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园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新规制度.doc
7页李园幼稚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本幼稚园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合理有效使用,保障资产安全和完整,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依据《嘉定区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相关精神结合我们幼稚园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制度:一、固定资产范围、分类、计价(一)固定资产范围1、使用年限十二个月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础保持原来物质形态资产2、单位价值不足要求标准,但耐用时间在十二个月以上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二)固定资产分类1、房屋建筑物:指产权属于教育局和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全部房屋建筑物及其隶属设施、土地和绿化房屋包含:教育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用房、师生宿舍用房、食堂用房、锅炉用房、门卫用房、生产经营用房等建筑物包含:道路、运动场地、围墙、雕塑、画廊等隶属设施包含:房屋、建筑物内电梯、通讯线路、水和气管道等2、通常设备:指办公和日常事务工作用通用设备包含:行政设备、校具家俱3、专用设备:指多种含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设备包含:教学仪器、电教电讯电器设备、体育设备、音美设备、卫生保健设备、劳技设备、幼稚园教具玩具4、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图书资料。
包含:图书、电子图书、教学挂图、参考资料、音像资料及其它5、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6、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含在上述各项内固定资产三)固定资产计价:1、购入、调入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买价、调拨价和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全部支出记账;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变价收入后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4、接收捐赠固定资产,根据同类固定资产市场价格或相关凭证记账,接收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相关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5、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根据估价入账;6、盘盈固定资产,根据重置完全价值入账;7、已投入使用,但还未办理移交手续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8、用外币进口设备等固定资产,按当初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运费及其它费用(外币应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再加上支付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账;9、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10、购置过程中发生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11、机关固定资产不实施折旧,按原值记账。
二、固定资产增、减变动1、固定资产增加:凡购入、有偿调入、无偿调入、自行建造、改建和扩建、接收捐赠、盘盈、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计价相关要求增记固定资产2、固定资产降低:凡发生报废、捐出、调出、盘亏等情况降低固定资产,按要求办理审批手续,经同意后,减记固定资产三、固定资产报废基础条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能够申请报废:1、达成要求报废使用年限;2、使用年久,技术指标落后或失去原有正确度和性能固定资产;3、市场上不能提供零、配件,又不能改为其它用途,且无法修复;4、被盗并有公安部门立案而无法缴回固定资产,在上级管理部门对责任人已作出处理结论后,申请办理报废手续5、其它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四、固定资产报废审批(一)通常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其它固定资产申请办理报废审批手续时,填制《嘉定区行政机关固定资产处理申请确定表》,“申请表”填写一级科目名称,明细附后,一式四份送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区财政局审批二)房屋建筑物、汽车1、房屋建筑物报废或处理各单位无权对土地、房屋建筑物自行转让、变卖、报废需经教育局及区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同意申请办理报废或处理审批手续时,除填写“申请表”之外,还需相关材料:区经济委员会立项批文等。
2、机动车辆报废申请办理机动车辆报废审批手续时填写“申请表”之外,还需附上资料:机动车辆报废证实、上海市机动车退牌更新申请表、上海市报废机动车回收证实三)已同意报废固定资产处理程序1、对已同意报废固定资产处理结果具体情况报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立案;收回残值余额交学校财务部门入账2、按同意报废固定资产原值,财产保管员、学校财务人员(会计)同时调整固定资产明细账、会计总账和分类账五、固定资产调拨1、闲置固定资产应该立即上报,由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剂2、填制《嘉定区行政机关国有资产调拨申请表》,一式四份,明细附后,送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区“国资委”、财政局审批3、经同意调拨固定资产,调出单位减记固定资产,调入单位增记固定资产六、固定资产日常管理1、应设一名财产管理员(可兼职),财产管理员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负责日常管理幼稚园固定资产及其它财产2、会计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六大类”明细账3、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制度,做到物、卡、账相符4、每十二个月暑假期间及年末做好固定资产清点、查对工作做到物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5、严格实施“政府采购”制度,购置“专控商品”审批制度,工程项目审价制度。
6、不得私自出租房屋,凡出租房屋均由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7、财产管理员、财务人员(会计)调动工作,必需办理移交手续七、事故责任1、固定资产在使用、管理过程中发生被盗、非正常毁损等多种关键事故,当事人和主管人员必需立即如实向教育局相关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同时送达书面汇报,提出处理意见,接收调查处理2、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