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限责任公司考点分析.doc
12页有限责任公司考点分析司法考试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考点分析,本文将司考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命题考点细细精 解,希望对备战司法考试的朋友们有所帮助一)设立冇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股东资格和人数:除国有独资公司外,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为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 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一人也可,五十人的限额确保人合性和封闭性,且人合为主,资合为否2、 股东出资要求:⑴最低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评估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 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总结:⑵出资形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 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不得出资的形式:劳务(无法转移所有权)、信用、商誉(价值不稳定)、口然人姓名、特许经营 权和设定扒保的财产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1、非货币出资金额最高可达百分之七十;->2、3万——9000; 10力•(一人公司)——3万;500万(股份公司)——150万⑶资本制【分期缴付制】: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 出资额。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木的百分Z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木 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13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总结:小于15万的公司首次出3万,大于15万的首次岀20%⑷出资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 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 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己 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总结:不出资或者不足的责任:出资+违约虚假出资的责任:补足+连带抽逃出资的责任:在抽逃额度内对公司外债负连带责任【公司对外承担债务的两种范围】★A、 股东都完成了出资:为公司资产现状B、 股东没有完成出资:为公司资产现状加未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 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具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股东缴纳出 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曲公司盖章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利和股东名册:一股东名册是股东资格取得丧失的唯一根据,这也适应于股份公司记名股票的股东,无记名股 票的股东只能依靠股票了1、股东权利⑴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 会计报告2)[有】股东可以要求杳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 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冃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 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H起十五H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 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⑶【冇】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冇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 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 除外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剩余财产分配权⑷强制解散公司的权利:公司僵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 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用尽公司内部救济原则),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Z十 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f 一方股东为原告,他方股东与公司一起为被告⑸代位诉权:f 一人(有)或者1% (股)⑹股权买回请求权f退股权(7) 临时股东会的召集权一十分之一权(8) 股东会的主持权一十分Z—权(9) 【股】提案权一3%(10) 【股】股票期权一5%-股东可以直接请求法院行使权利的情形:决议的无效与可撤消Z诉、查帐权、股权买回请求权、害股东直接诉、解散之诉2、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 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不区分善意恶意)第三人变更登记是强制义务(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转让1、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f内部转让没有通知义务,不影响人合性2、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人头主义,维护人合性】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口起满三十口未 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转让股权述是自由的3、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 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岀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 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优先购买权只存在丁人合性企业,如合伙、家庭财产分割、有限公司4、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 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短期吋效,除斥期 间)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5、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 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6、 股权买回请求权:有下列情形Z—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 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①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冃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 件的;-必须连续五年都投反对票②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③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英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 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ZH起六十H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I办议的,股东可以自股 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1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脚投票制度,只有这三种情形可以九I•日与六I•日是包含关系股东维权的机制】四大类救济一四大类救济:横向转、纵向退(股权买回请求权)、强制散(10%)、直接诉三大类诉讼:①害公司代表诉讼②害股东直接诉讼③董事会、股东无效可撤销之诉7、 股权的继承:口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罚章程另有规 定的除外f人数不限制,但股东总数不超过50人f继承的是股东资格(身份,不单是财产)可以章程排除章程不让排除的情形】-解散、股权买回请求权(股东走人的权利);各项股东诉权(公权力)f股份公司的资本多数决,但在有限公司可以排除四)公司治理机构1、 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资本多数决: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f此处出资比例为认缴出资比例股东会决议: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Z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f股份公司为出席会议股东三分之二2、 董事会:⑴董事会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散要散);但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萤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法定权利)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份公司5-19人我要久【国有全资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休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 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萤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萤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萤事 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国独也必须有职工董事,但是必须要职工代表大会选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人头主义】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 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3、监事会是冇限责任公司的监督机关⑴监事会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任期每届为三年股东人数 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 一,具体比例rti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rti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中的数字均与3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例如:监事王某被咼为经理违法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2、 最低注册资本和法定资本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 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3、 投资人的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冇限责任公司;另外,该一人冇限责任公 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不受该款限制,法人办的一人公司可以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4、 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 执照中载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5、 组织机构:一人冇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也就 是股东会的主要权利事项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三会全无6、 财产混同时的股东连带责任举证责任倒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 带责任一人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比较】(表格略)(六)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冇限责任公司1、无股东会f必须设董事会和监事会2、 董事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 职工代表萤事会成员由国冇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萤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一董事会行使股东会职权,但是三分Z二表决权决定事项需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兼职禁止义务(相对禁止):国有独资公司的萤事长、副萤事长、萤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3、 监事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 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一体现对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视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