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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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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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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大学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适应学校开展需要,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 革,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健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聘 用及管理机制,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同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合同聘用制人员是指在学校党政机关、直(附)属 单位、教学科研单位工作,与学校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但 不与学校建立事业单位人事关系的人员(不含劳务外包人员)第三条学校按照“总量控制、按岗聘用、以用为本、合同 管理”的原那么,依法依规开展合同聘用制人员的管理工作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 人事部是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研 究、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务)合同聘用管理的相关制度、政 策;负责根据学校核定的岗位数,组织开展合同聘用制人员的岗 位招聘、聘用、培训、薪酬、考核、退出等管理工作学校党政机关、直(附)属单位、教学科研单位等相关具体 用人单位,对合同聘用制人员的管理负具体责任工作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服务对象测评结果按一定权重计入考核 结果四)单位考评各具体用人单位考核工作小组审议确定考 核结果并公示后上报人事部审核。

      五)学校审核人事部审核各具体用人单位考核结果并反 馈审核意见,各具体用人单位及时将考核结果反应给被考核合同 聘用制人员第三十七条聘期考核(A类岗位)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六个 月内开展,考核方式和程序如下:(一)合同聘用制人员在首聘期满之前六个月,向所在具体 用人单位提出考核申请如需续聘,同时提交续聘申请;否那么, 视为无意在受聘期满后续签聘用合同,合同期满自然终止不再续 聘二)续聘期满人员申请进入长聘的,按照学校要求进行聘 期考核各具体用人单位根据考核程序要求,对续聘期届满人员 在合同期内表现作出客观评价,并将考核结果、是否进入长聘的 意见报人事部三)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长聘人员根据合同期限进行聘期 考核;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长聘人员,以四年作为一个聘任 考核期进行考核四)人事部对各具体用人单位上报的聘期考核结果进行审 核五)人事部负责将学校审议的结果在合同聘用制人员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各具体用人单位六)各具体用人单位根据学校批复意见,做好合同聘用制 人员续签合同或终止合同的相关工作七)续签聘用合同的人员,具体用人单位应当对工作岗位、 工作目标进行调整和明确,并进一步加强年度考核;未被选拔进 入续聘、长聘的合同聘用制人员,应当做好工作交接,合同期满 自然终止,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十八条考核结果评定一)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1 .年度考核的基本标准为:(1)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 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 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积极履行岗位职责,精通业务,出色地 完成岗位工作规定的工作任务,有良好的创新精神,成绩突出2)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 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积极 履行岗位职责,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岗位工作规定的工作任务, 有较好的团结协作精神等3)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尚可,基本适应工作 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一般,工作绩效一般,能基本完成岗 位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等4)不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 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不服从领导安排,或 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等2 .经学校同意,批准休产假及出国(境)进修、工作的人 员,尚在批准期内的,年度考核结果认定为合格3 .对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合同聘用制人员,所在 单位应当定期与其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加强催促检查,并做好记 录4 .接受立案审查人员考核等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年度考核结果可作为聘期考核的参考,聘期内出现年度考核 不合格或两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情形,直接视为本聘期考核不 合格第三十九条 合同聘用制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 考核结果通知起三十日内按照学校有关申诉规定向人事部申请 复核申请复核需提交申请书,人事部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十五 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的,应当说明理由决定受理的,人事部应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 三十日内作出维持、撤销或者变更的复核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 知申请人第四十条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可作为岗位聘用、调整工资待遇等方面的依据长聘A类岗位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经培训或者调整工 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其本人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 学校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准聘A类岗位及B类岗位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学校提前 三十日书面通知,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各具体用人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方案, 在日常管理中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第九章福利待遇第四十一条A类合同聘用制人员参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相 应岗位序列和等级兑现薪酬待遇B类合同聘用制人员实行协议工资制,工资标准参照国家有 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C类合同聘用制人员按协议约定提供待遇第四十二条签订长聘合同的A类合同聘用制人员可享受 事业编制人员子女教育同等的待遇第四十三条学校或相关具体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合同 聘用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纳(缴 存)局部由合同聘用制人员本人承当第四十四条 合同聘用制人员的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进入 学校,退休后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社会保险相关待遇合同聘用制人员转入事业编制后,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自转 编之日起转入学校管理第四十五条 合同聘用制人员依法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 公休日、婚丧假、产假等假期第四十六条受聘期间,合同聘用制人员可申请租住学校公 有住房,学校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统筹考虑安排第十章争议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四十七条合同聘用制人员与学校因订立、履行、变更、 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协议)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处理第四十八条 合同聘用制人员可就考核和纪律处分等方面的 问题,可以书面形式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第四十九条 人事部、各具体用人单位应加强合同聘用制人 员的管理工作,因疏于管理而对学校造成名誉和经济损失的,学 校将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并由相关单位 承当相应经济损失。

      第十一章附那么第五十条在本方法实施之前已与学校签订准聘合同、劳动 合同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按照劳务派遣的用工模式管理的合同聘用制人员,由各具体 用人单位参照本细那么制定相应的考核管理细那么第五十一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单位可以根据单位的 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本方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经学校审定后施行第五十二条 本方法依据国家、地方和学校有关规定、政策 制定如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第五十三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此前有关规定 与本方法不一致的,以本方法为准第五十四条 本方法由人事部负责解释第五条招聘、选拔、考核等工作中所涉及的相关工作人员,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相关情形的,应按要求回 避第六条招聘、选拔工作中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遵守聘用 管理工作纪律:不得弄虚作假、隐瞒或歪曲事实;不得干扰或妨 碍相关工作;不得泄露考试机密;不得借机打击报复违反公开招聘管理相关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追究有 关人员责任;构成违纪的,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涉嫌犯罪 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七条加强招聘、选拔工作监督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坚 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认真受理各单位和师生员工的检举、申 诉,按照职责及时核查和处理反映出的问题。

      第三章岗位设置及条件第八条根据工作性质及承当岗位任务、职责的不同,学校 合同聘用岗位一般分为A、B、C三类A类岗位主要包括:需要较强的管理能力或较高的专业技术 技能,主要从事决策类管理岗位或关键性的专业技术岗位,岗位 类别及等级设置参照事业编制人员岗位管理要求进行B类岗位主要包括:需要一定的管理或专业技术技能,主要 从事辅助性管理岗位或协助性的专业技术岗位C类岗位主要包括:因工作任务需要需短期、临时聘用工作 人员的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及少量急需且有特殊技能要求的工 勤岗位第九条A、B类岗位由学校统一核定,C类岗位由各具体用 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报人事部审批第十条合同聘用制人员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 识和业务能力,原那么上应具有国家成认的学历其中,A类岗位 聘用人员一般应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水平大学博士或硕士学位;B 类岗位聘用人员一般应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水平大学学士及以上 学位A类岗位、初次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年龄按学校招聘条件执行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三 十六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周岁第十一条各具体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职责要求明确、细化 聘用条件,在岗位招聘时对外发布。

      第四章 聘用形式及聘期第十二条A类合同聘用制人员实行“准聘-长聘制”准聘期六年(其中首聘期三年、续聘期三年)签订准聘合同合同聘用制人员在首聘期届满前六个月内,考核到达学校规 定的条件和要求,方可续聘续聘期届满考核合格者可签订长聘 合同未能通过考核选拔的人员,准聘(首聘或续聘)合同期满后 合同自然终止签订长聘合同的A类岗位人员,符合条件者可参加学校专 业技术高级岗位晋升或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被录用为副高、 副处及以上岗位的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第十三条B类岗位合同聘用制人员的聘期按任务要求及合 同执行,一般为六个月到三年B类岗位聘用人员符合相应条件者可参加学校或湖北省专 业技术职称评审评审结果不与待遇挂钩,仅作为相应岗位任职 资格证明第十四条C类岗位合同聘用制人员的聘用期限一般应与任 务起止时间保持一致,但最长不超过二年第五章招聘程序第十五条A类、B类岗位的招聘程序(一)制定招聘方案 人事部根据学校岗位需求情况拟定招聘方案报学校审批二)发布招聘启事人事部根据学校审批通过的招聘方案 启动招聘工作,由学校或通过第三方发布招聘启事三)个人报名人事部负责受理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四)资格审查人事部负责组织资格审查。

      五)笔试、面试人事部及各具体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六)审议并公示人事部负责组织学校相应系列的人员聘 用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审议,并对审议通过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七)学校审批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人事部确定拟聘人 员后,报学校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审批A)体检人事部负责通知拟聘人员体检九)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合同经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 入职手续,学校与合同聘用制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待遇、岗 位职责和考核目标等合同条款第十六条C类岗位的招聘由具体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程序 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要求执行第六章合同管理第十七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A类(准聘期)、B类、C类 聘用岗位均实行劳务派遣制合同由学校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与 聘用人员签订进入长聘期的A类人员合同由学校与聘用人员 签订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规定,合同应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基础上签订,并共同遵守履行第十八条 对签订固定期限聘用合同的新到校人员应设定试 用期(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试用期含在合同期内合同期限三 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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