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风中学学生环保社团章程.doc
4页高风中学学生环保社团章程总则一、社团名称:高风中学学生环保社团 二、社团性质: 高风中学学生环保社团是隶属于高风中学,由学生自发组织成立,以宣传环保知识,组织环保活动为主要活动内容的社团 三、社团宗旨:正视环保,从小事着手,从自身做起 1 激发同学们关心自然环境、人类发展、民族兴旺的积极性,培养同学们对社会自然的责任感和价值观,提高社员及校内同学自身的环保知识水平,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培养环保人才 2 对外通过宣传和相关活动,倡导环保生活,推广绿色生活理念唤起公众的环境危机感,普及并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呼吁全社会关注、参与环境保护事业旨在通过实际行动保护环境 3 本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社团口号:创建绿色学校 参与绿色行动 开展环境教育 倡导绿色文明 第一章 活动内容及形式 第一条 邀请相关专家学者、社会环保人士、经验丰富的会员、老师进行知识讲座 第二条 利用广播、电视、海报、橱窗等手段宣传和普及环保知识,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 第三条 利用暑假、寒假、五一、十一的假期组织会员对自然环境保护状况、人为因素对环境的影响以及自然、人文景观进行大型考察活动 第四条 每学期针对一至二件社会环保热点在校内开展大型专题环保宣传,强化校内师生的环保意识,调动师生的环保热情。
第五条 实践活动:改善我们的学习生活环境、改进我们的生活习惯从身边小事着手,进行各种环保实践活动 第二章 协会组织形式及产生办法 第六条 社团每年召开两次全体会员大会,时间分别为秋季学期初和春季学期末秋季公布新一届常委会委员及主要干部名单;听取并审议上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本届各部门工作计划;表彰并奖励上届优秀会员春季学期末会员大会主要是听取并审议本届常委会及各部门的工作报告;选举下届会长、常委会委员及社团主要干部;讨论并决定社团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社团的负责人是团长,领导机构是常委会,运行机构是分别各部门 第八条 社团团长是社团最高负责人,要求对环境保护事业有执着追求,有出色的工作能力,责任心强,团长由常委会推荐,经社团全体大会选举产生其职能为:负责大型主题活动的组织以及日常工作的领导,协调社团各部门关系,协助各项活动的开展,对社团的活动负责团长任期一至两年(但不得超过两年,视情况由常委会决定) 第九条 副团长设两名,由常委会推荐,经社团全体大会选举通过产生,任期一至两年(但不得超过两年,视情况由常委会决定)协助团长日常工作,团长不在场或紧急情况下代理团长职务 第十条 常委会是社团的领导机构,由团长、副团长及若干委员组成,委员要求在本社团工作半年以上,环保立场坚定,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由春季学期末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其职能为:负责社团大政方针的制定;负责社团的对外形象及内部管理;负责审议各部门的活动审议;负责监督团长的工作情况常委会委员任期一年,可连任 第十一条 常委会根据需要聘请顾问团作为社团的顾问机构 其职能为:就社团的重大原则问题向常委会提出建议;监督社团常委会,为社团最高监督机构;并无决定权;当常委会不能执行其领导职能时,顾问团有权对社团进行接管,直至新常委会产生为止 顾问团由资深老社员或校内老师担当,由常委会聘请,并不定期参加社团活动 第十二条 常委会下设外联部,宣传部,活动部,网络信息部以及资料处,以上各部为协会的运行的机构 常委会的决策及其活动的开展由各部门配合或分别完成 1、外联部主要工作:外联部负责与校内外各兄弟社团、领导机关、社会人士、新闻媒体及各项活动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保证日常工作及活动的正常进行,为协会争取更多的支持; 大型活动时社团内部人员联系;及赞助资金的落实 2、宣传部主要工作:负责协会对外形象设计;负责协会活动中对校内及校外的宣传工作,扩大影响;负责历次活动海报、宣传品的设计制作;(社刊的编辑制作;):负责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负责环境教育活动的开展 3、活动部主要工作:活动部为社团开展新活动的主要策划者,负责历次户外活动的组织、前期探路、对社员的培训;大型考察活动的集训及其计划制订、监督、执行。
4、网络信息部主要工作:制作社团网页,维护社团网站;管理社团论坛,留言本;利用网络与外校、其他单位联系;负责网上有关环境保护,野外生存,科学考察等方面资料的收集 5、资料部主要工作:负责协会内部资料(会议笔录,活动计划书,调查报告,活动总结,照片资料,媒体报道)的管理;对兄弟社团资料的收集整理;负责社团资金的管理;保管社团的经费,帐户;负责活动日志的编写,整理活动总结;负责协会资料以及会员档案的管理 6、各部长的任免均由上任部长或团长推荐,经常委会同意,社团全体大会投票通过产生,任期一至二年,但不得超过两年有义务指导帮助下任部长工作 第十三条 各部以下社团成员自愿结成小组,每组成员应不少于三人,并要求有小组负责人(组长);以小组名义参加社团活动社团成员结组后可发起或参加任何经常委会批准的活动,活动由发起小组组长担任活动负责人社团成员个人或小组参加社团活动,需本人或小组组长到该活动负责人处申请加入;活动负责人有权根据活动需要限制参与活动人数,人数未满或无特殊情况活动负责人无权拒绝社团成员或小组加入活动 第三章 会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会员由本校注册学生组成经人介绍或自愿申请加入社团 第十五条 会员要求:真正热爱大自然、支持环保事业,有良好的道德修,有一定的吃苦耐劳精神,有积极向上的态度,承认本社团章程,自觉履行社团规定的会员义务,积极参加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十六条 会员入团必须提交申请,经正副团长或常委会批准后才能生效 第十七条 会员申请被批准后,即成为正式会员,会员会籍不得转让 第十八条 社团常委会及各部门负责人将根据会员入会时所申报的兴趣、爱好、特长等,统筹各部门的人员安排 第十九条 会员正常原因退出社团,应向社团常委会说明原因,由常委会正式免去其团籍 第二十条 社团常委会有权在任何时候暂停、终止或注销会员会籍 第四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一条 会员拥有以下权利:有权参加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对社团的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并要求有关部门答复的权利;有推荐、介绍新会员加入的权利,有自由退出社团的权利,有权随时检查会费使用情况 第二十二条 会员须履行以下义务:凡环保社团会员须遵循可持续发展的环保原则与勤俭节约的原则,尊重自然,尊重人类社会,自觉履行环保社的宗旨应;遵守国家法律、校规校纪,社团章程;尊重他人意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坦率发表自己的观点;主动学习环境保护资料,分析现实问题;身体力行向身边的人宣传环保理念、普及环保知识;积极支持参与社团的建设,维护社团利益形象社团成员未经允许,不得以社团名义发表任何声明和通告,不得以社团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不得挪用社团物品,如有损失或丢失,视情况予以赔偿 第五章 会员的活动准则 第二十三条 社团成员应自觉维护环境,不随便扔垃圾、吐痰;爱护花草树木;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节约用水、用电、节约粮食;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 第二十四条 每次活动前,该活动负责人须拟一份详细计划,经常委会审议批准后,该活动方能展开;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活动负责人上交活动总结 第二十五条 每项活动负责人应严格登记出勤人员及表现突出者,为评选优秀会员提供依据 第二十六条 会员必须服从社团的领导,在活动中,听从活动负责人的指挥,对活动的建议及意见应以合理的方式提出 第二十七条 活动、集合中,社团成员应准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者,需向负责人书面报告 第二十八条 未经许可,任何会员不得以社团的名义进行各类活动,不能做有损协会名誉的事情 第二十九条 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本会宗旨,或有严重的恶意行为并屡教不改者,由常委会决定,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六章 社团活动经费的筹集及管理 第三十条 社团活动经费主要靠学校酌量拨予,以及向社会上有关机构申请资金支持不向社团成员收取任何会费 第三十一条 社团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小经费开支,提高利用效率。
第三十二条 社团经费全部用于开展环保活动,由资料部依照社团财务管理制度管理资料部定期公布财政收支状况,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 根据具体情况,在参加具体活动时,所需费用可能要求社团成员担负个人份社团成员报销需相关凭证,否则不予以受理 第七章 补充规定 第三十四条 会员在参加社团活动过程中,一定要遵守社团纪律,听从活动负责人指挥,凡因违反纪律或不听从指挥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本人负责 第三十五条 由社团负责人指挥不当造成社团成员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社团负责 第三十六条 会员在活动中违反纪律,不服从社团领导,造不良后果,社团常委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该会员以适当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开除出社团同时视其造成不良后果对社团经济损失程度予以经济处罚对本社团的处罚拒不执行者,本社团有权上报学校学生会与其进一步处罚 第三十七条 对本社团开除的成员,本社团有权在正式场合刊登通告对该成员的开除决定,同时阐明开除理由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修改和终止需经全体会员过半数通过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在社团常委会 200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