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doc
7页海南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一、 设站学科我校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学科为作物学(一级学科),所 覆盖的二级学科专业为:作物遗传育种、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该科研 流动站挂靠于我校农学院和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二、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基本条件凡新近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 以下,均可中请到我校做博士后三、 申请程序及应提交的申请材料1、 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学科专业,直接向我校研究牛处提出书面 申请,并提供个人简历及科研情况,索取《博上后申请表》等表格填写2、 申请人须向我校研究生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 《博士后申请表》一式6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2) 两位本学科领域博士生导师出具的专家推荐信3)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博士暂时未领到博士学位证 书者,须提交博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复印件,入站后补交博丄 学位证书复印件)4) 凡属国内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博士或 原单位有定向培养协议的在职博士,必须出具委托单位、定向单位或原 部队单位同意做博士后的书面证明材料5) 现在国外的留学博上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
四、 接收与进站1、 由研究牛处组织有关专家负责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 及申请人提出的研究计划作出评价,并提出是否同意接收的意见,报主 管校领导审批2、 研究生处将有关材料报海南省人事劳动厅专家处备案,并报全国博管会审批后由学校发接收通知书3、 博士后研究人员接到接收通知书后,应按指定时间进站4、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时,持接收通知书首先到研究生处报到,凭研究生处岀具的证明到人事处办理有关手续五、 博士后研究人员经费及待遇1、 博管会下拨的经费划入接收单位(以自筹经费形式招收的博士 后研究人员除外)被海南大学接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照进站时的职 称由学校发放基本工资和保险,岗位津贴由接收单位发放2、 被海南大学接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住宿按学校引进同等层次 人员办法办理3、 博-上后研究人员进站后,即可申请国家博上后科学研究基金及 各种研究项冃经费4、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经费及日常经费(除规定的生活费外)由财务处、科研处及挂靠单位具体管理,应主要用于科研工作用科研 经费或日常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等物品,都属于 国家财产,购置后应交实验室或资料室發记,出站时不能带走如出站 时经费还有剩余,分别作如下处理:(1) 如属于中国博士后基金,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继续从事科 研工作,则经费挂靠单位同意,可将其剩余资金带到新的工作单位继续 使用,但必须由单位之间办理转拨手续。
2) 属日常经费,其中未用完的经费留给挂靠单位作研究经费3) 在我校科研处申请的其它经费,应按科研处制订的科研经费 管理办法执行六、 博士后研究人员家属安排及待遇1、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博士后研 究人员一起在我校落暂住户口出站时,其配偶及子女必须随其一同迁 出2、 被海南大学接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其配偶如系国家正式职工, 由人事处安排适当工作3、 被海南大学接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由学校协助安排其子女上 学、入托七、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基本工作任务博丄后在站期间均应以第一作者身份、以海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按如下要求正式发表(或已正式录用)与博士后研究工作成果相关的学 术论文出站者必须满足下列条件Z-:1、 博士后在站期间至少在重要核心期刊(全国一级学会主办刊物) 上发表5篇以上(含5篇)研究型学术论文2、 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L EI收录3篇以上(含3篇)3、以第一作者出版专著(中文或英文)1部以上(含1部)八、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如提前完成了工作计划, 且研究成果显著,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以提前离站,但提前的 时问不得超过三个月。
如在两年内未能完成工作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可适当延长时问,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半年,延长期间不下拨FI 常经费博士后研究人员如申请到其它渠道科研项目,应按规定按时向 科研处汇报计划执行情况,出站前一般应完成该科研项冃如不能完成, 则应说明原因,并提出完成任务的计划,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博士后 研究人员出站,须办理如下出站手续:1、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岀站前应对两年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进行总 结,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表"、“博士后研究报告"和“博士后基金结 题报告"2、 研究生处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考核小组,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学 术水平、业务能力、科研成果以及政治思想、工作表现等进行考核,并 作出考核意见3、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按程序对拟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审核4、 就业指导与服务博士后研究人员流动期满,就业应贯彻“国家需要,双向选择"的原 则,经博士后研究人员本人和用人单位双方同意,即可进行博丄后研究人员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由研究生处负责,具体程序 是:由博士后研究人员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就业登记表》,填妥 后即送研究生处如到外单位的,须连同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接 受意见"一起送研究牛处。
5、 博士后研究人员接到就业通知后,须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并 按时到工作单位报到6、 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应按房屋租赁契约办理退房手续九、博丄后管理工作的协调为了切实做好博士后的管理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及海南省人事劳 动厅的协助下,成立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协调小组,该机构由人事处、研 究生处、科研处、财务处、后勤处及挂靠单位等部门组成,具体管理职 责如下:1、 人事处:协调与博士后管理相关部门的工作,并负责博士后研 究人员档案管理负责被海南大学接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资发放及 配偶的工作安排、出站前组织任职资格评审,协助安排博士后子女入学、 入托及办理博士后和随迁家属的落户手续等2、 研究生处:负责与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联系,接受申请、组织 专家审核接收博丄后研究人员,分配及申请博-上后基金、在站博•上后的 考核、流动站评估,及学校新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申报等方面的工 作3、 科研处:具体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科研管理工作, 包括申请除博士后基金以外的各种科研基金、科研计划管理、科研成果 的验收、鉴定、申报奖励等,以及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等事宜4、 财务处:管理博士后经费,掌握各项经费开支标准。
5、 后勤处: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单位安排在海南大学时,负责安 排博士后研究人员住房6、 接纳博士后研究人员单位:管理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校期间的政 治思想教育、科研工作及日常生活1) 应有一名行政正(或副)职负责管理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2) 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工作条件3) 应在相应学科指定一名博士生导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的教师作为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工作联络教师该教师应参加制订博士 后研究计划,经常了解研究计划进展情况,在研究工作期满时,对博士 后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写出评价意见,并负责协调他们与科研群体 间的关系等4) 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前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工 作5) 研究生处做好博士后流动站的评估工作十、其它被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接收的博丄后研究人员的经费及待遇、家属 安排及待遇、科研成果归属按海南大学与中国热带农业科院签署的合同 办理十一、本办法未尽事宜,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十二、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和研究牛处共同负责解 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