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薪酬管理规定1500字.docx
21页薪酬管理规定1500字 薪酬管理规定(试行)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根据工作内容、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切实做到外部具有竞争性,内部具有公平性,切实有效发挥分配的激励机制与约束作用,提高员工的积极性,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此管理规定执行,未经总经理同意,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本规定执行 三、工资结构 1、一线员工工资月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 实习生工资暂定1500元,超出部分计入技术工资 2、技术工工资月工资=基本工资+技术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技术津贴:技术津贴分为7级,每提高一级加薪200元 技术津贴标准具体如下表:3、样品工资月工资=基本工资+技术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技术津贴:技术津贴分4级,每提高一级加薪300元 技术津贴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4、班组长工资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200元 管理补贴具体标准如下:5、主管工资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几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300元。
管理津贴具体标准服下:6、部门经理工资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500元 管理津贴具体标准如下:7、总监工资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800元 管理津贴具体标准如下:四、工龄工资 1、新员工入职满一年后,至第一个月开始计发工龄,正式员工每人每年加薪200元2、工龄工资计算以劳动合同期限为准,满一年后在第一个月工资内同时发放3、中途离职,按最近一次入职计算离职前工作不计算工龄工资4、在发放前离职(包括辞职、辞退)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或已经审批同意的员工,不享受工龄工资当月事假超过7天不享受工龄工资五、工资计算方法1、加班工资(1)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必须有部门主管(经理)同意,并填写《加班申请单》,无加班申请单按《员工手册》考勤制度4.1条处理2)公司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不计算加班工资3)加班工资的计算: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津贴)÷26÷8×加班时数2、事假和非工伤假期间不计发工资,期间基本工资、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为0。
3、在发工资前请假10天或请假超过30天,且在发工资时仍未上岗工资暂停发放,到岗后一并发放,社会保险在当月或上个月工资中连续扣除4、试用期员工工资按该员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5、正常离职员工工资在公司发工资时一并发放没有特批不得立即结算工资六、薪资调整1、公司薪酬调整根据职等职级和《岗位异动管理办法》,结合考核结果确定2、根据职等职级进行调薪时每个岗位最多可调整2级一年之内最多调薪不得超过4次3、同一职等调到最高职级时,薪酬无法再调4、岗位异动,薪酬同时调整,薪酬调整幅度不得超过职等和职级规定的薪资5、原则上薪酬每年只调整1次,根据员工个人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确定6、试用期员工转正:经部门、经理考核合格后,有员工本人填写《转正审批表》,逐级报批后,由行政部通知财务部开始调整薪资的时间,调整后的薪资标准七、附则1、本薪酬调整管理规定解释权属行政部2、本薪酬管理规定有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执行3、根据法律本管理规定公示7天,7天内员工无异议后只第8条执行第二篇:薪酬管理规定 8500字四川森大光电玻璃制造有限公司1.0、目的 管理体系文件1.1、建立稳定的员工队伍,吸引高素质人才;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工作绩效;努力实现组织目标和员工个人目标的一致性。
1.2、为使本公司员工薪酬定位、晋升、调整及流程管理有所依据2.0、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薪酬福利的制定、调整、核算和发放3.0、定义3.1、薪酬:指本公司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是员工为公司付出劳务应得的回报,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岗位津贴(限管理/技术人员拥有此奖项资格,普工类人员不享受此待遇)、工作奖、绩效奖和福利(本公司福利为勤工奖、年资金、各种补贴、社会保险等)六部分4.0、基本原则4.1、激励性:与公司绩效挂钩,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在公司各管理层及同等职位内部之间,薪酬基准适当拉开差距4.2、竞争性:力争在同区域、同行业中,薪酬达到中等偏上水平,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4.3、公平性:具有内部公平性,根据岗位描述所规定的工作重要性、复杂性和创造性,体现薪酬与工作内容挂钩4.4、合法性:与国家相关的劳务法规接轨,符合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法规与政策5.0、薪酬类别形式与结构5.1、薪酬结构类别(按部门和岗位性质不同,薪酬结构分为三大类)5.1.1、计时薪酬制(以工作时间为薪酬结算依据)5.1.2、月薪/年薪薪酬制(适用于后勤服务人员与高层管理人员)5.1.3、计时/绩效混合薪酬制(以工作时间结合工作结果为薪酬结算依据)5.2、薪酬结构5.2.1、计时薪酬制本公司计时薪酬制人员只限于试用期人员,其结构如下:5.2.1.1、普工类人员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加班费5.2.1.2、技术类人员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加班费(其中技术导师无)+技能内部资料,不经允许,不得翻印四川森大光电玻璃制造有限公司津贴+工作奖 管理体系文件5.2.1.3、管理类人员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加班费(月薪/年薪制人员除外,其中品质控制部员工、班长等有加班费,其它人员无)+职务津贴+工作奖5.2.2、月薪薪酬制因时间与工作内容不易固定,或工作之特殊性,以月为单位拿取固定工资。
本公司月薪薪酬制人员只限于后勤服务人员(保安、清厨、宿管员、司机、厨师、厨工等)5.2.3、年薪薪酬制本公司年薪制人员仅限于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和财务等特殊人员,其薪资标准与具体发放按双方约定条款执行5.2.4、计时/绩效混合薪酬制计时/绩效混合薪酬制是工作时间与工作结果挂钩结算的综合薪酬支付形式,在保障员工基本工资的基础上,按不同级别、岗位并结合实际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奖励和激励本公司除计时薪酬制人员、月薪/年薪薪酬制人员外,其余所有人员均按计时/绩效混合薪酬制执行具体各不同层次、级别人员薪酬结构如下:5.2.4.1、普工类人员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加班费+工作奖+绩效奖+福利5.2.4.2、技术类人员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加班费(技术导师无)+技能津贴+工作奖+绩效奖+福利5.2.4.3、管理类人员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加班费(主管级及以上人员无)+职务津贴+工作奖+绩效奖+福利5.3、名词解释5.3.1、基本工资:结合当地消费水平和法律法规,是为了满足在职人员基本的生活保障而支付的最低薪酬(以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为参考依据)5.3.2、工作奖:是本公司根据不同级别、岗位之职责担当、工作量、个人劳动状况及参考企业效益情况而支付的奖励,具不固定性。
在低于公司经营生命线(指企业盈亏水平线)或劳动状况达不到公司标准时,工作奖金随之降低;在达到企业经营生命线目标和符合劳动要求时方能给付全额标准5.3.3、职务津贴:为管理类人员之岗位补助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主管、班长及各级助理人员(指总经理助理/经理助理/秘书/文员等),享受此待遇,按职务高低分级分等内部资料,不经允许,不得翻印四川森大光电玻璃制造有限公司 管理体系文件5.3.4、技能津贴:为技术类人员之岗位补助本公司技术导师、技师、技工享受此待遇,按职称高低分级分等5.3.5、加班费:是指员工在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而按照公司工作要求进行加班加点的报酬5.3.6、勤工奖:本公司鼓励员工多上班,为给多上班员工有所激励的一种形式5.3.7、绩效奖:为达到或超过公司月经营目标时的激励形式并结合产量、质量、设备维护保养、环境卫生、生产安全、人员管理等诸方面之考核结果同等结算低于公司月经营目标时则失去该奖项资格5.3.8、年资金:为使员工在企业长期工作的一种福利形式本公司员工每服务满1年,即增加年资金30元/月,逐年累加,最高为180元本福利主要对象为主管级以下之人员,本公司年薪薪酬制、主管级及以上人员、月薪制人员不享受此福利。
5.3.9、保底薪酬:是在公司业务量不饱和的情况下,为保障员工队伍稳定而支付的工资(根据各层次、不同级别人员设定不同标准)5.3.10、年终奖:根据企业年度经营目标达成情况而进行之奖励形式,具不确定性,另行结算与发放6.0、具体细节6.1、薪酬结算依据6.1.1、计时薪酬制:以工作时间(工卡)为结算依据6.1.2、计时/绩效混合薪酬制:以工作时间结合实际工作成绩为结算依据6.1.3、月薪/年薪薪酬制:以月或年为结算依据6.2、薪酬结算细则6.2.1、计时/绩效混合薪酬制结算方式6.2.1.1、日薪酬计算:(基本工资÷22天)+{(职务津贴/技能津贴+工作奖)÷26天}6.2.1.2、基本工资计算:本公司除月薪/年薪制人员外,其余人员基本工资计算为式为:月工作满22天就可获得本月基本工资;低于22天时,结算方式为:基本工资÷22天×实际上班天数6.2.1.3、职务津贴计算:月上班26天或以上时,全数支付;月上班未满26天的,按此公式结算:职务津贴标准÷26天×实际上班天数内部资料,不经允许,不得翻印四川森大光电玻璃制造有限公司 管理体系文件6.2.1.4、技能津贴计算:月上班26天或以上时,全数支付;月上班未满26天的,按此公式结算:技能津贴标准÷26天×实际上班天数。
6.2.1.5、工作奖计算A、整体结算:公司设定月经营生命线基准,在达到或超过经营生命线基准时,相关人员取得工作奖资格,全额发放;在未达到公司经营生命线基准时,按未达基准之百分比同等结算例:只达经营生命线基准90%时,只发放工作奖标准数额的90%,如此类推B、个人结算:当月达到经营生命线基准、个人当月满勤时全额发放;未达到经营生命线基准或个人未满勤时,工作奖数额标准×当月未达经营目标之百分比÷当月规定满勤天数(统一26天/月)×实际上班天数C、公司经营生产线基准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而定,不同阶段有不同阶段的考核指标,详见《绩效考核管理规定》6.2.1.6、加班费计算A、加班时间定义:本公司除月薪/年薪制人员、主管级及以上人员外,其余人员正常月工作为22天,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制,月超出22天的、日工作时间超出8小时外之工作时间作为加班其中星期一至星期五包括星期六/星期日晚上加班作为正常加班,星期六/星期日白天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等作为非正常加班B、正常加班费计算标准为:基本工资×1.5,其计算公式为:实际加班时数×加班费标准本公司月薪/年薪制人员、主管级及以上人员无正常加班费,其加班费在绩效奖、成果奖中具体体现。
C、非正常加班费之计算①、星期六、星期天加班(晚上除外)不能调休的:按基本工资×2结算 ②、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如必要加班的,按基本工资×3计算③、本公司除月薪/年薪制人员、主管级及以上人员外(包括技术导师等),其余人员有非正常加班的,按上述标准结算非正常加班费其中主管级及以上人员之非正常加班计算公式为:(基本工资+职务/技能津贴+工作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