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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救灾防病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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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2-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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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江苏省救灾防病预案1 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我省地处长江、淮河下游,是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区近十多年来,已多次遭受洪涝灾害、旱灾、台风和冰雹等的袭击为进一步指导、规范和做好我省的救灾防病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各类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和蔓延,确保灾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全国救灾防病预案》、《全国抗旱救灾防病预案》以及《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因自然灾害导致的疾病发生、流行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当自然灾害定性为突发公共事件时,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进行分级和应急处置;当自然灾害导致的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等定性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依据《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分级和应急处置救灾防病是指发生可能或已经导致疾病发生、流行的自然灾害时,为保护灾区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一系列疾病预防和应急处置行为。

      1.3 工作原则1.3.1 预防为主在自然灾害发生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各项救灾防病的应急准备工作;当灾情发生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控制疾病流行;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1.3.2 及时处置自然灾害发生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一旦灾区出现疫情,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处置,措施果断,提高伤病员的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将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扩散和蔓延1.3.3 依法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等的规定,认真履行救灾防病工作职责,加强对救灾防病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依法采取防治措施,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1.3.4 分级负责根据灾情大小和疫情等级,救灾防病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统一调度的原则,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救灾防病工的指导和督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救灾防病工作的领导,要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2 组织体系及职责2.1 卫生行政部门省内一旦发生自然灾害,灾情就是命令,根据灾情大小和疫情等级,省及灾区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迅速成立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

      其职责是: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辖区内的救灾防病工作;组织实施救灾防病工作的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对灾害中伤病员进行医疗救治工作;结合灾情特点,制定重点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等的预防控制方案;做好救灾防病工作各项应急物资储备和其他保障工作省卫生厅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厅长担任组长,厅办公室、规财处、应急办、卫生监督处、基妇处、医政处、疾控处、爱卫办等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厅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2.2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做好辖区内疫情的收集、报告、监测和管理工作;及时掌握灾区疫情信息,分析疫情趋势,提出救灾防病工作的对策建议;成立救灾防病应急处置各专业队伍;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点处理和健康教育等各项卫生防病工作2.3 卫生监督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加大对灾区食品、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及其他卫生防病措施落实情况的卫生监督力度,预防和消除各种传染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和其他危害人群健康事件的隐患2.4 医疗机构按照自然灾害的特点和医疗救治的要求,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收治灾害中伤病员,组建医疗救治应急队伍,必要时奔赴灾区协助当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协助做好疫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等工作。

      3 预案启动、预警与终止3.1 启动预案:按照灾情大小、疫情等级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救灾防病工作的需要,适时启动本级救灾防病预案凡已启动预案的地区,实行救灾防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直至上报至省卫生厅3.2 预警:自然灾害期间,根据可能发生的疫情或疫情发展趋势,由省卫生厅或市卫生局确定预警范围和预警病种有关地区则应根据相应预警病种,做好相应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等工作3.3 终止预案:灾情基本结束后,当灾区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等的发病水平与往年同期相比无明显差别时,可由宣布启动预案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综合分析评估后,作出终止预案的决定终止预案后7日内有关市卫生局应将救灾防病工作总结报省卫生厅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4 疫情分级根据灾情大小以及法定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人数,将灾情导致的疫情分为常态和警戒状态按照疫情波及的范围和流行态势,将警戒状态分为四级,发生不同级别的疫情,应采取不同的针对性措施Ⅰ级:以县(市、区)为单位发生自然灾害,法定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人数与往年同期相比没有明显升高,没有发生灾害导致的人员死亡Ⅱ级:以县(市、区)为单位发生自然灾害,法定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人数与往年同期相比升高20%以上,或发生灾害导致的人员死亡;以市为单位,所辖2个以上县(市、区)发生自然灾害,法定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人数与往年同期相比没有明显升高,没有发生灾害导致的人员死亡。

      Ⅲ级:以市为单位,所辖2个以上县(市、区)发生自然灾害,法定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人数与往年同期相比升高20%以上,或灾情县(市、区)均发生灾害导致的人员死亡Ⅳ级:全省2个以上市发生自然灾害,全省法定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人数与往年同期相比升高20%以上5 应急响应措施5.1 常态全省没有发生各类自然灾害,但在每年汛期到来之前或根据气象等部门预报可能发生自然灾害时,进入常态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保持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建制省、市、县(市、区)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分别至少保持一支随时可以调遣的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建制,包括从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处理、现场处置、实验室检测、卫生监督和临床有关专业等人员2)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有关医疗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重点对鼠疫、霍乱、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出血热、钩体病、乙脑、疟疾、血吸虫病、急性眼结膜炎、皮肤感染症、感染性腹泻、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其他要求监测的疾病进行监测各地要充分发挥有关传染病监测点的作用,对往年发生自然灾害的地区也要纳入监测范围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监测和分析结果及时作出预警范围和预警病种3)做好医疗救治应对准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既要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至少保持一支随时可以调遣的应急医疗救治队伍建制,由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身体健康的中青年医务人员组成,内外科等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比例科学合理。

      同时又要随时应对并做好突发自然灾害所致的伤病员收治的各项准备工作4)加大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依法加强对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5)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媒介生物的监测和控制,提高环境卫生水平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普及卫生防病知识,促使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对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5.2 警戒状态5.2.1Ⅰ级出现Ⅰ级疫情时,受灾县(市、区)卫生局迅速成立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关预案,在做好常态下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做好疾病控制和医疗救治应急队伍的组建,确保工作队人员能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集结完毕,并到达受灾现场2)做好应急队伍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应急物资的储备,落实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能够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处置需要3)严格控制群体性聚餐,加强农药、鼠药等化学毒品的管理,防止各类中毒事件的发生4)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预防性免疫接种措施,防止传染病流行和蔓延5)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灾情疫情情况。

      5.2.2 Ⅱ级出现Ⅱ级疫情时,受灾县(市、区)所在市卫生局迅速成立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关预案,在做好Ⅰ级疫情下各项应对工作的基础上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对全市救灾防病工作的领导,组建好市级救灾防病应急队伍,随时为受灾县(市、区)提供技术支援和指导2)疫情报告:责任疫情报告人和责任报告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等的规定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报告食物中毒的信息报告执行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3)应急处置措施以疫情发生地县(市、区)为主,市级协助,组织实施各项救灾防病应急处置措施省、市、县(市、区)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始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①疫点处理:县级疾病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采样检测,查找传染源,进行疫点消毒,切断传播途径同时,加强疫情监测,密切注意疫情动态和发展趋势②病人救治:县(市、区)卫生局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救治任务后,应立即安排部署指定医疗机构派相应应急医疗救治队伍赴现场救治;根据情况,派遣县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专家组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③技术、物资支持:县(市、区)卫生局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迅速调集专业技术人员,赶赴重点受灾乡镇,提供技术和物资支援必要时请求市卫生局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给予支持④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洪涝地区水源污染严重,保障饮水卫生是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的关键措施要鼓励群众喝开水,在分散式供水的地方要推行含氯消毒剂小容器饮水消毒要划定临时饮用水水源区域,并作好水源保护工作;洪水退后,灾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对分散式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供水设施进行检修、清理、消毒,加强对饮用水的消毒处理,定期进行水质检验旱灾地区要重点做好由缺水、缺粮及污染引起的卫生问题,预防肠道传染病的流行和食物中毒事故,同时还应预防中暑的发生⑤预防食物中毒:要教育群众防止食用腐败变质食品、误食被农药和其它化学工业品污染的食品及有毒植物旱灾地区要教育群众防止食用腐败变质食品和误食有毒野生植物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遵照《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GB14938-94)及时进行处理⑥控制相关传染病:对灾区住房和公共场所及时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对肠道传染病病人的粪便及因患传染病死亡的病人尸体必须进行彻底的卫生消毒处理。

      洪涝地区在洪水未退时,应重点实施对帐篷、窝棚、临时垃圾点、厕所等场所的蚊蝇、鼠类的消杀工作;洪水退后应重点做好蚊蝇孳生地的处理,并在重灾区人群较集中地及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进行药物喷洒消毒处理,必要时进行飞机喷洒作业消灭蚊蝇旱灾地区要抓紧抓好媒介生物的监测,控制相应媒传疾病的发病率⑦开展群防群治:要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特别是村、街道、居委会的卫生组织、爱卫会和卫生工作队的作用,分片包干,分工负责配备一定的药品器材,中西结合,土洋并举,开展群防群治,使各项健康教育、救灾防病的技术措施落实到灾区,做到救灾防病到位在高温酷暑期间,容易发生中暑,必须采取综合措施,备足防治中暑的必备药物,做好防暑降温工作5.2.3 Ⅲ级出现Ⅲ级疫情时,省卫生厅迅速成立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关预案,在做好Ⅱ级疫情下各项应对工作的基础上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以疫情发生地市、县(市、区)为主,省级协助,全面开展各项救灾防病应急处置工作2)应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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