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doc
25页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其评价方法编 制 说 明(征求意见稿二稿)二〇一八年四月12目 录一、任务来源及方案要求 1二、修订背景 11、协作《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实施需要修订标准 12、评价和规范企业的生产条件需要修订标准 13、船舶企业造船技术水平提高需要修订标准 2三、标准修订的思路和原则 21. 标准定位 22.总体思路 33.标准编制原则 34. 修订主要原则 4四、编制过程 51、资料收集和整理 52、开展问卷调查 53、召开标准编制研讨会 54、修改完善标准征求意见稿 65、标准第一次征求意见 6五、主要技术内容的说明 61、关于船舶生产企业的分级分类 62、关于评价要素的选取 73、删除注册资本金 74、增加建筑技术力量要求及评价方法 75、增加技术创新和产品要求 86、关于人员问题 97、关于计量检测设备 98、关于生产设施 109、关于生产设备 1010、改写管理要求及评价方法 1111、增加平安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要求及评价方法 1112、关于达标项及评价分数的设置 1113、关于是否保留附录的内容 12六、与现行法规、标准的关系 12七、实施标准的要求和措施的建议 121、准时进行宣贯 122、建立审核员队伍并做好培训 12附件:《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调查问卷 13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其评价方法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一、任务来源及方案要求2016年12月,工信部联装函(2016)548号文《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关于集装箱船、客船目标型船舶建筑标准(GBS)争论等16个项目立项的批复》,下达了“船舶行业管理和基础类标准争论”的项目方案。
修订CB/T 3000《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是该项目的争论内容之一二、修订背景1、协作《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实施需要修订标准CB/T 3000-2007《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自2007年发布以来,已经十年有余这10年间,我国的造船形势发生的较大的变化,一方面,受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船舶行业持续低迷,产能过剩现场较为突出;另一方面,国家在节能环保平安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企业的要求也就相应提高为了更好的规范行业进展,进一步提质增效,推动船舶行业更好的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3年发布实施了《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作为白名单在工信部进行公告,并在相关政策上有所倾斜目前已有七十余家企业通过评审列入了白名单中《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中的较多内容引用了CB/T 3000的相关内容在规范条件申报企业的评审过程中,也发觉在CB/T 3000标准中存在一些需要增加和修改的内容,需要准时进行修订2、评价和规范企业的生产条件需要修订标准船舶建筑企业是否具有建筑船舶的基本条件,需要具有相应的评判依据和标准CB/T 3000于2007年发布后,湖北省船舶行业管理部门依据《湖北省水路交通条例》(2012年12月3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将船舶设计、生产、修理企业纳入许可范围,组织专家依据标准要求进行评审并颁发许可证。
其他部分省市也开展了船舶企业基本条件的评审并颁发认可证明在船舶建筑前,入级船级社需要对相关企业开展船舶建筑开工前的条件认可这些都是对企业生产条件的评价针对渔业船舶生产企业,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打算》(国发[2013]19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贯彻落实状况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及其地方机构从2013年起已不再受理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质认定的审批工作但为了保证企业具备建筑条件,从2017年1月起,又开展了《渔业船舶建筑技术条件(试行)》的评审工作,对辖区内的渔业船舶建筑单位是否具备建筑相应材质、尺度渔业船舶的基本力量进行技术条件评价这些工作的开展,都为修订CB/T 3000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也对修订工作提出了相应的需求3、船舶企业造船技术水平提高需要修订标准近年来,我国的造船技术取得了较大进展大数据、信息化等新技术的应用,船舶企业的数字化、智能化制造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企业的建筑技术也得到了较快进展在2007年发布的CB/T 3000-2007标准中,企业在船舶建筑技术方面的力量要求未做规定,缺少相关的指标要求。
需要进行补充近年来,国家对平安生产、节能环保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同样需要在船舶行业得以贯彻落实这些要求都需要在标准中得以体现三、标准修订的思路和原则1. 标准定位在编制CB/T 3000时,标准主要用于低质量船舶治理和地方行业管理部门的准入管理2005年~2006年,交通部、国防科工委(现工信部)、农业部、安监总局联合开展了全国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对治理滩涂造船、规范船舶生产企业的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湖北、江苏等地方行业管理部门也以此为依据对地方的造船企业进行管理如今,造船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金融危机给船舶行业带来的影响还在持续,造船行业近年来持续低迷2013年11月,工信部发布的《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加强对船舶生产企业的规范管理2016年9月,工信部又发布了《船舶行业规范企业监督管理方法》,规范监督检查、变更、整改、撤销公告等管理事项及程序为此,目前标准修订的定位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1)《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的重要支撑标准在《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中引用了CB/T 3000的相关条款,并依据CB/T 3000的分级分类提出相应要求在实际评审过程中,各企业仍依据分级分类的方式进行申请和评审。
虽然在白名单公布时未提及企业的分级分类,但申请和评审的各个环节均涉及分级分类事宜因此,CB/T 3000仍是《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的重要支撑标准2)地方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行业管理的依据尽管目前船舶生产企业未实行准入制定,但地方行业管理部门仍可以将该标准作为是否满意生产条件要求并开具相应证明的依据假如没有标准做支撑,则无法判定企业的条件是否满意生产要求2.总体思路(1)标准性质为体现我国船舶生产企业的整体水平,且标准使用面主要为船舶行业,修订后的标准其性质仍为船舶行业标准既要考虑国内大型造船集团,与国际先进的造船企业看齐,在生产和管理上达到国际造船企业的先进水平,又要兼顾国内大多数中小型船舶生产企业的实际状况2)标准用途本标准是对民用船舶生产企业进行考核评价的标准和依据通过修订,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要求,将有利于对船舶生产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的评价与管理3)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对从事钢质、铝质、纤维增加塑料和木质船舶生产企业的评价,包括了制造交通运输船舶和渔业船舶的企业从事其他材质的船舶生产可参照采纳3.标准编制原则依据以上所述的总体思路,本标准的编制原则为:(1)统一全国标准,兼顾地区差异依据目前“统一归口、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的原则,将全国近3000家船舶生产企业的评价考核标准浓缩到这一个标准之中。
在沿海、沿江等水域发达的地区,造船企业的水平相对较高,设施设备也比较齐全;而在内陆非水网地区,造船企业的水平相对较低,部分设施设备有所欠缺标准需要考虑地区造船企业的差异这样就需要对企业进行分级分类,对不同级别不同类别的企业提出不同的条件要求和评分方法,将最低的船舶生产企业也包涵到标准之中2)体现“基本要求”,兼顾进展需要在标准编制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基本要求”的思想,不管是对级别类别较高的企业还是对级别类别较低的企业,所提出的要求都是这一级别或类别的企业所必需具备的条件比标准中的要求高当然更好,标准不再对更高的要求做出规定或限制同时,企业在生产过程可能会引进新的造船工艺和造船设备,可能会消失外协外包的专业化生产加工方式,这些内容都需要在标准中做出规定,还需要给企业留有进展的空间,在设备选择、加工工艺选择方面留有敏捷性3)评分尺度合理,满意操作需要对企业各项要求的评分尺度要合理,各大项扣分比例适当,单项扣分也需把握比例,对特殊关键的项目要在扣分方式上体现单项拒绝的思想部分单项扣分也需要给出扣分范围,以体现与标准符合程度上的差别,增加标准的可操作性4)相关要求协调,术语规范明确标准规定的内容应与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协调全都,满意《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及其他相关要求。
除了规定个别单独适用于本标准的术语外,均应依据标准编制的有关要求对语言进行规范4. 修订主要原则此次标准修订的主要原则如下:(1)由于企业的分级分类涉及标准实施以来对企业的认可和评价,若变动较大会带来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此次修订不做调整或仅做微小调整2)对于基本公共要求,包括营业执照、政策符合性、质量管理体系、平安生产达标、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体系、社会责任,能对各级各类企业进行统一规定的尽量统一要求原CB/T 3000中规定的相关条款应有所调整或提高,以提高基本要求的准入门槛3)各级各类企业的基本要求若能借用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评价结果,则尽量采纳第三方的评价结果4)不同材质的各级各类船舶生产企业均需增加建筑力量要求,并按级别的差异分别进行规定,要突出船舶建筑的特点,增加相关建筑水平的指标要求5)对计量检测、生产设施、生产设备和人员的要求,修订时应突诞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借用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设施设备的配备要突出重点设施设备,简化常规设备6)评价要素分数的安排原则:基本公共要求(含通用要求、管理要求、平安节能环保等)25%,建筑技术30%,人员10%,设施、设备和计量检测35%。
一般船舶生产企业总分1000分,合格分800分,渔业船舶生产企业总分1100,合格分880分四、编制过程1、资料收集和整理任务下达以后,有关人员进行了相关调研和资料收集主要收集和分析的材料包括:Ø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Ø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Ø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Ø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方法;Ø 《渔业船舶建筑技术条件(试行)》(2017年1月版);等等依据收集到的资料和有关建议,主编单位起草了“CB/T 3000-2007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标准修订工作方案”,并向全国船舶行业管理办公室进行多次汇报,明确了该标准修订总体思路和主要原则2、开展问卷调查为了更好地了解船舶建筑企业的实际状况,课题组设计了调查问卷(详见附件1),发放给相关行业组织、船舶建筑企业等单位进行填报调查问卷的设计主要包括填报单位的基本信息,企业对分级分类、评价要素、评分标准、管理要求及评价方法、人员要求及评价方法、计量检测要求及评价方法、生产设施要求及评价方法、生产设备要求及评价方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是否应考虑补充绿色制造(平安、环保、节能)以及对标准的整体框架和章节划分等。
截止2017年8月10日,共收到来自湖北省国防科工办、湖北船检局、福建省造船工程学会、广船国际有限公司、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重工(深圳)有限公司、福建华东船厂有限公司、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鄂州市光大造船有限公司、广西广信船舶修造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神舟机械有限公司等20余家单位的回复,对标准修订的内容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编制组对回复意见进行了汇总整理3、召开标准编制研讨会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