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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页关于股权质押合同汇编八篇 股权质押合同 篇1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 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权质押合同 篇2 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根据 公司与贷款人 银行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编号: )以及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 (以下称保证合同,编号: ),乙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 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权; 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
为明确当事权利、义务,依据《公司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1.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 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为 %,有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 1.2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法律和 公司的章程、合同对 公司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任何及所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1.3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担保权利 1.4 除非经质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 公司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6甲方保证,已向乙方真实披露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担保 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确定的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 1.7 甲方承诺,一旦 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1.8 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第二条 质押物 2.1 甲方将其对 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对乙方担保债权实现的反担保 2.2 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乙方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质押反担保范围 3.1 乙方代 公司向贷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等; 3.2 公司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及乙方为实现质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登记、保险、保管、鉴定、公证、处置质押物等的费用)等; 第四条 质押权的存续期间 4.1 质押权的存续期间至本合同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质押权存续期间随之中断 第五条 出质登记 5.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办妥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并将出质登记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 出质权利凭证的移交 6.1 甲方出质权利的权利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交付给乙方保管(如出质证明书等)当 公司按期还贷后,乙方应及时将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归还给甲方 6.2 在工商部门办理股份出质登记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 公司同意将股权出质的承诺;在工商部门进行出质登记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股权出质事项已记载于 公司的股东名册上的证明(由 公司加盖公章) 第七条 质押权的实现 7.1质押权实现的条件依法律规定确定 7.2乙方在行使质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甲方协商对出质股权进行折价以抵偿甲方所欠债务或对出质股权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条 处置出质股权后清偿顺序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处置出质股权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8.1实现出质股权的费用及乙方代 公司偿还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8.2乙方代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 8.3保证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 8.4代偿资金占用费,从乙方代偿次日起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 8.5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实质方面是或被证实是错误或误导,甲方首先应承担违约责任 元,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 用全额予以赔偿 9.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出质股权进行再质押或转让或作出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质押权利的处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提供相应担保、赔偿损失,并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股权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 10.1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2 主合同、《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质股权对于被保证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担保责任 10.3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股权质押合同 篇3 出借方: 胯款方: 胯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 (¥ )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率为百分之八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出借方将于 年 月 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 2、还款时间与金额: 胯款方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如果不能到期偿还,则用借款金额置换借款方公司股权,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如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乙方具有优先足额受偿权 第五条 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 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它: 本合同为主合同,股权质押协议双方另行签订,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 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股权质押合同 篇4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贷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