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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页合同法同步练习第一章 合同的概念和分类(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观点是正确的( ) A.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B.技术发明是单方法律行为 C.发现埋藏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D.拾得遗失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2.遗赠扶养协议抚养( ) A.只能适用《继承法》,不能适用《合同法》 B.是身份合同 C.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 D.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 (二)多项选择题 1.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两个不同的合同( ) A.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有效,但可以有例外 B.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 C.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重合 D.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当事人不能重合 2.丰起商场给张某无偿保管一辆自行车;张某借给李某500元钱不要利息;李某把2万元柑桔交给铁路部门运输;铁路部找木器加工厂加工制作100条长椅,以上四种合同( ) A.第一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B.第二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C.第三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D.第四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3.下列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 A.婚姻协议 B.婚前财产协议 C.婚后财产协议 D.分家财产协议 4.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
A.属于法定之债 B.属于意定之债 C.属于诺成合同 D.具有相对性 5.下列合同适用《合同法》( ) A.政府采购合同 B.以悬赏广告为要约订立的合同 C.以招标、投标方式订立的合同 D.以拍卖方式订立的合同 6.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 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 E.租赁合同 7.下列哪些合同既属于诺成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 )? A.买卖合同 B.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C.租赁合同 D.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 答案 第一章 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理由】 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合同行为符合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B、C、D项是事实行为,即非表意行为,故排除 2.【答案】D 【理由】 遗赠扶养协议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因此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二) 项选择题 1.【答案】A C 【理由】 (1)《担保法》的5条第1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因此排除B项,肯定A项 (2)作为从合同 的担保合同,其担保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因此,肯定C项,否定D项 2.【答案】A、B 【理由】 (1)《合同法》第 367条 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A项正确 (2)《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故B项正确 (3)诺成合同是一般状态,实践合同是特殊状态,法律一般只对特殊状态作出规定,法律没有规定货物运输合同是实践合同,因此可以反推运输合同是 诺成合同这也符合 理论界的一般认识故C项错误 (4)D项错误,理由与第3点相同 3.【答案】B、C、D 【理由】 (1)《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因此排除A项 (2)B、C、D项是关于财产关系的协议,不涉及人身关系,因此适用合同法的规定,B、C、D正确 4.【答案】B、C、D 【理由】 (1)合同是基于当事人意志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无偿合同除外),因此B项正确,排除A项。
(2)买卖合同不要求标的物之交付合同作为成立或生效的条件,因此属于诺成合同,故肯定C项 (3)相对性是指债只对特定的当事人发生效力,合同之债与其他债一样,具有相对性,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只在甲、乙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故肯定D项 5.【答案】A、B、C、D 【理由】 (1) A项讲了买卖合同的一种类型,B、C、D项讲了特殊缔约方式 (2)政府采购合同是债权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适用《合同法》,故A项正确 (3)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广告可以构成要约,悬赏广告是广告之一种,故B项正确 (4)招标投标方式和拍卖方式,是竞争缔约方法,受《合同法》调整,故故C、D项正确 6.【答案】A、B、C 【理由】 依据《合同法》第366、406、211条的规定,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和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互易的本质,是两个买卖的结合,因此它必然是有偿合同租赁合同不约定租金,那么就成为借用合同了 7.【答案】A、C 【理由】 (1)买卖合同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有对价的合同有对价的合同,如无特别规定均为诺成合同因此选择A项。
(2)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因此可以排除B项 (3)租赁合同都是有对价的,都是有偿的、诺成性的因此选择C项 (4)保管费包括保管成本和利润,因此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是有偿的,但《合同法》特别规定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因此,排除D项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一)单项选择题1.赠与合同与无偿委托合同属于( )A.双方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B.双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C.单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D.双方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 3.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2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2月8日到达,快信2月7日到达,乙公司两封信均已收到,但秘书忘了把第2封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请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A、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 B、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承得了一致 8.甲公司4月11日以信件方式向乙公司发出采购100吨钢材的要约,4月14日信件寄至乙。
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时逢其董事长旷工,5月9日董事长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打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承诺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 A.5月1日 4月11日 B.5月8日 4月11日 C.5月9日 4月14日 D.5月10日 4月14日 (二)多项选择题1.要约发出以后,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即不发生效力,或消灭其效力:( )A.要约被撤回 B.要约被拒绝C.要约的有效期限届满 D.要约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甲农场于7月2日向乙农场发出要约,要卖给乙农场一头种牛,甲农场要求乙农场15天内答复甲农场的要约于7月5日到达乙农场7月3日,甲农场又给乙农场去信,该种牛对本场意义重大,不能出售,请乙农场原谅,第二封信于7月6日到达乙农场7月7日回信表示接受甲农场的一切条件,该回信7月10日到达,甲农场拒绝交货,请根据已知条件,选择下列正确的选项( )A 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为要约已被撤销B 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要约没有被撤销C 甲、乙之间的合同于7月10日承诺到达时成立D 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此乙只能追究甲的履约责任,不能追究其违约责任 4.李某表示要将家中仅有的一头母牛卖给张某,张某以为李某要把这头牛送给自己,李某家中无人,张某就将牛牵回了家,从已知的条件看( )。
A.李、张二人之间的合同未成立 B.应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李、张之间的合同 D.张某的行为是过失侵权 D.李、张二人之间的合同是成立未生效的合同 10.甲向乙发出要约,乙的下列哪些行为不发生承诺的效力( ) A.附条件地接受要约 B.撤回承诺的通知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C.撤回承诺的通知因送达的原因后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未及时将该情况通知承诺人 D.承诺被依法撤销 13.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为要约邀请 A.寄送的价目表 B.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C.投标邀请书 D.悬赏广告 (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D 【理由】 所有合同均为双方法律行为,没有例外 赠与合同为无偿法律行为,无偿委托的无偿性题干已经交待 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赠与合同属于诺成 合同: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一样,是诺成 性合同诺成 性合同为一般状况,无偿性为特殊状况,合同法只对特殊状况作出规定,如无特殊规定,合同为诺成合同 根据以上三点,排除ABC,肯定D项 3.【答案】B 【理由】 (1)《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本题中,甲公司是以新要约撤回原要约,故肯定B项要约撤回后,乙公司无以承诺,故排除C、D项乙公司董事长未看到快件,不影响该快件的效力 (2)《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从快件到达的时间来看,本题不存在撤销要约的问题,故排除A8.【答案】B 【理由】 (1)《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以信件的方式承诺,该信件到达时为生效的时间因此5月8日送达是指受送人处于可接收的状态,不等于受送达人已经看到了承诺通知送达到相对人的营业所、住所或者其信箱,都是送达的完成,或者是送达的终点因此,该承诺应于5月8日生效 (2)《合同法》第24条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因此,承诺期限应以4月11日开始综上,B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1.【答案】ABC 【理由】 要约被撤回,阻止其发生效力,故A项正确 要约被拒绝,根据《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要约的效力消灭故B项正确 要约的有效期届满,根据《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要约的效力消灭 要约人丧失行为能力,并不必然导致要约效力的消灭,故排除D项2.【答案】B、C 【理由】 (1)《合同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