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精选]《安全管理》之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doc

3页
  • 卖家[上传人]:庄**
  • 文档编号:171951036
  • 上传时间:2021-03-07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32.51KB
  • / 3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 目的为加强固定用火区域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保障用火作业过程人员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2. 范围适用于中原油(惠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区域用火作业及用火承包商3. 职责3.1 工程部职责:3.1.1 负责中原油(惠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区域用火作业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和发布3.1.2 负责对承包商用火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1.3 负责一般工程项目工程区域二级、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审核签发3.2 监理职责:负责《承包商动火作业许可证》HSE措施的审核3.3 总承包商的职责:3.3.1 负责建设项目工程区域二级、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的签发4. 用火过程监护管理4.2 一个固定用火区域必须制定至少一名专职用火作业监护人,并对办理《承包商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用火点全过程连续监护;对整个固定用火区域动火点动火情况记录,全过程作不间断巡检监护4.2 固定用火区域用火作业过程监督检查表的使用4.2.1 凡对进行用火作业的监护人必须按规定填写《用火作业过程监督检查表》4.2.2 作业前由监护人如表全面检查一次并如实填写。

      如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4.2.3 作业完成后,监护人检查无余火等隐患后填好完工时间并签名确认方可离开4.2.4 检查表必须如实填写,出现“X”的情况必须停止施工,整改完毕确认后才能继续施工,否则追究监护人的责任监护人提出整改但承包商从业人员不听劝告的,从严追究施工人员的责任4.2.5 检查表由监护人随身携带,监护完毕,附在在监护联上存档5. 固定用火(或者临时固定用火)管理5.1 固定动火区域有下列情况时,应办理《承包商动火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由承包商项目经理审核,报工程部审批,《承包商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不得超过七天《承包商动火作业许可证》可自行设计,报工程部备案5.1.1 在集中堆放和大量使用可燃物品场所的上方或水平距离10M范围内进行明火或有火花的作业时;5.1.2 采用可燃材料制作的包装箱上方或附近10M范围内进行明火或产生火花的作业时;5.1.3 在已安装好的电气或已敷设电缆的槽架上方及水平距离1M范围内,从事明火或有火花的作业时5.1.4 在用木材、塑料等可燃材料作成的屋面、顶棚、天花板及油帆布上方或放置、铺设可燃材料的室内,进行明火或产生火花的作业时;5.1.5 使用火炉、喷灯、热处理时。

      5.2 固定用火点要有明显的标志,不能超范围用火,申请用火单位必须指派一名用火监护人5.3 在固定用火区域内对有明确产权6. 其它6.1 现场使用的每个乙炔瓶必须有遮挡火星措施(带防火帽);乙炔瓶每次安装气压仪表后,必须采用肥皂水进行试漏,避免气瓶漏气着火6.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6.3 平固定用火作业许可证办理固定区域的电票;固定区域的用电,不得超出规定范围使用附件:承包商动火作业许可证.doc 。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