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doc
28页某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的要求;2、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3、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查验证明其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明,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检验证明等,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查验长期定点采购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4、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5、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6、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____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7、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方式及时间;操作办法;制度落实人等二、食品贮存管理和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1、食品贮存场所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设有隔离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台和层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散装食品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标签标注制度要求。
2、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3、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4、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5、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清洗,消毒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2、患有痢疾、伤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物工具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制度1、聘请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等卫生知识,以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防护素质。
2、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习,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3、坚持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不能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4、对培训情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存五、食品安全检验制度1、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3、定期或不定期自行对所销售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4、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5、有条件的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或委托食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六、运输工具安全、无毒、无害、清洁制度1、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明确食品经营贮存、运输、装卸等环节容器、工具和设备管理人员;3、在食品经营者贮存、运输和装缷食品时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4、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企业自检或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采取如下措施1、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3、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4、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5、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明确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体操作人员及制度落实人员八、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度成立机构、组成人员,明确各自责任;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九、食品质量承诺制度(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三)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发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四)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五)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六)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七)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诈消费者八)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等承诺方式向社会公示,便于社会监督目录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三、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四、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五、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六、食品采购验收登记制度七、库房管理制度八、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九、粗加工管理制度十、烹饪管理制度十一、备餐管理制度十二、留样管理制度十三、餐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十四、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十五、有毒有害物管理制度十六、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十七、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十八、加工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制度十九、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二十、食物中毒应急预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①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
②每年去医院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③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④从业人员每日应晨检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晨检情况应记录⑤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①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每名从业人员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③从业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参加培训 ④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①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②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③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1.处理食物前; 2.使用卫生间后; 3.接触生食物后;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 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④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⑤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⑥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①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②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③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④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⑤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⑥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①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②要索取的证件包括:有效的并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及相关证明③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④长期定点采购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⑤索证索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应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购物凭证,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采购验收登记制度①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②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③采购预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