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南京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政策.docx

3页
  • 卖家[上传人]:人***
  • 文档编号:442180376
  • 上传时间:2023-03-13
  • 文档格式:DOCX
  • 文档大小:8.24KB
  • / 3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政策(2019修订对照表)原条款修订后条款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份; 声誉风险,进一步完善全面风险管 理体系,提升本行上市公司形象, 保证本行各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的《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 弓1》并结合《公司章程》及自身实 际,制定本政策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南京银行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声誉风险,进一步完善全面风险 管理体系,提升本行上市公司形 象,保证本行各项业务的可持续 发展,根据《商业银行声誉风险 管理指引》并结合《公司章程》 及自身实际,制定本政策第五条本行声誉风险管理政策 的取向是:主动防范即通过积极 主动的预防,采取有效管理措施, 将利益相关方对本行的负面评价 降低到最低程度,最大程度地减少 对社会公众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 响第五条本行声誉风险管理工作 应在全行总体风险偏好的指导 下,加强全方位宣传与品牌体系 打造,提升我行社会影响力与品 牌美誉度,并通过积极主动的预 防,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将利益 相关方对本行的负面评价降低到 最低程度,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社 会公众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

      第十二条(五)重大声誉事件发 生后12小时内向银监会或其派出 机构报告有关情况;(七)及时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递交处置及评估报告第十二条 (五)重大声誉事件 发生后12小时内向中国银保监会 或其派出机构报告有关情况;(七)及时向中国银保监会 或其派出机构递交处置及评估报 告第十五条 对本行突发性的声誉第十五条 对本行突发性的声誉风险事件,高级管理层应及时向董 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对重大 声誉风险事件除及时向董事会风 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外,还必须在 发生后12小时内向银监会或其派 出机构、其他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 况,必要时及时向银监会或其派出 机构递交处置及评估报告风险事件,高级管理层应及时向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对 重大声誉风险事件除及时向董事 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外,还必 须在发生后12小时内向中国银保 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其他相关部 门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及时向 中国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递交 处置及评估报告第十六条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 声誉风险进行内部审计,审计结果 直接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报 告第十六条本行审计部门将声誉 风险纳入审计范围。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