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次饮酒处罚小学老师家中饮酒遭被处罚!家里的事他人怎么知道了?.docx
2页二次饮酒处罚小学老师家中饮酒遭被处罚!家里的事,他人怎么知道了? 前几天,一则消息在全国老师交流群中被关注: 2021年10月20日,山东邹城市田黄镇中心小学老师聂井方、高德君在家中饮酒经群众举报调查核实后被通报通报理由是违反了相关要求,依据《邹城市“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问责措施”》第十一条之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两位老师劝诫处理,责令写出书面检验 事件被披露后,众多网友对这一事件发表见解,看法大致有两方面: 第首先,认为处罚的太任性大家认为,国家一再强调,必需把权力关在笼子里,必需依法使用权力对于公民个人来说,法无严禁即自由两位老师周末在自己家里饮自家的酒,请问有哪条法律严禁了?法律没有严禁的事情,教育局硬要管,这不是任性是什么? 第二方面,认为老师软弱可欺老师手无缚鸡之力,身无御辱之权,守住清贫,一心从教,逆来顺受但,这决不是让她们成为软柿子的理由有网友嘲讽说,一个小小老师竟然敢在家中饮酒!一个小老师应该不食人间烟火,应该无私奉献,应该鞠躬尽瘁死以后已,竟然敢在家中饮酒?应果断查处,以彰显国法!应该果断取消这两个老师的教学资格,叫你不听话! 这几日,笔者一直在思索这问题,这次,是不是相关部门又做错了什么?是不是什么要求有些不适宜?是不是又在找老师的事,专门欺负老师。
仔细考虑,这些疑问全部是否定的 第一,上级主管部门能够出台规范本系统、部门的要求在一个特殊的时间段,只有几天时间,不许可饮酒,没有什么不适宜的 第二,要求并不只针对老师这次不让饮酒的要求是由当地主管部门出台,不只是面对老师,还有当地全部的公职人员说只欺负老师,绝对不正确 第三,大棒为何会落到两位老师身上,首先是这二位老师确实纪律观念不强,特殊时期,明令禁酒,你为何要以身试法二是举报者太敬业笔者认为,乡村学校老师,夜间关门闭户,此处是我家,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你在家小酌两杯,怎么就被发觉,还被验了血,这确实是举报者的功劳 有时候,生活在一起的两口子,还不一定知道对方晚上在什么地方吃了饭,是否喝酒,而这位举报者对两位老师的行为竟然如此清楚,相信这其中不会只有饮酒这单单一件小事,一定还有很多的小说,只是没有当事者、相关的报道跟进不过,可能是笔者一个臆想吧 总而言之,这件事情,无什么评论的价值,而对于举报者和两位老师的“恩怨情仇”,笔者倒较感爱好,请知情者来八卦一下 (小桔灯公众号:xjdwhcb ,分享教育、生活、读书内容!欢迎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