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考法律文书写作笔记.doc
10页法律文书写作第一章 绪论一、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 、检察机关、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二、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分为公安机关的侦查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法院的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依文种的不同,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三、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制作的合法性、形式的程式性(结构固定化、用语成文化) 、内容的法定性、语言的精确性、使用的实效性四、法律文书的作用: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五、从文书体例上划分:信函式、致送式、宣告式、表格式和实录式律师实务文书多用致送式;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公安局的拘留证和逮捕证用宣告式第二章 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侦查文书一、侦查文书是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侦查文书时侦查活动的产物,是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活动中行使侦查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对侦查活动的真实记载侦查程序是否合法、有效,案件事实、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法律手续是否完备,都要通过侦查文书反应出来二、侦查文书分类:立案、破案类;律师介入类;强制措施类;讯问犯罪嫌疑人类;调查取证类;延长羁押期限类;侦查终结类;补充侦查、复议复核类三、侦查文书内容真实大致包括:1、侦查文书涉及的有关人员基本情况要真实;2、侦查文书所列举的事实必须真实;3、侦查文书中列举的证据必须真实◆立案、破案文书四、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接受公民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时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是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的必经手续五、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对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决定对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时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文书该文书属审批文书,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必经的法律程序,它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便成为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的依据其正文部分包括案件受理情况、立案根据、立案理由、侦查计划六、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对于查清了犯罪事实,认定了犯罪嫌疑人,并收集了确凿证据的刑事案件,报请领导批准破案的法律文书。
◆强制措施文书七、呈请拘传报告书是指承办案件的单位在侦查过程中,需要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时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对犯罪嫌疑人需要拘传时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未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决定拘传认罪嫌疑人,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制作这个法律文书,就是为了履行这一审批程序,以保证拘传活动的合法性拘传是一种强制措施,对象只能是犯罪嫌疑人拘传证是一种填空类文书,有正页和存根两联八、取保候审决定书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凭证文书该文书是根据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制作的,是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取保候审的合法依据其正文包括犯罪嫌疑人姓名,取保候审原因,法律依据,保证人姓名和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具体规定等九、保证书是指保证人向决定取保候审机关出具的保证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随传随到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十、监视居住决定书是指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制作的文书它既是委托单位发给被委托单位执行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委托决定,又是受委托单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的凭证。
十一、呈请拘留报告书是指承办案件的单位对现行犯或者犯罪嫌疑分子需要采取拘留措施时所制作的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正文包括拘留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十二、通缉令是指公安机关为了抓获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拘留、逮捕后逃脱的犯罪嫌疑人及从监狱内逃跑的罪犯而制定的一种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性,对被通缉的对象,各地公安机关都可以将其抓捕,任何公民都可以将其扭送公安、司法机关只能由公安机关发布!1、通缉令的发布方式有三种:一是将通缉令发给有关单位;二是通过新闻媒介发布;三是将通缉令张贴在有关场所,向社会公开通缉2、县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毗邻的和有固定协作任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署、市、县公安机关,按协作规定可以互相抄发通缉令,同时报上级公安机关备案;若需在全国或者跨协作区通缉重要逃犯,则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报公安部,由公安部发布通缉令◆延长羁押期限文书十三、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审理拘留案件时,于 3 日内未能获取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拘留期限所制作的文书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 3 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 1-4 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 30 日十四、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延长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时所制作的文书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下列案件可以延长二个月:一是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是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是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是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2、办案人员要在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的 7 日前,将该文书及案件材料一起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转报十五、呈请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是指办案单位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依法呈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文书 (由公安机关决定,不再经人民检察院批准)1、符合的条件:一是必须是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提请批准逮捕书所列的犯罪行为之外,还有其他的重要犯罪行为;二是有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必要的案件;三是必须是在侦查期间发现新罪的案件。
◆侦查终结文书十六、起诉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某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时制作的文书该文书是对案件侦查活动的总结,集中地反映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也是检察、审判工作的基础材料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你院审查起诉十七、撤销案件通知书是指公安机关对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发现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时,而制作的通知原批捕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的文书制作的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是具备免除处罚的情节;二是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羁押◆补充侦查和复议、复合文书十八、补充侦查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向决定退回侦查的人民检察院报告补充侦查结果所制作的文书1、对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2、制作补充侦查文书的情况:一是提请逮捕的案件;二是移送起诉的案件十九、要求复议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对同级人民检察院的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认为有错误时,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原决定重新进行审议时所制作的文书作用:公安机关制作要求复议意见书,依法行使复议权,对同级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的活动进行制约,可以促使人民检察院正确执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避免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逃避打击,保证办案质量。
二十、提请复核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意见未被同级人民检察院接受,并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有错误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明理由,请求对案件重新审核而制作的文书1、制作的条件:一是必须是经过复议的案件;二是必须是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意见未被接受而认为有再议必要的案件;三是制作该文书的必须是原制作要求复议意见书的公安机关其他机关没有制作的权利2、作用:制作该文书,依法行使复核权,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权力,是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进行制约的一种形式,是打击犯罪,保证办案质量的有效措施第三章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检察文书一、2004 年,开始对自侦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监督制度二、2002 年, 《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 》开始实行三、检察文书是各级人民检察院为实现人民检察院机关的职能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作用:是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的重要文字凭证,是保证法律实施的主要工具,是办理案件的客观记录,是办案质量的重要反映,是总结经验和复查案件的重要依据,也是宣传法制的重要材料四、分类1、根据案件诉讼性质的不同分为刑事案件文书和民事、行政案件的检察文书2、根据文书公开对外与内部使用的不同,刑事案件法律文书又分为诉讼文书和工作文书。
3、根据文书制作形式的不同,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如起诉书) ,填空式文书(如批准逮捕决定书) ,笔录式文书(如讨论案件笔录)和表格式文书(如送达回证) 4、根据文书的诉讼阶段和性质、作用不同5、根据人民检察院的业务部门分工和案件来源的不同◆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文书五、立案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本院管辖范围内的案件线索,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立案侦查时所制作的检察文书为两联填空式文书◆刑事案件强制措施文书六、批准逮捕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制作的文书该文书是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凭证,也是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依据为四联填空式文书七、逮捕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过程中,依法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时所制作的文书◆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抗诉、出庭文书八、起诉书是指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文书1、作用:对侦查机关来说,该文书是确认侦查终结的案件,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侦查活动合法的凭证;对检察机关来说,起诉书是代表国家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交付审判的文件,是出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意见,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的基础;对审判机关来讲,起诉书是第一审程序的刑事审判活动,既是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判的依据,又是法庭审理的基本内容;对被告人来说,是告知已将被告人交付审判的通知,又是公开指控其犯罪行为的法定文件。
九、不起诉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以及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不起诉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作用: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凭据,具有终止本案刑事诉讼,免予追究被不起诉人刑事责任的法律效力不起诉决定书一经送达犯罪嫌疑人羁押的,应当立即释放1、绝对不起诉的情形:一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是其他2、存疑不起诉,是对于移送起诉后又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3、相对不起诉,是对于移送起诉案件中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十、刑事抗诉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时,制作的文书该文书是检察机关行使审判监督职权的重要工具,对于纠正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书以案件或被告人为单位制作。
1、提起抗诉的理由:(1)原判决或裁定认定事实有错误的,包括遗漏罪行、遗漏罪犯、应该依法认定的事实没有认定、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