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毕节市杨家湾煤矿瓦斯防治责任考核制度.docx
6页毕节市杨家湾煤矿瓦斯防治责任考核制度 毕节市杨家湾煤矿瓦斯防治责任考核制度 2023年二月十日 瓦斯防治责任考核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瓦斯防治工作、坚固树立瓦斯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将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开展我矿瓦斯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有效防范和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范围 有关瓦斯防治相关科室和瓦斯防治机构中全部人员以及所属科、队 三、职责 1、全面建立“通风牢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治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落实专职人员和专项经费,强化对瓦斯防治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综合协调 2、严格落实我矿瓦斯防治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不断完善瓦斯防治责任制,细化落实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瓦斯防治责任保障安全投入,完善矿井瓦斯防治系统,强化现场治理,加强职工培训,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准组织生产,严防瓦斯事故发生 3、严格监视瓦斯防治机构中的人员是否仔细履行各自的职责。
是否根据国家瓦斯防治相关政策标准仔细组织贯彻实施 4、做好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转,做到监控有效 5、仔细解决瓦斯防治工作中的有关难题 四、考核内容 通风牢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治理到位 五、考核方法 1、严禁井下任何地点无风、微风作业消失一次扣相关责任人2分 2、严禁随便开、停局部通风机消失一次扣相关责任人2分 3、严禁无规划停电停风,消失一次扣相关责任人3分,造成局部地点瓦斯超限的扣相关责任人3分 4、严禁风筒到迎头的距离符合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扣相关责任人2分 5、严禁局部通风机消失循环风,消失一次扣相关责任人2分 6、严禁局部通风机“一风吹” 排放瓦斯,发觉一次扣相关责任人3分 7、局部通风机必需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和三专供电,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需实行两闭锁,如发觉供电不合理的扣相关责任人3分, 不能实现两闭锁功能的扣相关责任人3分 8、严禁采掘工作面瓦斯积聚,瓦斯积聚扣相关责任人2分 9、严禁使用风帘等不标准设施调整风流,消失一次扣相关责任人2分。
10、必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建立通风设施不按规定建立的视详细状况扣相关责任人1~5分 11、建立通风设施后必需定期进展维护,如因维护不当,造成设施损坏的扣相关责任人2分 12、在设施损坏后不能准时修理的,造成风流紊乱的扣相关责任人2分 13、各个采掘工作面和硐室以及其他用风地点的风量必需充分,配风合理、风量充分,风流稳定,如消失配风不合理,扣相关责任人3分风量缺乏扣相关责任人2分风流不稳定扣相关责任人2分 14、井下的瓦斯抽放管路必需常常检查、修理、治理发觉不能根据常常检查、修理、治理的扣相关责任人3分 15、对井下各个钻场的瓦斯抽放状况必需定期进展观测、并填写抽放观看牌和瓦斯抽放观看报表不能进展观测的扣相关责任人2分,牌板填写不准时或填写错误的扣相关责任人2分,不填写瓦斯抽放观看报表的扣相关责任人2分 16、必需每月统计瓦斯抽采状况表,并定时上报毕节市七星关区工能局,不按月填写或瓦斯抽采状况表填写不正确的扣相关责任人2分 17、瓦斯抽放泵站值班人员必需每隔15分钟观看一次瓦斯抽放泵运行的各种参数(瓦斯浓度、设备温度、压力、流量等)及附属设备的运转状态。
并做好瓦斯抽放报表,不按时观测填写的扣相关责任人2分 18、当瓦斯抽放泵运行的参数发生变化时必需向调度室或相关部门反映,并做好记录,如不准时反映或不做记录的扣相关责任人2分 19、监控系统必需保证24小时不连续运行,并实时监控井下各个地点的瓦斯浓度变化状况,如因系统故障,不能准时传输数据的扣相关责任人2分 20、地面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需24小时在岗,声光报警气发出报警信号时,必需马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当天的值班矿长,并做好记录,如值班人员没有马上汇报状况的话扣2分,没有做记录的话扣3分 21、井下各种传感器的安设位置必需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规定,杜绝传感器的位置安设不当和不按规定安设,在检查过程中发觉传感器安设位置不当的扣相关人员2分,在规定地点没有安设传感器的扣相关人员3分 22、井下安设的各种传感器每班必需有巡检员巡回检查各个地点传感器的完好状况,并定期修理、爱护,不能巡回检查的扣相关责任人2分,不定期维护的扣相关责任人2分 23、巡检员必需每七天进展一次“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测试,每次测试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间,不按规定进展测试的扣相关责任人3分,测试时间超过规定的扣2分,没有做好测试记录扣2分。
24、跟班电工必需七天对井下全部的瓦斯传感器探头和便携式瓦斯检查仪进展一次检查和校正,并做好相关记录,不按规定时间进展检查和校正的扣相关责任人3分,没有记录或记录不全的扣相关责任人2分 25、检查和校正的时候必需使用规定的气体进展检查和校正不得使用浓度不符合规定的气体进展检查和校正,发觉一次扣相关责任人2分 26、检查和校正室在每班收、发光学瓦斯鉴定器前必需仔细检查瓦斯鉴定器的光、电、气路,如发觉不能按此要求做的,发觉一次扣相关责任人3分 27、加强对通风、瓦斯防治业务工作的领导,仔细执行各自的职责不能很好的履行或不履行各自职责的扣相关人员2分 28、实行有效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井下有瓦斯积聚时不能根据正确的方法排解积聚的瓦斯扣相关责任人3分 29、搞好矿井隔爆设施的治理,假如不按规定安设隔爆设施的罚相关责任人2分,该安设的地点没有安设的扣相关责任人2分 30、年终进展一次考核,总分值为100分,第一名嘉奖500元,最终一名或者是分数不够60分者每人扣300元 附:本考核方法为我矿试行方法,方法中的规定将会随着工作的进展不断修改完善。
通过制定本考核制度是为了保障我矿瓦斯治理规划、目标、措施的制定实施和体系、机构、投入的落实;细化瓦斯治理和瓦斯防治责任,并分降落实到我矿各个部门、环节和岗位,全面推动瓦斯防治工作的进程,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和和谐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