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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在广州已退休的人能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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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柏**
  • 文档编号:286806712
  • 上传时间:2022-05-01
  • 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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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广州已退休的人能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吗  在广州已退休的人能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吗  已办理医保退休手续,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70号,以下简称“省发70号文”)第五、六条要求选择广州市作为其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享受地的参保人,可申请将原参保地医保关系转入广州市  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根据规定正常参加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且未办理医保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可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的转入  (2)已办理医保退休手续,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70号,以下简称“省发70号文”)第五、六条要求选择广州市作为其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享受地的`参保人,可申请将原参保地医保关系转入广州市  注:1、本业务可全程网办,办理前请详细阅读网上办理流程  2、省发70号文第五条: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后不再缴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一)在各统筹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符合退休后待遇享受地规定的年限要求。

      二)在待遇享受地参加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3、省发70号文第六条: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退休后职工医保待遇享受地:(一)参保人在最后参保地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二)参保人在最后参保地的缴费年限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但在曾参保地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在该曾参保地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三)参保人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及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情形的,可选择在参保人实际缴费年限最长的曾参保地或有参保缴费的户籍所在地,按照该地规定缴费至规定年限后,在该地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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