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境)外访学协议书.doc
2页—1—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境)外访学协议书甲方: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乙方:______________(国/境外访学研究生)性别_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院系________________ 年级专业 丙方:_______________(乙方国内导师,国内经济保证人)性别_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和丙方共同资助和支持下短期国(境)外访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根据《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境)内外访学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和学校相关规定,同意派遣乙方赴_______(国家/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__(境外/地区院校)进行短期访学,访学时间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 , 共 计 月 第二条 甲方承担如下义务:(一)对乙方国(境)外访学给予必要的指导。
二)向乙方提供经费资助,按照《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境)内外访学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共 元(人民币) ,主要用于国际旅费、住宿费、科研工作业务费和适当生活费补贴,乙方访学回校后凭有关支出发票据实报销第三条 乙方承担如下义务:(一)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确定的访学期限和获批准执行的访学计划,乙方应遵守培养单位的培养规范及有关规章制度,认真按照访学计划的安排进行学习和科究,并达到访学预期目标,不得从事与访学无关的活动二)出国(境)后应按照所在国家/地区要求及时办理当地的医疗和意外—2—伤害等保险因未购买医疗保险和意外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理三)访学期间应切实保障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对自己在国(境)外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状况及其相应后果负全部责任三)访学期间应与甲方及丙方保持经常联系,定期(每月一次)汇报学习进展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及丙方四)访学期间不得从事有损国家和学校的活动,自觉维护国家和学校的声誉,服从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五)访学期间应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遵守我国和所在国家/地区法律及对方学校校规,接受对方学校管理第四条 访学结束入境后应及时返校办理报到手续,向甲方提交不少于 5000字的学术成果报告和留学总结等书面汇报材料,并作一次公开的科研成果报告。
第五条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教育部和甲方的有关规定,要求乙方向学校退还全部或部分资助费用并赔偿资助费用 5%的违约金第六条 甲方同意乙方为保证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确定丙方为乙方的保证人丙方同意认真协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协议并按期回国第七条 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丙方应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违约赔偿责任,丙方同意在乙方违约而又未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经济责任的情况下,作为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 乙方访学期间仍保留江西师范大学学籍,乙方应按甲方规定交纳学费第九条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甲方(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单位盖章):—3—_____年___月 _日 _____年___月 _日 _____年___月 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