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望城经开区金星西路南侧土方场平工程.doc
139页望城经开区金星西路南侧土方场平工程项目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HNYGWCJK-2017-024招 标 人:望城经开区建设开发公司招标代理: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〇一七 年 八 月 目 录第 一 卷 2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1.总则 182.招标文件 203.投标文件 214.投标 245.开标 256.评标 257.合同授予 26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79.纪律和监督 27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8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 3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2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64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67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67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及格式 83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96第 二 卷 97第六章 图 纸 98第 三 卷 99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00第一节 一般要求 100第二节 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111第 四 卷 112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13第一部分 投标函部分格式 114第二部分 商务标部分格式 131第三部分 技术标部分格式 136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望城经开区金星西路南侧土方场平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城经开区金星西路南侧土方场平工程项目已由望发改经投【2017】41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 望城经开区建设开发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望城经开区金星西路南侧土方场平工程位于金星西路以南、黄桥大道以东、石长铁路以北、雷高路以西总面积约为428000平方米,总挖方约1580000方,总填方约861000方工程总投资估算为2600万元(实际以长沙市望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结果为准)1、项目名称:望城经开区金星西路南侧土方场平工程2、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3、资金来源:自筹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6、保 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7、计划工期:90日历天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9、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4、 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资格及配备等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的要求,最低配备为5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近六个月(2017年2月起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
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网站网址及查询结果;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项目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四、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采用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及望住建发〔2017〕2号文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1)”五、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整(¥:460000.00元);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
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户 名: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帐 号:190 102 702 920 005 8602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望城经开区金星西路南侧土方场平工程”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望城经开区金星西路南侧土方场平工程”),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六、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10天前将疑问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53497602@.com),逾时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答疑文件中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发布。
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敬请留意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上午9时30 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望府路198号,长沙市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开标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 予受理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望城区政府门户网》(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254号汇富中心A栋821房联系人:章先生 谭女士 罗先生电 话: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招标人招标人:望城经开区建设开发公司联系人:周先生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254号汇富中心A栋821房联系人:章先生 谭女士 罗先生项目名称望城经开区金星西路南侧土方场平工程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该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的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质量要求保修要求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国家相关规定保修投标人资质条件资质条件:具体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财务要求:不作资格条件业绩要求:不作资格条件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招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提问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将疑问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53497602@.com),逾时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和发布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包■不允许非法分包1.12偏 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补充通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招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提问方式:应将疑问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53497602@.com),逾时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