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货业务操作规程.doc
43页理货业务操作规程公司1理货业务操作规程言目 录进口集装箱船舶理箱操作规程 1一、理箱服务准备 1二、理箱服务实施 2三、理箱产品交付 4四、附则 5出口集装箱船舶理箱操作规程 6一、理箱服务准备 6二、理箱服务实施 7三、理箱产品交付 9四、附则 10进口件杂货船舶理货操作规程 11一、理货服务准备 11二、理货服务实施 12三、理货产品交付 15四、附则 16出口件杂货船舶理货操作规程 17一、理货服务准备 17二、理货服务实施 18三、理货产品交付 20四、附则 21集装箱拆箱理货操作规程 23一、理货服务准备 23二、理货服务实施 23三、理货产品交付 24四、附则 25集装箱装箱理货操作规程 26一、理货服务准备 26二、理货服务实施 26三、理货产品交付 27四、附则 27水尺计重操作规程 28一、水尺计重服务准备 28二、水尺计重服务实施 29三、水尺计重产品交付 36主要单证说明 39 理货业务操作规程 进口集装箱船舶理箱操作规程进口集装箱船舶理箱操作规程一、理箱服务准备第一条 现场理货机构根据公司业务部门和港方船舶作业计划,编制“理货船舶动态表”,明确集装箱船舶理箱作业计划及注意事项,根据作业计划和特点合理配备理货人员。
第二条 现场理货机构有关业务人员负责向船代或船公司索取“进口舱单”、“集装箱积载图”等理货资料或接收船代、船公司等单位提供的电子数据第三条 现场理货机构的指定人员负责审核“进口舱单”和“集装箱积载图”等资料,或将船舶理箱电子信息导入理箱操作系统当发现信息资料不符时,应及时与船代、船公司联系、处理,并记录和落实相关事宜,做好卸船理箱准备第四条 理货组长接受理箱任务后,备齐理箱资料和设备,带领理货员于船舶卸船前抵达作业现场理货人员进入现场,必须统一着装,佩带好安全帽第五条 登轮后,理货组长向船方索取相关理箱补充资料,并了解装港和航行途中情况,征询船方对卸船理箱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将卸船理箱资料核对结果、了解的情况和工作要求记录在“单船记录”上第六条 理货组长根据港方卸船安排和所掌握理箱作业船舶情况分派理货员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二、理箱服务实施第七条 理货员工作1.在船舶甲板或码头前沿安全岗位上对照纸面BAY图,手持理箱PDA设备,逐一核对、记录卸船集装箱箱号,识别箱型,检查封志和箱体状况,分清工残或原残,及时将集装箱的卸箱信息报告理货组长2.当发生待时情况,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理货组长。
3.当发现实际卸船箱号与“积载图”或“进口舱单”箱号不符时,应做好记录,及时通知港方人员,并报告理货组长协助解决4.当发现集装箱箱体残损、封志断失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理货组长,通知船方验看,同时编制“集装箱残损记录”,交船方签认对封志断失的集装箱由理货员施加封志,记录封号,同时编制“施封/验封单”或将封号记录在“集装箱残损记录”上发现工残时,应做好“工残记录”,并通知责任方签认或按约定方式进行处理5.当发生出舱翻舱时,理货员应根据“出舱翻舱清单”,在“积载图”上做好标记,或在PDA上进行确认,并制作翻舱“集装箱理箱单”;舱内翻舱时,要标记集装箱在舱内移动前和移动后的位置6.工班结束后,如实填制或打印“理箱单”,与港方办理双边交接7.交接班时,应交清理箱资料、设备及有关事项8.全船卸船结束时,应查看纸面BAY图或PDA设备中的航次卸箱信息,检查集装箱有无错卸、漏卸情况9.按理货组长要求做好其它工作第八条 理货组长工作1.记录船舶作业的开工时间2.及时掌握加卸、减卸等变更信息,对舱单信息的变更,应取得船代的书面确认,并在“单船记录”上登记变更结果3.检查前一工班理箱工作结果情况,核对所填制的理箱单证或理箱信息处理是否准确,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有关方予以解决,并将结果报告现场理货机构。
4.在理箱作业过程中,检查作业情况,指导理货员工作,及时掌握情况,解决有关问题,并做好相应记录5.根据理货员制作的“理箱单”或确认的已卸船集装箱信息,圈销“积载图”或在有关理箱资料上做类似标识和处理6.根据工班所理箱量制作理箱“日报表”,并按照船方需要,及时提供卸船进度情况 7.卸船过程中,由于船方原因造成理货员停工待时,理货组长应根据理货员提供的记录,填制“待时记录”,取得船方签认8.进口集装箱舱单标明装港交接方式为CFS时,完船签证时,应在“理货业务凭证”相应栏目内注明CFS箱的箱型尺寸和数量9.当发生出舱翻舱时,应取得船方书面确认,及时将纸面清单交理货员卸/装船时核对,或将出舱翻舱信息导入理箱操作系统当发生舱内翻舱时,应填制“待时记录”提请船方签认根据理货员记录的集装箱翻舱移动前、后的位置,在“积载图”上调整翻舱后实际积载位置10.根据“理箱单”上的作业时间及批注的节假日、夜班作业情况记录附加费项目11.在理箱过程中,应保持与船方、港方等方面的联系,协调解决有关业务问题,及时向现场理货机构汇报船舶理箱情况12.对无“进口舱单”而确需在本港卸下的集装箱,按溢卸箱处理;对有“进口舱单”而在本港卸货时未发现的集装箱,按短卸箱处理。
13.工班理货结束时,汇总本工班船舶理箱作业情况,核对结果,制作相关单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14.交接班时,应交清理货资料和设备等情况,交班内容要记录在“单船记录”上三、理箱产品交付第九条 全船理箱结束时,理货组长应记录船舶作业的完工时间,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第十条 理货组长与港方核对全船进口箱数、残损、出舱翻舱等情况,检查是否有错卸、漏卸,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第十一条 理货组长根据“理箱单”、“日报表”、“集装箱残损记录”、“待时记录”等单证汇总相应数据,制作“集装箱溢短残损单”、“理货业务凭证”及“理货结果汇总证明”等理货单证,核对准确无误后,与船方办理签证同时,填写“征求意见书”,请船方对理货服务予以评价第十二条 当船方在理货单证上批注时,如批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说服船方更改批注内容若船方坚持,应向现场理货机构汇报,按指示意见办理,并记录在“单船记录”上第十三条 在理货服务交付过程中,理货员应在理货组长安排下,协助理货组长办理签证办完签证后,理货组长整理好全船理货单证和理货设备,带领理货员离船第十四条 理货组长负责将整理好的理货单证和理货设备交给现场理货机构第十五条 现场理货机构业务人员应通过公司业务部门的批准,将完船的理货单证资料审核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分发,或及时发送相关卸船理货数据。
第十六条 现场理货机构应及时向公司业务部门上交完船的理货单证资料,存档备查四、附则第十七条 在全船理箱过程中,对异常情况的处理,理货组长要及时报告现场理货机构协助解决,如有必要,可请示公司业务部门协助解决第十八条 当集装箱船舶捎带件杂货进口时,其件杂货的理货,参照《进口件杂货船舶理货操作规程》办理第十九条 本规程中理货单证的填写应遵循《外轮理货单证制单标准》第二十条 本规程未尽事宜,按原交通部颁发的《中国外轮理货公司业务章程》、《中国外轮理货公司理货规程》及口岸关于集装箱交接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一条 国内运输船舶理箱参照本规程执行第二十二条 本规程由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负责解释41理货业务操作规程 出口集装箱船舶理箱操作规程出口集装箱船舶理箱操作规程一、理箱服务准备第一条 现场理货机构根据公司业务部门和港方船舶作业计划,编制“理货船舶动态表”,明确集装箱船舶理箱作业计划及注意事项,根据作业计划和特点合理配备理货人员第二条 现场理货机构有关业务人员负责向船代、船公司或港方索取经海关放行的相关理货资料和信息(装船清单、预配图等)。
第三条 现场理货机构的指定人员负责审核“装船清单”和“出口集装箱预配图”,或将船舶理箱电子信息导入理箱操作系统,当发现信息资料不符时,应及时与船代、船公司或港方联系、处理,并记录和落实相关事宜,做好装船理箱准备第四条 理货组长接受理箱任务后,备齐理箱资料和设备,带领理货员于船舶装船前抵达作业现场理货人员进入现场,必须统一着装,佩带好安全帽第五条 登轮后,理货组长向船方索取相关理箱补充资料,征询船方对装船理箱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将装船理箱资料核对结果、了解的情况和工作要求记录在“单船记录”上第六条 理货组长根据港方装船安排和所掌握理箱作业船舶情况分派理货员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二、理箱服务实施第七条 理货员工作1.在船舶甲板或码头前沿安全岗位上对照纸面预配图,手持理箱PDA设备,逐一核对、记录装船集装箱箱号,识别箱型,检查封志和箱体状况,分清残损,标识实际装船积载位置2.理货员应及时将标识的预配图交理货组长,或将确认的装船BAY图信息及时发送3.当发生待时情况,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理货组长4.当发现实际装船箱号与“预配图”箱号不符时,应通知港方暂停装船,报告理货组长联系有关方面解决。
5.当发现集装箱箱体残损、封志断失情况时,原则上不允许装船,应及时联系有关方处理,并报告理货组长如港方和船方同意装船,应编制“集装箱残损记录”,取得港方签认后方可装船6.当发生出舱翻舱时,理货员应在“积载图”(配载图)上做好标记,或在PDA上进行确认,并制作翻舱“集装箱理箱单”;舱内翻舱时,要标记集装箱在舱内移动前和移动后的位置7.工班结束后,如实填制或打印“理箱单”,与港方办理双边交接8.交接班时,应交清理箱资料、设备及有关事项9.全船装船结束时,应查看纸面预配图或PDA设备中的航次装箱信息,检查集装箱有无错装、漏装情况10.按理货组长要求做好其它工作第八条 理货组长工作1.记录船舶作业的开工时间2.及时掌握加载、退关等变更信息,发生加载时应及时向港方或船方索取加载预配资料;发生退关时,应取得有关方书面确认,同时通知理货员,并在“单船记录”上登记变更结果3.检查前一工班理箱工作结果情况,核对所填制的理箱单证或理箱信息处理是否准确,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有关方予以解决,并将结果报告现场理货机构4.在理箱作业过程中,检查作业情况,指导理货员工作,及时掌握情况,解决有关问题,并做好相应记录5.根据理货员标识的预配图,制作“积载图”,或打印PDA理箱系统生成的“积载图”。
6.根据工班所理箱量制作理箱“日报表”,并按照船方需要,及时提供装船进度情况 7.装船过程中,由于船方原因造成理货员停工待时,理货组长应根据理货员提供的记录,填制“待时记录”,取得船方签认8.装船清单标明装港交接方式为CFS时,完船签证时,应在“理货业务凭证”相应栏目内注明CFS箱的箱型尺寸和数量9.当发生出舱翻舱时,应取得船方书面确认,及时将纸面清单交理货员卸/装船时核对,或将出舱翻舱信息导入理箱操作系统当发生舱内翻舱时,应填制“待时记录”提请船方签认根据理货员记录的集装箱翻舱移动前、后的位置,在“积载图”上调整翻舱后实际积载位置10.根据“理箱单”上的作业时间及批注的节假日、夜班作业情况记录附加费项目11.在理箱过程中,应保持与船方、港方等方面的联系,协调解决有关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