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oc
10页地方原则)都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原则前 言为适应北京都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根据《北京都市园林绿化技术原则汇编》和北京市园林局园绿字[1999]047号:《园林绿化养护等级质量原则》,特制定本原则本原则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本原则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本原则重要起草人:姚士才都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原则1 范围本原则规定了园林绿化中乔木、灌木、藤木、竹类、花卉、草坪、地被、古树名木等养护管理规范以及检查验收原则,合用于北京市规划市区都市绿地、京郊城镇绿地以及北京市属风景名胜区绿地养护管理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献下列文献中条款通过本原则引用而成为本原则条款但凡注日期引用文献,其随即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合用于本原则,然而,鼓励根据本原则到达协议各方研究与否可使用这些文献最新版本但凡不注日期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合用于本原则北京都市园林绿化技术原则汇编北京市园林局园绿字[1999]047号:园林绿化养护等级质量原则3 术语和定义3.1 树冠树木主干以上集生枝叶部分3.2 花蕾期植物从花芽萌动到开花前时期3.3 叶芽形状较瘦小,先端尖,能发育成枝和叶芽3.4 花芽形状较肥大,略呈圆形,能发育成花或花序芽。
3.5 不定芽在枝条上没有固定位置,重剪或受刺激后会大量萌发芽3.6 生长势植物生长强弱泛指植物生长速度、整洁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繁茂程度等3.7 行道树栽植在道路两旁,并构成街景树木3.8 古树名木树龄达百年以上或宝贵稀有,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以及具有重要科研价值树木3.9 地被植物指植株低矮(50cm如下),用于覆盖园林地面植物3.10 分枝点乔木主干上开始出现分枝部位3.11 主干乔木或非丛生灌木地面上部与分枝点之间部分,上承树冠,下接根系3.12 主枝自主干生出,构成树型骨架粗壮枝条,3.13 侧枝自主枝生出较小枝条3.14 小侧枝自侧枝上生出较小枝条3.15 春梢初春至夏初萌发枝条3.16 园林植物养护管理对园林植物采用浇灌、排涝、修剪、防治病虫、防寒、支撑、除草、中耕、施肥等技术措施3.17 整形修剪用剪、锯、疏、捆、绑、扎等手段,使树木长成特定形状技术措施3.18 冬季修剪自秋冬至早春植物休眠期内进行修剪3.19 夏季修剪在夏季植物生长季节进行修剪3.20 伤流树木因修剪或其他创伤,导致伤口处流出大量树液现象3.21 短截在枝条上选留几种合适芽后将枝条剪短,到达减少枝条,刺激侧芽萌发新梢目。
3.22 回缩在树木二年以上生枝条上剪截去一部分枝条修剪措施3.23 疏枝将树木枝条贴近着生部或地面剪除修剪措施3.24 摘心、剪梢将树木枝条剪去顶尖幼嫩部分修剪措施3.25 施肥在植物生长和发育过程中,为补充所需多种营养元素而采用肥料施用措施3.26 基肥植物种植或栽植前,施入土壤或坑穴中以作为底肥肥料,多为充足腐熟有机肥3.27 追肥植物种植或栽植后,为弥补植物所需多种营养元素局限性而追加施用肥料3.28 病虫害防治对多种植物病虫害进行防止和治疗过程3.29 人工防治病虫害针对不一样病虫害所采用人工防治措施重要包括饵料诱杀、灯光诱杀、潜所诱杀、热处理、截止上树、人工捕捉、挖蛹、摘除卵块虫包、刷除虫卵、刺杀蛀干害虫以及结合修剪剪除病虫枝,摘除病叶病梢、刮除病斑等措施3.30 除草植物生长期间人工或采用除草剂清除目植物以外杂草措施3.31 浇灌为调整土壤温度和土壤水分,满足植物对水分需要而采用人工引水浇灌措施 3.32 排涝排除绿地中多出积水过程3.33 返青水 为植物正常发芽生长,在土壤化冻后对植物进行浇灌3.34 冻水为植物安全越冬,在土壤封冻前对植物进行浇灌。
3.35 冠下缘线由同一道路中每株行道树树冠底部缘线形成线条3.36 黄土不露天 运用草坪等地被植物或树皮等其他材料,对绿地内和树冠下裸露土地进行覆盖,以期到达绿化、美化、抑尘和保墒目3.37 分级养护管理根据园林绿地所处位置重要程度和养护管理水平高下而将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提成不一样等级由高到低分为:特级养护管理、一级养护管理、二级养护管理等三个等级4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原则4.1 特级养护质量原则4.1.1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到达黄土不露天4.1.2 园林植物4.1.2.1 生长强健新建绿地多种植物两年内到达正常形态4.1.2.2 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合适、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洁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4.1.2.3 落叶树新梢生长强健,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留率在9 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3年以上,成果枝条在10 %如下 4.1.2.4 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洁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4.1.2.5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洁,覆盖率99 %以上,草坪内无杂草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4.1.2.6 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活卵、活虫;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 cm2介壳虫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 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 %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4.1.3 垂直绿化应根据不一样植物攀缘特点,及时采用对应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 %开花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4.1.4 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他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4.1.5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4.1.6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 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现象4.2 一级养护质量原则4.2.1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植物配置合理,基本到达黄土不露天。
4.2.2 园林植物4.2.2.1 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多种植物3年内到达正常形态4.2.2.2 园林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合适、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洁一致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4.2.2.3 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叶片不得超过5%,正常叶片保留率在90%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2年以上,成果枝条不超过20%4.2.2.4 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洁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4.2.2.5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洁一致,覆盖率95 %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2 %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7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80天4.2.2.6 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株数不得超过1 %;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 cm2介壳虫活虫数不得超过2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 cm不得超过5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3%叶上无虫粪,被虫咬叶片每株不得超过5%4.2.3 垂直绿化应根据不一样植物攀缘特点,采用对应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80%,开花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4.2.4 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4.2.5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基本做到维护及时4.2.6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现象4.3 二级养护质量原则4.3.1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植物配置基本合理,裸露土地不明显4.3.2 园林植物4.3.2.1 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多种植物四年内到达正常形态4.3.2.2 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株率不超过1%,绿地内无死树4.3.2.3 落叶树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正常条件下,有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叶片株数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留率在8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1年以上,成果枝条不超过50 %4.3.2.4 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洁美观,无残缺4.3.2.5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洁一致,覆盖率90%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5%。
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4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60天4.3.2.6 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竹数不得超过3%;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活虫数不得超过3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8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5%被虫咬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4.3.3 垂直绿化能根据不一样植物攀缘特点,采用对应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70%开花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4.3.4 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能做到保洁及时4.3.5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能进行维护4.3.6 绿地基本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明显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现象4.4 绿化养护等级技术措施和规定参照表15 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规定5.1 园林树木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规定5.1.1 修剪5.1.1.1 园林树木修剪应根据园林绿化功能需要和设计规定,在不违反树木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前提下(特型树木除外),充足考虑树木与生长环境关系,并根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5.1.1.2 每年修剪树木前必须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并对工人进行培训,认真贯彻后方可进行操作,做到因地制宜,因树修剪5.1.1.3 自然型树木修剪应以树木自然分枝习性所形成树冠形状为基础进行修剪5.1.1.4 造型树木修剪应根据园林绿化对树木特定规定,合适控制树木部分枝干,按照绿化美化规定把树木剪成多种理想形态5.1.1.5 园林树木修剪时期5.1.1.5.1 园林树木可在休眠期和生长期进行修剪,但更新修剪必须在休眠期进行5.1.1.5.2 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树种应避开生长季和落叶后伤流严重期5.1.1.5.3 抗寒性差、易抽条树种宜于早春进行5.1.1.5.4 常绿树修剪应避开生长旺盛期5.1.1.5.5 绿篱、色块、黄杨球等修剪必须在每年5月上旬和8月底此前进行5.1.1.6 乔木修剪5.1.1.6.1 凡主轴明显树种,修剪时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使其向上直立生长原中央领导枝受损、折断,应运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新领导枝5.1.1.6.2 应逐年调整树干与树冠合理比例同一树龄和品种林地,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