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计划生育管理制度.docx
15页方案生育管理制度 (20年月日主任办公会审议)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婚姻法和方案生育法及关于加强人口与方案生育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结合省、市计生文件精神,根据我处的实际情况,努力提高方案生育管理水平,制定方案生育管理制度建立人口与方案生育领导小组,制定本处方案生育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实行方案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抓好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任务的落实 第二条建立健全方案生育工作网络,发挥方案生育工作的凝聚力 第三条凡在我处工作的男女青年申请结婚登记,必须遵守婚姻法,符合国家规定的结婚条件,实行晚婚年龄政策晚婚:男青年满25周岁,女青年满23周岁初婚晚婚假:夫妻双方晚婚,享受婚假15天(含法定婚假3天)领取结婚证后,必须到方案生育办公室登记 第四条未婚青年要响应晚婚晚育号召,实行依法生育,杜绝方案外生育,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晚育:男方满25周岁,女方满24周岁,初婚,生育第一个孩子晚育假:女方享受产假120天(含法定产假9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不满24周岁生育的妇女,产假90天在怀孕期间能坚持 完本钱职工作的,产假遇寒暑假可以顺延怀孕七个月后,视身体和家庭路途情况,可以适当照顾迟来早退。
第五条对实行晚婚晚育,方案生育的育龄妇女,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对方案外怀孕的,限制采取节育补救措施,否那么,将根据情况,经济处分或由上级部门处理 第六条方案内生育一胎的夫妇,生育后两个月内必须落实节育措施,并将落实节育措施报告给处方案生育办公室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必须在一周内报告给处方案生育办公室,报告内容为:孩子出生时间及性别 第八条及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生育第一胎后,必须于三个月内领取独生子女证,逾期未领者,从第四个月起所享受增加的产假要扣减逾期的天数 第九条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第十条新进育龄干部职工,必须建立方案生育档案及卡片,要认真填写表格内容 第十一条处方案生育办公室认真宣传方案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晚婚晚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优教知识 第十二条干部职工在方案生育工作中落实不力,配合不力,给方案生育工作造成困难的、工作不达标的,除按有关 规定处理外,“一票否决〞当事人的评优、评先资格,直至影响晋级和年度考核。
第十三条女职工休假三个月以上的,必须报送处方案生育办公室,计生专干可每月不定时通知其到办公室报到一次,对于疑似人员,必须陪同其经计生部门进行妇检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处方案生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篇:方案生育管理制度方案生育管理制度 中十冶梅花井工程部一队2023年3月 方案生育管理制度 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方案生育政策,提高方案生育管理水平,切实做好方案生育工作,结合我队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方案生育工作管理方法和灵武市流动人口方案生育管理实施细那么等有关文件精神对违反方案生育行为的,采取经济处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严肃处理 2、明确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方案生育工作,实行方案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完善方案生育管理制度 3、对本单位方案生育工作做到年初有方案、年终有总结,使工作不断向标准化、科学化、规律化的方向开展 4、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相结合,依法管理与优质效劳相结合的原那么 5、建立标准的流动人口管理台帐,分级分类管理,做到工程填写清楚、齐全。
建立流动人口育龄人员方案生育档案 6、掌握员工的婚姻、生育、节育状况,催促在其户籍所在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确保持证率和验证率均到达90%以上 7、对新来员工开展宣传教育,做好员工预防艾滋病和方案外生育工作 8、在暑假和春节期间,组织职工及其探亲家属学习方案生育政策法规,传达现阶段国家相关精神,并将学习情况和内容整理归档 9、开展多形式方案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办黑板报、贴宣传标语积极投稿,大力宣传计生工作的先进人物与典型 2023、每年12月25日前队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本队年度发生的婚、孕、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流入(出)人口、育龄人员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统计备案 11、计生领导小组按时向矿计生部门报送流入人口登记及婚育证明查验信息反响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那么,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二、育龄妇女管理制度: 1、建立职工及家属育龄妇女婚育档案,随时掌握职工的生育情况,催促已婚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定期组织“三查〞,即查孕、查环、查病,防止方案外生育 2、协助职工家属育龄妇女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相关部门办理方案生育生殖保健效劳证,享受孕情及妇科病普查免费效劳。
3、对育龄妇女方案外怀孕的,限期采取节育补救措施;不采取补救措施的,采取经济处分不服从管理的,及时上报矿工会 三、监督检查与奖惩: 1、我队计生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实行方案生育工作监督检查 2、方案外生育的职工,上报矿工会 3、方案生育工作管理人员因落实不力,造成方案生育工作不达标,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实施“一票否决〞的评优评先资格 4、职工在方案生育工作中配合不力,给方案生育工作造成困难的,除按方案生育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外,“一票否决〞当事人的评优评先资格 5、对拒不服从计生管理,又不接受计生教育的人员,上报矿工会,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经济处分 6、对开具流动人口方案生育假证明的、打骂计生工作人员的要追究责任,后果严重触犯刑律的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7、对完成方案生育各项指标任务的人员或专职计生员,年终给予相应兑现 第三篇:方案生育管理制度XX市技工学校方案生育管理制度 方案生育是我国的根本国策,自觉实行方案生育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有效落实我校人口与方案生育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和完善方案生育工作机制,确保方案生育各项工作的完成,根据XX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 1、学校成立方案生育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教研组长和计生专干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方案生育办公室方案生育办公室是学校方案生育工作的职能机构,负责学校日常计生工作的处理 2、方案生育工作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常抓为主的方针;主管方案生育的领导及方案生育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全面掌握、了解每个职工的具体情况,向计生办提供准确的相关信息,定期发放避孕药具 3、各科室、教研组每年与学校签订方案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学校的方案生育工作负有齐抓共管的责任,根据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协助计生办共同做好方案生育工作各科室、教研组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及完成情况,将作为各科室、教研组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各科室、教研组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4、方案生育是根本国策,依法实行方案生育是每位职工的义务和责任,凡在我校办公室登记在册的男、女职工(含临时工),必须执行方案生育综合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情况列入人事处日常考核工程,与绩效工资挂钩,作为年度个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因个人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 二、婚育管理 1、凡在我校工作的男女职工(包括临时工)申请结婚登记,必须遵守婚姻法,符合国家规定的结婚条件青年男女必须到达结婚年龄由本人提出申请,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方可到婚姻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结婚手续 2、每位职工应自觉实行方案生育,同时享受方案生育的有关福利待遇,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婚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应当符合XX省人口和方案生育条例相关规定我校男、女育龄职工必须在领取结婚证后当月内到校计生办登记,建立个人计生档案 3、收养子女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法律、法规禁止借收养、代养名义违反规定生育子女 4、凡已婚育龄女职工,符合省条例规定生育二胎的,必须由双方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盖章,报XX县区计生局审批,领取生育证前方可生育 ①已婚夫妇婚后三年以上未避孕不孕者经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为不育症者,方可持申请书、病历、诊断证明、双方单位证明、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等证件,经本单位主管方案生育工作的领导签批后到校方案生育办公室办理手续,经过市区不孕症鉴定合格上报批准后,可以收养一个子女。
非法收养子女者,视为方案外生育,按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②再婚夫妇,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须持双方单位证明、二胎申请、男女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包括小孩户口)、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等证件,到校方案生育办公室办理手续,经张榜公布十五天,群众无异议,上报上级批准后,领取二胎生育证前方可怀孕否那么按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③严禁方案外生育和违法收养 三、节育管理 我校实行方案生育随访效劳制度,已婚育龄男、女职工应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并遵守以下规定: 1、生育一胎的育龄女职工,产后六个月内须在XX县区计生技术指导站或市指定医院上环如患妇科疾病暂不能上环者,必须持有市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 2、生育二胎的育龄女职工,产后半年内夫妇一方应在市指定医院做绝育手术 3、凡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绝育、带环)后,因医疗技术问题导致怀孕而作手术者,可持医院诊断证明到院方案生育办公室报销手术费用 4、凡我校已婚育龄女职工,均须按时参加校计生办每年组织的妇科孕检及生殖健康检查;无故不参加者,限期补查,费用自理拒不参加检查的,按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5、凡我校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给予以下优待: ①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2天,7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②经方案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取出宫内节育器,休息1天 ③结扎输精管休息15天 ④结扎输卵管休息21天 ⑤人工流产休息15天 ⑥中期终止妊娠,休息30天 ⑦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假期合并计算休假期间视同出勤,工资、福利照发 四、育龄女职工调入调出管理规定 1、凡调入我校的已婚育龄女职工,由人事处通知本人持原单位方案生育证明、结婚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到校方案生育办公室进行登记注册并提供原调出单位方案生育办公室的交接证明 2、凡调出我校的已婚育龄女职工,须向校方案生育办公室递交市级医院的孕检证明,方可办理方案生育手续及调入单位方案生育办公室的接管证明 3、凡长期请事假或病假休息的育龄女职工(超过一个月以上者),须将单位主管方案生育的领导签批意见及市、县级医院孕检证明一并交院方案生育办公室备案否那么,出现方案外怀孕生育的,按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五、优待和奖励 严格执行婚产假和奖励制度 1、凡我校教职工实行晚婚者(女满23周岁以上、男满25周岁以上),享受婚假21天;实行晚育者(女方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