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煤业公司125井“5.12”顶板事故调查报告.doc
11页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煤业公司125井“5.12”顶板事故调查报告 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煤业公司125井 “5•12”顶板事故调查报告 2022年5月12日18时,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煤业公司125井(以下简称西安煤业公司125井)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82.0489万元 事故发生后, 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相关部门报告了事故状况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成立了由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辽源监察分局副局长曹轶任组长,辽源市公安局、辽源市西安区安全生产监视治理局、辽源市西安区总工会、辽源市西安区纪委监察局等相关部门人员参与的西安煤业公司125井 “5•12”顶板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了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 事故调查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技术分析,查明白事故发生的经过、缘由、人员伤亡状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
现将事故调查的有关状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矿井概况 (一)西安煤业公司概况 西安煤业公司隶属于吉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企业,位于辽源市西安区境内,下辖2个生产井区(125井、六区),总核定生产力量164万吨/年,从业人员3968人,安全生产治理机构健全 (二)西安煤业公司125井概况 西安煤业公司125井位于辽源市西安区境内, 隶属于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煤业公司,矿井核定生产力量为126万吨/年,2022年产量157.55万吨(2022年核定生产力量165万吨/年)现有职工1481人,安全生产治理机构健全矿井开拓方式为片盘斜井,采煤方法为单一长壁综合机械化放顶煤;矿井通风方式为四条井筒入风、三条井筒回风的混合式通风方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供电方式为双回路电源线路供电;运输方式为主斜井钢带机提升,斜井串车和斜井人车帮助提升;排水系统为两段排水;瓦斯等级鉴定为高瓦斯矿井,煤层自燃倾向性为Ⅰ类易自燃,煤尘具有爆炸性,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简洁类型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为KJ19N、KJ101N型,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为KJ241型(发生事故的掘进三段于2022年2月29日由六区调入125井西部区,掘进三段原有的人员定位识别卡与125井西部区人员定位系统不兼容,致使掘进三段人员定位识别卡无法识别。
已另行立案调查处理)井田范围内有两层可采煤层:上煤、下煤,现在下煤残煤中复采 西安煤业公司125井现有2个采煤区,分别为东部区、西部区,发生事故的为西部区西部区现有从业人员780人,设9个段队,其中2个采煤段,3个掘进段,4个帮助段现有-200m和-290m两个生产水平,2个采煤工作面, 2个掘进工作面,1个预备工作面,发生事故地点为09001采煤工作面 (三)矿井“三证一照”状况 矿井“三证一照”齐全其中:采矿许可证(证号:C2202202222111120229239),有效期2022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8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20400000008471),有效期2022年4月17日至2056年6月21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吉)MK安许证【2022163】),有效期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 25日;矿长安全资格证(证号:220403196307230556),有效期2022 年 9月10日至2022年9月10日 (四)事故地点概况 事故地点位于-200m水平09001采煤工作面。
该采煤工作面开切眼均为在旧采迹中施工,于2022年4月24日贯穿,2022年5月6日开头开切眼由下至上扩面施工并安装综采支架,截止5月12日扩面施工17.4m(工作面坡度24°),还剩2.6m扩面施工完毕工作面已经安装完毕10盘综采支架 09001采煤工作面开切眼采纳36kg/mU型钢棚支护,三节一架,棚距0.5m,巷道下宽3.8m,净高2.4m,帮顶铺菱形金属网工作面开切眼扩帮施工扩大断面,扩帮断面宽3m、高2.75m,扩帮后,使用木梯棚支护,扩帮长度到达1.5m时安装综采支架木梯棚支护规格为:棚梁采纳φ20cm以上长6m硬质圆木,棚腿长2.6m,棚距0.7m现场已安装的第10盘液压支架与扩面迎头之间有两架木梯棚,紧贴液压支架的第一架木棚打4根单体液压支柱,其次架木棚打6根单体液压支柱,顶板铺设菱形金属网,迎头煤壁用单体液压支柱、金属网和木料封护 事故地点为其次架木棚靠近左帮位置,端头帮顶非常破裂工作面煤壁距底板1.2m以上有空隙到顶板,可见空隙长1.4m,宽0.5m,深0.7m现场有约2吨的煤与矸石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抢救过程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5月12日四点班,掘进副区长刘振龙、通风(安全)副区长杨洪杰为当班带班下井领导。
15时30分,西安煤业公司125井西部区掘进副区长刘振龙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布置本区安全生产任务 15时40分,掘进三段技术员李光组织召开了本段班前会,安排当班连续进展09001采煤工作面的扩帮作业当班一共出勤10人,包括技术员李光、验收员韩京宝和小班8人详细分工为:值班排长孙继良、大工魏君负责迎头开帮,韩京宝帮助;周学君、赫永君、吴平负责在回风顺槽运料;李俊才、聂海东负责操作刮板输送机;朱昌清负责砸大块 魏君、孙继良、韩京宝于17时左右到达09001采煤工作面,三人先在迎头距底板0.6m以上挂3m长菱形金属网,防止淌货,之后用一根2.4m∏钢支护煤壁,用三根单体液压支柱进展支护,左帮用一根1.2m长枕木打两根单体液压支柱进展支护做完预备工作后,魏君等三人开头手工掘进,将近18时,孙继良招呼启动刮板输送机,之后三人开头扒货,魏君在迎头左帮扒货、孙继良在距迎头中间2m的位置扒货、韩京宝在迎头右侧扒货,李光在迎头右侧上方监护施工18时左右,帮顶突然下货,将魏君埋压,孙继良随后马上喊人抢救 (二)事故抢救过程 在工作面的孙继良、韩京宝、李光马上进展抢救18时15分左右,魏君被扒出,李光随后向调度室进展了汇报。
魏君被运送到地面后,送往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总医院,于5月13日1时07分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善后处理状况 事故发生后,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事故状况通知遇难者家属,并乐观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四、事故缘由和性质 (一)直接缘由 作业人员在09001采煤工作面开帮扩面过程中,由于帮顶破裂、压力大,未准时有效掌握顶板,导致帮顶冒货将魏君埋压 (二)间接缘由 1、现场治理工作不到位作业人员“敲帮问顶”工作不到位,没有准时有效处理破裂帮顶; 2、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没有考虑到工作面开帮导致孤岛状态时压力高度集中应实行的针对性措施; 3、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没有严格根据安全技术措施中对巷道帮顶破裂、简单淌货的隐患规定用木质川杆子封顶; 4、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未准时发觉并消退井下作业场所致灾因素及产生的隐患; 5、职工危急辨识力量缺乏不能正确对危急源进展预判、识别,进而不能进展管控; 6、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存在幸运心理,工作中图省事、怕麻烦,自我保安和相互保安意识差;安全训练、班组建立工作不到位,班组培训训练薄弱,不能准时发觉并正确处理作业人员思想、精神、身体状况特别状况,上岗治理欠标准。
(三)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西安煤业公司125井“5•12”顶板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五、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孙继良,群众,值班排长,负责当班安全生产治理工作现场安全治理工作不到位,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没有准时有效组织处理破裂顶板,对这起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惩罚方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赐予警告、并惩罚款五千元的行政惩罚;建议参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赐予撤职处分; (二)李光,党员,掘进三段技术员,当班段带班干部,负责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工作及当班安全生产现场治理工作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执行不到位,现场安全治理工作不到位,对这起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惩罚方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赐予警告、并惩罚款五千元的行政惩罚;建议参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赐予撤职处分; (三)刘吉付,党员,掘进三段段长,负责该段安全生产治理工作安全训练工作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对这起事故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惩罚方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赐予警告、并惩罚款三千元的行政惩罚;建议参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赐予记大过处分; (四)刘振龙,党员,西部区开拓掘进副区长,当班西部区带班下井领导安全训练工作不到位,安全治理工作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对这起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惩罚方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赐予警告、并惩罚款三千元的行政惩罚;建议参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赐予记大过处分; (五)杨洪杰,党员,西部区通风(安全)副区长,负责全区安全治理工作安全训练工作不到位,安全治理工作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对这起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惩罚方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赐予警告、并惩罚款三千元的行政惩罚;建议参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赐予记过处分; (六)胡少鹏,党员,西部区区长,负责全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
安全训练工作不到位,安全治理工作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对这起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惩罚方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赐予警告、并惩罚款五千元的行政惩罚;建议参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赐予记过处分; (七)张国君,党员,125井井长,负责全井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是全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安全训练工作不到位,安全治理工作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对这起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惩罚规定(试行)》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赐予上一年年收入(100859元)30%的行政惩罚,共计罚款30257.70元;建议参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赐予撤职处分; (八)赵铁,党员,西安煤业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当班西安煤业公司带班下井领导安全治理工作不到位,对这起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惩罚方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赐予警告、并惩罚款三千元的行政惩罚;建议参照《安全生产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