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选]第7章合同法第456节.pptx
49页第七章 合同法(第四节-第七节),一、合同履行的基本规则 (一)合同履行的范围 1、全面适当 2、诚实信用(随附义务) (二)合同条款的补缺和确定 协议-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法律规定,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案例:,某电脑公司与某学校签订了一份买卖电脑20台的合同合同其他条款都有明确规定但由于当时电脑配件的价格变化较大,不便于把价格定死,双方在合同价款一栏内,只写了“待定”后电脑公司按时保质保量交货但由于双方价款约定不明,又未能达成补充协议,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三)执行政府定价的合同中价格的确定 -按对违约方不利的价格结算 1、按期交付:按调整价 2、逾期交付: -逾期交付标的的 :min(调整价,原价) -逾期提取标的的:max(调整价,原价),(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1、合同中未约定履约的先后顺序 2、双方都可享有的权利 (二)不安抗辩权 1、合同中规定了履约的先后顺序 2、先履行义务者所拥有的权利 3、条件:(1)-(4);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 效力:中止履行(只至提供担保)和解除合同 (三)后履行抗辩权 1、合同中规定了履约的先后顺序 2、后履行义务者所拥有的权利,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练习:,以下叙述中当事人运用的是什么抗辩权? 1、买卖合同中约定,先交货后付款。
卖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买方拒绝其付款要求 2、买卖合同中约定,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卖方未交货时,买方拒绝付款 买方未付款时,卖方拒绝交货 3、买卖合同中约定,先交货后付款卖方有足够证据证明买方经营状况恶化,拒绝交货三、合同的保全,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代位权和撤销权 1、债权人的代位权 (1)含义和行使的条件,(2)代位权的行使 -由债权人足额行使,具有排他性 -向第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行使 -以债权人的债权额为限,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张某于1997年向李某借款2万元,现已到期,但张某无力还款李某经调查,发现张某曾帮王某做过木工活,还有3万元工钱没有拿回来,且已到期近半年问:李某有权采取何种措施维护自己的权利? 提示:李某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向自己偿还2万元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2、债权人的撤销权 (1)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 (2)无偿(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 (3)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案例】甲企业不能清偿乙银行贷款,经查,甲企业于2005年1月1日放弃对丙企业100万元的债权如果乙银行于2011年4月1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理由:自债务人的行为实际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第五节 合同担保,一、合同担保概述 (一)担保的概念 (二)担保方式 合同担保的方式一般有五种,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二、保证: 案例23: 借款 100万元 利率2.1% 发达公司 -农业银行 (原告) 保证人:农机公司(被告) 利大商行 在保证合同书中,两家负责人均称:若发达公司不能还款,愿代为履行,并签字盖章 后发达公司无力还债,农业银行直接起诉农机公司,要求其代为债务人还本付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农机公司辩称:(1)原告应先找发达公司要求其还债 (2)发达公司不能还款时,应将利大商行列为被告各负担50%的责任3)即使承担保证责任,也仅限于还100万元,不承担支付利息和违约的责任 原告如何收回贷款?,(一)保证概述,1、保证含义: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保证的特征 -人身性 -从债性 -相对独立性,3、保证人的资格: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
4、不能作为保证人的例外性规定: -国家机关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禁止强令性保证,(二)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1、保证合同: (1)当事人:保证人和债权人 (2)合同形式:书面形式;(独立合同或合同条款) 2、保证方式 (1)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注意:合同中对保证方式约定不明或未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3、保证范围: -合同对保证范围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合同对保证范围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4、保证责任的期间: -约定保证期间 -法定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注意:在约定或法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提起诉讼或仲裁或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练习判断正误 1、甲企业向某银行申请贷款,请求并得到乙企业和丙企业为其提供担保,但没有约定保证份额如果甲企业到期不能还款,银行只能要求甲企业履行债务 ) 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 3、相对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来说,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一项重要的权利就是先诉抗辩权。
) 4、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人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三、留置,(一)留置与留置权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标的物:仅限于动产 -法定的担保物权,(二)留置权的实现:,1、留置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2、实现方式: -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四、定金,1.定义:是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前后,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的法律制度 2.种类: -订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和违约定金 3.不能与违约金条款并用 4.双倍罚则 5.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第六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一、合同内容的变更 1、合同依法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2、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并依法作变更登记手续 注意: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合同的变更对原已经履行的部分不产生法律效力,二、合同的转让-合同主体的变更 (一)债权转让 -通知原则,该通知一般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案例:债权人甲通知乙债权已经转让给丙,让乙向丙履行,第二天,甲又要求乙向自己履行问:乙有无向甲履行的义务? 提示:乙向甲已无履行义务,乙可向甲提出权利已消灭的抗辩二)债务转让 -经债权人同意 -保证人未以书面形式表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则其保证责任随债务转让而消灭 (三)合同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 -须经对方同意,三、合同的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归于消灭 -两类原因 1、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2、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合同的终止原因: 1、清偿 2、解除 (1)约定解除 (2)法定解除 3、债务抵销 4、提存 5、免除 6、混同 7、其他,(一)合同解除 1、约定解除 小明与蚂蚁搬家公司订立一份搬家合同,合同约定:如果蚂蚁搬家公司不能在星期天上午九点到达起运点,该合同自动解除届时,蚂蚁搬家公司未能到达,小明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 提示:此案中的解除为约定解除2、法定解除(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例如,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异物交付等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实际上是履行期届满后的不履行 (4)当事人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债务相互抵销互负债务 1、约定抵销 2、法定抵销 -须书面通知 -必须具备下列构成条件: (1)必须是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 (2)标的物是品种、品质相同的且可用于抵消的债务; (3)抵消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甲装修公司欠乙建材商场货款5万元,乙商场需付甲装修费2万元现甲公司欠款已到期,乙商场欠费已过诉讼时效甲公司能否对乙公司能行使法定抵销权?乙公司能否对甲公司行使法定抵销权?,提示:甲公司不能行使法定抵销权以装修费充抵货款,因为甲对乙享有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三)提存 1、含义: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无法向其交付标的物时,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制度 2、提存的适用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3、提存的期限和费用承担 -提存期限为5年 -提存费用及风险由债权人负担,第七节 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与免责 (一)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我国合同法采取了二元归责原则或者说二元制归责体系。
1.无过错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 2.过错责任原则 3.过错责任原则,(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当事人有违约行为 2、抗辩免责事由不成立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一般为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范围: (1)自然灾害(2)政府行为 (3)社会异常事件 -不可抗力的效力:免除或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履行通知的义务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继续履行 1.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强制履行 2.合同的标的一般为非金钱标的 3.可以与其他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并存,(二)采取补救措施 1.适用:合同标的的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的补救 2.以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为前提条件 3.具体措施:修理、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三)赔偿损失 1.赔偿损失的额度: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预期利润 -但不得超过预期损失 2.遭受损失的一方有减损的义务,(四)违约金 -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以约定其计算方法 -根据实际损失可以对违约金的数额进行法定调整 -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第八节 合同法规定的主要有名合同,第七章 作业(二) 案例分析 材料分析题21题 材料分析题30题,练习判断正误,1.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 2.承诺和要约一样,在具备条件后既可以被撤回也可以被撤销 ) 3.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时,除要约人及时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不得作出任何变更以外,该承诺有效4.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务人承担 ) 5.只要发生不可抗力,当事人就可以在发生违约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6.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并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 7.合同中未约定履约的先后顺序,合同双方都可享有的抗辩权为同时履行抗辩权 ) 8.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 ) 9.当事人互负债务,合同标的物的种类、品质不相同的,不能抵销 ),10、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合同有效 ) 1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要约或者承诺到达时间 ) 12、当事人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但无需对方的同意 ) 13、限制民事能力人订立的其获纯利益的合同,不论标的额有多大,均属于有效合同 ),谢谢观看/欢迎下载,BY FAITH I MEAN A VISION OF GO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