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汇编.doc
13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庞寨完全小学学校消防安全制度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 119,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二、保障校内的各种消防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 100%,并作好检查记录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设施,违者要严肃处理三、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必须做到专门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室内必须有沙包,按规定配置灭火器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要提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六、图书馆、实验室、电化教室等场所要按规定配齐配足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室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不得使用闸刀开关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七、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 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八、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热的快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吸烟、点蜡烛和蚊香,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九、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 并且要教育家属及子女共同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十、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一、学校举办大型活动,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向教委和消防部门提前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举办室内集会,电工要固守岗位1/ 13二、对无视消防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消防安全例会制度一、学校每季度召开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全体成员必须参加会议必要时,可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参加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学校消防安全形势,通报火险隐患情况,分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提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部署学校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消防组织管理制度一、义务消防队受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二、义务消防队,应编制名册,明确负责人,并随组成人员的变化而及时补充、调整三、学校的义务消防队,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知识、消防法规、消防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应有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四、义务消防队员要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五、义务消防队员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六、发生火灾时,义务消防队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物资、保护现场等工作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一、学校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落实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填写巡查、检查记录二、学校义务消防队负责实施日常防火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字, 存入学校消防档案2/ 13三、义务消防队负责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定期防火检查,节假日放假、开学前后也应当组织一次全面的定期防火检查, 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定期检查前,应确定检查人员、部位、内容检查后,检查人员、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入学校消防档案四、日常防火巡查应以教室、宿舍、食堂、锅炉房、配电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为重点,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五、定期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一、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由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3/ 13二、学校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2、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用电器具;3、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6、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7、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三、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 应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四、整改完毕,负责整改人员应上报至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未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或部门,学校应根据相关奖惩措施对责任人进行惩处五、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 以及学校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 学校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六、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七、学校要认真做好火灾隐患整改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一、实行消防例会制度各处室、年级组每周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会议,学校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会议,总结工作,部署任务,防范于未然二、开展灭火实战演习单位每半年组织职工举行一次灭火实战演习,提高自防自救能力4/ 13三、开展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单位每半年举办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做到每个职工每年都接受一次以上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 教育职工学会基本的防火、灭火知识和火场逃生知识新进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之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素质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主动抓好 “119消”防日和重要时节、重大活动期间以及单位日常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每个月出一期消防宣传专栏五、积极派员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培训和消防宣传活动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消防值班制度一、学校要坚持 24 小时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二、值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三、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四、值班人员要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五、值班人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六、值班人员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学校的人员要进行驱逐并采取必要的措施5/ 13七、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地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一、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保持完好有效二、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四、使用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一、义务消防队负责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 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二、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三、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2、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四、消火栓维护管理要求:1、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2、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3、消火栓箱不应上锁4、消火栓箱内配器材应配置齐全,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6/ 13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由学校义务消防队负责二、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三、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四、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必要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五、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1、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 B1 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 ,并应留有 1 至 2 处检修孔;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 A 级材料制作。
配电箱不应安装在 B2 级以下(含 B2 级)的装修材料上;3、开关、插座应安装在 B1 级以上的材料上;4、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 A 级材料、或导线穿越 B2 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 A 级材料隔热;5、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六、学校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1、电气线路改造、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批手续,不得私拉乱接电气设备;2、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室、宿舍、图书室、计算机房等场所使用电炉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3、非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