌鲁木齐电务段、库尔勒电务段、阿克苏车务段、乌鲁木齐车辆段、乌鲁木齐西车辆段、乌鲁木齐供电段、库尔勒供电段、乌鲁木齐物资供应段5 考核评价的原则和方式5.1 路局每季度对各运输生产站段考核评价一次,对考核评价结果(最后得分)进行排序,下发全局通报,并将第一名和最后一名的单位在局电视台公布5.2 考核评价采用百分制实得分在 90 分以上的为先进管理单位;90 分~75 分为合格管理单位;75 分以下为不合格管理单位。
5.3 考核评价的单位如没有表中所列评分项目的,按缺项不计分,按实际情况打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实得分=实打分×100(100-缺项分)6 考核内容考核具体内容及标准见《乌鲁木齐铁路局运营房建设备技术状态考核评价表》7 附则—8—本办法由局土地房产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附件:乌鲁木齐铁路局运营房屋建筑物技术状态考核评价表—9—乌鲁木齐铁路局运 输业房建设备技术状态考核评价表.xls主题词:印发 房屋建筑物 考核评价 办法 通知抄送:总工程师室、财务处、土地房产管理处,存档乌鲁木齐铁路局路局办公室 2008 年 1 月 29 日印发校对:李湘江 排版:安瑞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