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宏州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doc
13页德宏州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0〕172号)精神,为做好2019年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制定本方案一、地质灾害现状(一) 分布德宏州属云南省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地质灾害具有点多面广、突发性强、破坏性强和群发性的特点,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滑坡、泥石流是德宏州较常见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集中分布在大盈江流域一带,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的王子树乡、户撒乡及芒市江东乡一带二)成因德宏州属低纬高原地区,地貌多为中低山浅切割地貌、中山中切割长垣垄岗谷地貌、中山深切割陡坡地貌、亚高山深切割峡谷陡坡地貌,占全州国土面积的66.48%,坡度一般大于25°,极易发生地质灾害在地质构造上属青藏滇缅印尼反“S”形中段西支部分,即藏滇地槽阿尔卑斯褶皱系的南延部,州内褶皱断裂发育,龙陵—瑞丽大断裂、梁河—盈江大断裂斜贯全州,不良地质作用异常强烈,而且80%的国土面积分布大量花岗岩和片麻岩,在亚热带气候条件下,极易被风化,形成不稳定岩土体,脆弱的地质环境为滑坡、泥石流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德宏州气候类型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干湿季分明,降雨集中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环境下,汛期(5月至10月)暴雨和单点暴雨频繁,高强度的降雨过程是激发滑坡、泥石流的主要诱发因素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基础设施工程等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扰动增加,加剧了滑坡、泥石流的活动和危害三)地质灾害情况2018年,全州共发生地质灾害灾情15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无人员伤亡地质灾害险情50起,潜在威胁1114人、财产4329万元二、地质灾害预测(一) 2019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依据1.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2019年全州年降雨量为1450至1650毫米,与历年平均值相比为正常略多,其中:芒市、陇川1650毫米,盈江1550毫米,瑞丽、梁河1450毫米雨季开始期略偏晚,5月下旬至6月上旬相继开始,预计主汛期(6至8月)总降雨量800至1000毫米,与历年同期相比为正常略多,区域性或单点性大雨、暴雨天气多发,易引发暴雨洪涝、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发生预计秋季(9至11月)总降雨量300至350毫米,与历年同期相比为正常偏少,有5至7天的秋季连阴雨天气,各县市雨季于10月上中旬相继结束,雨季结束期正常。
2.根据防震减灾部门资料显示,未来几年云南省将进入地震活跃期,地震形势复杂而严峻频繁地震,可使山体斜坡土体松动,岩石土层结构发生变化,山体稳定性下降,一旦遭遇强降雨,有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按照以往发生的次生地质灾害资料分析,5级及以上的地震极易诱发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3.根据2019年排查统计,全州共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987个(含矿山、公路、学校、水利水电等),分布广泛,防灾形势严峻4.近年来,全州公路、铁路、水利水电、矿山等开工建设的项目较多,对地质环境扰动较为强烈,如项目建设责任单位防灾减灾意识不强、勘查不充分、施工不规范、监测防范措施不落实,极易引发地质灾害和人员伤亡二)2019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结论经综合分析,预计2019年全州地质灾害频度及危害程度总体平稳地质灾害易发期为6月至10月下旬,特别是主汛期(6月至8月)降雨高峰,若出现连续强降雨天气,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三、地质灾害防治原则和目标(一)防治原则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以及“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四结合”原则。
二)防治目标树立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减少和有效避免因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四、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一) 2019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1.槟榔江—大盈江区域主要包括梁河县平山乡—小厂乡—大厂乡一带、杞木寨、遮岛镇—囊宋乡一带及河西乡,盈江县支那乡—芒璋—新城乡一带、苏典乡—卡场乡—勐弄乡—平原镇一带、油松岭乡—旧城—弄璋镇一带、铜壁关乡—那邦镇一带,陇川县户撒乡该区域因地处中高山深切割峡谷陡坡地貌区,地形切割深且陡,出露地层主要以花岗岩及变质岩为主,岩石风化强烈,结构疏松,区内河流众多,侧蚀现象强烈;受2011年、2014年盈江频繁地震的影响,很多边坡处在不稳定状态,在暴雨及连续降雨天气、地震或沟渠等地表水渗漏等情况下,极易产生滑坡、崩塌及泥石流灾害,具有易发、突发的特点,应着重加强防范2.龙江—芒市大河—瑞丽江区域主要包括芒市芒市镇象滚塘—中东—回贤环坝区一带、江东乡—五岔路乡—轩岗乡一带、风平镇白水河—平河一带、西山乡红丘河沿线、遮放镇翁角—拱令一带,瑞丽市畹町城区、户育乡、勐秀乡,陇川县城子镇—护国乡—王子树乡一带、勐约乡。
该区域因龙江、芒市大河、瑞丽江及其支流切割较深,地形坡度陡,又处于龙陵—瑞丽大断裂带和南京里—王子树倒转背斜褶皱带上,地质结构破碎、松软,在暴雨及连续降雨天气、地震或沟渠等地表水渗漏等情况下,极易产生滑坡、崩塌灾害3.怒江水系区域主要包括芒市中山乡、芒海镇及勐戛镇长兴寨—杨家场一带该区域地形切割深、坡陡,松散覆盖层较厚,在暴雨及连续降雨天气、地震或沟渠等地表水渗漏等情况下,极易产生滑坡、崩塌灾害,具有规模小、分布广的特点二)地质灾害隐患较大的建设工程1.主要公路沿线(1)320国道双坡至放马桥段、菲红至三台山段、戛中至黑山门段,地形陡峻,地质结构复杂,岩石破碎,存在滑坡、崩塌隐患,雨季发生滑坡、崩塌的可能性较大2)芒那公路和腾陇公路地形陡峻,地质结构复杂,岩石破碎,人工边坡高,处于不稳定阶段,雨季发生滑坡、崩塌的可能性较大3)遮放至景罕公路勐约乡路段人工边坡较高且大多无支挡防护,雨季产生滑坡崩塌的可能性大4)瑞章公路南京里路段地质结构复杂,岩石破碎疏松,存在多处滑坡隐患,汛期发生滑坡、崩塌的可能性较大5)大瑞铁路和腾陇高速公路属在建项目,施工中如不严格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容易诱发地质灾害,施工人员的生活区域选址应避让山谷冲沟口和陡峭、高差大的山体。
6)芒市至梁河高速公路属在建项目,施工中如不严格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容易诱发地质灾害,施工人员的生活区域选址应避让山谷冲沟口和陡峭、高差大的山体2.水利水电工程近年来,全州新建一大批水电站,而且多位于地质环境复杂区域,许多中小水电站在建设过程中对地质灾害及其防治工程考虑不足、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大规模的施工活动对地质环境的扰动较大,极易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例如:盈江县槟榔江、大盈江、勐典河、勐嘎河、木笼河、勐乃河等流域的电站,地形陡峭,地质条件复杂,岩石风化程度高,人工高陡边坡多,雨季发生滑坡、崩塌的可能性较大;龙江电站库区周边地形陡峻,地质条件复杂,岩石风化程度高,人工高陡边坡多,大坝蓄水后,库岸再造,产生滑坡的可能性较大;陇川县别乃河一级、二级电站,南宛河一级电站、南掌河电站,梁河县葫芦口电站、帮外电站、水草坝电站、弄另电站、硝塘电站等存在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隐患3.矿山开发近年来,随着全州进一步加强矿山开发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较为突出,特别是矿山尾矿及废土废石偏坡堆积或随意堆放提供了大型的固体物源,容易诱发滑坡、泥石流灾害例如:梁河县癞痢山锡矿山开采区,开发历史悠久,矿区发育众多塌陷坑和地裂缝,汛期因雨水下渗引发滑坡、泥石流的可能性极大;芒市三台山金矿、大矿山铅锌矿山开采区,采矿产生的废弃料在冲沟内堆积较多,汛期若遇强降雨,易形成泥石流,对下游村寨、公路构成威胁;盈江县新城乡杨家寨铅锌矿山、芒胆新寨砂岩矿山、红山汉坝地硅石矿开采区,在矿区冲沟内堆积大量弃渣,汛期遇强降雨极易形成泥石流,威胁下游村寨的安全。
五、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根据全州地质灾害以滑坡、泥石流灾害为主的特点,综合降雨趋势、地质环境条件、地震等因素,确定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至10月,其中:滑坡以5月至10月为主、泥石流以6月至9月为主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县市政府、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强化组织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切实抓好落实,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各县市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任务,实行“县市领导干部联系挂钩重点乡镇、乡镇领导挂钩重大隐患点”的工作制度2.加强协作联动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统筹协调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不留死角的工作格局,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加强督促检查州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县市防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汛期前,要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工作、重点环节逐一检查,对工作到位、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约谈或问责;对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二)抓好防治基础工作 1.严格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依法防控,依法履职,认真作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和工程建设单位防灾减灾的主体责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格局2.认真开展汛期巡查排查县市、乡镇(街道)两级政府是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的责任主体,汛前要迅速部署、抓紧组织有关部门和群测群防监测员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坚持早监测、早预警、早转移、早避险、保安全的防御机制一是要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逐地、逐村、逐点推进排查工作,特别加强陡坡上下、沟口、谷地内的人员密集区,公路、铁路等交通沿线,工矿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施工区等重点区域的动态巡查排查,确保全面查清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隐患点及其人员情况底数。
二是要及时妥善处置,对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登记造册,纳入群测群防体系,确定责任主体,落实监测人员,编制应急预案,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牌,明确受威胁区域、逃生路线和安全避险场所,确保第一时间采取转移避险、排危除险等有效措施三是要严防次生灾害,针对极端天气事件,密切关注降雨影响范围和强度变化,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山洪灾害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3.及时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在汛前排查基础上,各县市自然资源部门要会同应急、住建、交通、水利、气象等部门,抓紧编制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时上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送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指导工程建设责任单位认真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预案,并对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着力提升监测预警水平一是要严格落实群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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