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南大学21秋《刑法》分论期末考核试题及答案参考91.docx
17页西南大学21秋《刑法》分论期末考核试题及答案参考1.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 )个月内不得转让 A.10 B.2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 )个月内不得转让 A.10 B.2 C.12 D.6C本题考核收购后事项的处理根据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2. 纳税人自产自用从价定率征税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纳税人自产自用从价定率征税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是:(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错误3. 下列作品中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是 ( ) A.诬蔑他人宗教信仰、妨害社会公共秩序的作品 B.《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下列作品中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是 ( ) A.诬蔑他人宗教信仰、妨害社会公共秩序的作品 B.《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C.新闻评论文章 D.财会簿记通用表格ABD本题考查的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问题 《著作权法》第4条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A项即属于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形,因此不受保护根据《著作权法》第5条的规定(法条参见前题解析),B项属于第①项规定的立法文件,不受保护,D项属于通用表格,不受保护,C项新闻评论文章是对新闻的评论,具有独创性,并非时事新闻本身,因此,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4. 债权人以对自己造成损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债务人的下列哪些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子支持?( ) A.债务债权人以对自己造成损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债务人的下列哪些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子支持?( ) A.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B.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 C.债务人无偿将财产赠与他人 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但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BC本题考查撤销权《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以上规定,应当选B、C项A项有可能成立代位权,与撤销权无关,应当排除。
在不合理的买卖中,撤销权的行使要求买受人有过错 D项中的买受人“不知该情形”,因此应当排除需要注意,不合理低价的买卖也是交易,因此,要强调买受人的过错5. 下列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 A.工业酒精 B.痱子粉 C.医用酒精 D.爽身粉下列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 A.工业酒精 B.痱子粉 C.医用酒精 D.爽身粉BD6. 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进行分类的基本标准是犯罪的( )A.一般客体B.直接客体C.对象D.同类客体参考答案:D7. 教唆犯的特点及其处罚原则教唆犯的特点及其处罚原则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所谓教唆犯,是指教唆他人实行犯罪的人其基本特点是,教唆他人实行犯罪而自己并未参加犯罪的实施教唆犯成立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和决心的故意;二是行为人在客观上必须实施了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由于具体情况不同,教唆犯有独立的教唆犯或非共犯的教唆犯和共犯的教唆犯两种情况但无论是非共犯的教唆犯或者共犯的教唆犯,除被教唆者已完成了被教唆的犯罪,达到犯罪既遂以外,都是犯罪未遂 对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所谓对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就是说,如果他起的是主要作用,应按主犯处罚;如果起的是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则应按从犯处罚由于教唆犯是引起他人犯罪意图的人,是犯罪行为的策动者,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都以主犯论处,从严处罚;(2)对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无论被教唆者是否实施被教唆的罪都要从重处罚,如果教唆犯既是主犯又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则应视为具备两个法定的从重情节,更应从严惩办;(3)所谓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包括被教唆的人没有产生犯罪的决意,或者产生了犯罪的决意但是没有实施犯罪,也包括被教唆的人所实施的不是教唆人所教唆的犯罪,无论属于何种情况,对教唆犯都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8. 关于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准据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中国关于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准据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C.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D.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本国法律,但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法律{"msg":"","data":[],"voicepath":""}9. 脱逃罪的主体不能包括( )A.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B.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C.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D.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参考答案:ABCD10.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企业计提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企业计提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B.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C.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D.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BC11. 紧急避险的条件A.起因条件B.限度条件C.对象条件D.时间条件E.限制条件F.主观条件紧急避险的条件A.起因条件B.限度条件C.对象条件D.时间条件E.限制条件F.主观条件正确答案: A B C D E F12. 论法律原则的功能中山大学2011年研)论法律原则的功能中山大学2011年研)正确答案: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的、稳定的法律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无论是对法的创制还是对法律的实施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其功能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r\n (1)为法律规则和概念提供基础或出发点对法律的制定具有指导意义对理解法律规则也有指导意义。
例如无罪推定原则成为众多诉讼规则的出发点和基础法的原则在法的制定方面的功能体现在:①法的原则直接决定了法律制度的基本性质、内容和价值方向;②法的原则是法律制度内部协调统一的重要保障;③法律原则对法制改革具有导向作用\r\n (2)直接作为审判的依据许多法律原则可直接作为断案依据这些原则的作用与规则无异例如美国法中的正当程序原则常常作为直接的审判依据\r\n (3)法律原则可以作为疑难案件的断案依据以纠正严格执行实在法可能带来的不公当某一案件的特殊事实导致适用原有规则不公正时法律原则则可作为断案依据\r\n (4)补充法律漏洞强化法律的调控能力由于社会关系纷繁复杂、变动频繁立法难免有失周全有时立法者对应纳入法律调整范围的事项可能一时尚难以作出细致规定也可能因缺乏预见而未作规定还可能因思考不周而导致已有的规定在某些情况下不能完全合理地适用上述情形在各国法律实践中均难以完全避免这样法律原则就成为补充法律漏洞的一种不可替代的手段它可以使法律对规则空白地带的事项加以调整也可以防止现有规则的不合理适用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的、稳定的法律原理和准则。
法律原则无论是对法的创制还是对法律的实施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其功能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1)为法律规则和概念提供基础或出发点,对法律的制定具有指导意义,对理解法律规则也有指导意义例如,无罪推定原则成为众多诉讼规则的出发点和基础法的原则在法的制定方面的功能体现在:①法的原则直接决定了法律制度的基本性质、内容和价值方向;②法的原则是法律制度内部协调统一的重要保障;③法律原则对法制改革具有导向作用2)直接作为审判的依据许多法律原则可直接作为断案依据,这些原则的作用与规则无异例如,美国法中的正当程序原则常常作为直接的审判依据3)法律原则可以作为疑难案件的断案依据,以纠正严格执行实在法可能带来的不公当某一案件的特殊事实导致适用原有规则不公正时,法律原则则可作为断案依据4)补充法律漏洞,强化法律的调控能力由于社会关系纷繁复杂、变动频繁,立法难免有失周全有时,立法者对应纳入法律调整范围的事项可能一时尚难以作出细致规定,也可能因缺乏预见而未作规定,还可能因思考不周而导致已有的规定在某些情况下不能完全合理地适用上述情形在各国法律实践中均难以完全避免这样法律原则就成为补充法律漏洞的一种不可替代的手段,它可以使法律对规则空白地带的事项加以调整,也可以防止现有规则的不合理适用。
13. 甲国警察布某,因婚姻破裂而绝望,某日持枪向路人射击甲国警方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围捕布某甲国警察布某,因婚姻破裂而绝望,某日持枪向路人射击甲国警方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围捕布某布某因拒捕被击毙但布某的疯狂射击造成数人死亡,其中包括乙国驻甲国参赞科某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就该参赞的死亡,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 A.甲国国家应承担直接责任 B.甲国国家应承担间接责任 C.甲国国家应承担连带责任 D.甲国国家没有法律责任D国际责任的构成1)布某持枪杀人是因为婚姻破裂而绝望,并非执行职务的行为,因此不构成行使政府权利的行为,不属于国家不当行为,应认定为一般私人行为2)一般私人对外国或外国人的不法侵害不引起国家责任,除非该行为是由于国家失职造成,或国家对该行为进行纵容,才可能引起国家对本身失职或放纵行为的责任,也即间接责任本案中甲国警方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围捕布某布某因拒捕被击毙表明甲国不存在失职或放纵行为,故不需承担责任14. 工会、妇女联合会对宪法所作的解释属于什么解释?( ) A.立法解释 B.行政解释 C.司法解释 D.非正式解释工会、妇女联合会对宪法所作的解释属于什么解释?( ) A.立法解释 B.行政解释 C.司法解释 D.非正式解释D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法律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题中工会、妇联属“其他组织”,其所作解释为非正式解释15. 从他开始就把法理学作为法学的一个独立的分支学科看待,他的名字是同作为学科的法理学的创立相从他开始就把法理学作为法学的一个独立的分支学科看待,他的名字是同作为学科的法理学的创立相联的,这个“他”是指( )A.哈特B.奥斯丁C.康德D.黑格尔【答案】B【解析】奥斯丁在法学方面有两个突出的贡献:一是从他开始,把法理学作为法学的一个独立的分支学科看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