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文学院——学年评奖评优工作总结.docx
13页文学院201*——201*学年评奖评优工作总结 文学院201*201*学年评奖评优工作总结 文学院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201*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201*学年共青团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全方面考核的原则,坚持评价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力争科学、准确的评价学生本学年评优圆满结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文学院特对此次评奖评优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依照学校、团委、学工部的通知、文件,建立健全了各项学生奖励制度、评奖评优细则以及各类成绩所占比重的相关制度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团委、学工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文学院在此次评奖评优工作中参照实施了《优秀学生奖励、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三项基金管理使用规定》、《曲阜师范大学学生奖励条例》、《曲阜师范大学综合测评细则》、《曲阜师范大学困难学生奖助金管理办法》等各项管理条例和办法在执行这些制度时,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并适当考虑每一名学生的不同状况,给予每一名学生科学全面的考察,最终根据院系、老师、学生各方面的意见进行评选。
学生的学业成绩依照教务系统的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来考察,是完全客观的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文学院综合测评细则》中综合素质评定的相关规定,以电子表格方式列举得分事项,由班内同学和老师监督其事项是否属实、具体分数是否准确;经初步认定后,打印了各参评人的成绩和初步排名情况,在学生工作公告栏公布 (二)做好评奖评优工作的前期准备,为评奖评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我院在进行评奖评优之前都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首先,在党总支副书记徐庆海的主持下,全体文学院全体员参与召开了评奖评优会议在本次会议中,徐庆海强调了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实施标准,各级员针对各级的不同情况做了详细的说明,并达成共识会议的召开使全院师生在思想上对评奖评优工作产生了足够的重视 其次,在征求了院领导、同学们的意见之后出台了评奖评优的具体细则本次评奖评优结合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予以考查,双管齐下,全面检测学生的综合素质国家、省、励志、学校各类奖学金的发放首先要求学习成绩优秀能够达到符合管理条例中所要求的百分比,并综合考虑该生取得的各类奖项、科研成果、担任的职务以及其他相关的加分标准 在统计各类获奖情况和科研成果时,有各班班干部统一收集获奖证书和科研证明进行统计,为预防作假,所有证明均适用原件。
各班统计完成绩后,于全院张贴成绩表予以公示 最后,汇总取得评奖评优资格的学生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 (三)在评奖评优工作的进行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严密组织过程 首先,制定选票,对取得评奖评优资格的同学进行民意测验,并当众进行唱票统计评奖评优工作不单单是员老师或者某个同学的事,而是关系到全院每个同学切身利益的大事,权利应该掌握在所有的同学手中只有进行全体同学民意测验选出的优秀同学才能够得到老师和学生们的信任本项环节充分显示了本次评奖评优工作的民主原则和公开原则 其次,为确保评奖评优工作的公平合理性,我院将评选出同学的名单进行了全院的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个别同学对于评奖评优的加分条例和评选制度存在某些疑问,员老师为存在疑问的同学在出现疑问的地方予以详细认真的解答,并出示了学校团委、学工部下达的相关的文件和制度这些同学在问题解决后,欣然接受,并对本次评选表示肯定 本次评选实施中运用民主集中、合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受到了广大同学们的一致赞同和广泛好评,确保了本次评选的顺利进行 (四)对今后评奖评优工作的几点思考 第一,完善网络信息平台,初步实现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信息化;以信息化促进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向规范化、高效率方向发展。
在今后的评奖评优工作中,逐步实现网络化、信息化,这样既可以实现信息资料的公开透明,又能够提高评选工作的效率,节省时间,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的投放 第二,以学年的评优评奖为契机,充分调动学生在学习、参与学生活动和民主自我管理方面的积极性评奖评优工作是用来促进学生学习和素质拓展的,应该让学生树立正确的观念,不能因为评奖评优中的某些制度和规定,刻意追求学习成绩的高分忽视综合能力或者舍本逐末,只求奖项加分而耽误学习,得不偿失能够正确处理学习和素质拓展之间的关系 扩展阅读关于组织开展201*201*学年学生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201*学年学生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所、中心)学生工作组 按照《本科教育规范》(201*-201*版本)、《研究生工作手册》(201*年7月版)相关规定,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培育优良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1*年9月-11月期间组织开展201*-201*学年学生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请各学院(所、中心)学生工作组按此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本科生学年总结鉴定和评奖评优工作 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按照《本科教育规范》相关要求,在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学年总结鉴定和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开展评奖评优工作。
进度安排见附件1)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学年总结鉴定工作学生自我总结 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要组织学生认真进行自我总结(内容包括学生上一学年在思想、学习、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认真填写《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 班级民主评议 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要在做好学生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安排员深入班级,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组织班级成员进行总结交流和相互评议,形成班级对班级成员的鉴定意见,填入《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同时民主推选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推荐人选 《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存档 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在对学生自我总结和班级鉴定给出意见之后,将《学生学年总结鉴定表》归档保存,学生毕业前进行复核、装档 (二)学年评优工作 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要依据《本科教育规范》关于各类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定条件、评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开展 评选工作评选工作在扬华素质网“评奖评优管理系统”上进行,基本流程包括学生申请→员审批推荐→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审批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批 集体评优 集体评优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先进(优秀)班集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依据评定条件和班级创优考核成绩,对班级申请进行审核,确定本学院(中心)优秀集体推荐名单,院内公示无异议后,网上提交至学生工作处(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 [注]:推荐班级必须为201*年申报创优的班级实扬华奖章 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依据评定条件,结合学生申请及其网上提交的证明材料,集体讨论确定本学院(中心)推荐人选,院内公示无异议后,网上提交至学生工作处(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3)学校将从27名候选人中采取适当方式评选出20名实扬华奖章获得者 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 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依据评定条件,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民主推选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由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在本院推荐的三好学生推荐人选基础上,集体讨论确定推荐人选,院内公示无异议后,网上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名额分配见附件3) 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 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依据评定条件,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民主推选班级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召开学院(中心)团委(团总支)、校(院)学生会、学生党支部、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民主评议会,民主推选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院内公示无异议后,网上提交至学生工作处。
名额分配见附件3) [注]:校级学生组织评定的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不占学院(中心)指标,但由学院(中心)统一审核、公示和网上推荐 创新奖、文体比赛优秀奖 创新奖、文体比赛优秀奖评选工作另行通知三)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综合奖学金 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依据评定办法组织评定工作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并批量导入“评奖评优管理系统”综合奖学金签收单复印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本学院(中心)专项奖(助)学金 各学院(中心)自行设立的专项奖(助)学金,在学院(中心)与设立单位联系确认后,由本学院(中心)评审委员会根据各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自行组织评审(自行决定是否在“评奖评优管理系统”中进行),评审结果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学生工作处,报学校专项奖评审委员会审批 全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 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依据各专项奖(助)学金评定条件和评定办法,集体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名单,网上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在评奖评优系统中以批次为单位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同时将评审结果书面汇总表盖章后提交学生工作处本科生教育管理科学生工作处汇总并在全校范围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
奖项见附件4,名额分配见附件5)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依据《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见附件6),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扬华素质网上申请,经员审定,学院(中心)评审委员会审核,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等额确定候选推荐名额,在本学院(中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中心)将评审结果通过评奖评优系统提交给学生工作处名额分配见附件7)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需同时制作评审名单(包含学生所在学院、班级、姓名、学号),并附书面审批表(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国家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三份,《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二份),由学院(中心)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加盖学院(中心)公章后,提交学生工作处本科生教育管理科,名单电子稿发送至limeng@ 国家助学金需制作评审名单(包含学生姓名、学号、班级、学院、困难等级、资助等级),并由学院(中心)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稿发至zhuguanzhongxin@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请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等额评选, 国家助学金名额如有剩余请在10月22日前告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便学生处及时进行调整。
(四)注意事项 201*-201*学年评奖评优工作严格按照《本科教育规范》(201*-201*版本)相关规定执行 各类评奖评优推荐名单汇总表直接由评奖评优系统后台提取,请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务必确保学生网上信息填写准确、规范;学院(中心)在评奖评优系统将各奖项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后不得再行审批、提交 各类评奖评优审批表均从评奖评优系统后台提取,A4纸张打印请各学院(中心)统一打印表格,经学生工作负责人盖章(签字),加盖学院(中心)公章后,统一提交至学生工作处本科生科 国家奖学金表格从评奖评优系统后台提取,A4纸张打印经申请学生本人签字(手签),员签字,学院(中心)学生工作负责人盖章,加盖学院(中心)公章后,以学院(中心)为单位提交至学生工作处本科生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