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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硅矿热炉烟气余热利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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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业硅矿热炉烟气余热利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业硅矿热炉烟气余热利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供大家参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2×18500kva 工业硅矿热炉烟气余热利用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 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2×18500kva工业硅矿热炉烟气余热利用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8512 建设地点 青海省民和县下川口工业园区天利硅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地理坐标 (101度 38 分 47.406秒, 36度 29 分 7.434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d4419其他电力生产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第四十一项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90.4419其他电力生产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R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R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民工信备案[2021]12号 总投资(万元)3890 环保投资(万元)0 环保投资占比(%)0 施工工期 2021 年 8月-2022年 8月 是否开工建设 R 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 2 )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海东工业园区民和工业园总体规划(2011-2020)(青经行[2012]292 号)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青海民和下川口工业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青环发[2008]304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 1 与《 海东工业园区民和工业园 》( 2011- - 2020 )相符性1.1 与园区产业功能分区相符性 民和工业园东区主要有 3 个功能区组成,分别是新材料产业园区、新型化工材料区和休闲服务区。

      1)新材料产业园区依托 45 万吨电解铝、30 万吨铝棒材、型材、30 万吨铝扁、圆铸锭基础材料,重点发展以镍基合金、铝精深加工为主的新材料产业园,不断拉长产业链条,完善产业配套体系,逐步形成基础原料到终端产品的完整产业链2)新型化工材料区以资源为依托,在现有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电石化工新材料、新型碳材料两大产业方向,着力打造电石—pvc—下游产品;电石—单氰胺—下游产品;电石—1,4-丁二醇—下游产品;石墨—碳素—纳米碳纤维及下游产品;碳化硅—碳化硅微粉及下游产品五条产业链3)休闲服务区依托规划区东部的桃花资源,建设休闲服务区本项目位于民和工业园区东区有限公司内,依托企业现有工业硅矿热炉烟气余热进行余热发电,符合园区空间布局2 1.2 与《青海民和下川口工业区区域环 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表 表 1.3-1 与审查意见相符性一览表 序号 号 审查意见要求 项目设计及拟建情况 相符性 性 1 工业区建设必须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以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新型工业化发展为原则,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进行开发建设,鼓励与扶持企业之间和企业内部选择清洁原辅材料和先进工艺、本项目为矿热炉烟气余热发电,属于“三废”综合利用项目,将废热资源进行二次利用 符合副产品与能源阶梯利用,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推动工业区向环保、节约、高效、持续、循环方向发展,着力把工业区建设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2 所有入区项目应在规划功能区内建设,同时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采用国际、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及污染防治技术,资源综合利用率,水循环利用率、污染防止指标等均应到达相应的行业清洁生产水平,能耗、物耗等均应达到国家和省内规定的标准,严格限值非工业区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入区建设本项目为矿热炉余热利用项目,符合园区功能规划,同时本项目属于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 符合 3 工业区规划中应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及水处理设施,提倡与推行节水措施,积极探索中水回用途径实施各类废水分排制,做到雨污分流,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流;按照一、二期统筹建设工业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入园项目工业废水须自行处理达标排,其中一类水污染物应该在车间排放口达标排放,并尽可能会用于绿化、地念冲洗、道路喷洒等,减少生产废水外派量,生产废水总排口应按规定预留水质检测孔,安装监测装置;对经处理后无法利用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应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新建以及标准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中的一级标准及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

      本项目运营是不外排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利用原有化粪池处理后外排至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符合 4 入区项目应合理规划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源应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项目主发电机组安装在车间内部 符合90)ⅲ累标准5 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加强对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哦综合利用对于污染回收利用或暂时无法回收利用的工业废渣应统一建设固体废物处置场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场应符合《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应符合《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填埋场应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本项目没有固废产生 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 1、 项目建设“ 三线一单” 符合性 (1)生态环保红线 根据海东市生态管控要求,对海东市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了划定本项目在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工业园区,项目区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保护区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不在生态环保红线内。

      2)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本项目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项目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根据《2020 年青海省环境状况公报》及补充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现状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结合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设置情况,项目的运行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 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本项目利用现有企业用地进行设备安装生产,不新增占地,项目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土地利用不会突破区域土地资源上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区域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工业园区,根据海东市环境管控单元图,本项目位于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重点管控单元,代码为 zd272,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0002,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民和县民和下川口工业区02本项目与民和县环境管控单元“民和县民和下川口工业区 02”的位置关系详见附图,“民和县民和下川口工业区02”空间约束条件、污染物排放管控的符合性如下:表 表 1-1本项目与 民和县 环境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区 民和县民和下川口工业区 02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性 空间布局约束条件1.禁止新建、扩建水泥、碳化硅、铅锌冶炼等建设项目;铁合金产业能达 到国内领先水平的超洁净、低能耗后可通过产能置换方式,在民和工业园进行建设(依据《民和县“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初稿)》及《民和工业园总体规划(2020-2035)》)。

      2.执行海东市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中第十八条关于河湟地区空间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 禁止在湟水流域新建、扩建水电站,以及造纸、鞣革等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在湟水干流(源头至海晏段)禁止河道采砂挖石,禁止过度放牧、无序采矿、毁林开荒、开垦草原等在湟水干流(海晏至西宁段)禁止破坏地方土著鱼类生息繁衍水域,禁止新建、扩建高本项目位于民和县下川口工业区内,项目利用企业原有建设用地,利用硅矿热炉烟气余热发电不属于空间布局约束的项目类别,同时项目不属于第十八条中禁止的高耗能、高污染工业项目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能 够 达 标 排放符合耗能、高污染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 控 1.执行海东市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第七条关于污染物排放管控的准 入要求:相比于 2017 年,在 2020 年、2025 年、2035 年海东市 so2 的削 减 比 例 应 不 低 于5.8%、5.8%、11.4%,nox 的削减比例应不低 于 0.1% 、 0.1% 、7.2%,颗粒物的削减比例应不低于 0.8%、12.2%、25.6%2.执行海东市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第十九条关于河湟地区污染物排放管控的准入要求:在东部城市群新建火电、钢铁、水泥、有色、化工等项目,其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一级标准。

      新建涉水项目,经处理后的工业业废水未纳入城市排水管网直接入湟水水体的,其水污染排放应到行业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 级标准经处理后的工业企业废水排入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的,其出水水质应满足该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标准;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要求经处理后的工业企业废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其水污染排放应满足《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 ( gb/t31962-2015)要求,特征污染物排放应达到行业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准要求本项目为余热发电项目,不新增废气污染物,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建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库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危险源,不涉及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符合 资源开发效率园区总体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 低于 80%,总体中水回用率不低本项目所有用水全部循环利符合要求 于 40%用,不外排 综上,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青海省省生态环保红线区,符合海东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2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为余热发电项目,依托己有 2 台 18500kva 工业硅矿热炉余热资源进行利用,建设 1 套装机容量为 3mw 的余热电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第29号令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该项目已取得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108-630222-07-02-2385013 、选址环境合理性分析 拟建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较好,本项目不新增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噪声增高量较小综上所述,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可行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2.1 建设内容 本期工程余热发电机组建设规模为利用 2 台 18500kva 工业硅矿热炉余热,建设了 1 台 18t/h,压力 2.0mpa 余热锅炉一台,1 套装机容量为 3mw 的余热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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