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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区社保公金新政策解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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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二二○○一一年五月一一年五月新政策解读新政策解读新政策解读新政策解读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制度概况社会保险制度概况Ø现收现付制现收现付制(部分积累):绝大多数国家采取此模式(部分积累):绝大多数国家采取此模式 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克服人口老龄化后的基金支付压力克服人口老龄化后的基金支付压力Ø预筹积累制预筹积累制:新加坡、智利等少数国家采取此模式:新加坡、智利等少数国家采取此模式 克服人口老龄化后的基金支付压力;克服人口老龄化后的基金支付压力; 基金的保值增值,新积累的基金存在贬值风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新积累的基金存在贬值风险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沿革园区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沿革ü1994-19971994-1997年,与苏州市相同的社保制度年,与苏州市相同的社保制度ü19971997年年4 4月月-2003-2003年,园区公积金制度(区内)和年,园区公积金制度(区内)和 社会保险制度(区外)双轨制社会保险制度(区外)双轨制ü20042004年年1 1月至今,单一的公积金制度,分设月至今,单一的公积金制度,分设A A、、B B、、C C三类三类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A A类综合保障计划:类综合保障计划: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保障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保障B B类综合保障计划:不含住房保障类综合保障计划:不含住房保障C C类综合保障计划:不含住房保障和门诊医疗类综合保障计划:不含住房保障和门诊医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险种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险种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 1、园区公积金制度的发展沿革、园区公积金制度的发展沿革综合性综合性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制度制度基本养老基本养老医医 疗疗生生 育育失失 业业工工 伤伤住房保障住房保障单位单位 会员会员97.497.4--98.1298.12单位单位 会员会员99.199.1--01.601.6亚洲金亚洲金融危机融危机影响影响单位单位 会员会员01.701.7--03.1203.12金融风金融风波过后波过后单位单位 会员会员04.104.1至今至今单位单位 会员会员缴费缴费比例比例年份年份单位单位 会员会员相当于原相当于原来公积金来公积金制度制度相当于区外相当于区外社保制度社保制度临时性保临时性保障计划障计划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 2、园区公积金制度的主要特点、园区公积金制度的主要特点统筹帐户统筹帐户入帐比例入帐比例个人帐户个人帐户入帐比例入帐比例预筹积累,纵向平衡预筹积累,纵向平衡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公积金帐户入帐比例与苏州市区对比园区公积金帐户入帐比例与苏州市区对比单位缴费单位缴费3434% %个人缴费个人缴费11%11%单位缴费单位缴费22.2%22.2%个人缴费个人缴费22%22%包含养老、包含养老、医疗和住房医疗和住房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公积金帐户设置与苏州市区对比园区公积金帐户设置与苏州市区对比基本养老基本养老医医 疗疗住住 房房基本养老基本养老医医 疗疗普普 通通(含养老和住房)(含养老和住房)社会统筹社会统筹工工 伤伤大病大病(生育)(生育)养养 老老工工 伤伤生生 育育医医 疗疗失失 业业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公积金各计划缴费比例与市区比较表园区公积金各计划缴费比例与市区比较表区域区域缴费类型缴费类型现行缴费比例现行缴费比例个人账户入账比例个人账户入账比例合计合计单位单位个人个人合计合计养老养老医疗医疗普通普通园区园区A A计划计划44.2%44.2%22.2%22.2%22%22%40%40%2%2%2%2%36%36%B B计划计划36.2%36.2%18.2%18.2%18%18%29.5%29.5%11%11%2.5%2.5%16%16%(特别)(特别)C C计划计划28.2%28.2%14.2%14.2%14%14%22%22%8%8%  14%14%(特别)(特别)市区市区社会保险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61%61%42%42%19%19%27%27%8%8%3%3%16%16%(住房)(住房)社会保险社会保险45%45%34%34%11%11%11%11%8%8%3%3%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现行园区公积金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现行园区公积金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由于园区公积金由于园区公积金““预筹积累、纵向平衡预筹积累、纵向平衡””的制度特点,长期以来与的制度特点,长期以来与区外社保制度对接不畅,特别是区外社保制度对接不畅,特别是20092009年底国家社保转移新政策的出年底国家社保转移新政策的出台,更加剧了会员的不满情绪。

      台,更加剧了会员的不满情绪 目前动用公积金普通账户购房只能购买园区内房源,并且不能享受优目前动用公积金普通账户购房只能购买园区内房源,并且不能享受优惠利率,广大会员对此反响一直十分强烈惠利率,广大会员对此反响一直十分强烈现行公积金制度的账户设置产权关系不明晰,特别是办理关系转移和现行公积金制度的账户设置产权关系不明晰,特别是办理关系转移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提取时侵犯了个人产权,会员一直反响强烈个人账户一次性提取时侵犯了个人产权,会员一直反响强烈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前言前言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社会保险法》的主要精神《社会保险法》的主要精神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社会保险法》对园区公积金制度的影响《社会保险法》对园区公积金制度的影响第三部分:第三部分: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的调整概述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的调整概述第四部分:第四部分: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新政解读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新政解读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前前 言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于20102010年年1010月月2828日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35号主席令予以号主席令予以颁布,自颁布,自20112011年年7 7月月1 1日起施行。

      至此,全国各省、市、日起施行至此,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港、澳、台地区除外)从自治区(港、澳、台地区除外)从20112011年年7 7月月1 1日起都将日起都将在《社会保险法》的法律框架下实施与之相统一的社会在《社会保险法》的法律框架下实施与之相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保险制度苏州工业园区也不能例外苏州工业园区也不能例外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第一部分:《社会保险法》的主要精神第一部分:《社会保险法》的主要精神1 1、明确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明确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2 2、规定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规定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3 3、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基本养老保险、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员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员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4 4、明确养老保险关系实行全国统一转移。

      参保人员在未达退、明确养老保险关系实行全国统一转移参保人员在未达退休年龄之前不得办理退保手续,只能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休年龄之前不得办理退保手续,只能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部分:《社会保险法》对园区公积金制度的影响第二部分:《社会保险法》对园区公积金制度的影响主要方面主要方面园区规定园区规定国家规定国家规定1 1、缴费入账、缴费入账 规定规定 单位缴费入统筹账户单位缴费入统筹账户个人缴费入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入个人账户单位和个人的缴费以入个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以入个人账户为主,统筹部分较少账户为主,统筹部分较少五险分开设置五险分开设置五险混合设置(含住房)五险混合设置(含住房)全国实行统一转移全国实行统一转移不得提取不得提取可提可转可提可转2 2、保险账户、保险账户 设置设置3 3、养老关系、养老关系 处理处理结论:园区公积金制度的调整迫在眉睫结论:园区公积金制度的调整迫在眉睫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第三部分:园区公积金制度的调整概述第三部分:园区公积金制度的调整概述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第四部分: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新政解读第四部分: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新政解读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 1)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正处于改革试验的探索期;)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正处于改革试验的探索期;((2 2)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成功为园区提供经验借鉴。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成功为园区提供经验借鉴维护园区和谐稳定维护园区和谐稳定提供智力支持提供智力支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2 2、客观评价园区公积金制度的积极意义客观评价园区公积金制度的积极意义 1 1、正确看待园区借鉴新加坡公共管理经验的产物、正确看待园区借鉴新加坡公共管理经验的产物————公积金制度公积金制度园区公积金制度的背景园区公积金制度的背景((1 1)合理安排保障基金,满足不同就业年)合理安排保障基金,满足不同就业年 龄段职工重点要解决的社会保障问题龄段职工重点要解决的社会保障问题((2 2)账户设置、住房保障等方面的特)账户设置、住房保障等方面的特色在吸引人才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色在吸引人才方面具有独特优势((3 3)企业缴费比例较低,有利于招商)企业缴费比例较低,有利于招商引资,提升园区投资的软环境引资,提升园区投资的软环境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 1、调整思路、调整思路确保园区劳资关系和谐稳定,实现劳资政三方共赢确保园区劳资关系和谐稳定,实现劳资政三方共赢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律法律层面层面2 2、调整依据、调整依据江苏省江苏省政府政府苏州市苏州市政府政府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城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政府政府层面层面函复:明确要求按照《社会保险法》函复:明确要求按照《社会保险法》 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常务会议通过常务会议通过市长令即将颁布市长令即将颁布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3 3、调整方向、调整方向原有公积原有公积金制度金制度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公积金)(公积金)制度制度调整调整过渡过渡住房公积住房公积金制度金制度增设增设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国家社会保险制度国家社会保险制度最最终终并并轨轨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4 4、调整原则、调整原则老人老账老人老账老人新账老人新账新人新账新人新账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5 5、调整内容、调整内容((1)调整参保类型)调整参保类型((2)调整账户设置)调整账户设置((3)调整入账方式)调整入账方式((4)调整缴费比例)调整缴费比例((5)调整养老关系处理方式)调整养老关系处理方式((6)调整购房范围)调整购房范围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6 6、调整时间、调整时间苏州工业园区将于苏州工业园区将于20112011年年7 7月月1 1日起实施社会保险(公积金)新日起实施社会保险(公积金)新政策,与《社会保险法》的实施时间保持一致。

      政策,与《社会保险法》的实施时间保持一致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解读《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 2. 配套细则解读配套细则解读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老人老账老办法老人老账老办法 老人新账过渡办法老人新账过渡办法((1 1)新老账户管理模式)新老账户管理模式 新人新账新办法新人新账新办法原公积金会员的老账户按老办法处理,对于非苏州市户籍的农原公积金会员的老账户按老办法处理,对于非苏州市户籍的农村人员仍允许村人员仍允许““可提可转可提可转””原公积金会员新缴纳的账户按过渡办法处理,个人的购房摊原公积金会员新缴纳的账户按过渡办法处理,个人的购房摊还不受影响、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基本保持不变还不受影响、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基本保持不变新参保员工的新账户完全按照新办法处理,实行新参保员工的新账户完全按照新办法处理,实行““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国家统一的制度模式。

      的国家统一的制度模式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取消了原公积金取消了原公积金A A、、B B、、C C三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三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设立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甲、乙两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设立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甲、乙两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增设园区住房公积金制度增设园区住房公积金制度2 2)参保类型)参保类型 公积金公积金A A类计划类计划公积金公积金B B类计划类计划公积金公积金C C类计划类计划参加参加可选择可选择参加参加原公积金原公积金A A类会员类会员原公积金原公积金B B、、C C类会员类会员新参保人员新参保人员甲类综合甲类综合保障计划保障计划(过渡办法)(过渡办法)乙类综合乙类综合保障计划保障计划(新办法)(新办法)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制度调整前调整前保障计划类型保障计划类型调整后调整后保障计划类型保障计划类型参保对象参保对象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3 3)账户设置和缴费比例)账户设置和缴费比例 阶段阶段缴费比例缴费比例((%))账户设置及入账比例账户设置及入账比例((%))单位单位个人个人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统筹账户统筹账户医疗医疗养老养老住房住房特殊特殊补充补充养老养老失业失业大病大病生育生育工伤工伤个人个人补充补充公积金公积金A计划计划22.222.222222 22 236362.52.51.51.50.20.2甲类甲类计划计划282819193 32 26 6161614141 11 12 21 11 1住房可实行浮动缴费,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对等缴交,上限为缴费工资基数的住房可实行浮动缴费,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对等缴交,上限为缴费工资基数的8%8%阶段阶段缴费比例(缴费比例(% %))账户设置及入账比例(账户设置及入账比例(% %))单位单位个人个人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统筹账户统筹账户医疗医疗养老养老特别特别养老养老失业失业大病大病生育生育工伤工伤公积金公积金B B计划计划18.218.218182.52.5111116164 42.52.50.20.2公积金公积金C C计划计划14.214.214140 08 814144 42 20.20.2乙类乙类计划计划202011113 38 8——15151 12 21 11 1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4 4)保障待遇)保障待遇 甲类综合保障计划甲类综合保障计划①①个人缴费比例减少,工资净收入增加个人缴费比例减少,工资净收入增加 ②②社会保险待遇基本保持不变,医疗个人账户金额增加社会保险待遇基本保持不变,医疗个人账户金额增加 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待遇与苏州市区相同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待遇与苏州市区相同 ③ ③住房保障待遇提高住房保障待遇提高 购买房源可至苏州大市范围;租房提取报销比例由原来的约购买房源可至苏州大市范围;租房提取报销比例由原来的约7.2% 7.2% 增至增至16%16%;; 已动用原公积金账户购房的员工摊还不受影响已动用原公积金账户购房的员工摊还不受影响, ,未动用过的员工可选择的优惠更多未动用过的员工可选择的优惠更多乙类综合保障计划乙类综合保障计划①①个人缴费比例减少,工资净收入增加个人缴费比例减少,工资净收入增加 ②②社会保险待遇基本保持不变社会保险待遇基本保持不变,,医疗个人账户金额增加(原医疗个人账户金额增加(原C C类会员增类会员增 加医疗个人账户)加医疗个人账户) 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待遇与苏州市区相同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待遇与苏州市区相同 ③③住房保障待遇提高住房保障待遇提高( (指单独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指单独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 购买房源可至苏州大市范围;租房可提取比例达购买房源可至苏州大市范围;租房可提取比例达16%16%;; 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利率贷款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利率贷款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5 5)转移和提取)转移和提取社保关系社保关系转移转移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存量提取存量提取仍按新政实施前的社保转移计算办法仍按新政实施前的社保转移计算办法办理办理老老账账户户回乡务农人员仍按原规定可转可提回乡务农人员仍按原规定可转可提(提取比例不变(提取比例不变, , 社保缴费年限清零社保缴费年限清零) )社保关系社保关系转移转移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存量提取存量提取按国家和省、市政策执行按国家和省、市政策执行新新账账户户养老个人账户只能办理转移,不得提养老个人账户只能办理转移,不得提前支取;医疗个人账户和住房账户可前支取;医疗个人账户和住房账户可按规定办理转移或一次性提取。

      按规定办理转移或一次性提取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配套细则一:《苏州工业园区原公积金基金管理规定》配套细则一:《苏州工业园区原公积金基金管理规定》新政前的原公积金个人专户基金管理方式保持不变;新政前的原公积金个人专户基金管理方式保持不变;与新政后的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分账管理与新政后的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分账管理原公积金原公积金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存量存量( (提取比例不变;提取后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清零提取比例不变;提取后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清零) )原公积金原公积金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存储余额存储余额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配套细则二配套细则二: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管理规定》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参保员工工资收入按规定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根据参保员工工资收入按规定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工资收入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员工本人的劳动报酬工资收入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员工本人的劳动报酬( (包括工资、奖金、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性收入等贴、补贴和其他工资性收入等) )。

      缴费基数上限缴费基数上限 在园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在园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资300%300%的基础上设定的基础上设定缴费基数下限缴费基数下限 参照苏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照苏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设定下限标准设定征缴参保员工工资收入超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部分,不计入社征缴参保员工工资收入超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部分,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员工工资收入低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参保员工工资收入低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必须按缴费基数下限缴纳社会保险费必须按缴费基数下限缴纳社会保险费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配套细则三配套细则三: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转移管理规定》社会保险(公积金)转移管理规定》园区内转移园区内转移新政前的公积金各账户存储余额予以保留;新政前的公积金各账户存储余额予以保留;新政后的社会保险(公积金)各账户存储余额按账户类别分别结转累计新政后的社会保险(公积金)各账户存储余额按账户类别分别结转累计从园区外转入从园区外转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国家和省、市养老转移接续政策办理,转入的养老保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国家和省、市养老转移接续政策办理,转入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需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及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需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及缴费年限证明,并可办理医疗个人账户结存额转移手续;转入的基本医疗保险年限证明,并可办理医疗个人账户结存额转移手续;转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向园区外转出向园区外转出基本养老保险:参照国家和省、市养老转移接续政策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照国家和省、市养老转移接续政策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园区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及缴费年限证明,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园区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及缴费年限证明,并可办理医疗个人账户结存额转移手续并可办理医疗个人账户结存额转移手续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配套细则四:《苏州工业园区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配套细则四:《苏州工业园区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1 1、享受养老待遇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享受养老待遇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 ①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② ②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 ;③ ③ 参保员工养老个人账户和社参保员工养老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基金达到会统筹账户基金达到基本养老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保险应计存款额如不足如不足十五年十五年园区户籍:园区户籍:可后延缴费至满十五年可后延缴费至满十五年非园区户籍:非园区户籍:可转入户籍所在地后延缴费;可转入户籍所在地后延缴费;也可转入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养也可转入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基本基本养老金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按照《江苏省办法按照《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以及省保险规定》以及省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规定执行园区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参照省、市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同步执行园区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参照省、市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同步执行2 2、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和调整、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和调整构成构成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养老金养老金统筹养老金统筹养老金((1 1))养老养老待遇待遇 计发计发::((2 2)养)养老老待遇待遇 调整调整::(新老办法统一,今后将按以下办法执行新老办法统一,今后将按以下办法执行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配套细则五:《苏州工业园区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配套细则五:《苏州工业园区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参保员工自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设立并按规定正常缴纳社会保参保员工自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设立并按规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次月起,享有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险费的次月起,享有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门诊补助、门诊特定项目、大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门诊补助、门诊特定项目、大病住院以及大病补充保险等项目病住院以及大病补充保险等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配套细则六:《苏州工业园区工伤保险实施细则》配套细则六:《苏州工业园区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因工伤发生的以下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因工伤发生的以下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医的交通食宿费/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亡补助金;工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

      劳动能力鉴定费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参保员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并经工伤认定参保员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并经工伤认定的,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配套细则七:《苏州工业园区失业保险实施细则》配套细则七:《苏州工业园区失业保险实施细则》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参保员工,在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参保员工,在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的,在失业期间可以按规定领取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的,在失业期间可以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险金并享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累计缴费每满一年可领取累计缴费每满一年可领取2 2个月,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个月,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24个月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配套细则八:《苏州工业园区生育保险实施细则》配套细则八:《苏州工业园区生育保险实施细则》参保员工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且参保员工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且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010个月的,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个月的,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基金用于支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基金用于支付以下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津贴;付以下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津贴;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一次性生育补贴等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一次性生育补贴等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配套细则九:配套细则九:《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购房范围:购房范围:园区内园区内放放 宽宽苏州大市范围苏州大市范围租房比例:租房比例:约约7.2%7.2%提提 高高16%16%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案例案例1 1、某甲类计划员工,其工资总额为、某甲类计划员工,其工资总额为1500015000元,假设当时甲类计划的缴费基元,假设当时甲类计划的缴费基数上限为数上限为1200012000元(参考现行标准),则该员工应按照元(参考现行标准),则该员工应按照1200012000元的缴费基数元的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

      超出上限标准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超出上限标准的30003000元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元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 2、某乙类计划员工,其工资总额为、某乙类计划员工,其工资总额为12001200元,假设当时乙类计划的缴费基数元,假设当时乙类计划的缴费基数下限为下限为15831583元(参考现行标准),则该员工应按照元(参考现行标准),则该员工应按照15831583元的缴费基数缴纳元的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名词解释名词解释 新政实施后的社会保险(公积金)新政实施后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缴费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缴费缴费基数基数养老统筹账户养老统筹账户(甲类计划含特殊补充)(甲类计划含特殊补充)养老个人账户养老个人账户(甲类计划含养老补充)(甲类计划含养老补充)历年历年入账比入账比例例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统筹统筹基金基金养老养老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储存额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每月每月缴交额缴交额新政实施前的公积金缴费部分新政实施前的公积金缴费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养老个人养老个人账户账户养老统筹养老统筹账户账户苏州市苏州市历年历年入账比入账比例例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统筹统筹基金基金养老养老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储存额推推算算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类型一:原公积金类型一:原公积金A A类转为新政甲类类转为新政甲类选择一:动用原公积金普通账户(选择一:动用原公积金普通账户(36%36%)存储额)存储额1 1、未动用过原公积金账户购房、未动用过原公积金账户购房 选择二:只动用原公积金普通账户中的住房部分和新账户的住房账户选择二:只动用原公积金普通账户中的住房部分和新账户的住房账户((1 1)可根据年龄规定选择提取原普通专户和住房账户存储额或按月摊还;)可根据年龄规定选择提取原普通专户和住房账户存储额或按月摊还;((2 2)动用住房账户()动用住房账户(16%16%)并借用特殊补充账户()并借用特殊补充账户(14%14%)和养老补充账户)和养老补充账户((6%6%)的当月入账金额偿还贷款。

      的当月入账金额偿还贷款1 1)只动用原公积金普通专户中的住房部分(约)只动用原公积金普通专户中的住房部分(约10.510.5个百分点);个百分点); 新账户中的住房账户存储额可选择提取或者按月摊还;新账户中的住房账户存储额可选择提取或者按月摊还;((2 2)按照《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按照《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 利率贷款政策,并可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每月入账金额(利率贷款政策,并可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每月入账金额(16%16%)按月)按月偿还贷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偿还贷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 2、已动用过原公积金账户购房、已动用过原公积金账户购房 情形一:正在动用公积金摊还的员工情形一:正在动用公积金摊还的员工情形二:第一次房贷已还清,第二次动用公积金账户购房情形二:第一次房贷已还清,第二次动用公积金账户购房普通专户普通专户(36%)(36%)住房账户住房账户((16%16%))新政前:新政前:新政后:新政后:特殊补充特殊补充账户账户((14%14%))养老补充养老补充账户账户((6%6%))36%36%摊还不受影响摊还不受影响摊还不受影响摊还不受影响((1 1)可购房源扩大至苏州大市范围;)可购房源扩大至苏州大市范围;((2 2)原公积金普通专户有余额的,可按年龄规定选择一次性提取或摊还;)原公积金普通专户有余额的,可按年龄规定选择一次性提取或摊还;新账户中的住房账户存储余额,可选择提取或摊还;新账户中的住房账户存储余额,可选择提取或摊还;((3 3)可动用住房账户()可动用住房账户(16%16%)并借用特殊账户()并借用特殊账户(14%14%)和养老补充账户)和养老补充账户((6%6%)的当月入账基金偿还贷款。

      的当月入账基金偿还贷款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类型二:原公积金类型二:原公积金A A类转为新政乙类类转为新政乙类(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住房公积金)1 1、未动用过原公积金账户购房、未动用过原公积金账户购房 2 2、已动用过原公积金账户购房、已动用过原公积金账户购房 ((1 1)可一次性提取原公积金普通账户中的住房部分(约)可一次性提取原公积金普通账户中的住房部分(约10.510.5个百分个百分点)及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点)及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2 2)可按《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享受优惠贷款利率)可按《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享受优惠贷款利率; ;((3 3)可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每月入账金额()可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每月入账金额(16%16%)按月偿还贷款或)按月偿还贷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者一年二次提取完全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享完全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享受优惠贷款利率,并可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每月入账金额(受优惠贷款利率,并可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每月入账金额(16%16%)按)按月偿还贷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

      月偿还贷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类型三:新参保人员(乙类类型三:新参保人员(乙类+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1 1)可购买苏州大市范围内的房源;)可购买苏州大市范围内的房源;((2 2)可按《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享受优)可按《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享受优惠贷款利率惠贷款利率; ;((3 3)可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每月入账金额()可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每月入账金额(16%16%)按月)按月偿还贷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偿还贷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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