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有四种典型的形式.docx
5页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word资料 - - - - - - - - - - - - - - -招标有四种典型的形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比选,竞争性谈判;一、公开招标 ( Open Tendering),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 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挑选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国际上 政府选购通常采纳这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进行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以及与 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选购 ,必需进行招标;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必需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选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选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 1)、(2)、( 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邀请招标 ;现行法律下有两种意义的邀请招标:在招标投标中的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在政府选购中的邀请招标是指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选购人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选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公布投标人资格条 第 1 页,共 4 页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word资料 - - - - - - - - - - - - - - -件,经过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选购人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挑选 3 家以上的投标人作为正式的投标人, 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与投标;可以用于邀请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 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 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救济资金的项目;( 4)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需招标的项目;三、竞争性谈判 ,是指选购人或者选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 3 家以上供应商就选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竞争性谈判选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预备期,能使选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二是削减工作量, 省去了大量的开标、 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削减选购成本;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敏捷的谈判;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爱护;五是能够鼓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选购产品中, 同时又能转移选购风险;谈判小组由选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文件中至少应当明确谈判程序、 谈判内容、 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标准等事项;谈判须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选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公 第 2 页,共 4 页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word资料 - - - - - - - - - - - - - - -告;公告至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般不得少于 5 天,选购数额在 300 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一般不得少于 10 天;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货物 或者服务,可实行竞争性谈判选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别,不能确定具体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货物 或者 服务,可实行竞争性谈判选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别,不能确定具体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采纳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意用户紧急需要的;(四)不能事先运算出价格总额的;四、比选(招标一般适用于 200 万以上的项目; 比选是 200 万以下的项目;)比选招标是招标方式的一种, 它是指比选人或比选代理人事先公布出条件和要求, 从自愿报名参与比选的申请人中根据规定方式, 邀请特定数量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参与招标的项目竞争, 就中通过比较, 挑选并最终确定中选任的活动过程;比选的适用条件: 比选是法定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有益补充,有其自身的使用条件; 例如《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方法》规定: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包括项目的 施工、勘 第 3 页,共 4 页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word资料 - - - - - - - - - - - - - - -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 ,其总投资额 在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 ,凡达到下述条件中的一种,即可进行比选;( 1)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 200 万元)、且在20 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20 万元)的施工项目;( 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 万元人民币以下 5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服务;( 3)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30 万元人民币以下 5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监理服务;( 4)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下 1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招标;必需进行招标的项目,依法开展两次招标失败后,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不再进行公开招标的,应当通过比选确定承包人; 第 4 页,共 4 页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