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驱动控制芯片企业公司法与公司制改革方案.docx
29页泓域/驱动控制芯片企业公司法与公司制改革方案驱动控制芯片企业公司法与公司制改革方案目录一、 公司基本情况 2二、 项目基本情况 3三、 中国《公司法》的历史与现状 6四、 公司法的起源与发展 8五、 国有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阶段 10六、 传统国有经济管理体制的形成与弊端 14七、 项目风险分析 16八、 项目风险对策 18九、 人力资源配置 20劳动定员一览表 21十、 发展规划分析 22一、 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简介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的新常态,公司在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企业文化、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着力探索,提升企业综合实力,配合产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同时,公司注重履行社会责任所带来的发展机遇,积极践行“责任、人本、和谐、感恩”的核心价值观多年来,公司一直坚持坚持以诚信经营来赢得信任公司秉承“以人为本、品质为本”的发展理念,倡导“诚信尊重”的企业情怀;坚持“品质营造未来,细节决定成败”为质量方针;以“真诚服务赢得市场,以优质品质谋求发展”的营销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纵观全局,争取实现行业领军、技术领先、产品领跑的发展目标 (二)核心人员介绍1、侯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
1994年6月至2002年6月任xxx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于xx,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2年6月至2006年8月就职于xxx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8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副经理2011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监事、销售部副部长、部长;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3、肖xx,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9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4、许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11月至今任xxx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5、董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4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二、 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投资人xx有限公司(二)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三)项目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占地面积约36.00亩。
四)项目实施进度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12个月五)投资估算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15958.9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2863.6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0.60%;建设期利息146.3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92%;流动资金2948.9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8.48%六)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5958.99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有限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9983.87万元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5975.12万元七)经济评价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338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27174.62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4844.49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2.90%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40年(含建设期12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13086.46万元(产值)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24000.00约36.00亩1.1总建筑面积㎡39851.43容积率1.661.2基底面积㎡14880.00建筑系数62.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333.702总投资万元15958.992.1建设投资万元12863.692.1.1工程费用万元10875.52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1686.362.1.3预备费万元301.812.2建设期利息万元146.392.3流动资金万元2948.913资金筹措万元15958.993.1自筹资金万元9983.873.2银行贷款万元5975.124营业收入万元338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27174.62""6利润总额万元6459.32""7净利润万元4844.49""8所得税万元1614.83""9增值税万元1383.80""10税金及附加万元166.06""11纳税总额万元3164.69""12工业增加值万元10778.10""13盈亏平衡点万元13086.46产值14回收期年5.40含建设期12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22.90%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7935.68所得税后三、 中国《公司法》的历史与现状(一)旧中国的公司立法中国最早的公司法是清末光绪年(1903年)颁布的《公司律》。
它共有131条,对合资公司(相当于无限公司)、合资有限公司(相当于两合公司)、股份公司(相当于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相当于股份两合公司)分别做了规定辛亥革命后,1914年,北洋政府制定《公司条例》,也是规定了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等四种公司1929年,中华民国政府制定了《公司法》,这是中国现代一部比较完整的公司法,是台湾地区现行公司法的基础1940年又制定了第一个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的立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立法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颁布了《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了前面所提到的五种公司形式1954年又颁布了《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但在1957年社会主义改造之后,传统的私营公司和公私合营公司较长一段时间内在中国内地消失了从1961年开始,按行业组建了一些专业性生产公司和销售公司1964年,在工业、交通系统试办托拉斯联合公司,但这些公司基本上是公有的“行政性公司”80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这种公司更是大量涌现到80年代中期,中央不得不三令五申地进行清理整顿公司的工作与此同时,我国开始了部分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自1992年5月15日起,国家体改委、财政部等单位陆续须发了《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等15个文件,股份制改革随即在我国掀起热潮。
1993年12.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股份制改革进程中的一个划时代的里程碑在总结我国公司制建设和改革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2005年10月,新的《公司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修订通过,并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三)我国《公司法》的立法体系我国新的《公司法》分13章219条,全面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种公司的设立、组织与活动的有关问题我国《公司法》采取了“总一分一总”的结构方式第一章为总则,规定立法宗旨、公司定义、公司法律地位、管理体制、活动原则等基本问题,以及关于公司的设立、名称、投资等各种公司通用的法律制度;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股权转让、股份的发行与转让做出规定;第六章至第十章共五章,分别对两种公司形式通用的公司高管人员的资格和义务、公司债券、财务和会计、合并与分立、公司解散和清算等问题做出规定;第十一章规定的是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第十二章讲的是公司运作中涉及的法律责任,第十三章是附则这种结构既突出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出规定,又避免了条文上的重复。
四、 公司法的起源与发展(一)公司法的调整对象与作用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与终止的法律规范公司法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法指以单行的法律法规形式存在的有关法律;广义的公司法还包括上述法律之外的其他有关法律公司作为一种社会集资设立的企业,它的活动对社会公众经济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的影响较大,因而公司法的强行规范较多公司法的调整对象,是公司在运作过程中所发生的有关当事人之间的各种经济关系,以及它们的具体权利与义务包括:(1)国家对公司的经济管理关系,简称公司与政府的关系如公司的设立审批登记、股票发行与上市的审批程序、确定公司会计准则与财务报告格式、公司的清算与终止程序等2)公司内部关系这是指公司发起人之间、发起人同其他股东之间、公司管理人员同职工之间的关系,以及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建制等一些重要原则问题3)公司对外经济关系这是指公司与除政府之外的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公司对外经济关系的范围很广,其中,与一般企业相同的对外关系,国家已有相关的法规作出规范,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这里所指的是公司特殊的对外经济关系,如公司同债权人之间的关系、股东同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公司同认股人之间的关系、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等。
公司法同其他任何法律一样,起着对社会活动进行规范和调节的作用首先,公司法直接作用于人们的行为,通过命令、禁止、允许和提倡等方式,使人们在公司的设立、组织与经营活动中行为规范化其次,公司法通过对人们行为的规范,调整与公司相关的各种社会经济关系,保障公司和其他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二)资本主义国家公司法的沿革资本主义国家公司法的沿革,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1)特许阶段19世纪以前,西方各国基本上没有统一的一般性的公司法,公司的设立都经由皇室或议会特许,发给一些组织特许证,然后便可组建公司皇室的特许证上盖有国玺,规定了公司的性质和权利,以及股东的责任范围国会也可以通过特许法案允许设立公司,这些公司大多与公用事业有关2)一般性公司法阶段自19世纪开始,西方各国陆续制定一般性公司法原来在国会颁布的各种特别公司法令中,本已包含了许多普遍适用于所有公司的一般性规则,这为制定一般性公司法创造了有利条件英国于1844年制定《联合股份公司法》,允许不按特许方式组织,而通过注册方式成立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但股东要对债务负无限责任1856年,确定了这类股份公司的有限责任原则,这是具有历史意义的里程碑。
此后,英国的公司法又频繁修改法国于1867年颁布了单行的公司法德国于1892年颁发了世界上第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法》(实际上是关于两合公司的法规)3)公司法内容的更新与国际化进入20世纪,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公司制度迅速普及并向国际化发展各国公司法适应这种变化,在立法内容上不断更新,并加强了国际化的趋势例如,公司法的内容更加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各国公司法的条款越来越朝着统一化、国际化方向发展五、 国有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阶段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采取了循序渐进的方略,大致经历了“放权让利”、推行承包制、试行股份制和以“三改一加强”为中心的总体改革这样四个发展阶段1.第一阶段(1979—1984年),是以“放权让利”为基本内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