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械学院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通知2011-9-5.doc
6页1机械学院 2010-2011 学年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工作通知各班级: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奖励办法》以及《天津科技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现就 2010-2011 学年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工作安排如下:一、评奖评优对象评定范围为 08、09、10 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集体其中,在 2011-2012 年度未注册的学生、在 2010-2011 年度违纪(不包括通报批评)的学生、2010-2011 学年义务劳动 不合格学生(经核实,今年无不合格者)、平均学分绩达不到评奖要求的学生将被直接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在本学期内休、退学的学生,可评定上学年奖学金在本学年转专业的学生,随原学院评定奖学金二、评奖评优种类1、奖学金奖项:天津科技大学奖学金、海南少数民族特招班学生专项奖学金、朱颖奖 学金, 不再 设立单科奖学金和跃进奖学金;2、荣誉称号:社会工作先进个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集体、先 进集体,不再设立校级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其中:(1( 天津科技大学奖学金:一等奖学金:5%,奖金 1600 元/学年;二等奖学金:10%, 奖金 1000 元/学年;三等奖学金:15%,奖金 600 元/学年。
每个等级均要达到平均学分绩的要求(一等奖≥80 分;二等奖≥75 分;三2等奖≥70 分),如达不到要求,则剩余名额空缺平均学分绩和专业排名以学工系统统计的结果为准,评奖比例以专业为单位计算,基数= 专业总人数-未注册人数 —违纪人数一、二、三等奖学金的人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计算时小数点后留一位,四舍五入后取整)2)海南少数民族特招班学生专项奖学金:由学生处负责评定3)朱颖奖学金:由我校杰出校友朱颖烈士的父母朱福来和郭桂琦同志出资, 奖励 学习优秀、社会工作突出的学生,学院评选 1 人,奖金 1000 元4)社会工作先进个人: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活动与工作,成绩突出,且在评奖学年内, AB 类课 程均无挂科,由学工 办 或校团委提名,所在班级半数以上同学表决通过,奖金 200 元名额控制在本年级学生总数的 2%以内5)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学年获得校级奖学金,综合表现良好其中,校优秀学生干部还要求参评者在学校、学院、班级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职务,较好地履行职责,为广大同学服务,表现突出在名额上,校三好学生控制在 5%以内,校优秀学生干部控制 3%以内,都不设奖金6)校优良学风集体、先进集体:学院将基于上学期优良学风集体建设工作成果,在 9 月 13-29 日集中开展集体建 设成果展示和评选大会,评选出院级优良学风集体,并在此基础上,择优选出校优良学风集体和先进集体。
学校将在国庆长假过后(10 月中旬)陆续安排市级三好学生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 先进集体标兵和市级先进集体以及王克昌奖学金竞评大会三、关于市级奖励与校级奖励兼得问题的说明1、市级三好学生、市 级优秀学生干部与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3干部为同类型奖励,故不再对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进行奖金奖励,但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与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可兼得2、市级学生先进集体与校级优良学风班、校级学生先进集体、校级学生先进集体标兵、为同类型奖励,但考虑到应鼓励学生集体加强自身建设,故按照学生集体奖励荣誉兼得、奖金递进的原则进行奖励,即:校级优良学风班奖励 500 元,校级先进集体奖励 1000 元,校级先进集体标兵奖励 1500元,市级学生先进集体奖励 2000 元3、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奖学金之间不能兼得但是此三项奖学金可以和天津科技大学奖学金兼得,且奖金不兼得(取最高一项进行奖励),荣誉可兼得4、朱颖奖学金和社会工作先进个人的奖金和荣誉可以和其他任何奖项兼得四、评奖评优注意事项1、奖学金发放统一使用天津本地农行卡请同学们及时在“ 学工系统”中更新自己的卡号,以便首次奖学金顺利入卡。
严禁填写他人卡号、用他人卡号代发行为如有同学出现卡号异动,需及时找员登记,学院将在在第二、三次奖学金发放当月 5 号以前(如遇节假日需提前完成),向学生处上报异动情况2、请所有同学务必在 9 月 8 日至 9 月 28 日,及时更新自己的个人信息;核实自己的成绩、学分绩排名是否属实;在 10 月 15-24 日,根据年级的评定结果,在学工系统上填写申请学工系统将依据学生平均学分绩和排名对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初步审核,没资格申请的学生将予以“拒绝理由提示” 4核查方法:登陆“学工系 统” “综合服务” “我的全信息”申请方法:登陆“ 学工系 统” “奖惩服务” “我的奖学金” “可申请奖学金” 3、 如忘记密码, 请点击密码右侧的“密码找回 ”,选择“邮箱” 找回,填写自己的常用邮箱,系统将自动将密码发送至填写的邮箱 4、朱颖奖学金获得者均 应 按 照 规 定 格 式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填 写 《天 津 科 技 大学 学 生 特 别 奖 励 申 报 表 》(请 自 行 从 学 工 之 窗 下 载 ),并 附 2000 字 申 报 材 料 ,填表 要 求 统 一 用 小 四 仿 宋 体 。
5、学 院 根 据 学 生 处 统 一 要 求 ,从 学 工 系 统 中 打 印 农 行 卡 明 细 报 表 ,由 学 生本 人 签 字 确 认 ,若 卡 号 有 问 题 ,本 人 需 在 系 统 中 再 次 更 新 ,以 确 保 系 统 中 的 数据 与 打 印 出 来 的 纸 质 版 数 据 完 全 一 致 机 械 工 程 学 院 学 工 办2011 年 9 月 5 日附 件 :2010-2011 学 年 奖 学 金 、荣 誉 称 号 评 定 工 作 日 程 安 排 表5序号 时间 内容1 暑假期间 信息化办完成 2010-2011 学年学生成绩导入及排名计算工作2 9 月 2 日(周五) 收集员带班信息3 9 月 5 日上午 8:30 2010-2011 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布置会4 9 月 5 日下午 2:30 2010-2011 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系统演示培训会5 9 月 7 日 学院召开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工作布置会6 9 月 8 日至 9 月28 日 通知学生进行成绩及排名复核7 9 月 20 日前 学院向学生处报送开展优良学风集体竞评展示活动实施方案8 9 月 29 日前 学院完成优良学风集体竞评大会,确定本学院优良学风集体数9 10 月 10 日至 13日收集教务处未注册学生名单和学生处、教务处学生处分名单等,限制这部分学生的申请资格,同时在系统中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获奖比例进行数量限定10 10 月 15-24 日 获奖学生在学工系统中填写申请9 10 月 25-26 日 员审核10 10 月 27-11 月 2日 学院审核、公示(不少于 3 天)11 11 月 3 日学院上报评奖评优相关材料,包括推荐的朱颖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特别奖励申报表、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各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学生处12 11 月 4 日至 18 日 学生处审核、公示(不少于 7 天)13 12 月中旬前 第一次奖学金发放(市级奖励名单产生后)14 第二次奖学金发放当月 5 号以前 卡号异动更新15 第二学期开学初 第二次奖学金发放16 第三次奖学金发放当月 5 号以前 卡号异动更新17 第二学期放假前 第三次奖学金发放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